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征管的现状
税收征管存在的的问题
2.1、重稽查 轻征管
2.2、重税收 轻管理
2.3、重收入 轻监控
强化税收征管的必要性
3.1、 强化征收管理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税收的客观要求
3.2、 强化征收管理是税收征管改革的需要
3.3、 强化征收管理是确保税收收入稳定增长的重要手段
3.4、 强化税收管理是提高优质服务的需要
对策与措施
4.1、重新认识税收管理工作的重要性
4.2、重新确立税收管理在征管改革中的地位
4.3、明确职责,理顺关系,为税收管理创造良好的环境
4.4、从组织体系上为税收管理提供有力保障
4.5、积极探索强化税收管理的有效办法
内 容 摘 要
从近几年来的税收改革实践来看,税收征管改革是税收整体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所有这些改革对确保税收收入任务的完成,打击涉税犯罪,维护税收秩序,加强宏观调控,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是:重稽查,轻征管;重税收,轻管理;重收入,轻监控。要妥善解决这些问题,主要在于解决管理弱化的问题,本文从五个方面提出了一些对策:重新认识税收管理工作的重要性;重新确立税收管理在征管改革中的地位;明确职责,理顺关系,为税收管理创造良好的环境;从组织体系上为税收管理提供有力保障;积极探索强化税收管理的有效办法
税收征管的现状、问题及对策
税收改革的实践证明,税收征管改革是税收整体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所有这些改革对确保税收收入任务的完成,打击涉税犯罪,维护税收秩序,加强宏观调控,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在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过程中,存在着许多问题,只有着手解决了这些问题,税收征管改革才能顺利实施 ,并进一步得以深化。
目前税收征管的现状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1997 年初提出“到本世纪未,先在全国的城市和县城实施并逐步向农村推进,为争取在2010基本完成这项(税收征管)改革”的要求,我市经过几年的艰苦努力已基本完成。通过这次征管改革,从根本上取消了税务专管员制度,建立了办税服务厅,实行了计算机管理,加强税务稽查规范执法程序,提高了服务质量。所有这些改革对确保税收收入任务的完成,打击涉税犯罪,维护税收秩序,加强宏观调控,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但事物总是一分为二的,我们在总结改革成绩的同时,也看到了在新税收征管模式下一些存在的问题:对纳税人日常监督削弱,基层税务机关职责不够清晰,行业税收管理缺乏有效办法等问题。因而,这次改革的到位是阶段性胜利,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建立与之相适应征管模式迈出的第一步,如何在下一阶段中进一步完善深化征管改革,充分发挥税收的经济杠杆作用,还是一个长期的艰苦的任务。
二.目前税收征管存在的问题
征管改革取得的成绩是主要的,存在的问题是次要的,然而要妥善解决这些问题,对深化征管改革将会带来积极的促进作用。笔者认为,本次改革的主要问题在于管理弱化,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重稽查 、轻征管
新的征管模式把税务稽查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要通过征管改革,合理配置人力资源,使基层税务机关从事稽查的人数逐步达到总人数的40%以上。在工作定位上把建立纳税人自行申报纳税的重任,也寄托于税务稽查,但对税务稽查改革的内容、任务、目标缺乏具体的规定。从国家税务总局和省税务局的征管改革方案来看征收管理系统的改革内容、任务、具体目标都比较详细,而在人员配置、组织保障上缺乏明确的规定,使得征管改革后征管工作的任务与力量造成一定的差距。从另一方面,说明改革忽视了日常税收管理的重要性,削弱了征管工作的地位和作用。
从改革的实践看,浙江省国税系统1998年税务稽查面平均为13.5%,1998年稽查查补税款占总工商税收收入为4.6%,证明税务稽查的经济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稽查工作的广度、深度还有一定的局限性,在具体工作中对稽查的任务、目标有待进一步研究。
(二)重税收、轻管理
集中征收、优化服务不但是征管工作的重点也是整个改革的重头戏。对这两项工作的载体办税服务厅设置、建设原则及工作职责,改革方案中均有详实的规定,并把这项工作作为征管改革的突破口来抓。办税服务厅是市县税务局的服务窗口,办税服务厅的服务质量好坏代表着市县税务机关的整体形象。在改革中办税服务厅一线人员得到了优先保证,一般要占整个征管分局40%以上。从改革前后相比,集中征收、公开办税制度、提高服务质量,改善了征纳关系,纳税人是普遍欢迎的,效果是显著的。
但从另一个角度我们可以看到,取消了专管员,实行按事管理后,管理力量明显不足。如绍兴国税局征管分局管辖纳税户将近11000户,其中个体工商户5500户,管理体人员仅30人。从管理形式上看改革前是一种直接管理,而现在是一种面上的简接管理 。从管理的方式看改革前是一种动态的管理,而现在是一种相对的静态的管理。
(三)重收入、轻监控
完成税收收入任务不但是税务机关重要任务,也是一项中心的工作。从征管改革实施的几年来,受东南亚风波的影响,国内整个经济形势比较困难,而税收任务年年按计划完成。特别是1998年在国家两次追加税收任务的情况下,各级税务机关十分重视收入任务,几经努力,不负重望,圆满完成党和政府交给的任务。这说明我们的税务干部队伍业务过硬,素质较高,在困难面前拉得出,打得响。但总结回顾我们的工作,我认为改革后税务机关对税源的监控上还是比较薄弱,没有行之有效的办法,根本一点是日常税企关系不够密切,对税源的监督深度不够。
从漏征、漏管户的情况看,一种是我们要等到企业不来申报了,才发现该企业已搬迁,负责人已逃跑,成了无头案;再一种是要接到群众举报才会知道在这个街道上已冒出了几家没有办证单位或者个体户。从转制企业情况看,我们更是处在被动的局面,往往是转制方案已经敲定了,房屋资产已抵押给了银行,欠税税收留给老企业,优质资产划给了新企业,要在进行协调时,我们才知道。在转制企业清欠问题上缺乏有效的办法。从出口退税的管理上看,我们要在退税时到厂里核对,才发现凭厂里的一些设备不可能生产这么多的产品等等。总的感觉是我们对纳税人税源信息反馈和管理监控上整整慢了一拍。
强化征收管理的必要性
(一)强化征收管理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税收的客观要求。
税收法律规范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调节宏观经济的重要杠杆,也是调节国家、集体、个人三者收入分配的主要手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客观上需要有一个公平税负、公开竞争的经济环境,不允许利用偷逃税收等非法手段来取得暴利、分割依法照章纳税者合法权益、分割国家的财政收入。这就要求各级税务行政部门加大力度,强化税收管理,依法治税,维护正常的税收秩序,保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二)强化征收管理是税收征管改革的需要。
实践证明,新的征管模式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起着积极的促进作用,但现阶段税收执法形势还十分严峻,各种违法犯罪行为时有发生。集中征收是一种税收信息收集系统;重点稽查是一种事后监督,二者之间需要有一个承上启下的手段,以加强事前、事中的监督,这就需要强化管理。使征收、管理、稽查三位一体,相辅相承、相互促进。同时也是在征管改革基本完成后,税务机关围绕完成税收收入这项中心工作的一个有效抓手。
(三)强化征收管理是确保税收收入稳定增长的重要手段。
税务机关的中心任务是贯彻党和国家的税收方针政策,积极组织税收收入,保证国家机器的正常运转,社会经济越发展,税收越重要。但由于税收工作涉及到千家万户、各行各业,情况复杂,经济状况和基础不一样,这就需要各级税务机关针对不同的行业、不同的纳税人,制订出与之相应的税收管理办法,以确保收入任务稳定增长。
(四)强化税收管理是提高优质服务的需要。
税收征管改革实行集中征收以后,不但使税务机关与纳税人交流信息的机会减少了,也使税务机关的服务失去了应有的深度和广度。无论是城市还是农村,一方面税务机关卸去了保姆式管理的重担;另一方面也使纳税人失去了一种申报纳税上的依靠。这种失去依靠是在我国现阶段的纳税人文化程度参差不齐,法制观念淡薄,依法纳税自觉性不强所造成的,这样的纳税基础不是税务机关短时期可以改变的,需要有一个长期的过程,要弥补这种“先天不足”的情况,就要求税务机关加强税收法制宣传,突出日常的管理监督,把管理寓于服务之中。
四、措施与对策
近年来,许多地方在强化税收征管方面采取了不少行之有效的措施,进行了很多有益的探索,改变机构设置,调整机构内部分工等等,解决了不少问题,要解决现行征管模式运行中的薄弱环节,还需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重新认识税收管理工作的重要性。
首先 ,税收管理是税务机关的基本职责。各级税务机关是国家税收的行政主管部门,税收管理是税务机关依照国家税收法律法规,采取一系列管理措施督促纳税人依法及时、足额缴纳国家税收的活动。从广义上讲税收管理包括税款征收、税务稽查和税务登记、纳税申报、发票管理等系列税收管理活动,税收征收、管理、稽查三者是相辅相成的缺一不可,共同构成税务机关的主要职责。其次,税收管理是集中征收的有力保障,征收工作离不开税收管理,税收征收要通过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纳税鉴定、发票管理等一系列的管理工作来加以实现。
(二)重新确立税收管理在征管改革中的地位。
税收征收、管理、稽查是税收工作的完整组成部分,无论在改革前还是在改革后税收管理工作的地位始终不能动摇。金人庆局长曾指出:“现在有些地方对纳税人的管理过分依赖计算机,税务人员不去企业,只管收税,走向了极端,税务机关要了解税收大户的经营状况和税源变化情况,税务机关的管理功能不能丢掉,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管理职能不能削弱。”为此笔者建议将税收征管改革的内容定为 “建立以纳税申报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强化管理、重点稽查的新税收征管模式。”把强化管理作为各级税务机关巩固和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工作的有效抓手。
(三)明确职责,理顺关系,为税收管理创造良好的环境。
1.要根据省国税局关于税收征管与稽查工作职责划分的有关规定,明确凡对纳税人管理的工作一律由征管分局组织实施,在管理的方式上要有所突破,提倡直接性管理、动态性管理、深入性管理。
2.要精简市县税务机关内设机构。根据市县税务机关主要工作是负责税收征管的精神,针对市县机关与基层征管分局、稽查局职责重复不清的情况,建议将税政科并入法规科,工作重点要放在征管分局、稽查局执法检查上,以进一步体现加强依法治税的力度。对征管科职能要增加加制订本地区税收征管办法、措施和协调、考核征管分局、稽查局的职能。
3.要进一步密切征管和稽查的关系。征管分局和稽查局是市县税务机关的二个窗口,进一步密切二者的关系,对强化税收工作将带来积极作用。一是征管分局在制定有关征管办法、措施时,要请稽查局参加,以提高征管措施的针对性;二是征管分局要根据掌握的征管信息,积极向选案部门提供待查名单,以提高稽查的针对性;三是对一定数额以上的案件案审时应由征管分局参加。同时稽查局应对执行税收政策及征收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定期或不定期发《稽查建议书》给征管分局,使征管分局能及时掌握征管中的薄弱环节;四是屡次催缴无效的纳税人要及时移送稽查部门采取强制措施,以减少欠税的流失。
4.要完善服务体系,实行内部承诺制。征管分局作为市县税务机关窗口承担着为纳税人提供承诺服务的义务。但从实际情况看,不少的服务项目或办理纳税人申请事这,涉及到市县局的各科室审核、审批问题,而这些在税务机关内部传递办理的速度,直接影响到对外承诺的时间,关系到整个税务机关的形象。为此,对这些向纳税人有时限承诺服务项目,市县局应列入各职能科室岗位责任制考核范围并规定办结时间,实行二线为一线服务的内部承诺制,以提高办事效率,维护税务机关的整体形象,为税收管理创造良好的环境。
(四)从组织体系上为税收管理提供有力保障。
税收管理是一项长期的工作涉及面广、工作繁杂,要强化这项工作,没有一定的组织保障是不行的。
1.充实力量。根据改革后征管工作的运行情况和稽查工作制度的调整、选案、部分审理职责已划出的情况,使工作与工作量相对应。笔者认为对原改革方案中“从事稽查人员达到总人数40%以上”的规定改为“从事稽查人员达到30%,征管人员不少于总人数的45%,市县机关人员要控制在25%以下。”以确保征管力量。
2.建立机构。根据我国现阶段纳税人依法纳税观念还不强,纳税申报率还不高,税务代理还不普遍,计算机监控作用还不是很大的情况,集中征收后管理工作不能简单化。要改变现阶段对纳税人管理相对弱化的现状,设立相应的管理机构已成为当务之急。设立的形式可以有两种,一是在乡村按乡镇或经济区域设立管理站,名称某某市县税务局征管分局某某税收管理站。二是在城市设立某某市县税务局征管分局企业管理科和个体市场管理科。管理站、科是征管分局派出或内设的机构,不是独立的行政事业单位,人事、经营等都有征管分局统一管理。
3.明确职责。税收管理站、科主要负责对纳税人管理,具体职责有以下几方面:一是负责对辖区内税法宣传工作;二是负责辖区内的协税护税工作;三是负责了解纳税人的税务登记情况,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注销户清理及查处漏征漏管户工作;四是负责对纳税人的税源调查监控,有关涉税事项的审核工作;五是负责未申报户、欠税户催报、催缴工作;六是负责对代征单位的管理工作;七是对定期定额工作的管理;八是负责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进项发票抵扣凭证审核工作;九是负责征管分局布置的其它工作。
(五)积极探索强化税收管理的有效办法。
税收管理的核心是加强对纳税人的管理,税收管理的任务是确保税收收入任务的完成,税收管理的目标是达到依法纳税。为此,笔者认为近期内要抓好几项税收管理工作:一是加强对增值税异常纳税申报的管理,针对中小型企业零申报、负申报低申报较为严重的情况,为从根本上抑制偷盗税的行为,对中小型企业实行“行业基准税负率”管理,并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分类管理办法及稽查选案结合起来;二是加强定期定额工作管理,减少在定额管理上的随意性,增强税务机关公开办税的透明度;使每个经营户对自己应核定的营业额做到心中有数,对个体商户或部分小规模纳税人,以行业管理为基础,根据不同经营地段和经营规模实行abc分类管理的办法;三是制定对转制企业税收管理办法,当前各地区各部门都在开展以产权制度为中心的企业转制工作,各级税务机关应积极开展调研,建议制订以转制企业税收优先用不动产抵押或股权抵押为主要内容的管理办法,以避免转制的税收流失。
参 考 文 献
1、陈香云 对强化税收管理的探讨 绍兴国税优秀论文集 2002.9.
2、杜中华 税务部门机构改革的现状及思考税务研究2000.4.
3、李祥龙 税收征管改革的反思与选择税务研究20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