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会计监督以及加强会计监督的重要性
二、会计监督弱化的原因和具体表现
三、加强会计监督的措施与对策
内 容 摘 要
会计监督是会计的基本职能之一,是我国经济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逐步完善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会计工作己发生了很大变化,会计涉及的范围不断扩大,业务处理也日趋复杂,投资者、债权人和社会公众等对会计信息披露的时效、范围、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现代企业制度下如何加强会计监督己成会计界热衷讨论的焦点。为了规范会计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加强会计监督己成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中一项重要内容。
浅谈加强会计监督
会计监督是会计的基本职能之一,是我国经济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逐步完善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会计工作己发生了很大变化,会计涉及的范围不断扩大,业务处理也日趋复杂,投资者、债权人和社会公众等对会计信息披露的时效、范围、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现代企业制度下如何加强会计监督己成会计界热衷讨论的焦点。为了规范会计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加强会计监督己成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中一项重要内容。
一、加强会计监督的重要性
(一)会计监督概述
会计监督既是内部监督又是外部监督。所谓会计监督,是指会计工作人员依据《会计法》赋予的职权,将《会计法》规定的各项内容适用于具体的人和事,对单位经济业务事项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有效性所进行的监察、督促,落实法律规定应依法办理的业务内容。会计监督是实施《会计法》唯一具体、有效的执业环节。从其范围说,它首先是内部监督但绝不仅限于内部监督,同时也具有外部监督和社会监督的性质。如第十四条规定,“会计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令言凿凿,十分肯定。各单位所取得的原始凭证绝大部分是由外单位出具的,当甲单位会计人员依法拒绝接受乙单位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时,甲单位会计人员正是履行了其监督职权。无疑,甲单位的会计监督就不只是内部会计监督其具有外部会计监督的性质了,事实上内部兼外部监督的性质。
(二)加强会计监督的重要性
1.加强会计监督有利于贯彻执行会计法律、法规、规章和单位内部预算、财务计划、经济计划业务计划,以及单位内部会计管理制度,维护企业所有者、经营者、债权人以及政府有关部门各方之间的利益平衡。根据规定,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进行内部会计监督必须依财政、税收、金融、外汇、价格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进行内部会计监督。同时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还依据单位内部的会计管理制度,如现金管理制度,票据管理制度,会计、出纳岗位职责,档案管理、固定资产管理等进行内部监督。另外,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还必须依据单位内部的预算、财务计划、经济计划、业务计划待进行内部监督。只有这样才能维护利益集团之间的平衡关系。
2.加强会计监督有利于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有利于获得真实、可信的会计信息。会计工作的国家监督,主要是指财政、审计、税务部门代表国家对各单位的会计工作实行监督,主要是对设立会计帐簿的合法性,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监督,以及会计工作的从业人员具备从业资格进行监督。只有这些监督加强之后,注册会计师在对单位(企业)进行财务报告审计、鉴证时,才能为企业所有者、经营者、债权人以及政府各有关部门提供真实、可信的审计报告或验资报告等。
3.加强会计监督,有利于促进经济立法,加强执法。
在会计信息严重失真,证券市场风波不断的严峻形势下,不难发现:一方面,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对财会信用缺失行为的惩罚条款不明,缺少可操作性,而且由于我国缺乏民事赔偿制度,这也是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执业人员敢于充当造假公司帮凶的原因之一,所以,当前急需建立一个健全的民事赔偿机制,使受侵害的中小投资者可以向违法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相关责任人员提出损害赔偿之诉,使造假的注册会计师为其行为付出高昂的经济代价,使受欺诈的投资者得到财产上的补偿。另一方面对于违法做假帐,提供虚假会计报表的查处不力。我国《刑法》规定,中介组织人员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罪,轻者判5年,重者判5到8年,并处罚金。然而目前的绝大多数处罚还停留在罚款,停止执业资格的层面上。但是只要加强了会计监督,这方面的执法一定会有所加强的。
4.加强会计监督还有利于重塑会计师形象,有利于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等。
二、会计监督弱化的原因和具体表现
(一)会计监督弱化的原因
1.经营者大权独揽,排斥甚至废黜监督
经济体制改革中实施的企业所有权与经权分离原则,本是现代企业制度的根本特征。但是,公有制企业的所有者至今未真正“到位”,而股份制企业的所有者又多未学会“当家作主”。这样,造成多数企业的经营者集人、财、物管理、支配大权于一身,作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为了小团体甚至个人利益,可以任意要求改变企业核算的基础、原则和方法,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出具虚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会计人员稍有异议,就会被“优化组合”撵出会计岗位,甚至因此丢掉饭碗成为失业者。出现这种情况,无论从法律程序或会计实践中,国家都还无法对坚持会计监督的会计人员提供有效的保护。会计人员迫于生计,也只好按领导意图办事,“记帐、算账、报账”变成了“编账、造账”,会计监督自当无从谈起。
2.外部监督不到位
前已述及,改制后众多的民营、私营企业,其外部会计监督现在处于三不管状态,而新建立的股份制企业或私营企业,其外部会计监督也基本上处于无人管状态。就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而言,我国目前已建立一个由政府审计、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所组成的审计监督体系。政府审计由于受各方面的干扰,使对多灵敏单位的审计流于形式,对违法、违纪会计行为不披露、不查处,收几个钱就撤出;而直接听命于企业经营者的内部审计更是有名无实;作为社会审计的注册会计师审计,由于现在委托审计的大权仍操在经营者手中,就很难做到独立、公允、不偏不倚,而是偏向经营者一边。这样,就算有外部会计监督的机制,也很难保证这些监督的质量。
3.对违法、违纪会计行为查处不力
会计监督弱化的直接后果是违法、违纪会计行为滋生,会计信息虚假,甚至引发经济犯罪。就我国目前整体倾向而言,会计监督弱化引发的贪污、挪用犯罪案件,作为腐败的典型,司法部门重视侦查处理已人所共知,但因会计监督不力引发的会计信息不实,假账、假报表泛滥,似乎多数当权者并不将其归类于腐败,对于偶尔曝露出的拒绝监督、虚报业绩、设置账外帐、报送虚假会计报表的实际责任者,特别是其中的领导干部,只要不涉嫌贪污挪用,多不作查处,或查而不处。这样,一方面凉了会计人员的心,使他们不再坚持监督;第二方面,其他人员不敢或不愿再举报;第三方面,又助长了这些违法、违纪者气焰,使其视会计监督如无物。
4.会计人员职业道德严重滑坡
少数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败坏、沦丧,个人利益膨胀,故意伪造、变造隐匿、毁损会计资料,利用职务之便贪污、挪用公款以身试法。在做假账、假报表时,无视会计法规、会计准则,公然放弃会计监督,无视会计监督。当然这与社会上弄虚作假,唯利是图的不良风气有直接的影响。同时也存在一个“利益驱动”问题。例如,在下岗失业和违反原则作假账的两难选择中,多数会计人员选择了按单位负责人意见作假帐。但这与《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十七条至第二十四条“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和《会计法》第39条“会计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提高业务素质”相违背,所以会计人员职业道德严重滑坡是会计监督职能弱化的又一主要原因。
5.注册会计师缺乏诚信,社会监督弱化
注册会计师在公众的心目中具有超然的独立性,应该说他们作出的会计信息是完全真实可信的,然而现实现象表明,一部分事务所只顾一时的眼前利益,听从单位、公司的意见,为其作出虚假的会计报告,或者为贪污腐败开绿灯,或者蒙骗企业公司所有者(董事会),或者骗取上市的资格,或者误导股民……致使注册会计师在公众心目中的地位一落千丈。长此以往,整个会计职业界将彻底丧失本行业赖以存在的基础—诚信,同时丧失会计的社会监督的职能。
6.会计人员素质低下导致会计监督弱化
在基层单位由于部分领导素质低下,在设置会计机构、会计人员时,有意把不懂会计业务,或业务素质较差,没有会计证的人员调到会计工作岗位上任职。这些人员到了会计岗位后又不虚心学习会计业务知识和会计法律法规,在处理业务时唯领导是从,大脑中没有监督的概念,没有可以用来审核监督的依据,这样自然导致监督不力,监督弱化。
当然,会计监督弱化,还有其他一些内外部原因,如人们法制观念淡薄,会计人员原则性不强,业务素质不高等。
(二)会计监督弱化的具体表现
1.内部会计监督不唯法、不唯实,只唯上
《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都将单位内部的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作为会计监督的首要主体。内部会计监督的具体运作是对会计核算的全过程实施监督,保证会计核算合法、完整。所反映的会计信息真实、公允、有用,以维护企业所有者,经营者、债权人以及政府有关部门各方之间的利益的平衡,但是,现时的内部会计监督,并不能维护各利益集团之间的平衡关系,而是一味维护经营者的利益,所以同行总结为:“不唯法、不唯实、只唯上”。在具体的工作中,一方面,凡遇到与单位负责人无大的利害关系的会计业务,会计机构、会计人员是尚能依据《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实施监督;另一方面,凡遇到与单位负责人有利害关系的业务,包括虚假业务,则唯领导意图是从,甚至不惜为其出谋献策,通同作伪,完全置会计监督于不顾。试想一个单位对内一套帐对上一套帐,甚至对税务部门还有一套帐,如果没有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参与编撰,哪能出得如此“成果”。在这种情况下,哪里还有会计监督可言。
2.改制后企业外部监督“三不管”,任其“逍遥法外”
集体所有制企业改制前都由主管部门或开办单位实施外部监督:国家企业改制前由财政、审计和主管业务部门三家管,共同实施外部监督。改制以后,集体企业或改建成为股份合作制之类民营企业,或出售给个人成为私营企业,原来的主管部门或开办单位自然应该撒手不管;国有企业除改制为上市公司或国有控股公司外,审计、原主管部门也均不再对其实施监督。按照《会计法》规定应对所有企业实施会计监督的各级财政部门,由于过去只习惯于对国有企业实施监督,对改制后成为“民营”、“私营”的企业实施监督,现在各地财政部门都还没有提上议事日程。因此,原来三家管的就成了三不 管,相应的外部监督机制基本消失。人们说,现在的各类民营、私营企业账“乱”,与外部监督机制不到位有直接关系。
3.其他内外部监督机制回天无力
其他内外部监督机制,如人民银行、证券监管、保险监管,以及税务部门等,这些单位有些只管一个系统,有些只管一些涉及自身业务的会计事项,会计监督涉及面窄。无法带动多数单位、多数企业的会计监督;至于外部单位或个人及单位内部职工对单位违法、违纪会计行为进行检举揭发,虽然不失为一种会计监督,但只能解决一些具体问题,不论这些内外部其他监督机制如何积极运作,也难扭转全社会会计监督弱化的整体趋势。
三、当前加强会计监督的措施与对策
(一)加强思想道德教育,端正对会计监督的认识
会计监督的根本目的,在于要求单位负责人在处理利益分配时兼顾所有者、债权人和国家财税各方面的利益。尽管单位负责人与以上各方面在利益上存在矛盾,但他们之间也存在着根本利益的一致性,这就是通过改善经营管理、增收节支、扩大化经营成果,从而增加各方的受益额。如果单位负责人真正称职且有远见卓识,为了单位的信誉和长远利益,他们会支持会计人员履行监督职能,提供真实公允的会计住处让上级、所有者和债权人放心。这样,单位负责人经管的事业中得到实现。
要通过各种形式,教育单位负责人端正对会计监督的认识。使其觉得会计监督是镜子、尺子、是拾遗、补缺,自觉接受会计监督。
(二)改革管理体制,使企业经营者处于真正有监督的经济环境中
目前,董事长、总经理由一人兼任,企业监事会形同虚设,企业决策权、执行权甚至监督权集中于一人的做法应该彻底为革,企业监事会的权力应该加大、到位,会计人员,特别是会计机构负责人(或会计主管人员)的任免应该由董事长和监事会共同负责,监事会对这些人员的任免应有否决权;一般会计人员变动,应由会计机构负责人和董事会、监事会共同研究决定,监事会亦应有否决权。
其次,要建立并严格执行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充分发挥内部财务控制中心作用。各职能部门分工负责各行其职,并通过工作定期轮换制度和内部稽核以及内部审计制度等,促进会计人员算帐、记帐、报帐,正确无误,这样对于规范会计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强化经营管理,控制经营风险,防止身弊行为等都具有重要作用。
(三)强化国家监督的力度
财政部对各单位会计行为实施监督的规定应该尽快落实,及早到位;审计、税务机关和金融、证券、保险等行业监管部门也要强化对有关行业、单位的监督力度,并应建立监督责任制,疏于职守的,应追究监督部门的失职责任。同时,应加大对违法、违纪会计行为责任者的查处和惩戒力度,给违法、违纪、拒绝监督或疏于监督的责任者及相关人员以威慑力量。
其次,政府审计部门每年要定期对注册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查,对其承担过的审计业务进行抽查,如发现存在严重违规现象,应注销其营业执照,并将该项业务收入作为非法所得予以所收处还要罚款,同时,对主要责任人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或追究法律责任,并吊销其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
(四)强化社会监督
目前最为重要的是强化注册会计师的职能,提高注册会计师的执业水平,加强职业道德建设,确保注册会计师按照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对企业进行会计监督。通过内部审计人员与外部审计灾害间的协调和配合,促使企业自觉地按照《企业会计制度》的要求去处理每项经济业务,从而保斑点会计信息的真实、合法、有效。其次,就是将由经营者聘请注册会计师审计其经营业绩,改为由所有者聘请注册会计师审计经营者。这样可避免会计师事务所迫于某种压力以及自身的生存原因,与企业同流合污、欺骗国家,坑害广大投资者,真正发挥注册会计师等社会监督机构的作用。
(五)在整个会计界、大力宣传实施会计行业诚信“建设“,从而实现会计监督职能
现代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信用经济。诚信是现代市场经济的基石。但是在中国乃致世界经济都爆发了“诚信“危机。首当其中的是会计诚信危机,引起了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高度重视。2001年10月29日,朱榕基总理在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考察时;特别强调指示:“不做假帐,是会计人员的基本职业道德和行为准则,所有会计人员必须以诚信为本,操守为重,遵循准则,不做假帐,保证会计信息论 真实、可靠。国家会计学院一定要把诚信教育放在首位,培养出来的人才不 仅要有一流的专业知识水平,更要有一流的职业道德水平,绝对不做假账。”
从小的方面讲,为了会计界从业人员的长期生存;会计人员应该讲诚信。从大的方面讲,中国已正式成为世贸组织的成员国,已经步入国际经济大循环的体系中,全世界球队经济一体化,迫使我们在维护国家经济利益的基础上,一切以诚信为本,严格遵守国际贸易的游戏规则,按国际惯例公平对等地做生意。如果一味地凭借小聪明和侥幸心理。用狡诈的手段行事,损失的将不仅是长期的巨大的经济利益,损失的更是人格,国格和国家声誉。
(六)提高会计人员的整体素质,加强会计内部监督
提高会计人员的整体素质,减少工作失误事业来的信息失真。财会人员的素质包括政治素质、心理素质、文化素质、技术素质以及职业道德等。要想提高会计人员的整体素质,一方面要求财会人员在政治思想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学习江总书记在“七一”的讲话精神,用“三个代表”的思想来指导我们的工作。另一方面新的《企业会计制度》特别突出了会计职业判断问题。因此,财会人员的业务继续教育和在职培训工作要深入持久进行,才能完善会计人员知识文化结构,从而提高会计人员的会计创新能力和职业判断能力,促使会计人员生产出高质量的会计信息。再一方面,加强财会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使其敬业受岗,廉洁自律。在处理会计业务中能正确处理好国家和企业的利系,切实益关做到坚持原则,遵纪守法,依法办事,客观公正。
(七)保护履行职责,对违法违纪会计行为进行抵制、制止、举报而受到打击报复的会计人员和其他人员
对于这一点,目前我国法律、法规中尚无“硬件”可供授用,因此,国家应尽快立法,以具体的、有可操作性的规范来处理这方面的案件。
总之,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强会计监督十分重要。我们要从法制、体制、机制、道德等方面进行认真研究和探索,持之以恒,常抓不懈,努力在治本上取得实质性的进展,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性,为经济建设创造良好的会计信用环境。
参 考 文 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3、《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02年第7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