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金融衍生产品的产生对内部控制的影响
二、我国商业银行对金融衍生产品的风险控制现状
三、加强内部控制的建设与监管
内 容 摘 要
由于经济技术的快速发展金融衍生产品也随之进入了中国的市场,对于金融衍生产品风险的控制和防范相对于国外商业银行还是缺泛一定的了解,在制度的控制上也有待完善。通过对商业银行内部控制及金融衍生产品风险管理的分析,达到更好的了解金融衍生产品的风险成因、防范措施,加强商业银行对金融衍生产品的认识,并运用科学的管理方法,进行有效的管理。并提出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创造良好的内部控制环境;建立和完善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岗位责任制度和规范岗位管理措施;建立有效的应急措施,防范和减轻重大风险来临时对商业银行的冲击等措施来完善我国商业银行对金融衍生产品的内部控制建设与监管。
浅谈我国商业银行对金融衍生产品的内部控制建设与监管
金融衍生产品在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公告第119号中定义为:“一项价值由名义规定的衍生于所依据的资产或指数的业务或合约”。我国将“金融衍生产品”定义为“一种金融合约,其价值取决于一种或多种基础资产或指数,合约的基本种类包括远期、期货、掉期(互换)和期权。衍生产品还包括具有远期、期货、掉期(互换)和期权中一种或多种特征的结构化金融工具”。从功能上看,金融衍生产品为基础金融工具的持有者提供一种有效的对冲风险的手段,从而避免或减少由于股指、汇率、利率的不利变动而给人们带来的预期收益的减少或成本的增加,也为投机者以小搏大获取巨额利润提供了机会。由于金融衍生产品存在种种不确定性因素,对商业银行势必会造成很大的风险。
一、金融衍生产品的产生对内部控制的影响
内部控制制度是一种自律行为,是企业为维护资产完整,保证会计信息正确和财务活动合规、合法贯彻经营决策,实现经营目标,促进经济活动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实施的对各项经济活动进行系统地监督、检查和调整的制约机制由相互作用、相互依赖的各种控制措施构成的相辅相成的具有保障功能的有机整体。近年来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快速发展,股份制商业各项业务的新增市场占有率呈现逐年提高的发展趋势。但由于商业银行机构、业务、人员、业务品种的快速发展,使得银行内部控制不健全或是不完善而引发的各类风险也频频显现:(1)基层分支机构经营行为不规范,违法违规违纪事件频发。(2)岗位责任制度不落实,执行规章制度不严。(3)监督检查不力,处罚方法不当。近年来,金融衍生产品在国内市场的发展不断加快,加强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完善已是我国商业银行最重要、最迫切的任务之一。
(一)金融衍生产品的特点:
杠杆性
它是以基础资产的价格为基础,交易时不必付清相关资产的全部价值,只需缴存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即可得到相关资产的收益,一定时期后再进行差额交易,起到“四两拔千斤”的作用。杠杆性金融衍生产品交易的盈利和亏损成倍地放大,具有比一般金融产品更高的风险和收益。
虚拟性
金融衍生产品具有独立于现实资本运动之外,能给持有者带来一定收入的特性。具有虚拟性的金融衍生产品,本身并没有什么价值,只是代表获得收入的权利,是一种所有权证书。金融衍生产品通过适时的持有和抛售即可获利,其价值增值过程脱离了实物运动,而且也导致相当一部分货币资本脱离了实物运动过程,形成虚拟资本。尽管金融衍生产品交易有助于增强基础市场的流动性,间接促进生产过程或流通过程资金的获得,但它的利润不是生产利润的再分配,而是金融衍生产品风险利润的再分配,而是金融衍生产品风险利润的再分配,是在金融衍生市场投资者之间转换。
高科技性
金融工程师把基础商品、利率、汇率、期限等予以各种复杂的组合,形成金融衍生产品。金融衍生产品的定价采取了艰深的数学,物理、经济学等方法。随着金融衍生市场的发展,定价中所使用的技术、原理及设备都在升级换代,高科技性有增无减。
产品设计灵活性
金融衍生产品种类繁多,还有一些品种是根据交易双方的特殊需求进行量身定做。金融衍生产品的出现,极大丰富多彩金融产品市场,满足了不同投资者和不同风险受能力的投机者的偏好。这也是金融衍生产品与一般金融产品相比最具有吸引力的特性之一。
(二)金融衍生产品所带来的风险
金融衍生产品是适应规避风险的需要而产生的,但是风险只能转嫁和分散,而不可能被消除。衍生产品交易业务中实际上包含了大量的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从事金融衍生业务的机构主要是以中间人的方式参与交易,面临的主要是认知风险、操作风险、监管风险和道德风险等人为的主观风险。
(三)金融衍生产品的影响
只有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才能有效的实施金融衍生交易。金融衍生产品本身的特性就需要有严格的内部控制制度来防范风险。
(1)金融衍生产品的产生以合约为基础,合约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在签订合约之日起便基本确定,而交易却要在将来某一时刻才能履行或完成,交易对手能否在合约到期时履约,决定了衍生产品存在较大的信用风险。
(2)金融衍生产品的收益具有较高的不确定性。金融衍生产品与传统金融产品最大的不同在于其不确定性。金融衍生产品所产生的收益,来自于标的物价值的变动,即约定价格与实际价格的差额,将随着未来利率、证券价格、商品价格、汇率或相应的指数变动而变动,故存在较大的市场风险。
(3)金融衍生产品具有强有力的财务杠杆作用,伴随高度的金融风险。在运用金融衍生产品进行交易时,只需按规定交纳较低的佣金或保证金,就可从事大宗交易,以小搏大。投资者只需动用少量的资金便能控制大量的资源,一旦实际的变动趋势与交易者预测的相一致,即可获得丰厚的收益;一旦预测有误,出现金融风险,就可能使投资者遭受严重损失,甚至危及整个金融的市场的稳定。
(4)金融衍生产品设计高度灵活,种类繁多,几乎到了“量身定做”地步。银行可以根据客户所要求的时间、金额、杠杆比率、价格、风险级别等参数进行设计,让其达到充分保值避险等目的。然而,由此造成这些金融衍生产品难以在市场上转让。故其流动性风险也极大。
(5)金融衍生产品体系错综复杂,容易产生因信息系统不完善、内部控制系统失误或人为错误等原因造成意外损失,操作风险很大。
(6)金融衍生产品源于金融创新,创新往往导致法律滞后,容易产生合约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情况,也存在一些金融机构故意设计游离于法律管制的衍生品种,极易产生法律风险
二、我国商业银行对金融衍生产品的风险控制现状
我国商业银行在大力发展金融衍生产品时,必须提高风险管理水平,在稳健发展的前提下提高盈利水平。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在风险管理的观念、技术、方法等方面都存在一系列的问题,需要进行不断的改进和完善。
(一) 风险管理观念方面的现状和存在问题
银行的本质功能就是通过承受风险来获得相应的回报,所以风险管理对银行来说至关重要。国外银行十分重视风险和收益匹配的原则,把控制风险和创造利润看作同等重要的事情,而我国商业银行中部分员工对风险管理和业务发展关系的认识还有差距。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
(1)部分员工不能正确处理业务发展与风险管理的关系,把风险管理摆在业务发展的对立面上,不能正确地评价和看待风险,认为风险管理阻碍业务发展;另一方面,部分风险管理人员简单地通过否定业务逃避承担风险,使很多该发展的业务发展不了,反而降低了银行的整体抗风险能力。
(2)全面风险管理的理念没有树立起来,将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等风险管理割裂开来,特别是对操作风险的管理还停留在杜绝操作差错的层次上。
(3)风险管理的意识还没有贯穿到全行全员,把风险管理和风险控制看作是某些部门或某些人的事情。
(二) 险管理思路方面的现状和存在问题
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起步比较晚,在风险管理的过程中缺乏差别化的理念,忽略了不同业务、不同风险、不同地区之间存在的差别。这样不仅不能管理好业务风险,反而容易产生新的风险。其次银行过分依赖事后的监督和检查,缺少事前的调查研究和事中的实时监测,对许多新业务流程中风险点的把握和控制还不到位。
(三) 风险管理方法上存在问题
长期以来,我国商业银行在风险管理方面比较重视定性分析,与国外先进的风险管理方法相比,风险管理量化分析手段欠缺,在风险识别、度量等方面还比较落后。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的风险量化管理主要集中在资产负债的指标和头寸匹配的管理方面,对金融衍生产品的风险分析大多停留在业务报表的数据分析上,风险测量和控制还未能实现模型化,没有对业务进行前瞻性预警分析的能力,无法指导金融衍生产品科学地市场进入和营销,实现银行产品结构的战略调整。
(四) 风险管理组织架构方面的现状和存在问题
我国商业银行的组织架构主要按照行政级别来划分,内部的部门设置主要根据业务来划分,在内部的机构设置和岗位安排上没有兼顾到风险管理的要求。大多数银行的最高决策机构董事会还主要扮演经营管理的角色,没有真正承担风险管理的责任。银行内部没有独立的垂直管理的风险管理部门和独立的内部审计部门。风险监测报告传递也没有一个快捷高效的途径,对金融衍生产品等高风险业务也和其他低风险业务一样采取逐级管理,逐级报告的方式。
加强内部控制的建设与监管
商业银行要发展金融衍生产,必须有科学、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做保障。这既是规避金融衍生产品风险的需要,也是《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国内商业银行应从三个方面着手构建激励与约束机制完善制度安排,并使各项制度相互匹配,在银行内部形成合理高效的衍生交易风险控制机制。
(一)是建立合理的奖惩和内控制度
银行应制定明确的奖惩制度,对交易员的权限进行明确的限定,做到风险授权与头寸限额相对称,防止越权操作或以赌博的心态进行交易。应建立行之有效的约束机制,实行前台交易与后台管理相脱钩,交易业务与风险管理相分离。为了克服可能出现的信息障碍,应建立高效独立的信息通道。交易后台应及时把交易头寸的变动情况和风险暴露情况上报到管理层,管理层应对上报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分辨,并及时提出反馈意见。
(二)是建立风险评估、预警与应急制度
应成立专门的风险管理部门负责对衍生交易各种可能的风险进行事前的评估。对交易对手的信用状况进行详细的调查和评估,对每一笔交易的风险特性测试并提出对应措施。风险管理部门应采取先进可靠的风险评估模型,准确测量衍生交易头寸变化时风险价值的变化情况,估计可能出现的极端情况下的风险状况。在此基础上,建立衍生交易的止损点和风险预警线以便有效地管理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为克服衍生交易的“表外性”可能带来的风险披露不充分,应改革现行的财务报表结构和编制方式,增加衍生交易头寸,使表外业务表内化。各种风险头寸随着时间的推移而不停地变动,即使衍生交易机构本身经营状况良好,衍生市场上的偶发事件所引起的连锁的信用风险也可能危及该机构的生存,所以建立风险应急预制度就显得十分必要。风险应急预案制度的建立还有利于交易者之间建立稳定的预期,增加相互信任,减少道德风险的发生。
(三) 是建立完善的岗位责任制度和规范岗位管理措施
合格的人员上岗是各项内控措施落实的有力保障,由于我国衍生产品处于发展初期,相应的人才缺乏,商业银行必须确保交易人员、风险分析人员、交易业务主管符合《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的任职资格。同时,商业银行还应针对金融衍生产品的业务特征,制定并完善相关岗位责任制,严格衍生产品操作程序,确定合理的工作标准,落实交易人员、风险分析人员、风险监控人员、结算人员、交易业务主管、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等责任范围,确保岗位职责分工明确,岗位之间能够实现有效地监督制约。
商业银行对金融衍生产品进行操作时,应加强各方面的控制对商业银行内部控制及金融衍生产品风险管理进行全面的了解和分析,并运用科学的管理方法,进行有效的管理。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创造良好的内部控制环境;建立和完善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岗位责任制度和规范岗位管理措施;建立有效的应急措施,防范和减轻重大风险来临时对商业银行的冲击等措施来完善我国商业银行对金融衍生产品的内部控制建设与监管。
参 考 文 献
1、樊志刚.马索红.金融衍生产品发展的新特点与国内商业银行的策略研究(M) 金融论谈 2004.6
2 、陈雨明.刘素瑛. 金融衍生产品创新与风险控制(L) 武汉金融 2003.9
3、 蔡靖波.我国商业银行金融衍生产品的风险防范(L) 武汉金融 2005.11
4、 李海霞.石屹. 我国商业银行的金融衍生产品交易(M) 浙江金融 2004.5
5、李海东.浅谈商业银行内部控制(J)财会月刊 2006.2
6、齐玉霞.融衍生产品的发展与我国商业银行内控制度建设(M) 上海经济出版社 2005.5
7、黄长江.魏小茜.完善我国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的建议(J)当代经济 2005.10
8、杨华辉.国股份制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理论与设计(M)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