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辩问题
问题1、谈一谈我国小额农贷的发展历史
答: 1、20世纪90年代初,主要有中国社会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的“扶贫经济合作社”小额贷款扶贫项目,联合国开发计划署项目等。将小额信贷作为一种制度借鉴到中国,并在中国正式启动小额信贷这种新的扶贫模式。
2、1996年开始,政府从资金、人力和组织方面积极推动,并借助小额信贷这一金融工具来实现扶贫攻坚的目标,以政府和指定银行操作,以使用国内扶贫资金为主,在全国较大范围内推广。
3、1999年7月至2000年11月,中国人民银行分别颁布了《农村信用社小额信用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和《农村信用社农户联保贷款管理指导意见》,推动农村信用社实施开展小额信贷活动。2001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又出台了《农村信用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管理指导意见》,要求全面推行农户小额信贷。解决“农户贷款难”的问题。
4、、随着小额信贷理论与实践探索的深入,中国人民银行开始倡导商业性小额信贷的试点。以商业性的小额信贷公司的形式面向农村地区中低收入群开展小额信贷工作。2005年,商业性的小额信贷公司在山西、陕西、四川、贵州、内蒙古五个试点省(区)成立。
5、银监会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后银监会试点的民间资金互助组织和村镇银行进行的小额信贷。2006年,银监会发布《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更好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低门槛、严监管”为特点,开放农村金融市场。2007年,四川仪陇惠民村镇银行等几个村镇银行开始运行。
问题2、在文中,你提到农业保险和担保机制的建立,谈一谈自己的看法
答:从农村金融市场,特别是农业贷款特点来看,由于农业本身对自然条件的高度依赖,不可预见的自然风险对信贷资金安全性影响大;同时,由于广大农户分散经营的特点、对市场变化把握能力的欠缺,以及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农业产业的不断升级,农业信贷需求多样化、金额扩大化的特点,客观上要求建立以农村信贷、农业保险、农业担保等多层次的农村金融保障平台。建立和完善农业保险和农业担保机制,既有利于降低、转移农村金融机构发放小额农贷的风险,又可以解决农村种、养专业大户难以提供抵押担保物的“瓶颈”,还可以有效降低农业贷款风险,有力地推动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新农村建设。
问题3、你是如何看待小额农贷的下一步发展的
答:我国“三农”问题由来已久,其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农民收入增长缓慢,而由于所需小额贷款无法实现,农户无力经营项目导致无法脱贫,资金的问题成为解决“三农”问题的“瓶颈”,直至今天仍然没有找到十分有效的解决途径。
1、由于国有专业银行向商业银行转轨,包括曾经主要支持农村经济活动的农业银行在内的四家国有商业银行逐步退出了农村小额信贷的领域,农村合作基金会操作失败,作为政策性银行的农发行难以涉及为数众多的农户小额贷款,农信社充当了农村金融体系的主角。
2、一种金融模式在一国的成功并不意味着在其他国家可以轻易地被复制。尤纳斯在孟加拉“乡村银行”的操作给我们提供了一种思路,对于解决中国的小额农户贷款是一个推动,但总体上讲,中国的问题主要是体制问题,因此必须要有政策、法律环境配套。从体制上讲,应该构建多层次的农村金融体系,这个体系中至少应包括以下三个组成部分。一是农村信用社。农信社目前仍是农村金融体系中最现实的骨干力量,虽然不可能单一地只做农户小额贷款,但应该在这方面最大限度地发挥作用。目前,农信社的小额无抵押贷款主要靠政策推动,要提高其商业运作空间,就必须扩展资金来源。一方面,要提高信用社的吸储能力,使当地储蓄资金用于小额信贷业务;另一方面,要建立和完善地区间以及金融机构间的资金流通机制以及邮政储蓄资金回流农村的机制。二是专门的小额信贷机构。借鉴孟加拉“乡村银行”的经验,积极培育基层小额信贷服务机构。具体实施该业务时,可采用农户互保的方式,此举既有利于节约交易成本又可实现有效的信用监督。资金来源上目前可以从信用社、农业银行及其他商业银行进行批发。三是民间金融投资。我国发达地区地下投资涌动,一些国外游资也在寻找出路。经过长期酝酿,央行2006年批准在农村金融市场设立一种新型金融机构——民间商业性小额信贷组织,首先在山西、贵州、四川、陕西、内蒙古5省、区进行试点。这类新型金融组织,既能为贫困人口发展经济提供利率相对较高但手续十分便利的小额贷款,同时又能确保其自身的商业盈利。这种方式一旦成功,将给整个金融市场带来生机。
3、农户之所以难以获得贷款,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是无法提供抵押,因此,信用等级的认定显得尤其重要。小额贷款不是扶贫,必须有商业利益才能可持续发展,也才可能获得更宽广的资金来源。无论哪种机构贷款,对农户进行信用评级,完善农户的信用记录都是极其重要的环节。农村是个“熟人社会”,只要做好信用登记,同时采用联保、互保的方式,小额贷款的风险是可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