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农村信用社中间业务发展的状况
农村信用社中间业务发展的主要障碍
推动农村信用社中间业务发展的策略
农村信用社中间业务发展的障碍与策略
摘要: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来,随着我国金融开放的不断扩大,国内银行业竞争的日趋激烈,传统商业银行业务所能带来的利润空间越来越小,为寻求和扩大赢利空间,国内各商业银行逐渐将业务重心转向对资本无要求、风险低、赢利高、服务性强的中间业务。作为一家银行机构,近年来农村信用社迫于内外的压力也逐渐关注和涉足中间业务,并取得了一定的发展,但与国际国内同业相比,仍然存在较大差距。研究应对之策,促进农村信用社中间业务的发展已是当务之急。本文结合广西实际在广泛调查的基础上,对此问题进行了初步的探讨。
关键词:农村信用社 中间业务 发展障碍 策略措施
一、广西农村信用社中间业务发展的状况
中间业务的发展是现代金融发展的重要标志。近年来,随着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日益深化和社会经济发展对金融需求的不断推动,广西农村信用社在做好农村金融服务工作,推动农村经济全面发展的同时,积极探索新的服务方式,倡导新的服务理念,大力拓展业务新领域,中间业务取得了一定的发展。尽管如此,但是相对国际国内同业而言仍然存在许多不足,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中间业务发展缓慢,规模小,效益低。近年来,虽然农村信用社中间业务不断发展,市场不断扩大,但一直处于缓慢增长状,不展不快,中间业务规模偏小,收入增长与业务增长不成比例,中间业务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仍然偏低。2007年,广西农村信用社中间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8.37%,明显低于国内商业银行10%—30%的水平,与国内外商业银行40%—70%的水平相比,差距更大。
(二)已开办中间业务品种少、层次低、功能不完善。近年来,虽然农村信用社在中间业务拓展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业务品种不断增加,但总体而然,其业务品种仍然较少,且主要停留在汇兑、结算、代收代付等几个简单、易操作、劳动力成本高、收益相对较低的品种上,而担保类、承诺类、交易类、基金托管类和咨询顾问类等知识含量、高收入水平的中间业务几乎处于空白状态。由于其业务品种少、层次低,使得农村信用社的服务功能残缺,难以满足客户多方面的服务需求。
(三)中间业务地区发展很不平衡。各地农村信用社在资产质量、人员素质、经营管理、电子化建设等方面的差别,使得各地农村信用社在中间业务的发展上也表现出明显的不平衡。经济发达地区农村信用社规模大、效益好、人员素质高、经营规范,开办新业务容易获得审批,中间业务不但品种较多,而且科技含量高,规模也较大。相对而言,欠发达地区的农村信用社只能开办一些科技含量低、管理要求简单、规模较少的业务,如银税联网、代收代付、代理政府财政支出、保管箱业务等。
(四)中间业务考核办法不尽科学,缺乏对产品投入产出情况的分析与评价。考核内容存在着片面追求中间业务收入快速增长和业务规模迅速扩张的情况,忽视了在产品营销过程中所付出的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性投入,这种情况下存在即使部分产品营销成功,但所取得的收入不能覆盖成本支出的情况。例如,各银行、信用社为完成发卡量任务,不计成本的大量发卡,甚至不收取任何手续费,而众多拥有多张卡的持卡人往往日常生活中只使用一张卡,多数成为睡眠卡而未产生任何收益。
二、农村信用社中间业务的主要障碍
(一)农村信用社中间业务发展的内部障碍
1、组织管理体系不健全。农村信用社实行多级法人管理的体制,使得信用社难以形成整体合力和行业优势,农村信用社各自为政,难以自上而下研究、申请开办中间业务品种。
2、对中间业务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农村信用社经营理念存在偏差,普遍认为传统的银行存贷款业务才是农村信用社的主要业务,因而将主要精力放在传统的存贷款上,重视存贷款业务的开拓。却没有认识到开办中间业务的重要性,把中间业务视为“副业”,当作应付存款竞争、拉拢客户和稳定存款的一种手段,而不是将它视为一个独立的创利手段和农村信用社的主要业务看待。农村信用社这种对中间业务思想认识上的不足和市场定位的偏差,无形之中阻碍了其中间业务的发展。
3、缺乏开办中间业务的专业人才及科技支撑,影响了中间业的迅速发展。中间业务涉及领域广,知识面宽,需要掌握科学技术和信息技术等知识的高层次、复合型人才。农村信用社员工文化素质普遍较低,电子化水平不高,信息渠道不畅,既缺乏高效的信息管理系统与配套设备,又缺乏熟悉银行业务及计算机、国际金融、投资、证券等专业知识的复合型人才。致使一些新兴的、科技含量高的中间业务难以开展,从而制约了中间业务的发展,与现代化商业很行发展趋势不相适应。不要说与发达国家商业银行相比,就是与国内商业银行相比,尚有较大的差距,难以满足中间业务发展的要求。
农村信用社中间业务发展的外部障碍
1、监管当局对农村信用社中间业务的市场准入过严。由于历史原因,农村信用社在人员素质、资产质量、经营管理上与国内商业银行存在较大差距,潜在金融风险相对较大,出于防范风险的考虑,监管当局在业务监管上对农村信用社的监管限制较多,对农村信用社新业务开办控制较严,造成农村信用社开办新业务申办过程环节多、审批复杂。最近虽然监管当局在农村信用社中间业务的市场准入有所放开,但与其他商业银行相比,准入条件仍然较严。如开办商业汇票承兑业务,从县到市到大区行,层层审查,最终还是大多数地区未获批准等。这些都一定程度上挫伤了农村信用社开办新业务的积极性。
2、我国现行金融体制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村信用社中间业务发展。《商业银行法》按照“分业经营、分业管理”的原则,明确规定商业银行在我过境内不得从事信托业务和证券业务。金融监管部门实施“分业经营、分业管理”的初衷,是为了促进金融业的健康发展。但是它却客观上限制了农村信用社、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涉足某些业务领域,阻碍了农村信用社中间业务的发展。
3、宏观政策法规不完善,市场环境不规范。20世纪80年代以来,特别是90年代以来,欧美、日本等发达国家的金融监管部门针对中间业务制定了相应的法律法规,对银行类金融机构的中间业务实行统一的管理和规范,而至目前,我国却一直没有专门的法律法规对包括农村信用社在内的金融机构中间业务进行规范,仅有一些规定散见于监管当局的内部性文件之中,没有形成系统的法律法规体系。这一方面使金融机构在开展中间业务时因缺乏法律上的支持而无所适从,另一方面则使金融机构所开展的中间业务有可能遭到金融监管部门的禁止而前功尽弃。比如,在业务操作上,许多中间业务品种没有统一的操作方法,各银行机构根据自身的需要,有时甚至绕开政策法规;在开展业务的手段上,各银行机构为了吸引客户,会采取一些不正当的手段,如随意确定收费标准、少收费、无偿服务等。同业间竞争的不规范,加上目前银行对中间业务不具有定价权以及客户对中间业务合理收费接受程度较低,导致中间业务普遍成本高、收益小、风险大,农村信用社和各商业银行都缺乏发展中间业务的利益驱动,既阻碍了中间业务的发展,也影响了金融业的整体收益。
三、推动农村信用社中间业务发展的策略
(一)信用社应转变经营观念,加强业务管理为中间业务的发展奠定坚实的内部基础。
1、彻底转变经营观念,摆正发展中间业务的位置。一是要高度认识中间业务的地位与作用。中间业务既是银行的服务费收入的主要来源,也是巩固和发展庞大客户群的主要手段之一。农村信用社要正确理解中间业务与资产、负债业务的辩证关系,改变仅习惯于抓存贷业务的传统意识。改变中间业务是“副业”的看法和做法,及时调整经营战略和思路,将中间业务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像抓存款抓信贷资产质量一样去抓中间业务的发展,并结合自身实际,因地制宜地制定出中间业务发展的战略规划和阶段目标,有效地发挥中间业务在农村信用社经营管理中的作用。二是要强化员工服务意识,提高服务素质和服务技能,转变服务态度和服务作风,真正树立农村信用社在服务的业务观念。三是要加强中间业务的内外宣传工作,扩大中间业务的社会影响,提高社会对中间业务的认识程度,为中间业务的发展创造良好的软环境,让中间业务所提供的金融服务真正作为金融商品进入市场,实现中间业务服务的价值。
2、健全机构,加强领导,规范业务工作流程。中间业务范围广、跨度大、管理较为复杂,因此需要建立专门的机构组织,推动、协调和管理中间业务。起主要职责是负责制定中间业务发展规划,明确战略目标,提出政策导向;负责与社会各职能部门的联系;负责中间业务品种的宣传介绍和推销;负责中间业务的协调与管理,包括制定有关的规章制度和操作程序、业务指导、统计考核;负责总结中间业务开展的经验,调查运行中的问题,研究对策;负责选拔培养中间业务的专门人才等等。重点是不断开拓新的经营领域,发展新的业务品种,为客户提供多元化的金融服务,以取得良好的经营效益;调动和提高各基层单位发展中间业务的积极性,形成高度重视中间业务、大力发展中间业务的良好氛围。
3、加快电子化建设,尤其是计算机网络建设,为中间业务的发展提供技术支撑。高科技手段是中间业务创新和发展的关键,是中间业务竞争的核心。各行、信用社各项业务主要依赖于网络,信用社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充分挖掘现有设备的潜力,发挥其最大的效率,并积极依托中国银联、中国现代化支付系统等各种网络,提升服务的范围和内涵。同时,要借助电子化及网络等高科技手段,进一步开发服务项目,增加服务功能,提高科技含量和服务质量,进一步创新网上银行业务,形成自身的独特优势和品牌效应,提高自身竞争能力,进一步完善创新电子转帐、支付、清算系统,提高汇兑、结算等业务的服务效率,巩固已有的市场份额。
4、加快人才培养,提高人员素质,为中间业务的发展提供智力支持。现代金融业的竞争归根结底是人才的竞争,培养具有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高素质金融人才是农村信用社发展中间业务的根本。因此,农村信用社应注意培养各类专业人才,加大人才资源的开发力度。优化人才结构,不断壮大中间业务专业人员队伍。一是要加强对员工的教育培训,提高现有员工的业务素质,以适应业务的需要。二是从现有从业人员中选拔一批年富力强、具有相当水平的人员进行培训,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学习中间业务知识以及外语、计算机、经济理论及公关艺术等方面的知识,为开拓中间业务奠定基础。三是面向社会和大专院校,以及国内外其他金融机构,引进一批具有较深理论知识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中高级金融人才,从事中间业务管理,从而提高整个中间业务队伍素质。
5、加快中间业务产品创新和开发力度。不断地推出中间业务新品种是取得中间业务市场竞争优势的法宝。农村信用社产品开发上应坚持市场有需求、信用社有能力、业务有效益的原则,要善于发展和挖掘社会经济生活中各种经济主体和社会公众对金融服务需求,研究细分中间业务市场,有针对性地开展业务。要充分考虑自身在机构网络、技术管理、人才信息等方面的条件,选择那些适合市场需求、发展潜力较大、风险小、成本低、收益高的中间业务品种,集中力量抓好研究开发工作。同时应对中间业务新产品开发进行统一规划,以避免重复开发。
6、制定科学的中间业务考核办法,加强对产品成本和收益的分析与评论。农村信用社经营的目标是实现股东价值最大化,假设一项产品推出后所实现的收益不能满足股东的最低回报要求,也不能为其他高收益产品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甚至收入不能覆盖为此所支付的成本费用,则该产品的推出应当是失败的。要制定科学的考核办法,改变只求规模扩张,不计成本的做法,将考核重点转移到风险小、成本低、收益高的中间业务上来,推动盈利模式的转变。
7、建立健全中间业务风险防范机制。针对各项业务的风险点,有效落实内部控制制度,规范业务操作流程,完善管理措施,严格执行重要岗们人员轮岗及强制休假制度,充分发挥营业经理、总会计、事后监督、合规等部门的监督职能,通过系统监控、定期检查与突击抽查等方式,加大检查稽核力度,有效防范中间业务风险。
(二)监管当局应切实转变监管观念,完善政策法规,放宽市场准入条件,为信用社中间业务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1、转变监管观念,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监管当局应当坚持稳妥审慎与提高效率相结合的原则,在观念上注重为农村信用社的加速发展提供健康和宽松的监管环境,并从经营观念、发展战略、业务开展、产品创新等多方面指导、推动和规范农村信用社中间业务的发展。
2、完善法规,为中间业务的发展提供政策支持。建议出台一批完整的中间业务法规、管理制度、合理调整收费标准以及中间业务发展规划来规范中间业务的经营行为,使包括农村信用社在内的商业性银行机构做到中间业务收费有据,避免中间业务高成本、高风险投入,低收益或无收益,使中间业务的开展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3、放宽农村信用社中间业务的市场准入条件。在政策取向上,监管当局应给予农村信用社更为公平规范的竞争环境和更大的政策与创新空间,更多地鼓励和支持农村信用社中间业务的发展。一是根据各个阶段的不同情况适当放宽对农村信用社中间业务的市场准入条件,简化农村信用社稳步开展商业银行开办的各种中间业务。三是增加农村信用社发卡联社范围,允许农村信用社试办银行贷记卡业务。四是拓宽农村信用社代理外汇存款业务的区域限制。
4、加强指导与协调,为农村信用社中间业务的发展扫清障碍。一是组织农村信用社和各商业银行共同研究和规范中间业务收费等问题,按商业和公平原则确定统一的收费和定价标准。二是加强对中间业务的调控和监管,通过动态监测等手段对金融机构自发状态下中间业务开展中存在的种种问题,严防中间业务竞争中出现一些不正当手段,保障中间业务市场的公平秩序。三是加强与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沟通与协调,为农村信用社中间业务的拓展提供方便。
参考文献:
李树生:《合作金融》中国经济出版社,2004
刘泽亮、郭田勇:《农村信用社经营管理》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6
曾志耕:《金融监督管理学》
王熙富:《现代商业银行客户经理营销实用策略》中国金融出版社,2005
赵玉庆:《中国农村信用合作》杂志社,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