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污染的危害(三)
种污染物。虽然不同的工业企业排放出不同的大气污染物,但生产过程中消耗的能源主要由燃烧化石燃料提供,这是造成大气污染的源泉。
6.3农业污染源
农业污染源包括施用某些有机氯农药和氮肥分解产生的氮氧化物,以及农用燃料燃烧的废气对大气的污染。化学肥料和农药的使用是农业生产过程对大气的主要污染主要物。如施用的氮肥一方面可直接从土壤表面挥发成气体进入大气,而入土壤内的有机氮或无机氮则在土壤微生物的生化作用下可转化为氮氧化物进入大气,从而增加了大气中氮氧化物的含量;某些有机氯农药施用于水中,能悬浮在水面,并同水分子一起蒸发而进入大气;此外,稻田释放的甲烷,也会对大气造成污染。
6.4交通污染源
交通污染源是指交通运输工具如汽车、摩托、飞机、火车及船舶等。这些交通工具使用汽油、柴油等燃料,燃烧过程中排放的含有氮氧化物、碳氧化物、碳氢化合物、含铅污染物、苯并[a]芘等有害物质。由于汽车和摩托数量众多,遍及全球人类居住区的各个角落,因此排放的污染物也最多。一些工业发达的国家和城市中,汽车和摩托已成为十分重要的,甚至是主要的大气污染源。这些污染物排放到大气中,在阳光照射和一定条件下,还可在光化学反应作用下生成光化学烟雾,成为二次污染物的主要来源之一。其余的交通工具数量也相当大,流动性来往频繁,故排出的污染物总量也是不容忽视的。需要指出的是,大气污染物的种类和来源,随各国、各地区的能源利用结构、经济发展水平、生产规模以及生产管理方法的不同而变化,因此随着年代也在改变。
7. 我国的大气概况和特点
我国的能源消费以煤炭为主,且大部分直接燃烧,大气污染物主要是SO2和烟尘,大气污染的特征属于煤烟型。目前,由于我国能源利用方式相对落后、能耗高,利用率低、低空排放,以及城市畸形发展,人口、经济、交通过分集中,是世界上大气污染状况比较严重的国家之一,城市大气污染尤为突出。北方城市的污染水平高于南方城市,冬季高于夏季,早晚高于中午。南方城市是SO2造成的酸雨和高硫煤地区的SO2污染,北方城市的突出问题是冬季采暖期的烟尘和SO2污染,非采暖期由于风沙和扬尘的作用,大气中颗粒物浓度也较高。
8.治理方案
近几年,我国通过调整能源结构,降低原煤产量和消费量,对燃煤炉窑进行节能环保改造,加大了工业废气的治理力度,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使我国主要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量有所降低。据2001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报道,全国城市空气质量基本稳定,城市空气质量满足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三级和劣于三级的城市比例各占三分之一。颗粒物仍是影响我国城市空气质量的主要污染物,64.1%的城市颗粒物年均浓度超过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其中101个城市颗粒物年均浓度超过三级,占统计城市数的29.2%。颗粒物浓度高的城市主要分布西北,华北等省区。2001年,341个城市空气中二氧化氮浓度年均值均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广州、北京、上海等特大城市,二氧化氮浓度相对较高。虽然自1997年以来,我国烟尘、二氧化硫和工业粉尘排放总量呈下降趋势,但排放数量仍然巨大;另一方面,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石油消费和机动车辆急剧增加,大、中城市氮氧化物污染的上升趋势不容忽视。因此,要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的控制。总结 治理大气污染工作的最后一个环节是评估,它也由环保部门来完成。环保部门要评估各个污染源经过治理后,大气的质量是否改善了,分担率的指标是否有所变化,哪一个污染源治理效果最好。环保部门通过科学的评估,可以了解前一阶段工作的实际效果,也更明确了今后治理的方向。这一阶段的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完成后,环保部门将重新确定大气质量标准、进行大气监测、做分担率的研究,确定新的治理目标和分配方案,最后再进行评估。这就是国际上通行的、科学的、有效的、责任明确的治理大气污染的工作程序,而且这一系列的工作是循环往复、不能停歇的。只有通过这种循环的工作,我们治理大气污染的思路才能更明晰但是由于一些原因,目前我们国家对于大气的治理还没有走上这条科学之路。对此,有关专家认为最主要的就是我们没有准确的、合乎国际规范的分担率研究,管理体制还存在一些弊端。而没有分担率提供的数据,这一点恰恰是我们不能科学治理大气的关键。 当前,提倡和实践科学的发展观,已经成为我们在经济建设中以及搞好各项工作的指导原则,中国治理大气污染也应该尽快走上科学的道路
参见《约翰内斯堡可持续发展宣言》第5段;《里约环境与发展宣言》原则5.
参见金瑞林、汪劲著:《20世纪环境法学研究评述》,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54页。
参见徐祥民:《对“公民环境权论”的几点疑问》,载《中国法学》,2004年第2期;徐祥民:《环境权论——人权发展历史分期的视角》,载《中国社会科学》2004年第4期。
28 参见叶俊荣著:《环境政策与法律》,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版,第6页。
《水污染防治法》(1984年,1996年修订)第16条;《大气污染防治法》(1987年,1995年、2004年修订)第15条
48 参见甘泽广等主编:《环境经济学概论》,西北工业大学出版社1987年版,第86页以下。
《水污染防治法》(1984年,1996年修订)第5条、《大气污染防治法》(1987年,1995年、2000年修订)第62条、《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1995年,2004年修订)第8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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