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是法律环境的改善。新修订的《公司法》、《证券法》在公司债券市场的发行主体、审核流程、信息披露、流通转让方式做了明确规定。另外一些其他规章、办法的出台,都为公司债券市场的不断完善提供了良好的法律保障。其次是监管理念的创新。以银行间债券市场为例,2008年,央行发布了《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把债务融资管理中属于自律约束性的、日常程序性的事务移交给交易商协会实行自律管理。该办法的出台标志着银行间债券市场管理方式的重大转变。再次投资者保护制度逐渐完善。《公司债发行试点办法》规定引入了债券受托管理制度,建立债券持有人会议。这对债券持有人利益的保护具有明显效果。
二、我国公司债券市场发展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国公司债券市场有一定的发展,但和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公司债券市场品种单一,按发行种类分类,我国只存在普通公司债券和可转换债券;从利率品种上看,固定利率债券占绝大部分;在发行方式上,大部分公司债券采取的是协议定价、余额包销的承销定价方式,而较少采用国际上流行的公开簿记定价,反映出买方市场的特征。
(一)公司债券市场规模较小
我国公司债券融资比重较小,发行规模偏小。2012年底,我国债券融资规模为 61800亿元,占我国 GDP 比重的24%,而公司债券融资规模仅为2919(含短期融资券)亿元,占我国GDP比重的5.6%。在2010年和2011年公司债券市场融资的规模仍然保留在2500亿元到3000亿元,截止到2012年债券的发行规模虽然有所增加,但变化比率不大 。中国企业债市场的发展与美国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企业债在现代企业融资中的作用还没有得到充分的发挥。公司债券市场发展缓慢不仅导致了企业融资手段的单一,而且影响到市场资源配置作用的充分发挥。
(二)公司债券市场的流动性不足
当前,我国公司债券交易平台有两个,一个是银行间债券交易市场,一个是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市场。在我国公司债券只能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转让,但是证交所的上市规定又非常严格,且限制条款很多,绝大多数公司债券无法流通和转让。同时这二个债券交易市场相互分割,不能够互通交易,造成公司债券的流通不畅。抑制了市场参与者的积极性,使整个的公司债券市场发展受到很大的限制。
(三)公司债券品种缺乏创新
这主要表现为金融产品多年一贯如一、期限和利率基本不变。公司债券发行利率仍受到不得高于银行同期存款利率上限的限制。其结果,出现了我国企业融资的效率和社会资金配置的效率双重低下,公司债券一级市场不发达、二级市场落后,公司债券市场和我国的经济发展不相配,公司债券融资成为我国资本市场的一条短腿,我国资本市场蕴藏巨大的金融风险等一系列问题。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深入发展,我们必须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资本市场,提高资源的配置效率,消除金融危机风险,因而我们必须认真研究我国公司债券市场的运行特点和发展规律,对我国公司债券融资制度进行创新,加快我国公司债券市场的发展。
(四)公司债券市场信用评级不健全
我国债券信用评级机构为争取客户,缺乏对企业信用等级的科学和客观评价。一个成熟的公司债券市场其主要表现之一就是公司债券信用评级体系的规范性。而规范的公司债券信用评级体系必须具备一定数量的公正的信用评级中介机构,而在我国,这样的中介机构仍有待于进一步地发展与提高,对其监督管理还存在很多不足之处。由于中介评级机构的不完善,使得许多评价报告成为“垃圾报告”,严重影响了我国企业债信用评级的可信度。信用评级体系和评级水平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三、我国公司债券市场发展滞后的原因分析
虽然经过了上述四个阶段的发展演变,取得了较大的成就,但从总体上看,我国公司债券市场的发展还是相对滞后的,滞后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既有主观认识方面的失误,也因客观环境方面的制约。
(一)主观方面
首页 上一页 1 2 3 4 5 6 下一页 尾页 3/6/6
中国公司债券市场发展问题及对策研究(三)由毕业论文网(www.huoyuandh.com)会员上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