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内部混战表现在以下三方面:
(1)过度竞争。在注册会计师行业,过度的竞争,特别是低价格的竞争,会严重削弱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降低其服务的质量。为了在低廉的收费中保持一定的利润空间,事务所愿意支付的审计成本必然降低,这样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就会减少甚至省略必要的审计程序,弱化甚至放弃谨慎性这一会计师最基本的职业操守。
(2)利欲熏心。有的事务所为了赚钱,采取支付佣金、业务分成、或有收费等办法拉关系、拉项目,什么业务都接,注册会计师不具备专业胜任能力也敢签字。注册会计师承接了难以胜任的业务,就可能给客户乃至社会公众带来危害。或有收费在鉴证业务中危害较大,如果会计师事务所的收费与否或多少以鉴证工作结果或以实现特定目的为条件,注册会计师为了获得收费或多收费,则往往会发表不恰当的意见。支付佣金也是影响注册会计师服务质量的一个重要因素。
(3)见利忘义。有些后任注册会计师为了承揽业务、迎合客户对审计意见的要求,便蓄意侵害前任注册会计师的合法权益。比如有些后任注册会计师对涉及前任注册会计师的审计问题,不与其沟通,在不完全了解事实的情况下,轻率发表审计意见,导致同行关系紧张。客户经常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暗示着注册会计师可能与客户在重大会计、审计问题上存在分歧,客户不认可注册会计师的立场。在一些情况下,如果注册会计师拒绝出具客户希望得到的审计意见,客户就可能通过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实现其目的。
3、职业道德水平较低、社会公信力较差
远的,琼民源、红光、郑百文的余震还未完全消失,近的,银广夏、东方电子风暴又起,牵涉其中的注册会计师十有八九缺乏职业胜任能力,而这是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中被列为首要地位的道德标准之一。近日,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对在2000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中查出的严重违反《会计法》、《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的广州华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等13家会计师事务所及21名相关注册会计师进行了严肃处理,并在相关媒体上曝光。随着大量上市公司的作假行为的曝光,人们对“经济警察”——注册会计师的职业胜任表示怀疑。在广大投资者的愤怒声讨中,陷入尴尬境地,注册会计师信誉降到了低点。
4、业务单一,拓展能力薄弱
国内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主要局限于传统的审计和验资业务上,新的业务领域开拓缓慢,存在明显的业务单一缺陷。据统计,我国会计师事务所鉴证业务收入占总业务收入的95%。可以预见,国内会计师事务所要想下国际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竞争存在重重困难。
(二) 注册会计师执业过程中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之所以会出现这些问题,我认为注册会计师个人的利已行为是其最主要的因素之一,当然,更深层次的原因在于我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建设滞后于经济建设的发展、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水平不能适应社会进步的要求。我认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1、不良的外部环境是影响注册会计师公正执业的重要因素之一。
1)没有一个健全的、严格的法律环境,不能有效地约束执业过程中的不道德行为。职业道德作为一种道德规范,它不具备强制性,只能依靠社会舆论、人们的内在信念、良心自觉和意志力量来发挥作用。尽管在客观上它必然会对注册会计师的行为有很大的约束力,但是这种约束是一种软约束,没有强制性,往往很难奏效,必须要有法律的强制力来保证实施才能起作用。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我国的法制建设水平一直落后于社会经济发展的水平,法制不健全是造成注册会计师违规、违法执业难以有效遏制的原因之一。另外,公众法制观念薄弱,违法必究的社会风气难以在全社会范围内形成,也是纵容了违法违纪事件产生的原因。
2)滞后的管理体制不利于注册会计师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业务。
独立、客观、公正是注册会计师执业工作的本质特征和根本要求,其中独立性是注册会计师开展业务的前提条件和基本保证,注册会计师只有具备“超然独立性”才有可能做到客观、公正,而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是直接依赖于其所在事务所的独立性的。由于受经济体制和人们观念的影响,我国多数会计师事务所都有一个挂靠单位,有的甚至就是政府部门的一个下属机构或是由政府机构转制而来,这些事务所与政府部门及其所属机构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超然独立性”对这些事务所来说是不可能完全做到。注册会计师的执业活动受行政干预大,无法展开公平的竞争活动,使得注册会计师的业务发展受到压制,执业行为受到扭曲,严重影响了执业结果的客观性、公正性。
3)行业的垄断性以及执业对象的特殊性也是影响注册会计师独立的重要因素。
我国的社会市场经济体系脱胎于计划经济体制,加上发展时间不长,许多方面还残留有计划经济的明显特征,行业的垄断性和企业的政府行为还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得到解决。由于受到行业垄断的限制,注册会计师还无法做到公平竞争,一些成立时间晚,业务量小的事务所为了能生存下去有时不惜利用违法违纪的手段招揽业务,其执业结果可想而知。当前,注册会计师执业的对象,大多数是国有企业或政府参、控股企业,这些企业由于与政府有着特殊的利益关系,往往为了某种特殊的目的诱导注册会计师做出与其职业道德相违背的结果,使注册会计师无法做到公正执业。
4)注册会计师服务品种少,服务对象集中,服务时间重合也是影响注册会计公正执业的因素之一。
我国各会计师事务所大部分的业务集中在验资和年报的审计上,其他业务,尤其是咨询、代理等服务性工作开展的较少;同时,许多事务所把招揽客户的眼光集中在股份公司,尤其是上市公司上,而目前说来我国股份公司的数量相对不足,“僧多粥少”容易引发不正当竞争的局面。因此,一些事务所把主要精力放在争夺和维持与客户的关系上,往往为保住客户而屈从于委托人提出的不当要求,不惜违反注册会计师应有的职业道德,做出与职业道德要求所不相容的事情。另外,由于我国会计年度的高度统一,大多数的企业,尤其是上市公司都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年度报告,使事务所的业务高度集中且时间紧迫,影响了注册会计师执业质量的提高,给注册会计师执业带来风险。
2、滞后的会计师事务所内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不利于注册会计师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业务。
我国会计师事务所大多是由政府有关部门或国有企业出资组建,这种事务所往往是仿照政府机关或国有企业的架构设立的,其内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也是比照机关和国企形式建立的。这种落后的体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表现出来的结果是单位内部分工不明、管理混乱,大家都吃大锅饭,职工积极性不高,业务开拓精神不够,往往是守住几个老客户,等着上面安排新客户。在这样的管理体制下,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质量是难以得到保障的。有的事务所虽然已经改制,或本来就是按照合伙制的发展,但事务所内合伙人之间的争权夺利、极大地挫伤了注册会计师的工作积极性,严重影响了注册会计师执业质量的提高。另外,由于改制的不彻底,事务所内部人员结构不合理,业务水平参差不齐,存在行政人员多、业务人员不足,办事效率低下。有的事务所内部管理手段落后,基本没用的政府机构或国企的粗放式管理方式,重业务开拓,轻事后业务质量的监督检查,也是导致问题出现的原因之一。 首页 上一页 1 2 3 4 5 6 下一页 尾页 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