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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金融风险的认识
金融体制加剧了金融风险的积累。
金融风险的防范与化解同政府财政的关系越来越密切。
当前我国金融风险主要隐患分析
国家银行不良贷款比例过高,实际收不回的贷款数额较大。
非银行金融机构的风险日益暴露。
金融资源的不合理配置所隐含的风险。
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隐患
努力化解资产风险。
加大对非银行金融机构的监管。
提高银行信贷政策与资本市场政策对非国有经济的支持力度,优化金融资源的配置效率。
在继续推进对外开放的过程中,加强金融管理,增强风险防范能力。
积极推进财政改革,增强财政实力,为金融市场的稳健运行与风险化解能力的提高奠定坚实可靠的基础。
在推进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的过程中,优化股权结构。
健全金融立法,强化金融执法与监管力度。
内 容 摘 要
首先对金融风险有所认识,如金融体制加剧了金融凤险的积累以及金融风险的防范与化解同政府财政的关系越来越密切。其次,分析当前我国金融风险的主要隐患有:国家银行不良贷款比例过高,高际收不回的贷款数额较大,非银行金融机构的风险日益暴露以及金融资源的不合理配置所隐含的风险。最后采取7种有效措施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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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析当前我国金融风险隐患及其防范对策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因而,金融体系健全性及金融运行机制的有效性就显得至关重要。但金融风险是伴随着金融制度建立与发展的过程的客观问题,能否正确认识并予以有效地防范与化解,是确保金融安全的关键,关系到金融制度及金融市场的效率。目前,各国的金融风险依然存在,并随时有恶化的可能,因为金融危机和金融风险的发生机制依然存在,并未得到解决,稍不注意就会出问题。由于金融几乎是贯穿于整个社会经济生活的所有方面,所以,以风险控制为基调的金融安全,已成为当今一国经济安全与国家安全的重要标志。
一、对金融风险的认识
金融风险,是指金融机构在经营过程中,由于决策失误、客观情况变化或其他原因使资金、财产、信誉遭受损失的可能性。金融风险的危害性是非常巨大的,一家金融机构发生的风险所带来的后果,往往超过对其自身的影响。金融机构在具体的金融交易活动中出现的风险,有可能对该金融机构的生存构成威胁;具体的一家金融机构因经营不善而出现危机,有可能对整个金融体系的稳健运行构成威胁;一旦发生系统风险,金融体系运转失灵,必然会导致全社会经济秩序的混乱,甚至引发严重的政治危机。
金融风险的诱因主要表现在九个方面:1、借款人不履行约定的还款承诺;2、金融机构支付能力的不足;3、市场利率的变动;4、汇率的变化;5、国家宏观经济金融决策的不适时宜或失误;6、金融机构重要人员的违规经营;7、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政治经济形势变化;8、金融衍生产品的过度使用;9、自金融机构的过度发展。
(一)金融体制加剧了金融风险的积累。由于体制原因,存在着政府与中央银行,中央银行与商业银行,商业银行总行与分行机构间委托代理关系,且关系不合理而产生金融制度风险。政府为保持经济增长和社会稳定,承担了中央银行的责任,则中央银行受政府直接金融控制,使在货币政策执行过程中过多地迎合政府的需要,导致金融资产质量下降,金融风险加大;在国家对国有商业银行预算款约束情况下,商业银行经营亏损最终由银行承担,经营者机会主义行为严重,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时向国家转嫁风险;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内部人控制”存在,在总行不负经营责任而监督不力情况下,机会主义行为极为普遍,从事高风险投资最终导致大量金融制度风险。
除了金融制度与金融市场所客观存在的不确定性外,随着以自由化、国际化、一体化以及证券化为特征的全球性金融变革趋势向各个国家的漫延,普遍引起了不同程度的反应,也使各国的经济体制、法律制度与监管能力在对这种趋势的反应中变得日益突出与重要。且由于一些国家和地区在市场经济体制不完善甚至尚未建立的基础上,就片面地以金融自由化与金融市场的国际化来带动经济发展,使高度市场化的金融制度与市场化程度较低的实体经济之间出现了较大的磨擦与冲突,这种体制因素所导致的不协调与不确定性的增大,就使得以信用风险、政策风险、管理风险与犯罪风险为主要内容的一类金融风险,成为金融动荡与金融危机的隐患。
随着金融变革的进展,金融法律经历了一个由开始时强调管制到后来强调监管以及再后来的放松监管的过程,在新兴市场国家和地区,“放松监管”变成了消极的“不加监管”,明显的表现是:金融立法滞后,相关法律制度不健全,监管体系支离破碎,透明度不够,监管效率低下。这种状况,必然加剧了金融风险的积累。
(二)金融风险的防范与化解同政府财政的关系越来越密切。经济和金融互为作用,密不可分,金融风险不仅严重削弱金融机构支付能力,拖垮金融机构,而且严重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金融问题不仅是经济问题,更是政治问题。因此,防范与化解金融风险工作不单是金融机构的事情,而且是政府财政,各行各业各部门乃至全社会的事情。事实上,当今世界范围内的金融动荡,没有哪一个不是由政府财政作为最后危机的解决者的,至于解决的效果如何,能否制止危机的进一步漫延,则要视各国财政实力而言。1980年以来,全球已有120个国家发生了严重的金融问题,这些国家为解决这些问题所直接耗费的资金高达2500亿美元。这说明,没有强大坚实的财政基础,就不可能有稳健可靠的金融市场,也就没有切实的化解金融风险的能力。
二、当前我国金融风险主要隐患分析
(一)国家银行不良贷款比例过高,实际收不回的贷款数额较大。在我国经济体制的转轨过程中,由于资本市场发展滞后,融资格局以银行的直接融资为主,在统一利率政策指导下,对支持企业不断增长的投资需求以及经济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但由于以制度创新为核心内容的企业改革未能取得突破性进展,各级政府对银行的日常经营干预较大,不仅信贷资金的经营带有“丰财政”性质,而且扭曲了银血关系。近几年,企业逃废悬空银行债务屡见不鲜。许多企业利用改制之机,通过不规范的破产、分立、兼并、合并、承包、租赁、拍卖出售等方式逃废、悬空银行债务;有的企业还利用多头开户,坐支现金等方式逃避银行监督,拒还银行贷款,严重损害了银行债权人的利益;甚至有些企业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继续拖欠金融机构贷款,据有关资料显示,截止2000年11月底,在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开户的42656家改制企业中,经金融机构认定有逃废银行债务行为的企业有19140户,占改制企业总数的44.8%;逃废银行贷款本息1460亿元,占贷款本息的37.86%。这无疑加重了银行的压力。长期积累的结果,便是不良贷款比重较大,影响了银行抵抗风险的能力。其他综合性银行,在80年代末90年代初,高息揽储现象严重,相互融资较乱,信贷资金运用的约束性较差;由城市信用社为基础组建而成的城市合作银行与城市商业银行;由于过去的信用社乱集资现象严重,亏损较大,使其营运隐含着较大风险。
(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风险日益暴露。我国的非银行机构主要包括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证券公司以及保险公司等。信托投资公司是由各级地方政府以及各家商业银行的总行与分支行建立的规模较为庞大的一类非银行金融机构,这类机构不但与商业银行一样从事存贷款与投资业务,也大量染指证券经营业务。然而,由于种种因素导致金融信托机构资产质量下降,不良资产增加。据人民银行统计,许多公司的逾期待收货款占货款总额的50%以上,一些公司净资产为负数;全国所有信托投资公司的帐面统计资本充足率为6%,有些机构的这一指标为负数。成为当前金融风险主要隐患之一。
随着经济货币化进程放慢和发行货币收入(即金融剩余)的显著下降,国家控制银行贷款和货币发行的方式越来越受到限制,银行不良债权不断积累使国家传统金融控制回旋空间越来越小,这样我国证券市场走上历史舞台,成为政府金融控制的补充形式。由此,中国股票市场迅速进入了一个粗放型规模扩张的发展阶段,成为金融控制的重点,这种理想化地希望借此分散国有商业银行日益严重的金融风险的思路决定了股票市场的发展过程中必然排斥非国有经济,限制非国有经济进入证券市场。在对国有商业银行逐步放弃贷款规模控制的同时、股票、企业债券的额度管理与行政审批制度成为资金供给制在证券市场上的延续,国家控制了证券市场金融资源。国家在证券市场上以间接控制下的增量式结构调整功能取代市场化的资源配置功能;信用制度因国家信用的过度倾斜而使收益机制下的风险约束乏力。这样,在我国现阶段股票市场的四大结构中无一健全:上市国企质量不高;政府将上市发行股票视为“圈钱”;中介机构操作极不规范;入市主体大户用国家钱炒国家股,小户跟风投机严重。这样,在适度分流储蓄存款口号下发展起来的证券(股票)市场,由于政府的金融控制而沦为国企改革进行筹资的场所,并由于其基本结构和运作的极不合理和不规范而成为当前我国金融风险的危险及紧迫之处。
与此同时,随着保险公司数量的增加,在各家公司片面追求保费收入的过程中,不乏随意利用保单圈套社会资金的较混乱现象。而由于法规制度和现实市场环境的限制,迅速聚集的保费资金没有适当正常的投资渠道,这其中的风险积累也值得重视。
(三)金融资源的不合理配置所隐含的风险。金融资源基本上是通过金融中介机构的间接融资渠道和资本市场的直接融资渠道配置的。就我国目前间接金融配置看,金融机构对非国有经济的支持不够,而非国有经济已成为我国经济增长与促进就业的重要支撑,非国有经济对GDP增长的贡献率已超过63%。但直接金融资源配置却并未适应这种国民经济格局的变化,银行信贷政策基本没有考虑个体私营企业的需求,按1997年底的余额计算,全部金融机构对乡镇企业贷款占各项贷款总额的6.75%,对三资企业的贷款占2.52%,对私营企业及个体经营单位的贷款占0.52%,国有企业贷款占90%左右,但国有企业仅占全社会总产值的三分之一左右,融资与产值贡献率极不协调。这说明,金融机构的绝大部分资金在效率相对低下的环境中运行,如此信贷资金配置,不仅不符合经济增长格局的要求,而且孕育的金融风险也值得关注。
三、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隐患
不同于已受到危机冲击的大多数新兴市场国家与地区的是,我国至少在以下五个方面对防范外来金融风险冲击是位居优势的:一是虽然我国利用外资数量巨大,最近五年来吸引与利用外资2000多亿美元,但基本上是长期的直接性投资,这不仅是带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而且没有短期资本冲击的问题。二是已开始的外汇体制改革,为防止大量投机资本的入侵奠定了基础;尽管后来同意接受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第8条款,实现本国货币经常性项目下的自由兑换,但这是在我国外汇储备已比较充足的基础上所作的改革,因而是有坚实保障条件的。三是我国主要加强同世界与亚洲开发银行的合作,经过努力,从这两个国际金融机构争取了大量贷款,并全部直接投资到产业部门、能源与运输系统的改造、农业发展、环保以及社会基础设施建设上;与此同时,在争取西方发达国家政府贷款中,我国坚定地奉行独立自主政策,并未因此受到人家的牵制,主动性大。四是我国在积极推进对外开放进程中,始终立足于国情,根据国内市场的实际发展状况与监管能力,谨慎行事。比如,我国政府已确定只有当中央银行的监管能力达到一定水平时,才考虑本项目下的人民币可兑换问题,这对我国防范国际金融投机努力的冲击是至关重要的。五是我国经济仍保持着较高的经济增长速度,人民币币值稳定,人民群众信心充足,这是我国抵抗金融风险的最根本力量。
对上述主要金融风险隐患应予以高度重视,在继续充分发挥我国持有优势的同时,切实采取措施予以防范和化解。
(一)努力化解资产风险。金融资产风险属于潜在隐性金融风险,以解金融资产风险任务更加艰巨,金融资产风险的突出表现是不良资产占比过大,如何化解不良资产,笔者认为要用发展的眼光适度投入资金进行盘沽和化解。从操作上看,对不良资产该剥离的剥离,该补办手续的补办手续,该起诉的起诉。我国不良贷款成因比较复杂,由于市场化程度不高,对不良贷款的处理难度较大,需要采取综合治理措施进行处置。笔者认为化解不良资产的主要措施:除了剥离部分不良资产交给资产管理公司管理外,可考虑(1)把债权转股权。对于经营正常但过渡负债的企业,可将过渡贷款部分转成银行的股权;对严重资不抵债的破产企业则应核销债务,呆帐准备金不足以核销的,冲销部分银行资本金。(2)对有市场有发展前景的企业或产品给予适度支持,激活不良贷款。(3)严格按照现代商业银行信贷管理的要求,改革创新信贷管理机制,努力使信贷管理规范化,减少和防止新的不良资产产生。(4)采取强有力措施保全信贷资产。根据不同情况,落实专人补办完善手续,实现资产“起死回生”。对已失去诉讼时效的贷款,要通过公检法部门取证,恢复贷款诉讼时效。(5)加大依法收贷力度,减少贷款损失,同时还应积极推进以制度创新为主要内容的国有企业改革,理顺银企关系,经过改革至少能够解除目前困扰银企关系的信息约束问题,使银行与产生企业真正成为市场上具有竞争意识的企业实体,从资产营运效益出发,银行努力寻找值得贷款的企业,企业也可自由选择能够给予贷款的银行,在这种基于效益基础上的相互寻求对象的过程中使信息畅通,以求信贷资源配置效率的提高。
(二)加大对非银行金融机构的监管。对于问题较多的信托投资公司,在清理的基础上坚决与各级政府部门脱钩,杜绝经营资金的财政化;基于目前国际社会对中国金融机构问题关注较多,国际金融动荡尚未平息,为了避免引起过大的波动及信心的消极影响,对信托投资公司的清理应慎重,主要应按金融信托的应有原则积极进行改组,尽量实行平衡过渡。对于证券经营机构,应尽快建立健全有关证券业财务会计制度,完善有关会计帐户体系结构,充分发挥商业银行对证券投资清算资金的监督作用。
(三)提高银行信贷政策与资本市场政策对非国有经济的支持力度,优化金融资源的配置效率。一是商业银行的信贷投放应以收益与风险的衡量为主要标准,扩大对发展前景较好的非国有企业的信贷支持,建议随着各家银行“中小企业信贷部”的成立,真正将以个体私营经济为主体的非国有经济的信贷支持列入各行的年度贷款计划中,作为中央银行起引导作用“指导性贷款规模”中也应明确列出对非国有经济信贷支持意见。二是向非国有经济开放证券融资市场,特别是对于进入基础产业、高科技、制造业的非国有企业,允许并引导其根据现代股份制企业制度改制上市,进行股权事融资,通过资本市场获得持续发展的资本。与此同时,对于符合条件的非国有企业,也应允许按一定程序与要求发行债券融资,经过市场自律组织的审查,也可上市交易,以改善企业资本结构。
(四)在继续推进对外开放的过程中,加强金融管理,增强风险防范能力。当今世界已不可避免地朝着全球化方向迈进,继续坚定不移地贯彻对外开放政策是我国顺应历史潮流的要求,也是确保我国经济持续稳步发展的关键。20年的对外开放实践,外资流入已不同于当初纯粹工业资本的引进,我们看到,越来越多地以银行、保险、基金、证券等为内容的金融资本开始流入中国,这无论对保持海外工商资本持续投资我国并保障其稳定性,还是对加快我国金融体制改革,都是必要的。但是,金融资本相比工商业资本的流入,附带着更大的风险因素。因此,今后在继续吸引科技含量高的工业资本流入的同时,应当视经济现实需要,加快金融监管标准与体制的建设,在总量控制的原则下,积极稳妥地吸引金融资本的流入,并重点从外汇管理制度与行业、企业准入的程度上予以严格监控。
(五)积极推进财政改革,增强财政实力,为金融市场的稳健运行与风险化解能力的提高奠定坚实可靠的基础。就当前来说,应根据经济发展情况,积极推进已经确定的以“费改税”为重点的新一轮财税改革,并加强财政管理,提高效率,将现行税制范围内应收的税收及时足额地收缴国库;通过编制“国有资本预算”,加强对国有资本营运的监控,确保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特别是当涉及到国有资产变现时,能够保证政府财政的应有收入;在节约的原则下,调整财政公共投资方向,重点转向非盈利性公共工程项目投资,等等。以此促进财政机制的完善与财力的充盈,使其成为防范与化解金融风险的坚强后盾。
(六)在推进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的过程中,优化股权结构,通过市场逐步明晰产权,借此为我国证券市场的健康运行与发展奠定可靠合理的制度基础,减少由过份投机行为所带来的潜在风险。
(七)健全金融立法,强化金融执法与监管力度,金融是国家经济的核心,金融的安全与稳健运行直接关系到国家经济的正常运转,甚至关系到国家的安全和社会的稳定。金融经营活动应在严格明确的法律法规制度界定下进行,为此,应当针对我国已开始运行的证券、期货、信托业加快相关法律的立法进度;对于已有法律法规,在健全监管体系的同时,强化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金融犯罪行,确保健康的金融秩序。
参 考 文 献
1、《略论我国金融监管应对金融创新挑战的策略》
2、《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需要良好的系统管理机制》
3、《试析金融危机和金融风险产生的深层原因》
4、《略论我国金融监管应对金融创新挑战的策略》
5、《中国金融制度风险研究》
6、《国际金融研究》
7、《浅谈信用缺失及其治理》
8、《创建金融安全区的策略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