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2
一、固定资产折旧的基础理论…………………………………………3
(一) 固定资产折旧的定义…………………………………………3
(二) 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3
(三) 固定资产的折旧范围…………………………………………6
二、影响固定资产折旧的因素…………………………………………6
三、主要折旧方法的介绍及比较………………………………………7
(一) 年限平均法……………………………………………………7
(二) 工作量法………………………………………………………8
(三) 双倍余额法……………………………………………………8(四) 年数总和法………………………………………………………9
(五) 比较……………………………………………………………10
四、固定资产折旧的影响………………………………………………12
(一) 对企业利润表的影响…………………………………………12
(二)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13
五、固定资产折旧中应注意的问题……………………………………15
内 容 摘 要
会计上计算折旧的方法很多,财政部规定企业可选择的折旧方法一般有四种,即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年数总和法。由于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选用直接影响到当期的收入和纳税,企业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所使用的折旧方法,为体现一贯性原则,在一年内固定资产折旧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如要变更需在财务报表的附注中加以说明。本文着重介绍了固定资产四种折旧方法的计算说明和比较,及所使用折旧方法的不同对企业所得税和利润表的影响,提出了折旧中应注意的问题和建议,以便于企业合理选择适合自身的固定资产折旧方法,使企业利润达到最大化。
关键词:固定资产,折旧,折旧方法,研究
固定资产折旧会计问题研究
一、固定资产折旧的基本理论
(一) 固定资产折旧的定义
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1.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2.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
固定资产折旧,是指在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内,按照确定的方法对应计折旧额进行系统的分摊。使用寿命,是指企业使用固定资产的预计期间,或者该固定资产所能生产产品或提供劳务的数量。所谓应提折旧额是指应当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原价扣除其预计净残值后的金额,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还应当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
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
1、企业在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时,应考虑以下因素:
(1)该固定资产的预计生产能力或实物产量;
(2)该固定资产的有形耗损,如因设备使用中发生磨损,房屋建筑物受到自然侵蚀等;
(3)该固定资产的无形耗损,如因技术的进步而使现有的资产技术水平相对陈旧、市场需求变化使产品过时等。
2、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
最低年限如下:
(1)房屋、建筑物的最低折旧年限为20年。
房屋和建筑物作为最主要的固定资产,其构造、属性等方面相对较为特殊,使用寿命相对较长,价值相对较高,其使用价值的体现也是一个相对较长的过程,根据收入与支出配比原则等要求,其折旧年限也应相对较长,所以本条规定,房屋、建筑物的最低折旧年限为20年,这基本能反映房屋、建筑物的现实使用情况。本条所说的房屋、建筑物,是指供生产、经营使用和为职工生活、福利服务的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其中房屋,包括厂房、营业用房、办公用房、库房、住宿用房、食堂及其他房屋等;建筑物,包括塔、池、槽、井、架、棚(不包括临时工棚、车棚等简易设施)、场、路、桥、平台、码头、船坞、涵洞、加油站以及独立于房屋和机器设备之外的管道、烟囱、围墙等;房屋、建筑物的附属设施,是指同房屋、建筑物不可分割的、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包括房屋、建筑物内的通气、通水、通油管道,通信、输电线路,电梯,卫生设备等。
(2)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最低折旧年限为10年。
飞机、火车、轮船作为交通工具,与其他交通工具相比,其性能较强,价值较高,使用期限相对较长,折旧年限也相应较长;机器、机械及其他生产设备等,也具有使用年限较长等特性,折旧年限也应相对较长。所以本条规定,此类固定资产的最低折旧年限为10年,其中火车,包括各种机车、客车、货车以及不单独计算价值的车上配套设施;轮船,包括各种机动船舶以及不单独计算价值的船上配套设施;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包括各种机器、机械、机组、生产线及其配套设备,各种动力、输送、传导设备等。
(3)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最低折旧年限为5年。
此类固定资产,是除机械、机器和其他生产设备之外,但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即不是直接的生产工具,而是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起到辅助作用的器具、工具、家具等,它们的使用寿命相对较短,其最低折旧年限为5年。
(4)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最低折旧年限为4年。
除了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其他运输工具,相对而言价值较低、使用年限较短,其折旧年限也就应相应较短,所以本条规定,此类固定资产的最低折旧年限为4年。此类固定资产包括汽车、电车、拖拉机、摩托车(艇)、机帆船、帆船以及其他运输工具。
(5)电子设备,最低折旧年限为3年。
原外资税法实施细则规定,电子设备的最低折旧年限为5年,考虑到现在科技日新月异,技术更新换代较快、电子设备的使用年限相对缩短等各种现实因素,本条将电子设备的最低折旧年限从5年改为3年,使企业的折旧扣除额向前提前。本条所称的电子设备,是指由集成电路、晶体管、电子管等电子元器件组成,应用电子技术(包括软件)发挥作用的设备,包括电子计算机以及由电子计算机控制的机器人、数控或者程控系统等。
(三) 固定资产的折旧范围
除下列情况外,企业应对所有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1.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已提足该项固定资产的应计折旧额后,则该项固定资产不用再计提折旧;
2.按照规定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3.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不再进行折旧。
4.转入更新改造的固定资产不再计提折旧。
影响固定资产折旧的因素
影响折旧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 固定资产原价,是指固定资产的成本。
2. 预计净残值,是指假定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已满并处于使用寿命终了时的预期状态,企业目前从该项资产处置中获得的扣除预计处置费用后的金额。
3.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是指固定资产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
4. 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指企业使用固定资产的预计期间,或者该固定资产所能生产产品或提供劳务的数量。企业确定固定资产使用寿命时,应当考虑下列因素:该项资产预计生产能力或实物产量;该项资产预计有形损耗,如设备使用中发生磨损、房屋建筑物受到自然侵蚀等;该项资产预计无行损耗,如因新技术的出现而使现有的资产技术水平相对陈旧、市场需求变化使产品过时等;法律或者类似规定对该项资产使用的限制。
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长短,直接影响到各期计提折旧费用的计算,但折旧年限是很难确切估计的,为了避免企业人为的延长或缩短折旧年限,合理计算固定资产的转移价值,企业应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结合本企业的具体情况,合理的确定折旧年限,作为计提折旧的依据。
总之,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
三、 主要折旧方法的介绍及比较
折旧的主要方法
常用的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包括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等。下面将对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做详细叙述。
(一) 年限平均法
年限平均法就是将固定资产的应计折旧额均衡地分摊到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内,采用这种方法计算的每期折旧额是相等的。其计算公式如下:
年折旧额=(原值-预计净残值)/预计使用寿命
年折旧率=年折旧额/原值×100%
年折旧率=(1-预计净残值率)/预计使用寿命×100%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月折旧率
举例:甲企业某项固定资产原价为64000元,预计使用年限为10年,预计残值收入为5000元,预计清理费用为1000元,则:
固定资产年折旧额=[64000-(5000-1000)]/10=6000元/年
固定资产月折旧额=(6000÷12)=500元/月
(二) 工作量法
工作量法是根据实际工作量计算每期应提折旧额的一种方法。其基本计算公式如下:
单位工作量法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1-预计净残值率)/预计总工量
某项固定资产月折旧额=该项固定资产当月工作量×单位工作量折旧额
举例:某公司的一台机器设备原价为200000元,预计生产产品的产量为1000000件,预计净残值率为5% 生产产品为50000个,假设该公司没有对该机器设备计提减值准备,则该台机器设备的本月折旧额计算如下:
单个产品折旧额=200000×(1-5%)/1000000=0.19元/件
本月折旧额=50000 × 0.19=9500元
(三) 双倍余额递减法
双倍余额递减法是指在不考虑固定资产预计净残值的情况下,根据每期期初固定资产原价减去累计折旧后的金额和双倍的直线法折旧率计算固定资产折旧的一种方法。其计算公式如下:
年折旧率=2/预计使用年限×100%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每月月初固定资产账面净值×月折旧率
举例:A公司购入设备原价100万元,预计使用寿命为5年,预计残值率为5%,假设A公司没对该设备计提减值准备。
A公司按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每年折旧额计算如下:
年折旧率2/5×100%=40%
第一年应提折旧额=100×40%=40万元
第二年应提折旧额=(100-40)×40%=24万元
第三年应提折旧额=(100-40-24)×40%=14.4万元
从第四年起改按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
第四、五年应提折旧额=(100-40-24-14.4-100×5%)/2=8.3万元
(四) 年数总和法
年数总和法,又称年限合计法。是将固定资产的原价减去预计净残值的余额即固定资产预计折旧总额,乘以一个以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寿命为分子、以预计使用寿命逐年数字之和为分母的逐年递减的分数计算每年的折旧额。计算公式如下:
年折旧率=[(预计使用寿命-已使用年限)/预计使用寿命×(预计使用寿命+1)/2]×100%
年折旧率=尚可使用年限/预计使用寿命的年数总和×100%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预计净残值)×月折旧率
举例:某企业一项固定资产的原价为1000000元,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预计净残值为4000,采用年数总和法,计算各年折旧如下表:
年份
尚可使用年限
原价-净残值
变动折旧率
年折旧额
累计折旧
1
5
996000
5/15
332000
332000
2
4
996000
4/15
265600
597600
3
3
996000
3/15
199200
796800
4
2
996000
2/15
132800
929600
5
1
996000
1/15
66400
996000
固定资产应当按月计提折旧,计提的折旧应当计入“累计折旧”科目,并根据用途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当期损益。企业自行建造固定资产过程中使用的固定资产,其计提的折旧应计入在建工程成本;基本生产车间所使用的固定资产,其计提的折旧应计入制造费用;管理部门所使用的固定资产,其计提的折旧应计入管理费用;销售部门所使用的固定资产,其计提的折旧应计入销售费用;经营租出的固定资产,其应提的折旧额应计入其他业务成本。企业应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时,借记“制造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
(五) 折旧方法的比较
1.平均年限法即直线法,它的特点是将固定资产的应计折旧额均衡的分摊到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内,采用这种方法计算的每期折旧额是相等的。它假定折旧是由于时间的推移而不是使用的关系,由于直线法通俗易懂,核算简便,同时根据这种方法计算出来的固定资产有效使用期内各年度或月份提取的折旧额相等,使企业产品成本稳定并具有较强的可比性。 这种折旧方法比较适合使用程度大致相同的固定资产,从使用方法上来讲就是简单明了,易于掌握。可是其缺点是只注重于固定资产使用时间的长短,没有考虑资产的利用程度和使用强度,分摊固定资产成本看似平均其实并不均匀。
2.工作量法是按照计算期内固定资产的预计完成的工作量来计提折旧的一种方法。工作量法假定折旧是变动的,而不是固定的费用,即假定资产价值的降低不是由于时间的推移,而是由于使用的缘故。
采用工作量法计算折旧,能使所计提的折旧额与资产的使用程度相联系,它适用于在各个期间使用不均衡的固定资产。
工作量法的优点是假定资产价值的降低不是由于时间的推移,而是由于使用的缘故。对于许多种资产来讲,工作量法这一假定是合理的,特别是在有形磨损比经济折旧更为重要的情况下。 可是由于整个服务价值的降低事实上并不是均匀的、未能考虑到修理和维修费用的递增,以及操作效率或收入的递减等因素等。
3.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固定资产折旧,一般应在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到期前两年内,将固定资产账面净值扣除预计净残值后的净值平均摊销。
4.年数总和折旧法优点是因资产的原始成本在早期获取收入过程中所耗用的要比后期大,因此早期折旧费应大于后期。还有,资产的净收入在后期要少于早期,造成资产净收入的减少。因此,加速折旧法在使用上是合理的,也是最趋于现金收支规律的一种方法。 其缺点是对影响折旧分配需要考虑的因素也不能完全考虑并体现。
四、 固定资产折旧的影响
(一) 对利润表的影响
1.年限平均法对利润表的影响
由于折旧额每年都是相等的,所以每年计入营业成本的数额也是相等的,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表面看着对利润表影响是不变的,然而随着固定资产的使用,后期的维修费用会增加,就会造成固定资产使用早期承担的费用较低,分摊计入利润表的营业成本较低,而固定资产使用后期承担的费用较高,分摊计入利润表的营业成本较高,这样就会导致利润额逐年减少,所得税额逐年减少,净利润逐年减少。
2. 工作量法对利润表的影响
工作量法是按工作量计提折旧,固定资产不工作时,不计提折旧。固定资产的折旧额与使用量成正比例关系,体现了收入与费用的的会计原则。利润表随着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变动,固定资产使用较多的年份,企业应交的所得税增加,反之减少。使企业人员更加了解固定资产的使用与利润表的关系,更加准确的做出适合企业发展的决定。
3. 双倍余额递减法对利润表的影响
企业固定资产的使用初期带来的经济效益大于末期,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的折旧额前期较多,后期较少。使得利润表的变化与实际生产成本相对应,避免因为市场的变化迫使固定资产提前报废带来的损失,而使利润表发生剧烈波动。
4.年数总和法对利润表的影响
年数总和法计提的折旧额是逐年减少的,第一年最多,最后一年最少,这种方法计提折旧更符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因为固定资产使用的后期,维修费用增加,带来的经济效益减少,该方法计提折旧,使利润表的变化与该企业的实际情况更加匹配,使报表的使用者对企业的经营情况更加了解。
(二) 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
不同的折旧方法对企业税收产生不同的影响。不同折旧方法造成每年折旧额的差异,直接影响到企业利润额。因为造成累进税率下纳税额的差异及比例税率下纳税时间的差异。企业应正确分析这些差异,以选择最优的折旧方法,将折旧费用合理分摊到各期,达到最佳税收效果。
举例:某公司购入一项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原值120万,预计净残值20万,预计使用年限5年,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根据税法规定,该固定资产在折旧方面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1-5年产量分别为1000、900、1200、800、760。年复利利率为10%,第1年-第5年的现值系数为0.909、0.826、0.751、0.683、0.621)采用四种折旧方法分析企业税收差异。
方案一:采用年限平均法
年折旧额=(120-20)÷5=20万元
累计折旧现值=20×0.909+20×0.826+20×0.751+20×0.683+20×0.621=75.8万元
抵税=75.8×25%=18.95万元
方案二:采用工作量法
第一年折旧=1000/4660×(120-20)=21.46万元
第二年折旧= 900/4660×(120-20)=19.31万元
第三年折旧=1200/4660×(120-20)=25.75万元
第四年折旧=800/4660×(120-20)=17.17万元
第五年折旧=760/4660×(120-20)=16.31万元
累计折旧现值=21.46×0.909+19.31×0.826+25.75×0.751+17.17×0.683+16.31×0.621=76.65万元
抵税=76.65×25%=19.16万元
方案三: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
第一年折旧额=120×2/5=48万元
第二年折旧额=(120-48)×2/5=28.8万元
第三年折旧额=(120-48-28.8)×2/5=17.28万元
第四.五年折旧额=(120-48-28.8-17.28-20)÷2=2.96万元
累计折旧现值=48×0.909+28.8×0.826+17.28×0.751+2.96×0.683+2.96×0.621=84.26万元
抵税=84.26×25%=21.065万元
四:采用年数总和法
第一年折旧额=(120-20)×5/15=33.33万元
第二年折旧额=(120-20)×4/15=26.67万元
第三年折旧额=(120-20)×3/15=20万元
第四年折旧额=(120-20)×2/15=13.33万元
第五年折旧额=(120-20)×1/15=6.67万元
累计折旧现值=33.33×0.909+26.67×0.826+20×0.751+13.33×0.683+6.67×0.621=80.59万元
抵税=80.59×25%=20.15万元
综上所述,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抵税最多为21.065万元,年数总和法抵税20.15万元,工作量法抵税19.16万元,年限平均法抵税最少为18.95万元。在实际工作中,企业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选择合理有效的折旧方法。
五、 固定资产折旧中应注意的问题
1.固定资产按月计提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计提折旧,下月开始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计提折旧,从下月不再计提折旧。
2.固定资产提足折旧后,不论是否使用,都不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不再补提折旧。提足折旧,是指已经提足该项固定资产的应提折旧额。
3.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估计价值确定其成本,并计提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需要调整已计提的折旧额。
4. 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应当采用与自有应计提折旧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
5. 处于更新改造过程中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 ,应将其账面价值转入在建工程,不再计提折旧。更新改造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转为固定资产后,再按照重新确定的折旧方法和该项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计提折旧。
6.因进行大修理而停用的固定资产,应当照提折旧,计提的折旧额应计入相关产品成本或当期损益。
参 考 文 献
张宝清 李莉 《中级财务会计》 北京师范大学出版集团 2008年2月第一版
财务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 《初级会计实务》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2013年4月第一版
吴大军 《管理会计》 高等教育出版社 1999年6月第一版
王庆成 《财务管理》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1999年9月第一版
刘慧明 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比较分析 当代经济科学 2007年03期
王志勤 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对所得税的影响及启示 经济研究导刊 2010年0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