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信贷风险是银行面临的最大的风险
二、信贷风险的成因:包括内部和外部风险
三、信贷风险防范的对策
内 容 摘 要
信贷风险是银行业所面临最大的风险。随着我国银行业的发展,信贷风险在不断的积累加大。但是风险不是不可以防范的,只有查找出风险的根源,再采取相应的措施,那么很多的风险都可以避免的,也会更利于银行业的发展
一、信贷风险是银行面临的最大的风险
信贷风险是指银行贷款损益的不确定性,它是商业银行面临的最主要的风险。我国是一个发展中的国家,正处于经济体制转轨的关键时期,担负着“转型与发展”的双重使命。因此,在这种背景下,新旧体制的交错使我国的宏观管理出现了真空地带,银行信贷风险防范能力相对薄弱,伴随着银行业自身的高速发展,信贷风险不断积累扩大。近几年来,国内大案频频曝光,最主要就是集中于信贷领域。由此可见,当前我国银行业的风险因素大量存在,尤其是国有商业银行多年积累的大量不良信贷资产,直接威胁着我国银行体系的安全,稳健运行,银行信贷状况堪忧。针对这种情况,只有深入了解信贷风险成因,才能对症下药,有针对性地加以管理,这对银行风险管理尤为重要。
二、信贷风险的成因:包括内部和外部风险
(一).外部原因::
体制原因
我国财税体制改革中的“拨改贷”,即国有企业的资金由直接拨款改为贷款,试图通过资金有偿使用来解决资金使用的效益问题,但这一改革措施事实上使银行由“统管”逐步演变成“统包”。国有企业来自财政的资本金投入萎缩,又不能通过其他渠道自筹资本,自有资本金的增长又受到制约,在这种情况下,企业不得不主要依靠银行贷款来进行生产经营活动,企业经营大部份靠银行贷款来维持,在企业经营不理想的时银行贷款风险不显自露。
政府原因
地方政府干预这一历史遗留问题是信贷风险产生的最主要原因之一。从20世经80年代以来,银行信贷资金财政化、资本化现象频频出现,商业银行成了企业投资经营风险的实际承担者。我国商业银行的分支机构按行政区划设置,各级银行受制于当地政府,这就为政府行政于预提供了可能。行政干预利益与干预损失间的不对称助长了干预之风,这种特定体制下行政干预的再生产机制导致了银行贷款自主权难以落实,成为供给财政资金的口袋和企业经营风险转嫁的牺牲品。有的地方政府则将地方经济发展速度的快慢完全寄托于银行贷款数量的多寡。为提高任职政绩,地方官员会千方百计令银行放贷。贷款一经发放,银行就犹如掉进了无底洞,因为这些项目往往由地方财政支出,而地方财政每年都在透支,拆东墙补西墙,常常只能勉强支付利息,银行出于终止贷款会得不偿失的考虑,只能给企业展期或要求企业资产重组。地方干预导致银行贷出了不少不合规的款项,加大了银行的信贷风险。
企业原因
企业体不健全全是银行信贷风险产生的主要根源。产权制度不完善,利益约束机制不对称,使得银行在信贷活动中处于被动状态、信贷配给、投资饥渴症、企业行为短期化等问题接踵而来。转轨时期,大批企业亏损甚至倒闭,很多银行贷款化为虚有。在这种情况下,银行为支持国家保持社会稳定的政策,往往还得发放大量政策性贷款,诸多风险因素降低了银行信贷风险的可控性。在体制转轨期间,伴随国家产业结构调整,不少濒临危机,无力还贷的企业借改制之机,逃废银行债务,悬空银行债权。即使有的企业具有还贷能力,但主观恶意逃废银行债务的行为诸如虚报利润额、非法转移资金、非正常压价出售财产等也层出不穷,给银行信贷资金造成巨大损失,加大了银行的信贷风险。对于申请正常破产的企业,银行的第一索赔权得不到应有保护的情况也十分常见。目前我国贷款违约案件普遍存在调查取证难、结案审判难、强制执得难的三“难”问题,加上诉讼费用高昂,令有些银行不愿诉诸法律,从而大大降低了法律效力,使得失信行为的法律解决机制大大弱化。企业为获取贷款,不择手段,导致了寻租行为的出现,这些年呈现出愈演愈烈之势。一些银行高级官员被拉下水,成为设租的源头,为一些不合条件的贷款开路,而这些贷款十有八九是不良贷款,这种现象不仅对银行信贷业务的规范化设置了障碍,而且动摇了社会信用的基础,极大损害了国家的形象,降低了社会福利水平。
(二)、内部原因
1、在经营上把效益性放在首位而忽视安全性。《商业银行法》规定:“商业银行以效益性、安全性、流动性为经营原则”。在表述上将效益性放在首位,而将安全性放在次位,这对银行经营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效益第一的原则,使银行盲目追求效益,从而忽视贷款的安全性。因为国家财政每年给银行核定上缴利润指标,从财政部到总行,从总行到分行,层层下达利润计划,并将利润计划的完成情况与全行工资奖金、财务费用、基建支出等挂钩,完成利润计划成为银行的一项重要任务。为了完成利润计划,贷款的安全性问题在一定程度上被忽视,有的甚至不惜以牺牲安全性为代价来换取现实的效益性。对商业银行稳健经营、防范风险的要求与对银行利润指标管理存在矛盾。
2、重表轻实。贷款贷前调查欠细致、准确,在信贷调查中没有具体每一个细节,虽然有到现场进行走访、调查、检查,但大多流于形式,不够深入,主要是从借款人自身了解,并没有从其他多个渠道侧面进行多了解、多分析发现;并且多借款人提供的依据没有进行认真彻底的核实,导致某些材料失实,对银行业的信贷决策有较大不利的影响。
3、重贷轻管。贷后管理落实没有全部到位,对客户信贷资金的使用情况监管欠严,对客户信贷资金的使用没有建立使用台账,对信贷资金的使用去向不明,仅依靠信贷经营主责任人对信贷资金签字控制,管理不规范。贷款发完,只等收本收息,忽视对企业用款全过程的指导和监督,缺乏对企业以营状况的了解和健全对不良信贷资产的预警预报机制对信贷企业变动应对措施不力,企业改制、人员变动情况不清楚,有许多企业变动应该进行参与的但大多因当地经济环境和社会各种因素影响没有能够有效的参与,真正维护到银行的应有的信贷权益。只有贷款到期收不上来时,才发现问题,结果失去了转化和控制不良信贷资历产形成的良机。
4、重贷轻帮。银行的功能仅仅局限于为企业提供融资及围绕信贷所进行的结算服务,没有发挥银行联系面广泛、信息灵通、经济咨询力量较强的优势,帮助贷款企业调整经营方向;协助企业发展生产、创造效益;如开展经济咨询、财务顾问、投资理财等方面的咨询服务,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并通过各种服务把握企业经营命脉,特别是投入精力,参与企业转换经营机制,结果不能在资金使用过程中控制不良信贷资产的形成。
5、贷款资金趋向长期化。近年来我国银行的短期贷款逐年减少,而中长期贷款占比例逐年增加。这将导致银行资产的流动性降低,信贷资金周转速度减慢,同时贷款资金集中化也使得中小企业贷款难的问题更加突出,对经济平衡发展带来负面效应。虽然长期贷款可暂缓风险的到来,但却增加了潜在风险。加之我国信用环境不完善,企业信用评级的波动率很高,贷款期限过长,无疑会增大银行的信贷风险,一旦积累的信贷见险暴露出来,势必会造成严重的信贷损失,对银行长远发展极为不利。
重权力,轻制度。贷款有盲从现象,对领导的决策盲目跟从,没有对应有的风险点进行及时的陈述,建议,总认为领导的决策是准确的,无条件按照执行,没有真正对照信贷业务规章制度按章执行,也没有对贷款项目提出自己应有的风险分析,风险控制措施。
三、信贷风险防范的对策
1、对外部原因形成的信贷风险,在国家法律和制度不完善的情况下,银行应及时研究相应的对策,建议及早完善国家有关的法律法制建设,切实保障银行信贷资产安全。为了尽快适应市场调节机制,要加强法制建设,规范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信用关系,把银行信贷风险管理纳入法制轨道,保障银行贷款的安全性,建议要加快制定《信贷法》、《金融机构管理法》等与之相关的法规。通过金融法规,界定市场调节的程度,规范财政与银行、企业与银行的信用关系,保证银行信贷向合理化、科学化方向发展,最大限度地减少贷款风险,提高银行经营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2、保持贷款“三查”制度,对贷款全过程进行有效控制。对贷款实行贷前调查、贷中审查、贷后跟踪检查的“三查“制度,是从多年实践中总结出来的一套切实可行的办法。对贷款实得”三查“,实际上是对贷款的全过程进行有效控制,是保证贷款高质量的一项重要手段必须坚持下去。切实加强贷款贷前调查工作,在贷前调查中务必要做到真实准确,要做到每一个细点落实,核实客户提供的信贷资料、真正了解客户的经营状况、诚信程度、社会反映情况;对信贷决策提供真实有用的依据。贷后管理进一步加强,信贷资金监管必须严格,建立信贷客户资金使用台帐,并对客户自有资金进行监管,要求客户严格按照贷款用途使用。按期对信贷单位进行信贷检查,及时了解信贷单位财务状况,经营变动情况,要做到对贷款风险有效控制。
3、建立直观科学的见险预警指征体系。一是建立企业的承贷能力分析指标体系,通过对企业最大限度所能承担负债的能力分析,控制企业的贷款规模,可以有效抑制借款人投资膨胀欲望,减少信贷资金被其直接或间接移位现象的发生,降低贷款风险度。二是充分运用企业的现金流量指标,搞好企业偿债能力分析。三是加强对企业的盈利能力的分析,预测企业发展前景和趋势。企业的盈利能力从长远看,是决定贷款安全性的根本。四是加强贷款客户的综合贡献度测评分析,根据客户依据其信用和贡献度状况而作出的授信先后顺序及满足程度的差异,对贷款客户评定授信等级,并据以进行贷款投放和管理决策。评定客户授信等级由两个方面因素决定,一是客户信用等级:二是客户对银行的贡献等级。从商业银行角度讲,客户对贷款风险的影响表现为三个方面:一是客户的财务风险:二是客户的经营风险:三是客户的道德风险。因些,用作商业银行贷款选择和决策的重要依据的客户信用等级,在评判上应当综合考虑客户守信程度、客户财务风险程度、客户经营风险程度三个层次因素,最大限度的揭示出信贷客户的财务风险程度、经营风险程度和道德风险程度,并综合反映出信贷客户的贷款安全性态类别。而信贷客户对商业银行的贡献等级,应当从信贷资源回报率、经营成果依存度两个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分析和评判。在现实经济金融生活中,经营成果依存度较大而单位资源回报率不高的信贷客户屡见不鲜。单位资源回取率较高而经营成果依存度不大的信贷客户也为数不少。然而商业银行为了实现风险可承受条件下的盈利最大化,必须紧紧抓住经营成果依存度较大的客户,并努力提升单位资源回报率。因此,我们考察、分析和评判信贷客户的贡献度时,既要重视信贷客户为商业银行的盈利额(营业收入额)占该行盈利总额(营业收入总额)的比重大小,也要注重商业银行所取得的客户营业收入(盈利)与投入该信贷客户的信贷资源、成本资源之间的比率大些。建构客户授信等级的综合评判方法的基本思路是:对经过综合评价确定的客户信用等级、客户对银行的贡献等级分别确定系数;运用加权平均法对客户的授信等级进行定量综合评估;根据定量综合评估结果和有关评判标准,作出客户授信等级判断。要将客户授信等级作为贷款经营决策的根本性的重要依据,按照客户授信等级的好差序列,排出客户贷款的先后序列,决定贷与不贷、先贷后贷、贷多贷少、期限长短、利率高低。运用授信等级管理技术,可以克服盲目性,提高组合管理和资源配置的效率。将有限的信贷资源在各个层面、各类客户、各种产品之间进行优选配置,对银行的总体风险和各类风险进行总量控制。依据对客户授信等级的动态监测,对客户授信等级或有明显不利趋势的信贷资产及时采取措施,通过调整信贷资产结构,力求银行总体上在可承受的见险范围内实现收益最大化。
4、坚持贷款集体审批制度,实得审贷分离。集体审批贷款是实行审贷分离的一个好办法,它能有效的扼制住“人情”贷款的发生。最主要的是运用了集体的智慧对信贷员提交上来的贷款申请和调查情况进行质疑式的提问,逐个排除风险,从最大限度上防范风险贷款的发生。
5、建立贷款公证制度。贷款公证制度,是以法治贷的一项有力措施,对贷款合同进行公证,在法律手续上是对借款单位的一种制约。在法律观念上,加强了借款单位对贷款的法律认同。在法律程序上,如发现贷款有风险时,可以免去起诉等阶段,直接进入执行阶段,由公证部门通知法院下令追缴,在时间上争取了主动权。
6、扩大抵押贷款比重,加强对借款单位约束力。实行抵押贷款,是对银行贷款确立物的保证,是银行贷款避免风险的最佳途径。目前,我们应加紧贯彻落实《担保法》,对各项贷款尽量办理抵押,扩大抵押贷款的比重。对贷款实行抵押办法,将加强对借款单位还贷约束力,保证贷款如期收回。为了尽量降低和转移贷款风险,还应对所有办理贷款的非证券类贷款抵押物要求其一律到保险公司进行投保,以防止因其一时损毁造成的还贷难,最大限度的降低和转移风险
7、建立起贷款项目备选库制度和后评估制度。银行在贷款发放的过程中,要改变以往就项目评估项目、坐等计划评估的做法,把项目评估工作与项目推荐工作有效地结合起来,争取项目评估的主动性。实施项目备选库制度,其基础工作是要搞好项目库的建设,主动与政府综合计划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联系,通过及早介入项目建设的前期工作,了解拟建项目的规划立项情况,掌握项目发展变化动态,将一些具备基本条件的项目通过预评估列入项目备选库。由于列入备选库的项目,已经经过了初选和预评估,在正式评估时,可以节约评估时间,提高了项目评估的工作效率;加强和完善后评估制度,项目后评估是相对于贷款项目决策实施前的评估而言的,即在项目实施或建成投产后,根据项目实际运行情况,将项目实施过程或投产后的数据与项目决策依据(项目评估时的数据)进行比较,判别当初预测进决策的正确程度及偏差度,分析成因,以总结有益的经验或教训,在此基础上对原决策作出必要的调整,以使项目获得最优的经济效益。通过项目后评估,可以掌握项目系统复杂的动态变化,使项目管理真正为银行全面提高经济效益服务,并且,通过项目后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可以为今后同类项目的评审和决策提供参照系,有助于进一步完善决策机制,提高项目评估质量和贷款管理质量。
8、建立起贷款风险责任制体系。以往的贷款管理中,责任不清是导致信贷资产质量低劣的一个重要原因。银行要加强信贷管理,就必须明确贷款风险的责任与义务相对应。在具体的操作中,将贷款风险责任管理以责任系数方式量化分解到贷款审批、管理的各个阶段和环节按项目类别和各级信贷审批及管理人员所负责任大小确定不同的责任系数,将决策责任和管理责任落实到各有关责任人头上,并按照贷款实施效果和分散的责任系数进行奖罚,真正做到责、权、利挂钩。经办行每年对本行贷款风险和质量进行一次检查评价,评价结果经过经办行审计后,报上级行进一步审查,对风险度超标的行,责令其限期完成风险转化任务。并且实行压缩逾期和贷款回收目标责任制,分解任务,层层下达,落实到人,分阶段进行考核,调动经办行收贷积极性。
参 考 文 献
1、《构建国有商业银行防范和化解信贷风险体系》,曾文生,《金融科学》,2006年03期
2、《新形势下我国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研究》,刘华,《科技进步与对策》,2006年06期
3、《商业银行经营管理与风险控制》,陈建明,徐伟宣,《中国科学院院刊》,2006年05期
4、《我国商业银行风险防范模型的建立与分析》,许崇正,刘雪梅,《金融坛》,2006年09期
5、马松波,论不良贷款的法律控制,金融理论与实践
6、聂庆平,中国金融风险防范问题研究, 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