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辩问题
问题1、目前我国助学贷款的具体开展情况是怎样的?
答:目前,在国家和各相关院校的配合努力下,国家助学贷款事情已经初见成效。从1999年开端试点到2000年在全国范畴内普遍奉行,国家先后制订了国家助学贷款的有关政策法律,成立了国家助学贷款的打点机制和组织机构,并在必然范畴内开展了国家助学贷款事宜。据统计,截止2002年11月底,全国申请贷款学生人数累计133.1万人,申请贷款学生占全部在校生的13.4%;银行审批贷款人数累计47.6万人,比2002年6月底增加12.5万人,银行核准贷款人数占申请贷款学生人数的35.7%;全国申请贷款金额累计94.8亿元,银行审批贷款条约金额累计41.5亿元,条约金额比2002年6月底增加11.5亿元,银行审批贷款条约金额占申请贷款金额的43.7%。从一系列的数字来看,国家助学贷款业务取得明显进展,但和在校经济困难学生的需求对比,贷款范围仍然偏小,成长不服衡,另有相当多贫困学生不能及时获得贷款,同时在地域、学校类别等方面也存在差别,如经济发家地域的高校比欠发家地域的高校学生更易贷到款;综合性大学、重点大学的学生比一般大学的学生容易贷到款。
问题2、你认为提高助学贷款还款率的途径有哪些?
答:(1)确立全国统一的贫困生界定制度,使贫困生的界定有章可循
(2)提高银行竞争意识
(3)银行简化手续,降低成本
(4)强化学生信用意识,加强诚信道德教育
(5)提高贷款学生就业质量,增加借款学生毕业后收入
(6)建立助学贷款法,使助学贷款的建立和实施具有法律依据
(7)建立贷款学生个人信用体系
(8)采取更加灵活多样的还本付息方式
问题3、国外助学贷款的开展情况是怎样的?
世界范围看,比较成功且最为典型的模式有两个,一个是日本模式 ,一个是美国加拿大模式。
(一)日本模式:以法律形式、专门的机构确保助学贷款良性发展。日本是全球较早施行助学贷款的国家,也是世界上助学贷款运行最为成功的几个国家之一。《日本育英会法》是日本政府专门为助学贷款制定的法规,以法律的形式来保证助学贷款的良性发展。目前,在日本助学贷款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无息助学贷款,申请者主要是一些出身寒门、经济困难的大学生。该助学贷款是无利息的,学生毕业后只需要归还贷款的本金即可。另一种是有息助学贷款,在校大学生无论家庭经济状况,均可提出申请。有息助学贷款的利率是3%,每年大约有20%左右的在校大学生获得该贷款。日本育英基金会是独立于政府之外的社会性服务事业机构,它全权负责助学贷款的募集、审批、发放及回收,是处理日本助学贷款的专门机构。由于是专门的机构在操作助学贷款,所以日本的助学贷款的回收在世界上是最有效率的,按时回款率在90%左右,总归还率平均达到 95%。
(二)美国加拿大模式:风险主要由政府分担,解除金融机构后顾之忧。助学贷款作为国家政策性贷款让银行单方面承担风险是不合理的。美国的助学贷款制度之所以比较成功,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承担贷款风险的是政府,而不是银行。美国最重要的助学贷款有两种:一种叫做“帕金斯贷学金”。这种贷学金直接来自于政府。另一种叫做“斯坦福贷学金”,这是美国目前最盛行的国家助学贷款。“斯坦福贷学金”分两种形式:一种形式是资金直接来自于政府,政府承担风险;另一种形式是由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提供贷款,由州政府进行担保,联邦政府进行再担保。如果学生违约没有归还贷款,或者由于死亡、疾病等原因无法还贷,州政府和联邦政府将向银行赔付95%的拖欠贷款,而且由联邦政府“再担保”,现在美国四年制大学助学贷款的平均违约率仅为5.9%。在加拿大也是由联邦政府对学生贷款项目的本金和利息提供100%的担保以鼓励私有银行对学生提供贷款,另外,政府还承担着借款人死亡或依照破产法破产而造成的贷款损失。在加拿大,当借款人到期无法还款,贷款人可提出索赔,偿还款的支付包括本金、应计利息以及其他成本。支付然后通过私人方式和法律机构向借款人清收违约贷款。如果确实无法清收,支付将把该笔贷款从所得税退税金中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