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钢股份频繁调整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并不是单单因为税收的因素,其内在动机是根据企业发展需要来予以调整。以2006年~2010年为例,我们可以看到,以2008年为分界线,08年之前企业的折旧率呈下调趋势,而对应的营业收入则呈上升趋势,这于企业06年刚收购了子公司鞍钢集团新钢铁有限责任公司这一事件有关,企业刚收购子公司后,在营业收入上升的趋势下下调折旧,两个方面使自己的利润增加,起到显示自己收购举动成功,防止收购后出现各种不稳定情况地作用。而08年之后,企业则开始上调折旧率,这个原因则是在企业各方面都稳定之后为了平滑利润才采用的明智之举,从营业收入来看,除了09年受到金融危机严重影响显得略微下降之外,08年之后营业收入总的呈现一种上升趋势。 由以上诸表分析可知,从08年开始减少折旧年限,每年利润开始下降,而营业收入并没有下降趋势,这是因为费用增加。折旧年限的降低,势必会影响每年的折旧金额,而折旧额包括在费用内。收入减去费用就等于费用。而2013年开始增加折旧年限后,利润开始上升,同理是因为折旧金额减少,费用降低。鞍钢此举是因为2011年和2012 年连续亏损,不采用降低折旧额的方法无法隐藏自身经营状况出现巨大问题的事实。缩短折旧年限有利于加速成本收回,可以使后期费用迁移,从而是前期利润后移。这样也是避税的一种常见手段。由于折旧要记入产品成本,所以折旧年限和折旧额直接关系到企业当期成本的大小,利润的高低和应纳所得税的多少。同时,它还影响对固定资产价值的补偿和补偿时间的早晚,影响企业利润额受冲减的程度。企业常常采用加速折旧法,因为可以避税。同时,我们也把这种行为成为“大洗澡”,即前期提取大量折旧,在后期利润减少时提取少量折旧,降低费用,提高利润,掩盖事实。
结 论
通过对鞍钢股份频繁调整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内在动机的分析,我们可以知道企业之所以采用增加折旧的方法,是为了在企业效益好时,隐藏利润,平滑利润,同时防范未来效益差的时候,更容易扭亏为盈。因此采用调整折旧年限是企业常用方法,一方面可以合理避税,另一方面给自己留足后路
【参考文献】
经济研究导刊 2011年第17期总第127期 方芳
企业会计准则第四号—固定资产(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发布,自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