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村信用社信贷操作风险的主要表现
二、农村信用社信贷操作风险形成的原因
三、农村信用社信贷操作风险防范及对策
内 容 摘 要
农村信用社是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在农村信用社操作风险中,信贷操作风险所造成的损失已成为农村信用社主要风险之一,操作风险是指由于农村信用社内部程序、人员以及因外部事件的冲击等导致直接或间接损失的可能性风险。信贷操作风险贯穿于农村信用社经营管理全过程,其严重后果已成为制约农村信用社发展的重要因素┄┄
浅议农村信用社信贷操作风险防范及对策
农村信用社是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始终按照“立足‘三农’,服务城乡,支持中小企业,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市场定位,以服务农业、农村、农民为宗旨。在农村信用社操作风险中,信贷操作风险所造成的损失已成为农村信用社主要风险之一,信贷操作风险是指由于农村信用社内部程序、人员以及因外部事件的冲击等导致直接或间接损失的可能性风险。信贷操作风险贯穿于农村信用社经营管理全过程,风险防范较为严峻,其严重后果已成为制约农村信用社发展的重要因素。本文着重从农村信用社信贷风险的主要表现、形成原因及防范对策进行粗浅的分析和论证。
一、农村信用社信贷操作风险的主要表现
农村信用社信贷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等。在主要三大风险中,信贷操作风险所造成的损失已经发展到超过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的地步,随着金融业务的不断创新与发展,不断发生的信贷操作风险逐渐成为农村信用社所面临的主要风险之一。农村信用社信贷操作风险,是指由于农村信用社内部程序、人员、系统不充足或运行失当,以及因外部事件的冲击等导致直接或间接损失的可能性的风险。可以说,操作风险贯穿于农村信用社经营管理的全过程,从覆盖的范围看,农村信用社的信贷操作风险包括执行风险、信息风险、关系风险、法律风险、人员风险、系统事件风险等,它是农村信用社经营管理和业务操作过程中急需控制的一类风险,是金融业风险的重要根源。
在贷款操作风险中,主要表现为:一是部分大额贷款发放时逆程序操作。按照正常的贷款发放程序,应该是贷款客户向信用社提出申请,信贷人员贷前调查,提交贷审委员会审批,再办理贷款手续。在实际执行中,部分大额贷款客户不按规定办理,而往往先与县联社领导申请,由县联社领导与信用社主任打招呼,再由信用社主任指派信贷人员到现场调查。这种自上而下式的“点贷”很难保证信贷人员贷前调查的真实性和信用社贷审委审批的公正性,违背了正常的贷款操作程序,造成贷款责任模糊,难以保证贷款的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二是贷款“三查”制度流于形式。部分信用社对借款人、保证人的资信状况、担保能力缺乏可行性的调查评估,对借款人特别是企业无贷前调查报告或调查内容简单;贷时审查不严格,重形式轻内容;信贷人员贷后检查不及时,有的虽然进行了贷后检查但无书面检查报告。由于贷款“三查”制度流于形式,导致贷款出现风险难以控制。三是到期贷款多次“借新还旧”。贷款到期后,只要能够收清利息,很多信用社都采取办理转贷或延期的方式,“借新还旧”,破坏了信用社对贷款户履行借款合同的要求,造成了信贷资金的虚假循环,为贷款的清收埋下了隐患,有相当一部分贷款特别是大额贷款到期后多次倒据,影响了信贷资金的流动性,使风险后移。四是抵押不实或担保手续不严。在办理担保贷款时,一些信用社对保证人资信和担保能力调查不实,其中有不少贷款是一人多保、合伙人或家庭成员之间交叉互保,导致贷款垒大户,有的存在担保主体不合法等,担保流于形式。五是资产保全不及时。个别信贷员对逾期贷款催收力度不够,使一些贷款人由于借款时间长,有的搬迁、死亡、外出打工等,无法找到借款人而失去诉讼时效。六是贷款投向不准。在贷款投向的把握上存在随意性,有的违反国家产业政策和农村信用社为本社区居民提供金融服务的经营方向。七是放贷责任不清、追究不力。有些联社对放贷责任的有关规定未进行细化和落实,执行标准不一,存在很大的随意性。信用社主任或信贷人员调动频繁,导致责任不清,责任追究形同虚设。
二、农村信用社信贷操作风险形成的原因
(一)信贷风险形成的原因。一是盲目性。农村信用社由于资金实力不断增强,大搞信贷营销,采取多种措施制定多种办法,下指标、分任务,不断地加大考核力度,在一定程度上存在一哄而起的现象,有的甚至盲目放贷造成风险隐患。二是欺诈性。当前社会信用环境恶劣,一些不守信用者企图套取信用社的信贷资金,挖信用社的“墙脚”,钻信用社的“空子”。信贷营销活动在某种意义上就是推销贷款,一些不法分子趁机进行“自我包装”,用假象蒙住信贷员的“眼睛”,达到套取信用社信贷资金的目的。三是自然性。农村信用社小额信贷面向千家万户,大多数用于种养殖业,最容易受自然灾害、市场价格因素的影响,如有天灾、人祸、政策变化,还有很多不可预见因素,还贷的能力大大减弱。四是违规性。由于信贷员道德败坏,内外合伙蒙骗信贷资金,在信贷工作中缺乏自我约束的能力,行为放纵,办理贷款时收受他人钱物,凭个人的感情发放违规贷款,最终造成贷款损失。还有少数信用社的个别信贷员发放抵押贷款,程序上看似手续齐备、合法,而实质上隐藏很多问题,造成高价抵押,低价变现,加之税费过高,悬空信用社债权。
(二)农村信用社不合理的考核激励机制。目前各基层信用社为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指标,纷纷加大了绩效挂钩与考核的力度,存款指标、收息指标、贷款营销指标、不良贷款下降指标等,并将指标完成情况作为评定个人业绩的主要依据。谁的指标完成好,谁的业务就突出,所得到的实惠就多。在这种情况下,员工为了完成或超额完成任务往往不计后果,违规揽储、违规发放贷款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出现的。收入差距的拉大,还会对一些工作成绩不突出的人员产生抵触情绪,甚至把目标转移到了内部作案。
(三)是内部稽核检查不到位。信贷操作风险防范监督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县联社审计监督部门人员少、功能弱化,在日常的稽核检查中,往往把检查的重点放在基层信用社对县联社有关规定和重点工作的落实上,而对业务的监督检查往往流于形式。即使开展的一些大检查也大多是事后的,不深入、不细致,检查的深度、广度、频度明显不足,没有进行全面的检查和对风险的有效评估,对业务操作中存在的深层次问题难以发现。责任追究不严,惩罚较轻,而且偏重于操作人员,轻于管理人员,因此违规操作查处不力是当前农村信用社存在的一个共性问题,由于不能及时控制和纠正业务操作风险,对已经形成的操作风险没有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查处,以至于形成金融风险。
(四)规章制度不落实,内控制度不健全。内部管理不规范是农村信用社普遍存在的制度更新迟缓问题。目前从县联社到基层信用社,尚未形成一整套完整的内控体系,内控制度缺乏系统性,并存在一定滞后性。一些基层信用社对内控管理不够重视,存在着重经营、轻管理的现象,不能结合工作实际制定行之有效的业务发展规划和经营策略,对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认识不足。一些信用社负责人疏于管理和监督,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对员工违规操作不及时指出和纠正,部分员工在业务操作上也存在相互推诿现象,造成业务操作流程脱节,监督制约机制运行脱钩。同时就现有的制度也存在不够细化,不易于操作,对某些关键点、风险点的规定存在遗漏,制度之间也没有进行应有的整合,形成操作风险。
(五)不良思想侵蚀影响,道德操守出现问题引起的信贷操作风险
在市场经济大潮中,受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社会上一些不健康思想的冲击和侵蚀,部分信贷员意志薄弱、缺乏自制力的员工容易产生严重的不平衡心理,人生观、价值观迷失,个别员工逐渐背离了应有的诚实守信、无私奉献的道德观念,爱慕虚荣、贪图享乐,迷恋灯红酒绿的生活方式,崇尚不劳而获,于是违反规章纪律经商、赌博,甚至相互勾结,挺而走险,将作案目标瞄准信用社本身,形成道德操作风险。
三、农村信用社信贷操作风险防范及对策
(一)加强信贷队伍素质建设。信贷队伍建设的高低直接关系到能否在农村信用社建立起健康的信贷文化。一个优秀的信贷员能弥补信贷政策的缺陷,而一个良好的信贷政策体系在一个素质低下的信贷员的执行下,会偏离既定的目标和方向。因此,培育健康的信贷文化要以人为本,注重信贷文化中人的因素,将信贷文化中的思想行为及职业道德通过人这一特殊载体得以有效传导和贯彻。首先,要树立人力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加快人才尤其是高素质人才的培育和储备,念好聘、留、培“三字经”,做到感情留人、事业留人、报酬留人,面向市场、面向社会、面向高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聘用人才,实行内部岗位培训、鼓励自学,不断地改善现有人员的知识结构。其次,要明确授信人员素质要求,农村信用社作为高风险行业,同其它商业银行一样具有“单向高位信用均衡”和“合约履行的始末分离性”的特点,就决定了对授信人员的素质要求不同于一般专业人员,对授信人员的素质要求,分为两大方面:一是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水平,授信人员应具有合约忠诚意识,同时,还应具有敬业精神。二是应具备良好的职业能力。在职业能力方面,授信人员应具有专业精神和专业水准。具有专业精神就是要求授信人员把精确性作为最高境界,从授信管理上看,对风险的有效防范源于对各种风险的精确分析,模糊的、似是而非的分析必然掩盖真实的风险,埋下坏帐的祸根。而专业管理水准要求授信人员具有最基本的贷款发放知识、会计原理知识、信贷管理知识、法律知识等,具有及时发现风险和应对风险的能力,与此同时,要发挥管理者在信贷文化培育中的表率作用,这是信贷文化不断提升的关键,管理者是楷模,是政策和组织行为的传导者,好的表率是隐含的文化、无形的力量,能通过上行下效贯穿全员,形成一致的行动与集体的合力。
(二)建立健全信用社风险评价及预警的相关制度。农村信用社风险评价和预警指标体系的建立,对于全面客观地评价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信贷风险,提高经营效益,督促农村信用社增强信贷风险的自我防范、自我控制和自我化解能力,要不断地规范操作流程,建立从信用社风险评价及预警指标基础数据的录入、汇总、报送等一系列环节的操作流程,同时,要建立配套的内控制度,设置详细的操作岗、事后监督岗、管理岗等相关岗位,明确其职责分工,而且还要有严格的授权制度,坚决杜绝违章操作和违章维护等现象,这样,对其信贷风险的防范和健康稳定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三)建设内部风险控制文化,增强防范意识。强化内控制度建设和执行力度的关键要从建设内部控制文化入手。一是要积极开展政治思想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使员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树立高尚的职业道德情操,增强风险防范的自觉性;二是积极开展法制教育,使员工确立依法合规办事和依法合规经营理念,不断增强员工的风险防范意识和法律意识;三是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员工内控素质,通过实行严格的上岗培训和考核制度,提高员工对内部控制的认识和自我约束、相互监督能力,通过知识和技能的培训,使管理层和业务执行层的每个员工,都清晰明白该业务可能产生的风险点、农村信用社内部的风险控制措施、对风险的容忍度及违规可能造成的付出的成本、增加操作风险控制行为的针对性;四是建立和落实员工行为排查制度,明确具体操作程序和规定,对有违规行为的员工要及时教育,情节严重的要进行处罚。
(四)健全内控制度,规范操作流程。要紧紧抓住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的历史机遇,对农村信用社现行的内控制度进行梳理,及时废弃过时落后的内控制度,制定与农村信用社法人治理结构和新业务发展相适应的新的内控制度,目的在于加强操作环境的识别与控制,这就需要一个非常完整的管理框架设计流程,包括风险识别、评估、分析、控制、监督和报告等环节,在每个环节中,要判定具体的实施程序和步骤,以增强流程的可操作性。一是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构筑有效的内控监督体系。严格按照统一法人要求,完善规章制度、严格操作规程、规范业务行为,对现有的规章制度、操作流程、内控机制进行全面评估,建立起一套符合农村信用社实际,严密的,可操作性强的内控管理制度。二是狠抓各项制度落实,建立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内控制度落实不到位是目前信用社内控机制乏力的重要原因之一。增强制度执行力,确保制度执行的严肃性、权威性。首先制定出台的制度,领导层、管理层要率先做到,认真严格执行,落实到业务操作的各个过程和环节。其次对违反制度规定的人和事必须问责,要打破情面关,强硬执行。再次是强化对制度执行、落实的监督检查,对按规执行的要给予奖励表扬,对违规的、不执行的要惩戒。这样才能增强制度执行力,维护制度的严肃性、权威性,有效防范操作风险。
(五)强化检查监督,创新监督检查方式。联社要充分发挥事前、事中、事后监督三道防线的作用,稽核部门要切实加大专项检查力度,督促信用社加强内控制度的执行,农村信用社有效的风险和管理取决于业务部门、内部审计部门、风险管理部门的协作关系,部门之间要各司其职、负责执行政策、管理风险以有效的横向制约机制,确保操作风险管理过程的统一性。要改革现行的内部稽核体制,逐步建立垂直和相对独立的内部稽核体系,并直接对联社监事会负责,在此基础上,不断提高稽核人员的业务素质,增加稽核力量,引进先进的内部审计理念和技术,不断提高稽核人员的综合素质。联社应制定多层次的内部控制考核制度,对基层信用社内控制度执行情况实行量化考核,将员工执行制度情况与收入和职务升降挂钩,充分调动员工做好操作风险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六)构建信贷操作风险防范长效机制
在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中构建防范操作风险的长效机制。一是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的主要精神,进一步加快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改革,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按照“统一法人,授权经营,分级核算,单独考核”的总体要求,合理设定信贷管理和业务工作权责,建立科学的内部授权授信、内审、信贷、劳动用工和分配等配套制度,切实转换经营机制。二是加快有关农村信用社业务管理的金融法制建设。结合农村信用社的改革实际,建立健全适应农村信用社业务需要的信贷管理方面需要的法律法规制度,形成强有力的内控约束机制。三是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尤其要搞好适合于农村信用社经营特点的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创建活动,降低农村信用社的交易成本,并通过良好的信用环境的建立有效预防制度性风险和人为操作风险。四是保证制度的科学性,在制度的建设上要针对立项、起草、论证、评审、发布以及修定、废止、解释、汇编等各个环节,建立全过程的管理,形成通俗易懂、规范操作的流程和权限,不能在流程上留下管理漏洞,从制度建设上不给犯罪分子留下可乘之机,以适应不断变化的信贷管理要求和风险防范要求。
(七)制定科学合理的考核激励机制
要制定科学合理的考核方案,让职工看得见、摸得着。一是将职工的工作业绩、工作岗位、管理能力、服务水平与绩效挂钩,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考核奖励机制,调动职工工作热情。二是有效把握放贷节奏,结合国家宏观经济调控和地方产业发展要求,合理下达贷款指标,适时监控职工发放的每一笔贷款。对大额贷款要跟踪检查,掌握资金投向的合理性,有效保护信用社信贷资金安全,促进农村信用社科学发展。
总之,在农村信用社改革步入良性发展轨道的同时,我们要清醒地看到自身发展与业务发展不相适应的问题。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是正确的,我们要紧紧围绕改革的总体要求,坚持市场化走向,以服务“三农”为宗旨,创新经营模式,坚持市场定位不动摇。特别是在改革与发展和机遇与挑战并存的同时,要根据农村信用社的性质和作用,不断地强化风险控制职能,研究出台适应当前改革发展的政策、措施,制定总体规划,做好风险防范工作,切实做到贷款营销及风险防范两不误,全面提高农村信用社资产质量和管理水平。同时,对农村信用社的信贷风险防范要不断地探索新思路、新举措、新方法,信用社才能在改革中不断壮大,更好地为支持农民、农业、农村的经济服务,沿着改革与发展的轨道稳步健康发展,为当地经济社会建设做出农村信用社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