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是因为实际工作中评价者注重的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在“结果”状态上的最终外在表象,即西蒙教授所说的“结果理性”,而无视、至少是忽视整个程序如何,这就必然使得本应注重按照生产经营活动规律、市场经济理论和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合法、合理进行生产经营的企业,不得不牺牲“程序理性”,追求“结果理性”以符合有关管理部门的要求。于是,在与企业业绩的评价者,即企业有关管理部门的相互博弈过程中,企业管理当局逐渐地偏向于企业业绩的评价者(企业有关管理部门)的要求,注重企业一定期间终结状态的结果指标,忽视对全过程的“程序理性”控制。在这种状况下,会计违背客观真实情况和相关法规政策规定,为符合“结果理性”的标准而造假,使得会计信息失真也就在所难免。另外,现行的企业绩效考核不再是单纯衡量一个企业经营状况,而更多地赋予了政治的成份。出于政治目的需要,部分企业负责人乃至地方政府非常重视会计信息的“数量意义”(结果理性),对其质量(程序理性)的关注只停留在文件和会议上。这是因为按照现行的用人制度,企业的亏损将丧失责任人仕途上的升迁的机会、政治好处的获得刺激了弄虚作假的快速模仿。造成了会计数据不真实,会计职能没有合理合法的应用是企业会计信息失真的直接原因,会计信息失真的现象较为普遍。
“有限理性”对会计体系提出了新的挑战,造成企业会计信息失真的直接原因有:
1、会计基础工作薄弱,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企业会计信息失真的直接原因
会计单位基础管理薄弱,内部控制制度缺乏或失败,企业的财务制度存在缺陷。造成家底不清,资产不实,漏洞较多。如:帐帐、帐实、帐证、帐表不符,会计科目使用不当,入账的原始凭证不合法等。无论是制度或法规都是人为的事先约定和安排,无法回避个人主观偏好的影响;会计监督认识不到位,以做好帐、管好帐为标准的会计工作考核使内控虚设;内部人的某种意图左右会计工作原则,使有良知的会计人员仍要为守住饭碗而为之;权与法的错位,为私人欲望的满足创造了一定条件。
2、会计准则与会计自身的缺陷——会计信息失真的客观原因
会计准则规定了会计确认、计量、加工整理、以至对外提供财务信息的基本规范要求。但是,受准则的广泛适用性和准则本身某些既定原则的影响,也会造成会计信息不实。比如,成本效益原则的应用,就意味着会计信息不能做到尽善尽美,意味着在一定程度的不实;重要性原则允许企业对不重要项目可以例外处理或灵活处理,但对于哪些项目是重要的,哪些项目是不重要的,无论从质的方面或是从量的方面都未能做出规定。这样,如果企业将重要的项目按不重要项目处理,势必会影响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公允表达;谨慎性原则要求在对各个会计期间的收入和费用的确认时,“只预计可能的损失,不预计可能的收益”,这种处理方法在激励竞争的市场经济中,是“稳妥”而非“冒险”,但这种处理方法会造成“秘密盈余”的存在。更有甚者,打着稳健原则的幌子而对确认的收入不确认,对确定不会发生的费用进行列支。所以,许多会计原则的具体应用,如果理解不够、把握不准将会导致会计信息不实。
会计准则中对许多业务的处理方法给出了多种备选方案,固定资产折旧的计提方法有直线法和加速折旧法,直线法中有使用年限法和工作量法,加速折旧法中还有年数总和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年金法等;对存货的盘存计价分别存在着净价法、总价法、实地盘存制、永续盘存制、实际成本计价、计划成本计价、先进先出法、后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以及成本与市价孰低法等。会计人员可以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选择其中某些适用的程序和方法,也可以根据实际的变化,如经营政策,财务政策,经济效益,经济效益的调整等,加以合法的变更,程序和方法的可选择空间,自然会产生会计的不确定性,势必造成不同企业,同一企业不同时期会计信息的不可比,不一致。
3、会计人员素质问题——会计信息失真的主观原因
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差。会计人员是会计活动的主体,会计信息是会计人员对会计要素进行确认与计量中生成的,因而免不了要对客观经济活动的一些不确定性因素进行估计、判断与推理,不同素质的会计人员进行的估计、判断与推理往往导致不同的结果,一些素质较差的会计人员即使遵循了会计规范,但由于其认识水平的局限性,不可避免地使计量出的会计数据脱离实际情况,使会计信息出现失真。
会计人员失职。会计人员是会计核算和监督的主体,所有会计信息最终都出自会计之手。有些会计人员素质低,业务水平差,技术不过硬,责任心不强,导致会计核算错误,信息失真。
会计人员职业道德修养有待提高。一些会计人员受个人利益的驱使,放弃职守或知情不举、伙同作弊,或监守自盗、以身试法,造成会计信息失真。
(三)政治经济环境中的一些因素也是促使虚假会计信息产生的重要条件
国有企业会计和企业的外部政治经济环境是造成会计信息失真的重要原因。它主要包括法律环境、市场经济体制及政府职能三个深层次方面。
1、会计法律规范体系不完善是会计信息失真的客观原因
现行的《会计法》缺乏对会计信息具体认定的法律规定。如对什么是虚假会计信息、如何确认虚假会计信息以及对制造虚假会计信息的人员法律责任如何分担、如何处罚等,在法律上都是非常模糊的问题。具体反应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规范过于抽象,不具有操作性;二是对会计信息失真问题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特别是对于领导者的具体责任规定不到位,三是处罚标准不明,力度不够。《会计法》实施十多年来,很少听到因违背《会计法》而受到法律制裁的事例。《会计法》的严肃性不高,法律条文流于形式。
2、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和未能真正规范运作,社会缺少契约观念、契约精神和诚信意识,是企业会计信息失真的重要原因
在中国这样的一个大国,如果没有一个人们普遍认同的契约观念、契约精神和诚信意识,要维系社会信用秩序和市场秩序是难于想象的。但是随着我国信用市场的逐步发展和繁荣,相应的信用制度却一直不完善,导致信用契约的高度不完全和信用关系的严重扭曲,使信用主体面临极高的违约风险。如果社会上的各种造假行为都极为严重,没有良好的经济秩序,会计信息也不会超然于市场经济之外,虚假会计信息泛滥成灾也就不足为怪了。
3、政府行为不规范,是导致企业会计信息失真的关键原因
(1)政府不作为,工作人员未能恪尽职守。
我国当前的法制建设尚不健全,经济管理工作还必须依靠各种行政手段。如果行政管理部门不能很好地发挥其工作职能,甚至袒护和纵容各种会计工作中的不法行为,就会提供虚假会计信息产生的温床。比如,我国的个别地区或部门,由于某些领导功利思想严重,为了突出自己的“政绩”,明确要求所属企业必须上报夸大的工作业绩,迫使企业制造虚假会计信息;也有些管理部门严重失职,对企业的会计工作管理不严,对会计信息造假现象更是不闻不问,从而使会计信息失真现象越来越严重;造成企业内部管理混乱,国有资产流失严重,会计工作无法发挥其应有职能,会计信息失真自然不可避免。
(2)“权力寻租,政企勾结”,不根除腐败现象,虚假会计信息也就难以彻底杜绝
从反腐倡廉角度来说,虚假会计信息的产生与腐败现象也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如果不根除腐败现象,虚假会计信息也就难以彻底治理。比如在“国退民进”的国有企业改制中,(由于很多企业卖给了“内部人”或其代理人)渎职与腐败导致了内外勾结、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直接导致了国有资产的大量流失。另外,一届政府的政绩反映,经营者持续座位或升迁的条件,上下联合作假已成为不公开的秘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就是对这种现象的贴切反映。企业会计信息失真难以根治与腐败的蔓延和难以杜绝密切相关。
(3)监督部门的监督、查处力度和执法水平在相当程度上也是决定会计信息真实可靠的重要因素。 企业会计信息失真成因及对策2(三)由毕业论文网(www.huoyuandh.com)会员上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