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转型中的问题研究(二)
增值税的发展模式。 3、考虑到我国渐进式改革进程的成功经验, 考虑到我国的现实国情,我国增值税类型转换可采取分步走、差别选择的道路。即有步骤地进行增值税类型由生产型向消费型转型,近期可先选择一些重复征税严重和税负较重的行业,如科技产业、交通和能源基础产业等转换为消费型增值税,如石油、机械、煤炭、高科技等行业先行固定资产折旧的扣除。
三、增值税转型的积极意义:
(一)加速设备更新,推动技术进步。实行消费型增值税,企业在计税时,可以将购置固定资产和其他材料时向销售商所支付的增值税款(进项税额)一次性全部扣除。它的使用可以彻底消除阶梯或流转税重复征收的各种弊端,可以将增值税对投资的不利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有利于加速设备更新,推动技术进步。
(二)能更好地创造均衡税负的环境。对固定资产投资大、物化劳动消耗大的资金密集型高新技术产业,可以将购置固定资产时所支付的增值税与购进原材料一样进行一次性全部抵扣,能创造均衡的税负环境,有利于企业的公平竞争。
(三)能有效降低交易成本,提高征管效率。消费型增值税采用统一的购进扣税法,外购项目所包含的税金,可以一次性全部扣除,有利于对发票进行管理,简化了计税核算的程序,避免了生产型增值税计税核算时,区分允许抵扣和不允许抵扣项的繁重工作量,同时大大减少税务机关的检查和监督工作,降低了征纳成本,提高了纳税效率和征管效率。
(四)有利于促进我国对外贸易的发展。实行消费型增值税则可以对出口产品实现全额退税,保证了出口产品以不含税的价格进入国际市场,提高了国际市场竞争力。对国内产品扩大扣除范围,减小了计税依据的总额,降低了税负,能够有效缓解与进口产品的竞争压力。
(五)更加符合国际惯例。从国际上的增值税实践来看,实行增值税的国家普遍都选择消费型增值税。欧共体全面实行消费型增值税,发展中国家也大部分采用消费型增值税,生产型增值税只是个别国家采用。因此实行消费型增值税对顺利与国际接轨,减少贸易摩擦,促进中外企业间的正常交流具有重要意义。
四、增值税转型存在的问题与弊端
(一)面临巨大财政压力。在维持现行17%增值税率不变的情况下,用消费型增值税替代生产型增值税,改革的财政成本太大。按2000年的数据测算,实行消费型增值税将减少增值税收入560亿元左右,甚至可能达到1000亿元,直接影响着我国的财政收入水平。增值税转型会使税基减少,从而带来税收收入的大幅减少。目前增值税收入是我国税收收入的主要来源。一旦增值税转型,企业存量和新购的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数量巨大,甚至会出现销项税额不够抵扣的情况,不可避免的会造成财政收入的急剧减少。中国税制专家高培勇推测:“东北六行业的增值税转型试点如果实施到位,政府将少征税150亿元,如果在全国实施,全国减少的财政收入大概在800-1500亿元。”增值税转型之所以选择在东北试点,而没有在全国铺开主要原因也是考虑到转型对财政收入的巨大冲击。
(二)固定资产存量问题难以解决。《中国统计年鉴》资料显示,2001年我国工业固定资产净值为52027亿元,按增值税基本税率推算所含税额为7559亿元,加上1996年至2000年期间固定资产净增加值,所含税额更大。如此巨大的存量固定资产所含税额,如果不予抵扣,将会出现存量固定资产与新购进固定资产在抵扣上的衔接问题,以及新办企业与老企业之间存在着不公平竞争的问题,不利于企业兼并等资产重组的进行,因为被兼并企业原有的固定资产不能抵扣,经营好的企业在同等条件下宁愿购买新的固定资产,而不愿实施兼并。否则,企业可把原有的固定资产卖给关联企业,使原有固定资产不能抵扣的税款得以抵扣,使存量固定资产所对应的进项税额不能抵扣的政策名存实亡。
(三)专用发票管理压力较大。实施增值税以来,专用发票管理力度不断加强,但凭现有的管理手段还不能杜绝利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偷税行为的发生。实行消费型增值税后,固定资产可以抵扣,专用发票管理压力将进一步加大。
(四)不利于对外延型扩大再生产的抑制。长期以来,我国实现扩大再生产的方式主要是外延型扩大再生产。当前,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正在艰难地启动。而消费型增值税不仅不利于内涵扩大再生产,而且对外延扩大再生产有着较强的刺激作用,会加大未来通货膨胀的风险。
(五)产生就业的压力。目前我国国企改革的重要举措就是下岗分流、减员增效。大量的下岗分流人员的再就业岗位都是餐饮、商业服务等劳动密集型行业。生产型增值税相对抑制了资本密集型产业的发展,鼓励了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发展。但是增值税转型将刺激企业技术改造,引进先进的生产设备,相应的工作人员就会减少,这必将带来更多的人失业下岗,对社会稳定和职工就业产生很大的影响。在这方面我们可以考虑对劳动密集型行业予以适当的税收优惠政策,矛盾缓解了再取消优惠政策。
实行消费型增值税对经济和社会的各方面都会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但从长期看,实行消费型增值税可以刺激投资,鼓励技术更新,促进产业发展,对经济增长会产生积极的作用,其正面效应大于负面效应。对于负面效应,如果采取过渡措施加以缓解就可以较好地解决。增值税转型过程中的关键问题就是要设法弥补财政收入缺口。这方面我们可以借鉴其他国家实行消费型增值税的成功经验。同时从中国的实际出发,我们也可以制定出适合自己的增值税转型方案。
五、增值税转型过程中应注意的几点要求 增值税由生产型向消费型转变,是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在转型过程中,应该注意以下几点要求: (一)增值税转型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不可一蹴而就。为了避免转型给财政造成巨大的压力,我国增值税的转型应逐步实行。
(二)加强现代化征管手段建设和稽核检查制度建设,提高征管水平。计算机征管可以大大提高征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要创造条件,加快计算机联网建设,从而加强计算机稽核。税务部门应继续重视和加强计算机的征管和稽核,加快“金税工程”建设,早日实现税务信息化管理。
(三)改进仅凭发票抵扣税款的制度。增值税实行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进项税额进行抵扣的征收方法,增值税专用发票成了唯一合法的扣税凭据,这也是现行增值税问题倍出的原因。笔者认为,应将现行的抵扣制度改为凭“账簿法”计算税款,将专用发票只作为与会计账簿记录核对的依据,不再作为唯一的抵扣依据,淡化专用发票在抵扣税款中的作用,限制利用专用发票偷税犯罪。
(四)分阶段扩大增值税的征收范围。现行增值税征收范围过窄,在税制结构和管理方面存在问题,应该将增值税的征收范围扩大至现在征收营业税的经济活动。但扩大增值税范围对原征收营业税的企业税负变动较大,以及对分税制后作为地方收入的营业税收入影响较大,所以这种扩大应分阶段逐步实行。建议第一阶段应将现行增值税运行中矛盾和问题最为突出的交通运输业,纳入增值税范围;第二阶段将建筑安装业、邮电通讯业及娱乐等其他服务业纳入增值税范围;第三阶段将增值税范围扩大到经济领域的所有经营行为。对由于扩大增值税范围对营业税收入的影响,应作好测算,适当调整中央与地方增值税的共享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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