^论文编号:GS2913 ^论文字数:7459 浅谈浙江民营企业的商标权保护 [摘 要]商标法律制度本质上是一种保护创新、激励创新的制度,但我省民营企业在运用商标法律制度来保护创新成果的观念还不够成熟,许多创新成果没有及时申请法律保护。[5]民营企业要想在这个市场洪流中站稳,那么就应该精心进行品牌创造、品牌创新和品牌管理,学习国外企业成功经验,努力打造自己的品牌,实现从“浙江制造”向“浙江创造”的转变。 [关键词] 民营企业 商标权 保护 目录 一、案例阐述 2 二、浙江民营企业商标权保护中存在的问题 3 (一)、仿冒现象猖獗 3 (二)、权利意识非常淡薄 3 (三)、商标使用方法不当,商标作用弱化 3 三、法律、法规中存在不足 4 (一)、《商标法》不应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共同行使商标专用权 4 (二)、《商标法》中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任何人均可提出异议存在问题 4 (三)、《商标法》不应规定只有许可人应当监督 4 (四)、“傍名牌”仿冒现象泛滥,而现行法律对于打击仿冒问题仍存在适用真空 5 四、解决浙江民营企业的商标权保护措施 5 (一)、提高浙江民营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 5 (二)、 加强商标权意识 5 (三)、完善浙江的商标权保护体系 6 (四)、从主体上解决商标权保护问题 7 (五)、健全我国商标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 9 结束语 9 谢辞 10 参考文献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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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浙江 民营企业 商标权 保护 | 2015-10-26 20:05:44【返回顶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