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前我国银行业农村结算体制的现状
二、完善农村结算体制建设面临的问题
三、完善农村结算体制的对策
内 容 摘 要
文章通过对我国农村实际情况的现状分析,描述了农村支付结算体系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阐述了完善农村支付结算体系的必要性,进一步结合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和改善农村金融服务,提出了完善农村支付结算体系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农村;支付结算体系;支付服务组织;支付系统;非现金支付工具
我国银行业农村结算体制的问题与对策
当前我国的绝大多数的农村地区,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业结构的调整,传统的种养业正朝着规模化、产业化、商品化的现代农业发展,农村经济对金融服务的需求发生了很大变化。而随着支付基础设施的不断完善,支付服务组织的健全以及社会信用的发展,非现金支付工具在社会经济活动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在农村地区非现金支付的认同感不高,现金支付传统习惯不易改变,推广和发展非现金支付业务,仍面临一定困难。
一、当前我国银行业农村结算体制的现状
1、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近年来,我国的结算体质发展迅速,市场化步伐明显加快,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相对滞后,不利于农村结算体质的进一步发展。如票据影像法律地位尚未得到确认,在网上支付、手机支付、电话支付、储值卡支付、有线电视支付等电子支付领域,相关法规制度欠缺,非金融类支付清算服务提供主题的合法性尚未得到认可,支付服务市场中各参与者的权力、责任、义务、不明确,法律风险,操作风险、客户资金安全问题比较突出,支付体系的监管特别是一些监管的手段、处罚和责任呢追究缺乏充分的法律依据。
2、目前我国农村市场支付结算服务组织机构呈明显减少趋势,且在县城与县以下区域分布不均衡,随着国有商业银行调整经营战略,逐渐撤销县以下营业机构。与此同时,地方性金融机构为了加强内控管理、降低运营成本,也撤销了部分营业网点,造成农村支付服务组织机构不断减少。
3、支付系统向县以下支付结算服务机构延伸不到位,目前,我国已建立起以中国人民银行现代化支付系统为核心,银行业金融机构行内支付系统为基础,票据支付系统、银行卡支付系统等为重要组成部分的支付结算网络。中国人民银行现代化支付系统(大额实时支付系统和小额批量支付系统)、银行业金融机构行内支付系统、票据支付系统、银行卡支付系统等支付系统基本上延伸到了县城内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所有营业网点,但是向县以下营业网点扩展、延伸的不充分、不到位,使得资金清算转移“通道”在县以下农村区域出现了“断头”,农村支付结算“通道”选择明显少于城市(县城),在支付结算方面呈现明显的“城乡二元状况”。
4、非现金支付工具品种较少、结构单一,银行卡受理机具在县城与县以下区域布放差距明显, 目前,我国已形成以票据和银行卡为主体、以新兴电子支付工具为发展方向的非现金支付工具体系格局。但是,在县以下农村区域可以选择使用的非现金支付工具较少。农村信用社是县以下农村区域支付结算服务的主要提供者,但目前,我国大部分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乡镇营业网点只能为客户提供支票、银行卡、汇兑、委托收款等非现金支付工具,汇票、本票以及网上支付、电话支付、移动支付等电子支付业务尚未开办。受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制约、农民交易习惯和对非现金支付工具认知程度低影响,现金结算仍然是农村支付结算的主要方式;随着银行卡跨行支付系统向县以下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延伸,银行卡已成为在农村认知程度和接受程度最高、使用最多的非现金支付工具。但是,银行卡发行品种结构单一,受理机具布放城乡差距明显。
5、支付结算从业人员数量少,业务素质有待提高。由于农村金融从业人员从数量少,文化和业务素质偏低,对近年新上线运行的现代化支付系统操作不熟练,对电子支付知识掌握不深,不仅影响了新支付系统向县以下农村金融机构的延伸和扩展,也影响了现有业务系统作用与效率的发挥,制约了非现金支付工具的宣传、推广和应用。支付结算人员数量少、业务素质低已成为影响支付系统资源在农村效率发挥和非现金支付工具在农村推广应用的关键因素。
6、结算交易成本偏高,支付成本是客户选择支付方式的重要参考因素,特别是在农村地区,现金支付的零成本与银行名目繁多,标准各异的非现金支付收费形成强烈对比,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非现金支付的应用推广。如转账手续费、跨行交易手续费、结算账户银行卡年费等,对农村地区使用者来说,无偿的现金使用与有偿的非现金结算相比,农村服务对象更多的选择现金结算。
二、完善农村结算体制建设面临的问题
1、农村金融机构支付结算工具不足的问题。 从农村金融机构的结构看,除了信用社、农业银行和邮政储蓄的少量网点外,别无其他的商业银行,银行汇票、商业汇票、银行本票、网上银行、电话(手机)银行、银行卡业务等新业务,在全国支票影像系统等结算支付工具在农村都是空白,与其他银行之间不能完全实现实时的跨行转账,也直接制约了资金汇划效率。农村信用社虽然是农村支付结算的主力军,但支付结算工具偏少,其支付手段都还主要停留在传统的方式上,主要为电子汇兑业务,具有融资功能的银行汇票、银行承兑汇票等业务发展滞后,结算工具效能未能得到应有发挥。
2、基础设施建设不到位的问题。大小额支付系统投入运行后,被称为跨行资金清算高速公路的现代化支付系统为跨行资金实时清算提供了强大的支持平台,系统的强大功能没有进一步向农村延伸。系统接入和使用还存在空白点。出于减少基层网点风险隐患的使用,部分金融机构在支付系统接入和使用方面存在盲区。农村信用社虽然加入了现代化支付系统开通了省内统一的综合业务系统,但大部分乡镇一级农村信用社均没有加入现代支付系统,跨行资金清算需要通过县联社中转,增加了手工处理环节,延长了资金在途时间,资金清算效率低。同时,作为农村金融机构主题的农村信用社,资金清算无法实现与乡级金融机构之间、与国有商业银行之间的横向清算,结算渠道不畅,资金在途时间长、清算速度慢的问题较为突出。
3、企业自身经营行为的问题。企业自身为降低税费,逃避信用社贷款,偏好现金交易,也制约了支付结算工具的推广,在农村一些企业为了避税,当心银行账户会被税务机关监查,存入户头的资金会被税务当作营业收入,增加企业的缴税金额,故他们在互相结算时,更愿意用现金交易,在发工资时也更愿意提取现金发放,而不愿意转账代发。此外,部分企业为躲避信用社贷款,在商业银行开户,贷款到账在商业银行账户上,用钱取现,逃避信用社监督。这不仅增加了信用社的现金压力,也造成了结算工具的推广困难。此外,还存在一些农村企业对外清算业务要做到县城或失去其他金融机构办理,特别是一些出于农村的优质企业基本上都不在农信社开户,且农村企业在农信社开户的目的不是为了清算,而是为了贷款,导致了农村金融机构支付结算业务发展缓慢。
4、农民传统的交易观念问题。在我国一些地区,尤其是相对落后的地区,农民大多有强烈的现金偏好,农民对银行卡支付、网上支付等新鲜食物的接受还需像城市居民那样有个逐步熟悉的过程。在农民的传统观念里,现金比较“实在”,能看得见,摸得着,并非跨区的现金存取也不收取任何费用,使用成本低,长期形成习惯的现金交易方式短期内要扭转难度大。
5、资金的安全保障问题。大部分农民对现代金融了解不深,不熟悉一些新型支付结算手段及工具。如票据、ATM、网上银行等操作流程,一旦发生资金安全事故,极易影像农民对现代化支付结算工具尤其是银行卡的犯罪日渐增多,这些违法犯罪活动采取的技术手段高,隐蔽性强,对刚刚开始人事非现金支付工具的农村居民的使用信心很容易造成严重打击。
6、农村地区非现金支付的从业队伍问题。目前,农村地区支付结算从业人员整体素质不高,专业技术水平较低,并且人员严重不足,还不能满足各种业务处理系统对人员和岗位的配置要求。
7、农村地区银行卡的受理环境建设问题。目前,农村地区尤其是在乡村地区,ATM、POS机等支付结算工具大多需要支付手续费,就银行卡而言,还有工本费,年费等,各种费用加起来也不低,对于挣钱难、收入低的农民来说,这笔费用还难以接受。这在很大程度上仰制了农村地区银行卡的使用。
三、完善农村结算体制的对策
1、建立健全法律法规。一是修订《票据法》《支付结算法》等法律法规,使之与新兴的非现金支付市场相适应。二是出台《银行卡管理条例》。规范银行卡业务参与各方的权力和义务,维护交易秩序,防范银行卡风险,保护持卡人的合法权益等。三是出台《支付结算组织管理办法》,规范支付清算服务市场,明确支付服务市场中各参与者的权力、责任、义务,促进非现金支付业务健康发展。
2、加快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健全农村金融机构组织体系,增加农村支付结算服务机构。农村金融机构是提供农村金融服务的主体,也是支付结算系统依附的主要主体。农业银行应发挥在农村金融服务中的骨干和支柱作用,面向“三农”,增设县以下农村营业网点。农村信用社应巩固农村金融服务主力军的地位,根据农村经济发展和自身的经营战略,适当增加乡镇营业网点或参股村镇银行,延伸服务深度。邮政储蓄银行应整合现有网点及业务,为接入现代化支付系统和行内支付系统创造条件。鼓励在农村设立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以及小额贷款公司,积极鼓励、引导和督促四类机构面向农村,为“三农”提供低成本、便捷、实惠的金融服务。
3、改善农村支付结算环境。当前,改善农村支付服务环境依然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支付体系主要包括提供支付结算服务的组织、支付结算工具的应用、支付清算系统的建设以及支付结算的监督管理,要改善农村支付结算服务环境,应该围绕这些方面,如扩大支付结算工具的推广应用,加强支付渠道的建设,扩大支付服务组织的供给,甚至更好的解决农村一些新型组织的开户问题等等。于此同时,需要共同推进来改善农村地区的支付结算环境。一是加强内部结算网络建设。在最近刚刚启动的人民银行第二代支付系统中,针对农村金融机构的特点,为农村地区金融机构提供经济、便捷的多种接入方式,对于不具备接入条件的,人民银行应积极相适应的业务处理软件和硬件配套以及外包方式,以提高服务效率,同时、积极鼓励农村地区金融机构通过代理方式办理支付结算业务。二是给予适当的政策支持。部分欠发达边远农村地区金融机构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在促进“三农”发展与自身发展中取得共赢,同时,也需要政府部门,监管部门,支付清算的第三方机构等多方联动给予适当的政策支持,因此,需要多发联动,改善农村地区支付结算环境。
4、进一步加强农村支付结算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支付结算服务的网络环境,人民银行建设的现代化支付结算系统,应按照“金融机构营业网点建到哪里、支付系统就延伸到哪里”的原则,支持、鼓励将农信银支付系统延伸到乡镇农村信用社,推进存款在全国农村信用社系统通存通兑;支持、鼓励农村信用社省联社改进完善农村信用社综合业务系统,将支票影像业务延伸到乡镇农村信用社,真正实现农村客户签发的支票全国通用。在采取提供担保、交纳保证金、采取限额控制等方式防范风险的前提下,允许乡镇邮政储蓄机构及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机构直接或间接接入小额批量支付系统,为服务范围内的客户或服务对象提供支付结算服务。鼓励各商业银行、信用社在乡镇营业网点及商业街区、商场、超市、加油站、饭店、医院、学校等地方增加ATM机和POS机的布放,改善农村银行卡用卡环境。 5、提高非现金支付工具应用水平。提高农村地区非现金支付工具应用水平是一个漫长的过程,需要逐步培育、逐步引导和逐步解决问题。目前,在农村地区推广使用非现金支付工具关键在于要让农民会用、敢用、愿意用。人民银行要通过宣传和培训提高农村居民的认知度和农村从业人员的服务能力,使农民会用,通过预防和打击针对非现金支付工具的违法犯罪行为来保障农村居民的使用信心,使农民敢用,通过加强非现金支付工具使用的配套服务设施,特别是银行卡手里环境建设来扩大其使用范围,使农民有地方用,通过建立城乡有别,适度调低的农村非现金支付收费机制,使农民愿意用。
6、创新适用于农村、农民的支付结算产品,丰富农村非现金支付结算工具。人民银行应支持农村信用社利用小额支付系统跨行资金清算平台,开通通存通兑等跨行支付业务,从根本上解决农村支付结算渠道不畅的问题。农村信用社作为农村金融的主力军,在应用好支票、银行卡、汇兑等非现金支付结算工具的同时,适时开办银行汇票、银行本票等业务,为农民提供更多的非现金支付结算工具。包括农业银行在内的国有商业银行应将自身的支付网络优势与互联网、通讯网络等有机结合,为农村单位和个人客户开通网上支付、电话支付、移动支付等业务,让农民也能使用安全、便捷的电子支付工具。
7、建立良好支付清算信用环境。加快“个人支付信用信息系统”的建设,使资信记录真正成为每个人的第二个身份证,同时还要将央行支票影响系统交换系统、公民身份信息联网核查系统等涉及支付清算系统的发展和功能的完善的社会信用监控体系,大力开发完善包括银行账户管理系统、个人征信系统、支付信用检测系统和支付交易检测系统在内的社会信用监控体系,全面记录和反映包括无理拒付票据、签发空头支票或利用银行账户逃贷、逃债、偷税漏税、洗钱等不良信用信息,并在法律规范下向银行、司法部门和经济活动的当事人提供信息查询服务。而是强化社会舆论监督,建立支付结算黑名单制度,促进社会信用秩序的根本好转。三是建立健全合理的结构收费制度。目前金融机构对现金存取业务都是不收费用的,而转账业务基本上都要收取金额不等的一定的费用,存在着一定的不合理性,也阻碍了非现金结算方式的推广,建议有关部门进一步改革现行的结算业务收费模式,要对现金业务区分不同业务种类进行收费,降低非现金结算收费标准,以鼓励非现金结算工具的广泛使用。
参 考 文 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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