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 相关理论概述
创新及体制创新的涵义
科技管理体制及科技管理体制创新的涵义
我国科技管理体制的发展历程
二 . 我国科技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 我国科技管理体制现状
2. 我国科技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分析
三 .我国科技管理体制创新的对策探讨
调整政府科技管理职能
重视社会力量和企业在发展科技中的作用
重视科技人才的培养与管理
内 容 摘 要
科技管理体制简称科技体制,是科学技术活动的组织体系和管理制度的总称,它包括组织结构、运行机制、管理原则等内容,是由国家的政治、经济体制、文化传统以及科学技术发展水平等因素综合决定的。科技管理体制是否的当关系到科技政策能否得到认真正确贯彻,科研机构和队伍的潜力能充分发挥,科技规划、计划能否顺利实现。随着知识经济和全球化浪潮涌起,国家之间、行业之间、公司之间竞争的前沿已从资本、规模等逐步转移到科技实力竞争,科学技术与创新研究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科技管理体制问题是关系到科技工作全局、关系到现代化建设中科技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问题。
我国科技管理体制创新问题研究
相关理论概述
1.创新及体制创新的涵义
创新是指以现有的思维模式提出有别于常规或常人思路的见解导向,利用现有的知识和物质,在特定的环境中,本着理想化需要或为满足社会需求,而改进或创造新的事物、方法、元素、路径、环境,并能获得一定有益效果的行为。
体制创新包含两层涵义:一是指创造前所未有的新制度,为未来指引方向;二是使原有制度不断更新,不断保持活力。
体制创新主要包括四方面的内容:一是建立以市场配置资源为主的管理体制,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这是提高市场化程度的主要内容。二是合理的所有制结构体制。现在所有制单一,国有资产比重太大,要大力推进调整,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一般竞争性的待业国有资产尽快退出,让市场去选择投资者,在市场中实行优胜劣汰。对垄断行业也要放宽市场准入,引入竞争机制,积极推选投资主体多元化。三是营造非公有经济发展的良好环境。在市场准入、审批办照、待遇、服务等方面,都要创造宽松、良好的发展环境,加快非公有经济的发展。四是转变政府职能,减少审批项目,简化审批程序,把政府经济管理职能转到主要为各类市场主体服务和建立健全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体制、政策、法律环境上,完善市场体系,规范市场法规,改善市场环境,加强市场硬件建设,拓展市场运作领域,营造有竞争力的投资、创业和发展环境。既要有"管"的本事,更要有"活"的能耐
2.科技管理体制及科技管理体制创新的涵义
科技管理体制简称科技体制,是科技活动的组织结构、管理体系和制度的总称。
科技管理体制的类型包括三种类型:(1).分散型、灵活型、传统体制型和计划体制型;(2)高度集中型、多元分散型、分散管理型、集中协调型和集中管理型;(3)高度集中型、分散型、集中和分散相结合型。
科技管理体制创新是指从事对科学技术的机构设置、管理研究、职责范围、权利义务关系的一整套国家层面的结构体系和制度设置进行创新。我国原有科技管理体制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逐步形成的,其突出特点是政府拥有独立研究机构的技术和资源。该体制已在特定的历史时期,为我国经济发展、国防建设和社会进步做出了重要贡献,而且也为科学技术自身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随着我国的改革开放进程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原有科技管理体制弊端日益突出。经过多年的努力,我国科技管理体制改革取得了重要进展和初步成效。
我国科技管理体制创新的重要性:我国政治经济体制改革正处于深化阶段,科技管理体制创新的发展也不可避免地增加了其战略意义和历史使命。在这样的大环境下,我国政府采取各种措施对科技管理体制创新活动进行引导、支持与推进。通过对科技管理体制创新的鼓励与发展,我国的科技管理体制创新将迈入全新的历史阶段,开创更为先进的创新文明。
3. 我国科技管理体制的发展历程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当时的中国国内仅有30多个专门研究机构,全国的科学技术人员不超过5万人。中国的科学技术需要在一片“废墟”上重建。
中国政府在1958年对科技管理机构进行调整合并,成立了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国防科学技术委员会。1964年,周恩来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上首次提出要实现工业、农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现代化,简称“四个现代化”。1978年3月18—31日,时任副总理的邓小平在全国科学大会开幕式上作了极为重要的讲话。他提出,要实现农业、工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现代化,关键在于实现科学技术现代化,并强调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 1988年,中国政府先后批准建立了53个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1995年5月召开的全国科学技术大会上,时任中共中央总书记的江泽民正式提出“科教兴国”战略。1998年6月,中国成立国家科技教育领导小组,表明中国从更高的层次上加强对科技工作的宏观指导和整体协调。1999年8月,中国政府召开全国技术创新大会,提出要努力在科技进步与创新上取得突破性进展。民营科技企业迅速发展。目前,中国正着手制定新世纪第一个中长期科学技术发展规划(2006-2020),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科技支撑。开放的中国将以更加开放的姿态和视野展开新世纪的科技事业.
二、我国科技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当前世界各国都面临着新技术革命的挑战,力图通过科技进步增强综合国力, 夺取在未来世界格局中的有利战略地位。在分析我国科技管理体制存在问题时,也需要从世界各国的横向对比入手,结合纵向比较,分析寻找问题根源.
1. 我国科技管理体制现状
我国科技管理体制虽然经过多年的发展,仍没有突破传统管理模式,体制性障碍一直是影响科技发展的瓶颈问题。适应科研项目的管理、评价和监管机制没有建立;为科研技术人员营造良好工作氛围、鼓励创新的环境等还不够。使得目前面临科技资源不够集中、组织协调能力不足,以至影响到科技发展目标的实施,因此,科技管理体制有待于进一步改革。另一方面,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市场经济机制逐步建立虽逐渐与国际接轨,但科技管理体制改革略显滞后。市场机制要求在科技资源配置中充分发挥其主观能动性。但是,目前很多科研项目计划并未使市场经济规律充分发挥,导致科技管理体制与社会需求结合不够紧密。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方面是科技成果转化难,难以产生明显的经济效益;另一方面是科技管理部门的领导作用发挥不够,产学研不够紧密。据统计部门有关数据显示,目前我国科技成果转化率小于10%,实现产业化的更是不足5%,科技成果转化率远低于发达国家。而且许多科技成果还存在含金量低、脱离市场及企业实际需求等现象,造成了科研资源的浪费,科技进步贡献率大大降低,我国经济增长方式转化以及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受到严重制约。
目前国家形成了“3+2”的科技计划体系,发展高新技术及其产业和加强基础性研究。包括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项目计划(863计划)、国家科技攻关计划、基础研究计划(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规划项目计划(973计划)、基础研究重大项目前期研究专项)、研究开发条件建设计划(包括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计划、国家重大科学工程、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计划、科研条件建设、科技基础性工作及社会公益研究专项、国际科技合作计划、软科学、科普)、科技产业化环境建设计划(包括星火计划、火炬计划、科技成果重点推广计划、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科技兴贸行动计划、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科研使科技产出最大化已成为我国科技体制改革需要解决的根本问题。同时,我国科技发展环境仍未能摆脱多年来令人堪忧的局面,已成为科技竞争力提升的障碍,中国科技管理体制改革是必须深化的。深化改革的原因不在于旧制度没有效率,而是由于旧制度不能适应不断变化的外部环境,不具备持续地支撑创新和提升国家竞争力的能力.
我国科技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分析
我国目前科技环境的状况,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旧制度的问题制度变迁出的问题。科技体制的问题,导致政府、企业、科研机构之间关系的混乱,科研的商业运作与评价机制的作用得不到有效发挥,遏制了科技事业的发展。
宏观科技管理体制失衡,缺乏有效的运作机制
目前政府与市场在创新中的互动关系尚未确立,政府在宏观科技管理中的缺位、错位与越位的现象时有发生。政府与市场的分工不清,大量本应由市场、企业投入和运作的研究开发活动,仍然在政府的指挥控制下。导致政府有限的投入分散化,不能集中到应当由政府执行的科研活动中来,同时也限制了企业技术创新力量的增强,政府执行的科学研究和企业的技术创新都面临着重大挑战。政府在科技发展中的定位存在问题.管理原则和管理措施手段单一滞后,目前的宏观科技管理体制处于一种整体上“失序”的状态。按照现有的科技预算和投入体制,国家综合部门、产业部门和公共事业部门。都有权独立提出国家级科技计划,都能直接从财政部获得独立的预算。其中不少计划从策划、预算到实施完成,带有很强的部门意识,互相联系和协调很少,且没有一个部门有协调权,导致科研经费分散和重复使用,不利于国家目标的实现。政府对科技的管理体制基本是用各种计划,从最上游的基础研究如973计划到高技术发展计划863,到下游的“星火计划”,政府对科技活动的操纵能力空前提高,但管理手段非常传统,计划色彩相当浓厚,最主要的表现就是“立项一申请一研究—报奖—评奖”这样一个过程。因此按照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尽快理顺目前混乱的宏观系统,应当是下一步科技体制改革的主要目标,而且在运作方面,缺乏面向市场的机制,各科研机构缺乏竞争与沟通,无法实现有效的合作。科研院所、科研人员都盯着国家几个中长期的科研计划;另一方面就是部门分割,各自为战。就拿医学科学研究来说,卫生部、科技部、军队、高校各自都有一套人马,各自占据一部分资源,各个系统之间处于相对封闭状态,缺乏有效的沟通与合作。
(2)政府和企业在科技研究开发的分工与管理上存在较大偏差
随着中国经济发展实现第二步战略目标和人民生活总体上达到小康水平,社会发展领域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开始突出,加强社会公益性科研事业的呼声日益迫切。未来20年,中国要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必须充分依靠科学技术,有效解决各种疫病、生态环境恶化、水资源短缺、洪灾旱灾等严重威胁。加强社会公益性科研工作已是一项迫在眉睫的任务。与应用研发机构相对比,公益类科研机构应当是政府财政科技投入的重点,但目前依然是投入力度最为薄弱的环节。中国对公益类科研机构的投入明显低于发达国家,甚至低于一些发展中国家。从具体的层面来讲,应用研究开发活动是一个国家研究开发活动中规模最大、占用经费最多的部分。在市场经济国家中,企业是这类活动的主体:但中国目前的情形是这一领域的大部分产业科研力量和科技资源仍集中在政府部门,游离于企业之外,致使政府难以脱身,企业研发先天不足。这些本该进入市场但却被政府养着的应用开发研究科研机构,迄今仍然沿用事业单位的管理方式和运行机制,无法产生依靠市场竞争求生存的压力,科技人员主要追求的还是论文、职称、获奖和个人学术生涯的设计,对成果的市场化应用关心不够。由于缺乏市场导向和不重视成果转化,技术成果本身实用性、配套性差,导致了这类机构拥有大量成果、各种奖项,但真正能够应用到生产实际、形成产业化能力的却十分有限,能在国际市场上形成竞争优势的更是微乎其微。
(3)国有研究机构制度僵化,人才活力难以激发
近年来,中国面临着日益激烈的国际科研人才竞争,但与科学强国的优厚环境相比,国内科研机构显然缺乏吸引力,中国科技人才的培养与吸引面临严峻挑战。主要的原因在于科技运行机制仍很落后,无法适应科技创新的规律,在国际科研人才竞争中处于劣势。目前制约中国科研人才培养与吸引的体制性障碍主要是两个,一是制度过于僵化。因袭计划经济体制而来的分配制度实质上是以养活职工为目的,并不考虑对人的价值认可。然而,科学、现代薪酬体系设计已经成为现代企业最具活力的激励手段,其最大特点是认可人的价值。二是流动机制不畅、相应的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国际国内的创新队伍都越来越年轻化,科研人员创新周期也变得很短,但在现行的人才流动机制下,人才还很难真正流动起来,致使真正的帅才难以成为一个团队中的“主力前锋”,而流不出去的老将又难以担当重任。官僚化科技管理的一个结果是增加了科学研究、合作研究的成本。在计划命令经济的年代,后勤为单位提供了保障,并成为单位等级的象征。科研单位中的行政后勤人员十分清闲,获得的报酬与科研人员不相上下,单位体制养成了他们的惰性,他们占据着国家拨给科研单位的事业费和科研经费,从而加大科研单位的成本,降低科研单位的功效。科研单位今后的行政后勤人员应以“开放、流动、竞争、择优”的原则向社会公开招聘,行政后勤人员在科研单位中的永远是辅助人员。中国传统的单位制度中人事关系是颠倒的。发达国家或成功赶超型国家的科研单位中早已确立的人事关系我国至今确立不下来。有的研究所研究员下岗一大堆,却仍在创新基地中保留了行政人员的名额。改革的次序显然颠倒了,研究员的公开招聘、研究员下岗先行了一步,行政后勤人员还稳如泰山。改革很强调“开放、流动、竞争、择优”,但现在的科技单位的进出成本都很高,流动的成本也高。“博士情结”是一种新的身份壁垒。近年来,许多单位都积极引进人才,特别引进博士,博士的配偶的户口、工作可由迸人单位一起解决,通常的办法就是把其配偶安排在该单位的行政、人事等部门工作。引进一个人才,搭配一个非人才,而后者留在单位里,形成错综复杂的人事关系,巩固了原来的单位人事制度。
(4)“结构性滞后”制约科技创新能力建设
当前中国科技发展中的“结构性滞后”问题相当突出,已经成为制约科技创新能力建设的另一个重大体制性障碍。实际上,在近20年来的世界科技竞争中,结构调整早已成为一个必须的战略选择。由于生命科学将为世界各国的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质量提高提供无限的空间,世界各国无不争相把生命科学的研究与应用列为战略优先领域。随着科学强国的学科结构不断调整,其投入结构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今天,在许多国家,生命科学的投入在整个自然科学和高新技术研究投入中的比重已经占据了半壁河山。与世界学科结构的迅猛发展相比,我们常常用习惯思维去考虑学科的布局,学科结构的自我更新、重大学科的战略调整等都显得力不从心,“慢三拍”。战略上的调整跟不上趟,投入格局也相应地落后了。从973、863、国家十五攻关计划等支持的项目来看,近年来也进行了一些微调,但远远不能跟上世界步伐。科技部提供的资料显示,公益类科研机构的机构设置重复、分散,相互封闭,学科结构老化、雷同。全国各级各类公益类科研机构2400多个,分属于不同部门和地方,条块分割,重复设置,难以跨部门、跨地区竞争择优。机构之间、机构内各实验室之间相互封闭,缺乏创新所必须的学科交叉与交流;机构按照学科细分设置,多年来未进行大的调整,学科结构老化陈旧而且趋同,难以适应国家发展要求。
(5)官僚化的科研环境
中国科技这一专业领域的管理在相当程度上继承了官僚系统的程式化、低效率、等级壁垒、自我膨胀的特征。非竞争性、按权力和身份分配并获取科技资源的现象还存在,但表现得更为隐蔽。行政力量在课题划分、分配,课题报奖中的权重较大。既搞行政又搞科研的人比一心搞科研的人更容易拿到课题,因为在中国“官本位”的社会中,办事靠关系,而官更有可信度.关系更多。课题从可行性研究、立项、考核、验收各个环节都充满了各种关系的交织缠绕。甚至课题的进行过程中,官僚化的情形也很严重。科学研究活动中的官僚化表现在成果鉴定验收方面。成果鉴定验收单位事先“自评”的做法已经成为常规,许多学者认为它违反了同行评议中的科学道德原则,是一种极端不负责任、弄虚作假的表现。国家创新体系建立过程依然是由上到下的计划、动员的形式,尽管最高一级的政务官的责任心可以不受怀疑,高一级的政务官对下有经济杠杆,但在这种行为方式、游戏规则下,下一级政务官往往是应对自如。科技改革政策成本很高,每一次科技改革政策的执行成本耗散在各个环节,对基层科研组织带来巨大破坏。因此,科技改革的政策要有延续性和可期待性,不能朝令昔改,否则会造成政策出台部门权威性下降。政策多变也透露出我国政策出台的部门利益驱动性质和主管领导不负责任的本质。目前,我国科技界的科技政策制定、行政决策相当封闭,错误的决策往往没有人承担责任,混淆了科学家和工程师甚至社会公众的道德标准和行为准则,负面影响巨大。
三、我国科技管理体制创新的对策探讨
1. 调整政府科技管理职能
政府在一个国家的科技发展中到底起什么作用,不同政治、经济体制和不同经济发展阶段的国家各不相同。就我国而言.有两个基本点:一是按照市场经济的基础规则,政府应在市场失灵的领域发挥主导作用。二是根据我国的经济发展阶段,政府应该在产业科技发展中起引导作用。按照这一原则,政府应在以下几个方面深化改革,发挥更大作用。完善科技计划的出台和管理体制。科技计划是发挥政府促进企业科技发展、引导企业投资、最终提高产业竞争力的重要手段。在我国科技计划执行中企业参与的比重少,未来的方向是提高科技计划、规划的科学性,完善管理体制,加大企业的参与力度。理顺国家宏观科技管理体制,改革现有的科技预算和投入体制,避免科研经费分散和重复使用,促进国家目标的实现。建立有效的科技监督和评估体系。通过审定各个部门的冒家计划是否有利于国家目标的实现,是否达到了国家的项目标准,是否存在重复和浪费现象,国家的研究机构是否得到了有效的管理,以确保政府科技计划实现,并动态地跟踪国家科研院所的绩效,做出动态性评估意见。建议设立科技监督机构,如在国家科技部设立科技监督司,负责科技监督与评估工作。确立政府在公共科技领域的主导作用,提高国家在重大平台技术、共性技术、公共技术供给方面的作用。高科技是一个国家科技发展的制高点,发展中国家的企业创新能力较低,因此政府在一定程度上介入产业科技是合理的。日本和韩国政府1 0年前在推动本国半导体产业发展上都做出了很大贡献。从未来发展的趋势看,随着企业成为创新的主体,国外企业相当多的可模仿性技术、已成熟技术都可以通过我国企业自身的力量加以解决。政府要逐步减少对竞争领域企业科技活动的直接支持,加强在农业、公共卫生、能源、交通、环境保护、国防安全领域的科技投入,加强对公益类研究机构的支持,政府重点是解决关乎社会发展全局的科技问题,解决具有较大产业带动作用的平台高技术、共性技术和国防尖端技术问题。建立政府科技管理活动中相应的制约手段。国家在重大科技资源分配上存在随意性,重大科技项目在立项上存在主观性,不少项目甚至是因人而定,从而导致了国家科技资源配置的低效。有些需要国家管理的地方,如公共卫生、农业等领域,政府的作用有限;有些需要通过法律制度来管理的地方,缺乏相应的规范。因此,要通过立法维护科学技术活动的正常秩序。国外对科研机构的立法在整个科技立法中占有重要地位,而我们尚未对从事科技活动的最基本的组织——研究所的活动进行规范。我们应该像重视企业法、公司法那样,重视制定研究所法,清楚地界定各类科研机构的法律形式及其权利义务,创造~个能使研究机构健康发展的外部环境。我国科技计划的启动任意性较大,国家科技计划常常演变为部门计划。因此应对一定限额以上的科技计划采取立法措施,具体明确地规定计划的目标、内容、实旌办法、负责实旌的机构和法律责任等,保证重大科技计划和项目的出台能得到充分的论证,同时有相应的责任制确保其真正落实。管理国有的研究开发机构。政府作为公共物品提供者,可以有两种提供方式:直接提供与间接提供。当然在这两种方式之问存在多种组合。直接提供,即是由政府建立科研机构,生产满足国家需求的公共物品;间接提供,是政府从各类科研机构手中购买科研成果再提供给社会,购买多是采用委托课题的方式,通过课题费的投向和验收科研成果来调控科研活动。无论是哪种提供方式,前提都是要有一支有层次、有分工的科技队伍,有多样化的研究开发机构存在。这些机构包括政府科研机构、非营利机构、高校与企业的研究开发机构、各种中介机构等等。不同的机构有不同的职能。对于不同的机构,政府承担的责任不同。兴办政府科研机构,这是政府的职责所在,但这一职责也是有限的,它应符合一定的原则。一是职责原则.即设立这些机构是完成政府职责所必需的;二是经济原则,即设立这些机构是政府的财力所能允许的;三是剩余原则,即这些机构是社会所需要但又无力或者不可能由社会其他机构创办的。对于其他各类机构,政府的职责主要是创造环境,并给予多种形式的支持。在国家确定了哪些研究机构是国立研究机构后,国家应加强对国立研究单位事业费的支持。
2 . 重视社会力量和企业在发展科技中的作用
由科学家和工程师组成的各类科学技术协会,在科技活动中起着积极重要的作用。科技活动需要不断创新、长期投资、充分交流。在科技界呼唤原创性创新的今天,我们应该发挥各类科学技术协会等科学共同体在确立部分科技研究目标和评价方法上的自主权,给一些科学技术协会和团体以更多的发展空间,但现在各类科学技术协会在我国基本上处于半工作状态。非营利机构是国家和企业研究开发机构的重要补充,主要活跃在公共研发与私人研发的过渡地带,即市场低效的领域。这类机构以社会投入和捐赠作为发展基金,实行社会共有和信托经营制,由经营者依据信托约规和机构章程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国家对它的支持主要是税收优惠,但享受优惠的机构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主要从事技术转让与开发活动,其净收入不得用于使私人受惠,符合税法规定的各项有关条款。民间的基金会可以成为支持科技发展的重要力量。如美国微软创始人盖茨在支持癌症、爱滋病研究方面已经捐助了数额巨大的资金。关键是通过立法的手段,来确保企业和个人的捐款能够得到税收的优惠和恰当的使用。大量的应用和开发技术主要由面向市场的企业来承担,因此我们应该重视企业在发展科技中的重要作用。以科研立法为基础,加大力度促进企业创新主体的发展,强化以企业为主体的研发体系建设,鼓励大量的科研创新主体力量流向民营企业等市场化程度较高的企业或机构。我国还存在其他多种科研机构,其中国立科研院所、地方政府负担的科研院所以及大学研究部门等还没有建立完全的竞争机制。对以上科研机构采取立法的形式.才能适应未来竞争和发展的需要。科研机构只有立法才能长久存在。对国立科研院所,应由全国人大进行立法。地方政府负担的研究机构应由地方人大进行立法。同时大学也应该成为自由科研探索和基础研究的主体力量。
3 . 重视科技人才的培养与管理
我们的科研体制行政化不能使一流人才脱颖而出,受到机制体制的约束和某些行政化思想的影响,科学家的研究自由度太少、科学自由的思想没有基础,这是我国科学创新体系中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之一。科技人力资源持续增值的关键是创造适合科研创新与成果出现的自由氛围与科研环境,促进自由科学共同体的发展与壮大,加强市场能力对科学研究的促进作用,建立“充满活力、充分竞争、自主开放、自由流动”的现代科研体制。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的核心是要建立流动机制。在某些人的观念里。从国有单位、大学到企业中去就认为是流失,这是错误的。目前就业形势已经市场化了,企业也是培养人的地方。从结构上看,企业、学校、科研院所应在科技活动中定位到各自的层面上,国家最好的研发人员往往应该往企业中去。需要充电时再回到学校、科研院所。由大学与科研院所向企业流动是人力资源的主要流向,企业向大学或科研院所流动是次要流向,这是双向的流动。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尤其是事业单位的社会保障制度。打破事业单位终生雇佣制,完成保障制度社会化,才能真正实现人才流动。事业单位终生雇佣制制约了人才脱颖而出,科技人力资源不能一律在事业单位的体制之下。很多单位,包括大学与科研院所都在探索改革,整个国家制度没有将事业单位改革推到大范围的改革中去,对人才辈出的影响不利。事业单位保障制度社会化,实现事业单位住房、养老等各项保险的社会化。为科技人才的合理流动提供完善的“出口”。因此,事业单位过渡到非赢利机构、企业、社团才是关键。促进科技人才国际化、增强国内外协调交流。虽然我国人力资源众多,但真正有能力的人还是不够.未来竞争中,应更多的向世界开放,促进科技人才双向协调流动。当前吸引外国人才方面还是站在国家的角度上,尚没有建立起市场型的管理方法,需要建立政府引导、市场化为主的管理体系,并使企业吸引外籍人员加盟成为自主行为。迫切需要解决对外籍人士的管理问题,为吸引全球科技人才创造条件。吸引留学生回国、使之进入我国科技劳动力市场并发挥相应的作用,应该成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工作之一。实现高度自主的、不同国家、不同领域的人力资源流动,对于促进全球科技发展是至关重要的,我国在其中应找到自己的位置,发挥积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综上所述,科技体制改革发展到今天,仍然有许多深层次的问题需要解决,包括与市场经济体制相符的科技体制所需要的基本法律框架,政府与市场的关系,科研院所的治理结构,社会力量的发挥,政府在国家科技发展中职能的定位,科技资源的使用和监督等,这些都是制约我国科技发展的重要因素。只有逐步解决好这些问题,我国的科技发展才会有一个更健康、稳定的发展基础。
参 考 文 献
1.吴辰:《从“洛桑年鉴”看中国科技的国际竞争力》,《中国科技促进发展研究中心调研报告》
2.《关于科学技术体制改革的决定》 1985年3月13日,中共中央发出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200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