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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论辛弃疾词的爱国主义精神
【摘 要】辛弃疾的一生处在南北分裂山河破碎的年代,他梦想“为祖宗﹑为社稷﹑为生民”而抗御外侮﹑恢复国家统一。他出生于金人占领区历城一个有民族气节的家庭。他的先代曾袭封中下级军职。祖父辛赞在中原沦陷时,由于家族所累而未能脱身,曾接受金人县令,知府等,但心中依然心怀报孝祖国的大志。生长在沦陷区的辛弃疾亲眼看到了侵掠者的凶残和人民所受的苦难;同时也深受沦陷区人民爱国斗争精神的鼓舞和家庭爱国思想的影响教育,使少年时代的辛弃疾就立下了报“君父不共戴天之愤”(《美芹十论》)的壮志。辛弃疾立志恢复中原,坚决主张抗战,曾多次向朝廷提出自己的抗金复国意见,由于南宋朝廷腐朽怯懦,不仅没有采纳他的意见,反而将他多次免职贬斥,辛弃疾几乎有一半的时间罢黜闲居在江西上饶的带湖和铅山瓢泉。平生志愿,百无一酬,最后在大呼“杀贼”数声之后,怀着壮志未遂的遗恨与世长辞。但他的毕生心血凝结的,焕发着爱国主义的异彩的六百多首词章却犹如“芳草春长在,”永远为祖国人民所珍爱。
辛词的爱国主义精神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