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财务监督概述
二、我国企业财务监督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三、强化企业财务监督的对策
内 容 摘 要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生产技术的提高,市场经济的日益发达,财务监督作为财务管理职能之一,其重要性也日益加强。本文首先是从委托代理角度论述财务监督的理论依据,然后进一步针对我国企业财务监督存在的问题,分析造成我国企业监督不足的原因。最后,笔者有针对性地就我国财务监督现状提出几点对策建议,包括加强财务监督的法制建设;加强财务监督的队伍建设;进一步推进和完善财经制度改革;加快财务监督检查方式多样化等。
一、企业财务监督概述
所谓财务监督,是指财务人员(或部门)通过财务法规、财务制度、财务定额、财务计划和财务目标等对资金运动(或日常财务活动、现金流转)进行指导、组织督促和约束,确保财务计划(或目标)实现的管理活动。财务监督工作是财务管理的一项重要职能,它寓于财务管理之中,贯彻于企业资金运行全过程,并伴随着资金的运行延伸到经济活动的各个层面、各个环节。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体制的建立和完善以及理财观念的转变,财务监督工作也面临着一系列的矛盾和问题,因此,正确认识企业的财务监督工作,提高企业财务监督效率,对引导我国企业发展有重大意义。
经济学中的代理人问题,是指处于信息优势与处于信息劣势的市场参与者之间的关系问题,只要交易双方在签订合同前后存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则他们之间的经济关系就属于代理关系,其中处于信息优势的一方为代理人,处于信息劣势的一方为委托人,由于信息不对称现象在经济活动中相当普遍,而且许多经济合同都是在非对称信息条件下签订或执行的,所以,经济活动中的许多经济关系都可以归结为代理关系。
构成代理关系需要具备两个基本条件:一是市场中存在两个以上相互独立的个体,且双方都是在约束条件下的效用最大化者。在这两个个体中,其中之一(代理人)必须在许多可供选择的行动中选择一项预定的行动,该行动既影响其自身的收益,也影响另外一个个体 (委托人)的收益。委托人具有付酬能力并拥有规定付酬方式和数量的权力。二是代理人与委托人都面临市场的不确定性和风险,而且二者之间掌握的信息处于非对称状态。委托人不能直接观察代理人的具体操作行为,同时,代理人不能完全控制选择行动后的最终结果。
代理理论中的代理成本问题是代理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代理成本通常由三部分构成:一是支付代理人报酬:二是建立信息机制,监督代理人行为的费用;三是代理人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造成的委托人损失。
财务监督的产生正是基于委托代理的观点,特别是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逐步完善以及企业规模的扩大和相应的管理模式的改进,企业的所有者和管理者分离,财务监督已经成为企业管理的重要方面。即使是规模较小的企业,由于企业资金运行与每个工作人员有关,与企业的每一项经济业务相关,财务也需要在管理和监督的约束环境下进行。在财务管理的过程中,由于委托人与代理人的目标往往不一致,这样在信息不对称情况下,就产生了“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目前引发的问题主要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种情况:一是由于信息占有上的劣势,委托人无法获知全部的事实,即代理人利用信息占有上的优势向委托人隐瞒事实;二是,企业投资以及技术改造缺乏长期性;三是由于目标函数的不同,在企业经营中采取各种方式损害所有者利益;四是财务透明度低,甚至是“黑箱操作”。
二、我国企业财务监督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存在的问题
财务监督是企业财务管理中的基本制度,也是保证财务安全的必要措施。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却往往是“敏于言而讷于行”,主要表现在下几方面:
第一,财务人员大都由经理聘用,造成无法监督、无力监督、无心监督。在我国现有的企业中,要求会计人员对可以主宰自己前途的直接领导所决定的财务收支实施监督,这既不符合监督与被监督关系的基本要求,又起不到应起的作用,并造成一些不良现象,因此企业财务监督在实践中不断趋于弱化。一是无法监督。一些管理人员利用职权违法违纪,在资金使用上为自己大开绿灯,损公肥私,侵吞国家财产;收入不入帐,或设立帐外帐,带头私分预算外资金;指使财务人员隐匿收人、转移资金、偷漏税金,等等,而会计人员畏于权势,或丧失原则,或共同作弊。二是无力监督。会计人员关键时刻得不到领导支持,操作中得不到群众的广泛理解和积极配合,在办理业务时只能睁一只跟闭一只限。比如用于请客送礼的费用,却在发票上填开“文具”、“办公用品”;甚至通过不正当的手段获取空白发票,随意填开可报销的内容进行单位报销等等,这种情况十分普遍。面对这些现象,财务人员的事中监督显得无能为力。三是无心监督。财务工作辛苦,劳动强度较高,但财务人员的待遇却普遍没有相应提高,这使得财务人员在行使职能时缺乏积极性,使财务监督工作没有基本保障。因此,在实际财务监督过程中,往往出现财务人员无心监督的状况。
第二,财务监督的法制化要求与法制建设滞后、缺乏制度保障之间的矛盾。依法理财是财务部门的基本职责,财务监督作为实现依法理财的重要手段,作为强制性、严肃性的执法活动,必须以相应法规作为其制度保障和基本依据。然而当前财务监督方面的法制建设相对滞后,缺乏一套完整全面的财务监督专项法规以对财务监督工作的内容、地位与作用等做出明确细致的规定。
第三,财务监督的机制性要求与当前财力分散、经费监控能力不强之间的矛盾。财务监督作为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关键在于形成良好的监督机制,这种机制既要涵盖财务管理的各领域,又要贯穿于经费的供应、分配、使用、核决等各环节。这种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机制的形成,需要以充分掌握和管理经费运行的全过程为前提。但从现行经费管理和运行的模式看,与监督机制的系统性要求存在很大的差距,疏于检查,缺乏跟踪监控的现象还屡有发生,监督过程易出现空白。
第四,财务监督的系统性要求与监督范围单一、职能弱化之间的矛盾。财务工作是一个多因素的复杂的动态过程,涉及各个部门、多个环节,特别是在财经制度改革的形势下,影响监督效果的内外因素日渐复杂,这就要求我们要对财务管理情况进行全方位、全过程和复合型的监督。但是,现行的监督工作存在明显的单一性,从而直接影响了监督效果。首先是环节的单一性,即监督措施滞后。偏重事后监督,忽视和淡化事前监督;强调外部监督,忽视内部监督;重视专业监督,忽视群众监督的现象还比较普遍。其次是监督思路的单一性。经常性的财务监督力度不够,往往把希望寄托在财务检查上,而对平时发现的各种问题则查处不力。再者是监督方向的单一性,即以上下级之间的单向监督为主,内部监督则比较薄弱,致使监督严下不严上,严人不严己,缺乏系统性和自我制约性。
(二)财务监督不足的原因分析
造成目前这种财务监督不足现状的原因很多,既有现实的原因,也有历史的原因,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财务信息不对称。财务信息不对称是财务监督不力的直接原因。根据非对称信息理论,市场上买卖双方各自掌握的信息是有差异的,通常供给方有较完全的信息,需求方有不完全的信息。在这种情况下,有信息优势的一方就希望通过输出对自己有利的信息使自己获利,而信息较少的一方则通过各种手段击获取信息。在财务上,财务人员及其组织便是利用这种信息的不对称规律,采取隐瞒财务信息、粉饰财务信息等方式进行作弊,这种隐蔽行为很难被人察觉。
第二,多头监督,功能交叉。企业财务监督部门已成为多种指令的集中地。从国有企业来看,国家控股的股份制、中外合资(国有资本为主)、国有独资、国有民营经济管理形式,使原来听从国家财政部门指令的财务监督部门变成了必须听从国家财政、企业所有者和经营管理者多方指令的财务执行部门。财务人员必须按照上述指令,处理各项业务,矛盾经常出现。财务人员为满足各监督方的需要,无论自愿与否,都得人为虚构财务信息。在私营企业中,这种现象更为普遍。
第三,行政性监督居多,社会性监督不足。由于我国长期以来政企不分的现象严重,企业的财产所有权属于国家,政府职能部门往往代表国家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实施指挥与调节。模糊的产权关系导致了模糊的监督身份,行政管理与专业性监督混为一体,不仅监督行为具有垄断性,而且监督结论也往往带有行政指令的色彩,使财务人员不能独立履行监督职能,只能根据单位领导的指令划分合理与不合理的开支范围。
第四,监督者自身缺乏约束机制,影响监督的客观效果。在我们的财务组织中,监督者一般都具有双重身份:一方面代表政府行使监督职能,另一方面又在从事与自己所实施的监督目标相悖的活动,这就弱化了监督功能。而目前国家的法规缺乏对其行为的制约机制和外部监督机制,其结果必然使企业所有者权益受损。
三、强化企业财务监督的对策
如何加强财务监督工作,并使财务监督促进财经制度改革,巩固标准经费管理成果,是当前需重点研究解决的一个问题。这不仅涉及到财务监督工作的未来走向,更是事关营造健康规范的财经新秩序的关键因素。财务监督所面临的矛盾和问题是一个涉及方方面面的综合体,因此强化财务监督也不能局限于财务部门的单方面工作,而应当站在加强监督职能、健全监督体系、拓展监督范围的整体高度,稳步推进监督管理的法制化、规范化和科学化进程。
(一)推进财务监督的法制建设
推进财务监督的法制建设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在我国法制建设普遍还不完善的大环境下必须一步步进行,大致需要经历以下几个阶段:
首先,要积极推进财务监督专项立法的工作。财务监督法制体系建设工作相对滞后的现状,使得当前的财务监督工作与当前经济总体要求在一些方面产生了不相适应性,影响了财务监督工作的深入开展。同时,依法监督、严格执法是财务监督工作的内在要求,也是财务监督工作的生命线。因此要从强化财务监督、规范财务监督行为的要求出发,根据当前财经制度改革的要求,围绕强化预算、标准经费管理等监督工作的需要,积极推进财务监督专门立法并尽快制定。通过制定有关财务监督的专项法律法规,从法律上确定财务监督的地位,使财务监督工作的法律依据更加充分,财务监督工作的手段更为得力,从而保障财务监督工作更加顺利地开展,以真正达到依法实施财务监督的要求。
其次,要进一步完善现行的财经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不断完善法制体系的建设,严格行政执法的程序,强化经济监督的约束机制,是规范财务执法行为和提高财务监督工作水平的一个重要前提。因此,在着手研究制定统一的财务监督专项法律或行政法规的同时,还应当根据现有形势和财务监督面临的新任务,按照“监管并重、内外并行”的原则,从加强财务监督工作的实际需要出发,把财务监督的法制建设工作重点放在进一步完善现行的财经法律、法规和健全财务监督的规章制度上。
最后,要严格执法,加大惩处力度。当前,违反财经法纪的问题仍然较为突出,有些问题屡屡出现,屡禁不止。因此,在大力推进财务监督立法的同时,财务部门还需进一步严肃财经法纪、严格规范财务管理,不断增强财务监督效能,不断加大惩处力度。
(二)加强财务监督的队伍建设
加强财务监督的队伍建设,加大财务监督工作力度是完善财务监督的重要条件。财务监督的主体是多方面的,必须鼓励更多监督主体积极参与监督队伍,只有这样,才能加大财务违规违法的机会成本,最大限度弥补财务监督漏洞。
一是要设立专职的财务监督机构。当前,各级财政部门都已单独设立了监督检查部门,实现了财政监督机构的“独立经营”,大大增强了监督检查的力度和深度,取得了良好的实践效果。通过财务监督部门的单独设立,可能逐步淡化财务各业务主管部门管理和监督的双重身份,使预算、会计部门可以把主要精力转移到预算和资金的管理上,而由监督部门具体负责监督预算的执行和资金的运行。同时还需要进一步明确业务部门与监督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分工,监督部门对外要履行财务监督执法的主体职能,对内要与具体业务部门及预算编制、执行部门形成监督与再监督的关系。
二是要选配合格的财务监督人员。财务监督专职机构应当配备高素质的专职财务监督干部。由于财务监督工作涉及到财经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要求财务监督人员必须具备与其工作相适应的政策水平、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因此必须要确实挑选出具有实事求是、敢于碰硬、开拓创新的精神,熟悉财经制度,熟练掌握财务业务知识、会计核算方法和电算化知识,熟练掌握财务监督程序和技巧,具备一定工作经验的财务人员。同时还必须要加强考核培训,完善内部考核机制和岗位职责规范,建立能进能出、竞争择优的人才流动机制。
三是要注意做好监督后的指导帮带工作。财务监督的主要目的之一,就是通过对发现问题的综合分析来不断研究改进财务管理工作的完善性措施,促进经济管理水平的逐步提高。所以,在不断加大财务监督检查工作力度的同时,还要特别注重围绕在实施财务监督检查过程中查出的问题和发现的漏洞,有针对性地做好监督后的指导帮带工作。
(三)配合财经制度改革,逐步强化财务监督力度
财务监督是一个多环节的过程,但每个环节不能面面俱到,要做到既全面又有侧重点。然而,我国企业以往的财政监督工作重点并不科学,需要积极调整财务监督工作的重点。财务监督是实现财务职能的一个重要手段,同时也是强化财务管理工作的一个具体体现,因此财务监督的工作重点应当围绕着财务管理的范围、内容来确定。从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的需要出发,今后一个时期的财务监督工作重点应当考虑放在以下三个方面:首先,加强对预算和执行的监督工作,并要注重对经费管理、集中支付、实物资产等财务管理新要点、新职能的监督工作,同时还要继续加强对会计信息质量的抽查或核查工作。其次,理顺财务监督的关系。当前财务监督体制必须要进行重新定位和分工。财务监督管理应以谁供应谁负责的原则,具体组织财务监督工作。不论是专业经费还是通用经费,在组织财务监督时都应当注重信息的协调和反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通报,共同采取措施。最后,要逐步扩大经费供应标准化。经费供应标准化是在经费分配上排除财权分散干扰的重要措施,经费供应标准化增加了财力分配的透明度,使财务部门和其他部门都有所遵循,不但可以有效保障经费供应,而且有利于实现财务部门的监督管理。
(四)不断调整财务监督检查方式
实行有效的财务监督,客观要求多样化的财务监督方式,并努力拓展财务监督范围。财务监督检查方式的调整主要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加以突破:
一是要从侧重事后监督转变为全程监督。财务监督是贯穿于经费运行的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监控行为,监控关键在于事前和事中。在新的形势下,特别是新的预算编制办法的执行,预算编制的准确与否直接决定了预算执行的效果。因此,财务监督必须逐步改变过去偏重事后监督检查的工作方法,逐步将工作重点转变到事前、事中与事后监督并重,从而达到全程监督的目的。
二是要从年度综合性监督转变为日常监督。当前,各级财务工作的中心是加强标准经费的管理。标准经费的管理要靠日常的严格管理,而仅靠一两次大检查根本起不到效果。因此,一定要转变监督方式,逐步由年度综合性监督检查转变到日常监督上来,立足于日常管理,通过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发现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完善制度,堵塞漏洞,不断提高财务管理水平,真正形成监督与管理并重,日常监督管理与综合性监督检查相结合的财务监督工作新格局。
三是要从注重外部监督转变为内外并重。财务监督的难点和重点都在于对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调整及决算的监督,而这些都是各级财务部门的本职工作。因此财务监督首先是财务内部的监督,“正人先正己”,财务监督要从检查财务内部制度着手,检查内部制度是否完善,以及是否按制度办事,切实解决财务内部的“灯下黑”问题。
综上所述,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市场竞争加剧,企业必须有一套科学的管理办法,对各部门履行责任制的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价,以揭露经营管理中的问题,提出改进管理的建议。随着企业经营自主权逐步扩大,企业成为相对独立的经济实体,国家对企业的管理也将逐步由直接控制为主转为间接控制为主。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财务监督不到位,监督机制不健全,领导者权力的扩张和私欲的膨胀,就有可能滋生腐败。因此,加强企业财务监督,同时兼顾企业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注重结合事前、事中、事后财务监督,有利于保障企业经营者业务的规范,保持财务秩序的稳定、有序,是奠定我国企业进一步发展壮大的基石。
参 考 文 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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