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信息的作用及目前存在的问题
正确认识企业信息失真的客观性与必然性
三、企业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
四、对企业会计信息失真可采取的防范措施
内 容 摘 要
企业会计信息失真是一个国际性、历史性的问题,也是世界各国当前需要着手解决的问题。我国也深受其害,虽然国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从实际执行看,收效不显著,已经严重地扰乱了国家的宏观决策,削弱了国家财经法规的权威性,以致于朱熔基总理提出了“诚信为本,操守为名,坚持原则,不作假帐”的重要指示。由此可见,了解会计信息的作用,认识目前会计信息失真的客观性、必然性,分析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刻不容缓。本文就企业会计信息的作用,分析失真的原因,并提出相应的措施。
浅谈企业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及对策
企业会计信息失真是一个国际性、历史性的问题,它一直是世界会计学界研究的重要课题,也是各国政府部门着力解决的重大问题,然而,时至今日,各种各样的会计信息失真事件仍屡屡不绝,从美国的安然、世通的造假事件到我国的琼民源、郑百文、银广厦造假事件,可能看到当今企业造假现象已到了触目惊心的地步。它使广大公众失去对业界及资本市场的信任,造成信用危机,并央及企业界与资本市场自身的发展,严重扰乱国家的宏观政策,削弱了国家对经济法规的权威性。以至于朱熔基总理提出了“诚信为本,操守为重,坚持原则,不作假帐”的重要指示。由此可见,分析企业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并提出相应的对策是刻不容缓的。
一、企业会计信息的作用及目前存在的问题。
1、随着经济的发展,会计信息的使用者除企业经营者与政府外,投资者、债权人、供应商、企业员工及其他用户都关注会计信息。企业经营者用会计信息从事企业管理活动;政府需要会计信息作为管理的基础信息,并加以分类、汇总、比较和分析,制定正确的经济政策;投资者(包括潜在的投资者)通过阅读会计信息,可以观察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分析企业前景,了解企业对投资者权益的保护情况,决定是否继续进行投资等;债权人(主要是银行)通过阅读会计信息,可以了解企业财务状况和信誉,分析企业偿债能力,评价企业信用状况,决定是否向企业提供贷款、提供贷款的种类和规模,采取什么样的信贷政策等;供应商通过阅读会计信息,可以了解企业的信用状况,决定对企业的信用政策;企业员工对会计信息的了解,可以知道自己的工作业绩及所得报酬情况等。人们关心会计信息,注视会计信息的动态,希望得到及时、准确的会计信息,以便决策之用。
2、根据财政部组织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对159户企业1999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进行抽查,在被抽查的159户企业中,资产不实的有147户,共虚增资产18.48亿元,虚减资产24.75亿元,资产失真度达0.95%;所有者权益不实的有155户,共虚增所有者权益19.36亿元,虚减所有者权益17.17亿元,所有者权益失真度1.82%;利润总额不实的有157户,共虚增利润14.72亿元,虚减利润19.43亿元,利润总额失真度达33.4%。抽查结果表明;企业会计信息质量总体上有所好转,但仍有不少被抽查企业的会计报表未能真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会计信息不同程度地存在失真性,有的问题仍相当严重
二、正确认识企业信息失真的客观性与必然性
纵观古今中外,自财产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后,会计信息失真就成为社会的“毒瘤”,并随着经济的发展、会计制度乃至审计制度不断发展,其自身也在不断充实发展。即使是为世人所公认的资本市场最发达、信息监管最严厉的美国,会计造假、审计造假造成的会计、审计信息失真的丑闻也是屡见不鲜,安然事件和安达信事件更是将会计、审计信息失真演绎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只要资本市场中所有权与经营权存在分离,只要会计采用的是权责发生制,只要审计手段存在局限性,这种现象就必然有其生存的空间。
从我国看,会计信息失真还存在更深层次的因素,不仅仅是金钱上的利益驱动,还有从地方政府和企业主管部门要政绩,企业领导要政绩,企业要形象,到会计监督机制不健全,使违法犯罪有可乘之机等等。“大跃进”浮夸风的教训不能不说是非常深刻;上世纪九十年代几乎年年进行的税收财务大检查,领导不可谓不重视,组织不可谓不严密,检查、处罚力度不可谓不大,每年战果也不可谓不丰富,但从总体看,会计信息失真、会计工作秩序混乱未见明显改变,反有逾演逾烈之势。到1996年全国会计工作会议提出要整顿会计工作秩序,时任国务院副总理的朱熔基亲题《整顿会计工作秩序约法三章》,国务院下发关于整顿会计工作秩序进一步提高会计工作质量的通知,财政部、审计署、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又联合制定下发了整顿会计工作秩序的实施办法,全国各行各业自下而上层层整顿验收。随后,会计、审计体系进行了一系列变革,一系列的审计准则、会计准则陆续出台,证监会又针对上市公司制定下发了一系列信息披露规则、准则,《会计法》也进行了大的修改,这些都是为了规范会计工作秩序,提高会计信息质量,防范会计信息失真的有力措施。
但从实效看。会计信息失真、审计信息失真依然严重。从1997年的琼民源、红光到2001年银广厦、麦科特、ST黎明等一系列造假公司的嚗光,牵连出了相关的中天勤、华鹏、华伦等会计师事务所,也引发社会各界对诚信问题的极大关注。朱熔基总理更是对会计人员提出了谆谆教诲和殷切希望-----“不做假帐”,尽管这四个字只是会计人员最起码的操守底线,但有时却显得分量很重。
可见,会计信息失真具有一定的客观性和必然性,关键是如何采取适当的措施来完善会计信息监管体系,有效的遏制会计信息失真的蔓延。
三、企业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
1、利益的驱动是会计造假的原动力。经济利益是最常见的造假动机,是最强大的内在驱动力,造假者通过造假旨在获得直接的或间接的,现实的或潜在的经济利益,另外对政治利益的追逐也使造假者铤而走险,不顾后果。造假者的逐利心理突出地表现在他们对暴富的渴望,对物质财富和富足生活的羡慕,对保官升官平步青云的企盼,对出人头地的向往,而当这一切不能通过正常渠道获得时,就不得不依靠作假帐来改变企业与国家、企业与个人、个人与个人之间的利益格局和分配关系,改变衡量其政绩的各项经济指标,如常见的造假手段包括不恰当核算特殊交易(如债权、债务重组、非货币交易、关联交易等),滥用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错误确认费用及负债、资产造假。
2、现代产权结构模式的两权分离,产生了以信任为基础,资产所有者以委托方式由选定的经营者代理所有者从事经营管理资产的委托-----代理的运营形式,企业出资者委托经营者为其代理,以实现出资者资产收益最大化目标来管理企业资产。
企业资产的投资者不直接干预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投资者按投入企业的资本额享有资产收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经营者的权利,也就是说投资者实际上只享有财产收益权和归属权。企业的经营者虽然是有所有着选择的,但由于投资者不直接参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对企业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都必须通过经营者的汇报得以了解,并且企业的许多生产经营管理方案,实际也是由经营者提出,但是经营者不拥有企业的全部资产,他们的利益必然会与投资者的利益不一致,并发生冲突。若出资者不能对内部人的行为实施有效的控制,他们就可能利用这种对资产的控制权来通过造假牟取私利。
由于经营者(代理人)在作出有关部门资源配置的决策方面拥有信息优势和专业能力,投资者(委托人)单纯依靠成本、利润、资本等规范形式难以准确地识别、判断其真实利益,这增加了投资者-外部人对代理人监控的困难。哈里斯—雷斯夫的动态和静态模型也说明了管理者在通常情况下是不会从股东的最大利益出发的。这种投资者——经营者利益关系的不一致,信息的不对称必然导致二者的冲突,使造假成为可能。
3、会计人员整体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经济发展的要求
我国有上千万的会计人员,这支队伍的发展在经济发展和会计改革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这是必须加以肯定的。随着从计划经济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轨,知识更新步伐加快,法规体系逐渐完善,需要会计人员更新观念、学习新法规、掌握新知识、加强职业道德培训、塑造会计行业诚信理念。特别是《企业会计制度》、《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及机关会计的准则发布实施后,需要广大会计人员具备扎实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能根据制度及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对会计实务问题做出职业判断。但目前我国会计人员的实际水平与市场经济条件下进行职业判断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这也给计造假提供可能。
4、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还不完善,对相关责任人的界定还比较模糊,对违纪、违法的打击力度明显不够,民事索赔制度急需尽快建立和完善。
会计工作贯穿于企业经营活动的全过程,会计造假、会计信息失真必然涉及公司的一系列会计工作和诸多部门几诸多人员,对责任人的界定还需进一步的明确。目前《会计法》、《公司法》、《证券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等会计造假、会计信息失真打击力度明显偏弱。对单位处罚最低三千元,最高不超过十万元;对责任罚金最低二千元,最高不超过五万元;最高刑事处罚只有3年。这些处罚与造假者获取的暴利相比,高悬在头顶的法律之剑,看起来并不那么可怕。
在会计造假、会计信息失真引起的民事索赔制度上,我国远逊于西方发达国家。在西方成熟的证券市场,会计造假、会计信息失真虽然也无法完全杜绝,但有一套严厉的处罚制度。违法违规渣最怕的并不是刑事诉讼或监管部门的处罚,而是千百万受骗中小股东提出的民事索赔诉讼。在美国,违法者一旦染上民事索赔官司,其下场常常是破产兼身败名裂—不但变得一穷二白,而且连东山再起的可能性都不再有。小股东的民事索赔诉讼成为美国证券监管的强大力量,是对证券违法者最具威慑力的重磅炸弹。而在我国,最高法院先于2002年9月宣布“暂不受理”证券民事索赔案,在2003年1月15日改为暂只受理虚假陈述案时,又加入需经证监会认定的前置条件。因此,当前急需尽快建立和完善会计造假、会计信息失真引起的民事索赔制度,加大司法介入的力度。
四、对企业会计信息失真可采取的防范措施。
1、政府加强对企业会计的监管。经济的发展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和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会计作为国际通用的商业语言在国际间投资、筹资和贸易活动中的突出作用已日益凸显出来。会计工作的普遍性、会计信息的社会性、会计作用的国际性都要求政府应加强会计的监管,使企业的会计信息的披露有个规范统一标准,保证其真实性,也只有政府才具有这种权威性。
首先,政府制定各方参与市场经济的“游戏规则”,主要指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即会计准则、会计制度、专业核算办法等会计标准。规范会计核算,保证各单位、个人有法可依。其次,严格监督检查,使各单位、个人有法必依。最后,对各单位、个人的执行结果采取优胜劣汰,激励守则者、严惩违法者,乃至逐出市场。只有政府强制性的会计监管,让造假者损失大于造假收益,才能杜绝会计造假的发生。
2、加强企业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
企业内部控制包括内部会计控制和其他管理控制两部分。内部会计控制体现了内部牵制原理,与其他管理控制交织进行,在企业内部控制中占有重要地位。内部会计控制指企业内部建立的会计控制体系,其中包括:
(1)可靠的内部凭证制度。会计凭证是企业会计核算的重要组成部分,记录着经济业务,明确经济责任,为监督检查提供主要依据,保证会计信息的传递与保管。
(2)健全的帐簿制度。在可靠的内部凭证制度基础上,健全的帐簿制度能确保会计记录的保密性和完整性,保证提供完备的会计信息。
(3)合理的会计政策和会计程序。即便于企业有关部门人员了解处理会计实务的程序和方法,有利于企业会计政策的前后一致性。
(4)科学的预算制度。这是会计核算与监督的依据。
(5)定期盘点制度它是保证会计信息起初的重要手段。
(6)严格的内部稽核制度。可及时发现错弊行为。
有效完善的内部会计制度,使会计造假没有了造假的环节、载体并从源头杜绝造假事件的发生。
3、严格会计人员的管理制度,提高会计工作质量水平。
会计造假事件的产生,也有一个过程,从造假念头的产生、执行、到假象的出现,中间经理策划者、组织者与具体实施者。而为会计人员又是主要、必不可少的实施者,若没有会计人员的具体参与,会计造假就不可能最终出现。因此,提高会计人员素质,保护会计人员的合法权益,是杜绝会计造假的保证。会计人员的管理制度有会计执业资格考试,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会计人员接受继续教育,会计职业道德等提高会计人员的工作质量水平。要加强财会人员尤其是高级财会人员和企业管理人员的财会知识培训,不断提高对财会工作的管理水平,要支持和鼓励财会人员严格执法,对坚持原则,工整执法的财会人员要公开表扬和奖励,对打击报复财会人员的行为和责任人,要协助有关部门部门依法追究其责任。
4、加强外部的会计监管力度
目前我国的外部会计监管—审计监督体系包括政府审计,企业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三个层次。政府审计已转为主要审计政府宏观管理部门和国家重点建设资金;内部审计由于受制于企业经营者而缺乏独立性,使其对会计监督难以成效。社会审计—注册会计师审计,就承担着企业监督的中坚力量。随着经济环境的变化,企业规模与业务种类扩大,应计制会计得到普遍实行,审计的主要目瞪口呆转变为对会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以确定会计报表的可信性,而查找舞弊则转为次要目的。注册会计师对查找舞弊只能的忽视,无形中为图谋不轨者创造了实施舞弊的机会,降低了公司造假的成本,因此。注册会计师必须在执行审计业务时应关注公司会计造假现象,培养其反造假的训练,加强职业道德诚信理念的塑造。提高执业能力,防范造假者会计造假。
5、强化高层管理人员责任,约束高管人员行为
就我国一些公司高管人员会计造假而言,从各方面强化约束其行为是非常必要的,但这些约束手段还远远不够。尽管高管人员承认对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但会计造假还是层出不穷,因此应该通过立法将高管人员对其会计造假行为进行处罚,追究其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
有效的会计监管是一向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从各个方面进行统一协调、综合平衡。它是保证会计工作优选法运行的必要手段,也是不断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必要保证,最终达到杜绝会计造假现象的发生。
“经济越发展,会计越重要”。随着我国假如WTO,更加深入的融入全球市场经济,对会计信息的要求必然越来越高。我们应当清醒的认识到,只要是市场经济,只要资本市场中所有权与经营权依然存在分离,只要是相关人员目标存在差异,只要会计采用的是权责发生制,只要审计手段存在局限性,只要是有利可图有空可钻,会计造假、会计信息失真这种现象就必然有其生存的空间,就必然有其存在的客观性和必然性。“魔高一尺,道高一丈”。只有不断采取措施来完善会计信息监管体系,加大会计监管力度,才能有效的遏制会计信息失真的蔓延,使会计造假、会计信息失真的成本远远超过造假收益,从而推动企业严格遵循会计准则,使真实、公允地披露会计信息成为普遍接受的社会规则,重树会计人员在经济管理中的良好形象。
参 考 文 献
1、赵珊《对企业会计信息失真问题的探讨》 《交通财会》
2、赵如涛《试论会计诚信》 江苏财经信息网
3、张剑《完善会计信息监管体系,实现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公允性》 江
苏财经信息网
4、包偶花《加强诚信教育 防范会计信息失真》浙江税务2002年第7期
5、刘明忠《关于会计监管的思考》江苏财经信息网
6、牟淑萍《关于信息会计的来源》浙江税务
7、田青《农发行财务会计规范化管理探讨》金融时报
8、李慧颖《与网上财务信息相关的审计准则介绍》天润财经
9、冯淑萍《综合治理会计信息失真》中华会计网校
10、周苏凤《如何识别会计做假帐》浙江税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