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会计现状
二、存在问题
三、原因分析
四、改进措施
内 容 摘 要
集体经济是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农村集体经济的基本形式,作为农村集体经济管理重要手段的农村财务管理一直是农村的一个热点、难点问题,也是干群矛盾的焦点。针对一些村干部贪污、挪用、挥霍公款,私自出让、发包集体林地、水面、“四荒地”,集体经济不断削弱,大部分成为空壳村,兴办公益事业难,集体经济“统”的职能难于有效发挥,农民上访甚至集体越级上访时有发生的现状,改革与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体制,直接关系农民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巩固、发展和壮大,乃至影响到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因此,管好农村集体财务,加强会计核算监督,大力推行村账乡代管,健全村级财务公、民主管理对农村的稳定和发展至关重要。本文的写作意图,旨在对楚雄市农村财务会计的发展现状进行实事求是的分析,提出具有普遍性、阶段性、针对性的改进对策,呼吁全社会共同重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会计理论的研究,注重实践经验的总结,加快农村集体财务管理法律、法规的建设步伐,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积极的贡献。
农村集体经济组财务会计发展现状与对策
集体经济是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村集体财务管理是农村集体经济管理的重要手段。农村财务历来是农村工作的重点、农民群众关心的热点,也是农村矛盾纠纷的焦点。针对一些村干部贪污、挪用、挥霍公款,私自转让、发包、拍卖集体山林、水面、“四荒地”,农村集体经济不断削弱,大部分成为空壳村,农村兴办公益事业难,集体经济“统”的职能难于有效发挥,农民上访甚至集体越级上访时有发生的现状,改革与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会计体制,加强财务管理,规范会计核算监督,实行村、组“财务公开、民主理财”对农村的稳定和发展至关重要,直接关系农民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巩固、发展和壮大,乃至影响到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
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会计现状
(一)基本概况
楚雄市国土面积4433平方公里,辖5乡14镇,153个村(居)委会2863个村民小组84536户农户。有汉、彝、回、白、苗等28个民族。2004年末,总人口达494090人,其中:农业人口349877人,占总人口的70.8%;总耕地面积34.74万亩,农民人均占有耕地0.99亩。农村经济总收入236472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2304元。
(二)财务会计现状
1.财务会计队伍状况
2004年末村(组)财会人员共763人,其中:村级308人,村均2人;民小组455人,组均0.16人。村组财会人员均无《会计证》。
2.集体收入、支出状况
2004年末农村集体总收入20033万元,其中:经营收入3509万元,发包及上交收入373万元,其他收入15825万元;总支出5228万元,其中:经营支出1943万元,管理费支出660万元,其他支出2625万元。
3.年末资产、负债状况
2003年末资产总额69781万元,其中:货币资金35298万元,应收款3571万元,固定资产30075万元;负债总额2421万元,其中:短期借款179万元,长期借款288万元,应付款1894万元;所有者权益67360万元,其中:资本金24715万元,公积金38480万元,公益金408万元,未分配收益3757万元。
4、农村财务管理改革情况
2004年开展农村财务 “村账乡代管”试点的四个乡(镇) 以经管站为依托成立了农村财务管理办公室,从业人员14人,实行“统一核算、财务公开、民主理财、部门监督”,建立了28个村委会292个村民小组会计核算账目、代管资金28593万元。
综述:楚雄市的农村财务会计工作在上级的指导和当地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下,牢固确立了“依法管理,依制规范,民主理财,合理节流”的财会工作理念,以制度建设为根本、以培训为基础、以财务公开为重点、以民主理财为关键、以财务管理体制改革为突破口,健全完善会计账簿、规范核算科目、坚持财务公开、加强审计监督、实行村账乡(镇)代管,农村财务管理得到加强,管理混乱的状况得到明显改善。但是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也存在需要进一步研究,逐渐加以完善的地方,以实现农村财务会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三)存在问题
1、农村财务会计工作整体水平还不高,会计科目不健全,设置不规范,管理手段落后。
2、村级民主监管乏力,民主理财形同虚设,财务公开流于形式。
3、农村财务会计机构不健全,监管人员不到位。
4、村组财会队伍不稳定、整体素质低的问题突出。
5、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律制度不健全、财务管理理论研究滞后、会计法不完善。
三、原因分析
1、农村会计核算科目不健全,设置不规范,管理手段落后。具体表现在:有的村总账、明细账不分,只记流水账,个别经济条件较差的村甚至正式的会计账簿都没有,记的都是“本本账”,致使村里集体资产长期核算不清,不可避免地出现了一些账目漏记、资产流失的问题,很不利于政府监管,使账外账、小金库等一些不法行为有了可乘之机;会计电算化管理还是一片空白,城郊一些集体资产多、会计业务量大的村都还采用手工记账、算盘核算,不仅效率低,而且影响了财务公开的效果,财务公开内容不具体,达不到应有的目的。究其原因:一是村干部认识不足,重视不够;二是经费投入不足,业务培训跟不上;三是会计人员文化素质不高。
2、根据中央要求,自1998年普遍实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以来,财务公开作为村务公开的重点摆到了首要位置,全市19个乡(镇)153个村(居)委会实行了财务公开,分别占乡、村的100%、99%。其中:每季度公布一次的村占54%,每月公布一次的村占44%。部门监督、民主监督取得一定的实效。但随着“村改委”以及农村税费改革以后,村组收入大幅度减少,大部分成为“空壳村”,村组运转以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为主,资金管理分散,债务负担沉重,致使民主理财被削弱,监督乏力,财务公开栏形同虚设,财务公开内容流于形式。当然,这其中也有村民文化水平低,不懂账,民主理财能力不高的自身原因。
3、机构改革后,有不少乡(镇)的经管部门,不是人员编制被其他部门占用,就是人员与其他部门混岗使用,真正专门从事经管工作的人寥寥无几,有的只有经管站长一个人,严重影响了对农村财务会计工作的日常指导和监督,造成工作开展困难和“无人办事、无钱办事”的被动局面。
4、村组财会队伍不稳定,农村财会人员多数是村两委指定兼职的,缺乏专业知识,没有经过正式的业务培训,不懂借贷记账法,不会使用会计科目,只能做到“记记收支流水账、打打算盘结余额”,还不能完全适应新会计法的要求,不能及时发现村经济运行中的问题,不能为经济决策提供依据;有不少村在会计人员的使用上“一朝天子一朝臣”,会计跟着村干部走,更换比较频繁,造成农村财务会计工作专业性和连续性差,出现了“断头账”和“财务清理年年搞、村组财务常混乱”的恶性循环。
5、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立法滞后,法律主体资格不明确,财务管理法规不明。《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明确规定财政部门依照《会计法》的规定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会计工作进行管理和监督,而针对农村财务会计工作的管理规定确是一片空白,相应的一些违法处罚无直接法律依据。《审计法》同样对农村财务的审计监督未作出明确规定,造成执法尺度不规范、无法可依。随着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推进,在村民自治的前提下,落实民主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既要加强会计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建设一支遵纪守法、业务水平高、群众信任的会计队伍,又要上级适时完善会计、审计法规制度,监督村干部、财会人员依法、依规履行职责,避免长官意识。
四、改进措施
(一)切实建立一支稳定的、具备较高业务素质的、严格按财务制度办事的农村财务会计队伍。
各级经管部门要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在搞好对农村财务会计指导和监督的同时,加强业务培训。要健全完善农村会计的选拔任用机制,实行农村会计持证上岗制度,严格按照农业部、财政部出台的《农村会计执业资格管理办法》的要求,对现行的农村会计进行资格认证,优胜劣汰,促进农村财会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要建立农村会计任用审批制度,凡农村会计的任用、调换都要经过乡镇、街道或上级部门批准,以稳定农村财会队伍,保持农村会计工作的连续性;要加强对农村会计的监督,建立农村会计岗位责任制,完善考核办法,奖优罚劣,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二)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十项”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制度是规范化的前提,健全的财会制度是财会工作依法进行的保证。①财会人员管理制度。村、组财会人员必须接受上级经管部门的管理、培训和考核,领取《会计上岗证》,凭证上岗。②村级财务收支预决算制度。村级财务收支预决算需经村组织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执行,报乡(镇) 财管办备案。③开支审批制度。村、组资金使用必须编报预算,报乡(镇)财管办批准同意后拨付使用,手续不完备的开支不得付款。④民主理财和财务公开制度。村、组财务管理工作必须坚持民主理财的原则,按期公布账目,年终进行全面的财务检查和清理,接受群众的监督。⑤票据管理制度。加强对村、组内部结算凭证等专用票据管理、使用、领取工作。⑥会计结、报账制度。村报账员每月30日前向乡(镇) 财管办报账,凭备用金余额为结报支出票据的依据,拒绝“坐收坐支”的票据,严格收支两条线的管理。⑦债权债务管理制度。乡(镇)积极拓展债务化解的空间和渠道,严格控制新的不良债务发生。⑧村干部离任审计制度。村干部提拔、离岗、退职前必须先审计,后离职。⑨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集体资产在明确产权的基础上,必须依法进行产权登记,建立资产台账。乡(镇)经管部门负责农村集体资产的管理与监督,落实集体资产营运的各项责任制度,确保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⑩会计档案管理制度。村账乡(镇)代管前的档案资料各村建立会计档案室,统一管理会计档案。村账乡(镇)代管后的档案资料集中保管在乡(镇) 财管办。
(三)实行村账乡代管,规范农村财务管理工作。
乡(镇)依托经管站建立农村财务管理办公室对村、组的资金、账目实行“双代管”。各村普遍建立健全村民议事会、民主理财小组、村务监督小组等群众组织,构建农村集体财务会计工作新框架。全面清理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产物资和1999年以来的财务收支,摸清集体家底,核实债权债务,妥善处理留问题,并及时向群众公布清理结果。在此基础上,各村委员会、村民小组书面申请将会计核算业务委托乡(镇) 财管办代管。乡(镇) 财管办为各村统一设置“四账”、“三簿”,即总分类账、明细分类账、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和固定资产登记簿、劳动用工登记簿、农业税收附加登记簿,并开设银行账户,从而理顺农村集体财务会计体制,规范农村集体财务行为,从根本上改变过去以记“流水账”为主、坐收坐支,村组干部用钱随意性大,自己花钱自己批准报账等财务管理混乱的局面。
(四) 完善农村财务会计法规体系
①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律制度,加快立法进程,明确法律主体资格。②完善《会计法》中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会计工作的有关法律规定,加强财政部门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会计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加大违法处罚力度。③完善《审计法》对农村财务会计的审计监督,明确执法主体,完善处罚依据,加大执法力度。
建议有条件的地方由地方人大应尽快拟定出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条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条例》。
(五)探索农村集体资产与财务管理机制是新时期财务会计工作的历史使命。
农村集体资产与财务管理历来是广大农民群众十分关心的问题。这方面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这些年各地为加强农村集体资产与财务管理采取了许多措施,见到了一定成效。但也要看到,目前这方面问题还比较多,农民群众还不满意。有些地方混淆集体资产权属关系,随意向集体和农民伸手,有些地方农村财务管理混乱,财务不公开,还有不少地方胡支乱花严重,村级债务累累。这些问题,说到底,是如何正确地处理好国家、集体和农民的利益关系问题,是如何更好地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和保护农村生产力的问题。 必须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用新的思路和方法,创新农村集体资产与财务管理机制。
一是要围绕农村经济的发展,确定农村集体资产与财务管理工作的目标。农村集体资产与财务管理工作是党的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重要内容。当前,党的农村工作的中心是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因此,农村集体资产与财务管理工作必须服从和服务于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这个中心。只有围绕发展做文章,为发展做贡献,我们的工作才有意义,才有前途。目前,农村集体资产与财务管理工作遇到的问题,不少都跟经济发展水平有关,有些问题只有随着经济发展,才能够得到根本解决。如化解乡村两级债务,清理是必要的,但只有集体实力增强了,农民收入增加了,化解债务才有经济基础。加强集体资产管理不是为了管死它,而是为了更好地用好用活,实现其不断增值,发展农村的生产力。所以衡量这方面工作的好坏,主要看是否通过有效的管理,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凡是有利于经济发展、共同富裕的管理办法,就是好办法。为农村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体制和机制环境,是农村集体资产与财务管理工作的立足点和出发点。
二是要适应农村公有制新的实现形式,探索农村集体资产与财务管理的有效方式。农村集体资产与财务管理工作是同农村的基本经营制度紧密联系的。改革开放20多年来,农村已确立了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制度,农村集体经济的存在形式和功能发生了很大变化,农村集体资产从资产规模、产权构成、运作模式到管理方式,也都发生了很大变化。特别是农村多种形式联合与合作的出现,更加丰富了农村集体资产与财务管理的工作对象和内容。应当适应农村公有制实现形式的新变化,调整农村集体资产与财务管理的思路和方法,把注意力从集体资产的物质形态管理转到价值形态管理,从资产管理转到资本运营的轨道上来。只有如此,才能真正达到实现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壮大集体经济实力和增加农民收入的目的。
三是要用改革创新的精神,解决农村集体资产与财务管理的突出问题。农村集体资产与财务管理工作一直是在不断改革创新中发展的。目前,要解决这方面存在的问题,也必须靠改革创新。近年来,不少地方进行了有益的探索,积累了一些经验,闯出了一些路子,值得借鉴。如山西、吉林等许多地方实行了村账乡代管、村会计集体办公,加强了对村级财务的监督;浙江、广东等部分地方实行了农村会计委托代理制、会计委派制,提高了农村财务会计工作的质量,强化了会计的监督职能;江苏、北京等一些地方成立了集体资产运营中心(公司),促进了集体资产的增值。
四是要结合管理手段的改进,提高农村集体资产与财务管理的工作水平。农村集体资产与财务管理工作要以财会电算化为契机,逐步实现工作手段的现代化,通过现代管理手段提高农村经济管理水平。
参 考 文 献
1、《农村经济经营管理》2004第8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