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本文共分为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介绍全能银行的概况,包括全能银行的定义、特点及分类;第二部分主要分析了全能银行存在的优势,即能够快速适应市场,金融服务多样化,能缓解信息不对称,实现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客户群稳定五大优点;
第三部分分析其劣势,即存在垄断问题,内部管理问题,风险问题和内幕交易问题。
最后结合我国实际,提出了我国推进全能银行的策略和建议。
内 容 摘 要
摘要: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的不断演进给全球金融市场带来了巨大变化,全能银行以其独有的优势,在世界各国迅速发展。本文对全能银行的概况、特点等进行初步的介绍,对比分析全能银行的优势和劣势,并结合中国实际,提出全能银行经营模式对中国银行也得启示。
论全能银行的利弊
随着高科技产业的迅速发展和经济全球化的日益加剧,给世界经济和全球金融市场带来了巨大变化。金融日益全球化、自由化、电子化、网络化,金融市场也向着一体化迈进。为适应这种发展和变化,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各国都在以不同的方式大力发展各种形态的全能银行,以提高银行业在国际金融市场的竞争力。
一、全能银行的概述
全能银行(Universal Banking)源于德国,本是德国银行业的分类概念,德国金融业的一个典型特征是“全能银行”。根据德国《银行法》,全能银行的经营范围不仅包括存款业务、贷款业务、贴现业务,而且还包括信托业务、证券业务、投资业务、担保业务、汇总业务、财务代理业务、金融租赁等在内的所有金融业务,甚至还可以持有非金融企业的股权。这种全能银行制不仅便利了银行体系向工商企业提供广泛而有效的金融服务,同时也有利于分散银行的风险,保证银行利润的稳定增长及银行稳健经营。广义的全能银行等于商业银行加投资银行加保险公司再加非金融企业股东。人们常说的全能银行主要是指能够从事所有金融业务的银行,不包括非金融业务。全能银行首先是金融中介(相对于金融市场),其次是集多种金融业务于一体的金融联合体或金融混业集团(Financial Conglomerates),再次是意味着混业经营(相对于分业经营)。
(一)全能银行的特点
(1)业务领域的充分多元化。从业务范围看,全能银行自身可以涉足金融领域的任何业务,不仅包括传统商业银行的存、贷、汇业务和投资银行的债券、股票发行以及各类证券、外汇、贵金属交易、项目融资等业务,而且可以进行保险、抵押、证券经纪、基金等资产管理、咨询以及电子金融服务等所有金融业务。从业务审批上看,德国银行申请得到的业务许可证上所标明的业务范围包括上述所有内容。可以说,全能银行具有充分多元化的经营方式。这一多元化经营特征使得全能银行在不同的竞争环境下可以保证银行收益的稳定性;从另一方面看,可以保证资金来源的广泛性和稳定性。
(2)通过股权投资形成业务网络。从德国全能银行的治理结构来看,全能银行较为普遍的特征之一是,除了在境内外设立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行和代表处之外,全能银行集团通过股权投资的方式,普遍建立了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全资或控股的专业性金融机构。这些专业性金融机构在传统的双重银行体制下会被视为非银行金融机构。通过全能银行集团内部的交叉持股,全能银行的业务范围成为一个具有内在联系性的网络体系。
(3)几家大的金融集团垄断国内金融市场。德国的投资银行发展模式的特色还在于其市场由几家大的金融机构主导(类似于美国资本市场的竞争格局),而这些大机构几乎清一色依附于大型商业银行。如德国资本市场几乎被德意志银行、德累斯顿银行及商业银行这三家所垄断,尤其是德意志银行,其投资银行业务不但占据了国内的首要份额,而且在国际证券的全球发行、包销、金融产品的开发与交易、企业并购、财务顾问等方面均有出色表现。
(4)广泛的集团外部相互持股。全能银行具有广泛的集团外部相互持股结构。这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全能银行和其自身股东相互持股。例如,德累斯顿银行集团的主要股东为安联保险公司(安联持股22%),但是与此同时,德累斯顿银行集团也持有安联保险公司10%左右的股份。正是依靠这种集团外部的相互持股结构,德国银行业在世界银行体系中独创了“整体金融服务”的经营理念。例如,将保险业务和传统商业银行业务合并开发金融产品,保险公司和全能银行共同进行保险产品与银行产品的推销和服务。另一方面,与世界上大多数银行体制不同的是,德国的全能银行能够直接或间接地持有非银行部门的债务类有价证券和股本类有价证券,并作为股东代理机构,参加非银行部门公司的股东大会,行使股东权利。
(二)全能银行的分类
全能银行可以分为经营风格不同的两种形态的经营模式:金融控股型全能银行和内部综合经营型全能银行。
1.金融控股型全能银行
这种商业银行可依法从事包括接受存款和发放贷款、交易各种金融工具和外汇、承销债券和股票经济业务、投资管理和保险在内的广泛的一系列金融服务,其主要内涵有:
首先,它能够利用一个综合服务平台为客户提供一站式、全方位、多功能的金融服务。
第二,金融控股型全能银行本身是一个金融机构,而无论它是以商业银行、投资银行(或证券公司)还是保险公司等为主业,还是被金融机构控股、被非金融机构控股或是被管理集团控股。
第三,金融控股型全能银行能够控股足够的金融机构子公司为客户提供多功能金融服务,而无论它所控制的子公司中是否包含有非金融机构。
2.内部综合经营型全能银行
相对于金融控股型全能银行来说,内部综合经营性全能银行最重要的标志就是内部金融服务部门的一级法人管理,按金融服务产品、业务和职能划分部门,对各部门进行集权式管理的公司结构。它以公司总部与各分部门管理者之间的分权为特征,也可以是一个集团公司。其最高领导机构中有三个组织实体,即股东大会、监事会和理事会,每个业务部门都设有自己的管理层,有几名高级管理人员处理日常事务,还有至少两个集团一级的高级主管担任领导。
二、全能银行的优势
不论采取何种模式的全能银行,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它都有以下显而易见的优势:
(一)快速适应市场
全能银行的多元化经营为银行开发金融产品和开拓业务市场提供了巨大的潜在发展空间,从而极大增强了商业银行对金融市场变化的适应性,及抗风险能力,使其能及时根据金融市场的发展变化调节自身的经营管理活动:促进金融创新,拓宽业务范围,增强市场竞争力;业务经营多样化、综合化,资产组合均衡发展,以及证券市场和借贷市场的互补性,利息收益和非利息收益的互补性,使得银行在面对市场风险时,具有较高的灵活性。而且在银行内部,可对一部分业务亏损,用其他部分业务的盈利来补偿,使银行经营更加稳健,有利于整个银行体系保持稳定。
(二)金融服务多样化
全能银行作为“金融百货公司”,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从而降低服务成本。它通过内部机构之间的业务交叉和外部集团之间的相互持股,发挥整体优势,设计出满足不同客户、不同需求的金融产品组合,并以全能银行的一个窗口,向顾客提供包括存贷款、投资、发债、资产管理、咨询、抵押、保险等内容的全方位综合金融服务,极大的方便了客户,能够为客户提供便捷的服务。另外,由于全能银行业务范围广泛,有利于大幅度降低经营成本。在费用或投资水平确定的情况下,银行某种业务量的增加,将会提高效率、增加收益;全能银行的流行模式是将银行、证券、保险等各类金融业务融人一体化的架构之中,形成所谓的“金融超市”,当不同的业务由一个机构提供时,其成本将低于多个机构提供时的成本。使客户和银行信息搜集成本和金融交易成本均被降低,不但使单个银行盈利能力提高,整个经济体系的效率也随之提高了。
(三)缓解金融市场的信息不对称
以全能银行为基础的金融系统的主要优点是它利用了范围经济并扩大了银行服务范围。在某种程度上,所有的商业银行正在利用服务领域扩大带来的范围经济的好处,因为它们同时都经营存贷业务。因此,它们从监督公司存款账户中获得的信息可用于分析该公司的现金流量和经营状况,从而减少信息不对称。
(四)实现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
所谓全能银行的规模经济是指在费用或投资水平给定的情况下,某一业务量越大,效率越高。而所谓范围经济,是指全能银行可以在不同的业务单位间分摊成本,当不同的业务由一个机构来提供时,如果它的成本比多个机构来提供时的成本小,就形成了范围经济。从理论上而言,全能银行因为存在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而具有成本优势。
(五) 容易形成稳定、优质的基本客户群
一方面,全能银行模式有利于形成银企之间的利益制衡关系。由于全能银行和客户之间的关系更加全面,双方都不会轻易破坏双方的信任关系,有利于建立一种双方内在的守信机制,这是一种建立在市场及双方共同利益基础之上的持久信用机制。另一方面,因为可以开展投资银行业务,持有或承销工商企业的各类有价证券,甚至作为股东代理机构行使股东权利(如德国、日本的银行),银行与公司客户之间建立了紧密持久的联系。
三、全能银行的劣势
由于全能银行具有“大而全”的特点,相对于分业经营而言具有较强的竞争力,但也存在着以下缺点。
(一)易形成垄断,不利于公平竞争
全能银行往往凭借其强大的经济实力和集团优势,进行收购兼并,进一步扩大业务范围和经营范畴,容易造成金融市场中寡头垄断,形成“大而不倒”的局面,对经济影响程度较深,可能导致金融资源配置的低效率,甚至内部人控制的加剧影响社会公平。
(二)内部管理难度加大
全能银行兼营不同融业务,各业务部门或子公司目标不一,常常发生利益冲突,银行内部协调与控制的过程更为复杂,环节更多,可能造成银行内部机构的庞大化,有可能进一步使管理上的官僚化情形加重,因此得到的可能不是规模经济、范围经济而是规模不经济和范围不经济。
(三)风险相关性加剧
虽然多样化的金融商品使全能型银行的风险分散了,但由于金融创新的不断推进,新的金融商品会被不断地推出,有的金融商品本身互相之间就存在较强的关联性,一种金融商品的风险可能导致另外的金融商品出现更大的风险。在风险发生时,商业银行可能面临的是成倍的风险暴露。再加上全能型银行的规模越来越大,业务种类越来越全面,在银行的管理和资金流动方面都有可能出现问题,进一步导致风险的传播和加剧,甚至威胁一国金融体系的安全。
(四)内幕交易可能性加大
全能银行系统内部关联交易的不透明性及金融监管的难度性,增大了内幕交易的可能,妨碍公平竞争,极容易损害投资者利益。
通过对全能银行优势、劣势的分析可以看出,全能银行更能实现银行经营的盈利性目标,但是经营的安全性相对被弱化,但在金融创新和金融竞争加剧的推动下,全能银行已然成为全球银行业的发展模式。
四、全能银行发展趋势对我国银行业改革的启示
(一)逐步、分层地实施混业经营。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稳步向全能银行方向发展。我国银行经营管理水平较为落后,内部控制制度不够完善,在资金运用上风险与收益不对称,尚未走出“一放就乱,一收就死”的怪圈;证券业和保险业存在着同样的问题,证券市场上“坐庄”,保险市场上“乱保”的现象屡见不鲜;从国家监管来看,央行、证监会、保监会的监管水平还处于不断提高的过程中,各监管机构还没有形成真正有效的配合;从法律角度来看,我国的金融法规仍然规定金融业是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体制。这些因素决定我国银行在向全能银行方向发展的过程中必须逐步、分层、稳步地实施,具体来说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1.银保合作。《商业银行法》第三条第十款规定,商业银行可经营代理保险业务。因此商业银行应加强与保险公司的合作,包括:商业银行拓展保险代理业务,使此项业务与其他业务相互带动、相互促进;商业银行可以从企业理财、个人理财的角度,结合本行的实际业务对代理的保险业务进行组合包装,以“套餐服务”的形式代理更多的保险产品;商业银行还可以与保险公司合作进行金融工具创新,如探索推出贷款保险、履约保险等新产品或其可部分替代产品;还可以从多渠道引进保险人才,借助保险公司的力量为本行员工进行培训,为以后的业务开展做好准备。
2.银证合作。包括目前已有的银证转账、银证通、代理转账、基金托管以及有条件的券商短期拆借和股票质押贷款外,还要探索银证在股权交融的集团化合作、推进银行资产证券化、补充银行资本金以及投资管理等业务上合作的可能性以及这种合作的深度和广度。
3.银行与其他金融机构或非金融机构的合作。包括银行与财务公司、银行与担保公司、银行与金融租赁公司等的合作。如目前很多大企业集团都成立了或正在建立自己的财务公司,商业银行可以协助其建立集团账户,构建集团内部的虚拟资金市场,也可以作为承包商对财务公司进行资金管理,使银行的投资理财职能得到强化。
(二)加强我国各类银行间的合作竞争
加强我国银行业间的合作竞争可以考虑从以下几个方面人手:
1.拓展银行间的代理业务。包括结算汇兑业务、联合发行银行卡业务、资产管理委托业务等等。小银行可以通过与大银行合作,借助大银行的信誉拓展业务,如通过代理成为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的非网员单位,有效提高资金的效益;而大银行可以收取服务费并可增加同业存款,也可以利用中小银行灵活机动的经营优势,如工、农、中、建四大国有银行在收缩县及县级以下分支机构,以划转、出售和委托代理等方式重组这些分支机构的资产时,就可以酌情委托当地的金融机构代理。
2.战略联盟。由于商业银行各自拥有不同的优势资源,因此组成战略联盟能够实现优势互补,共同开发市场以创造新的竞争优势。银行间也可以实行一些灵活的“准并购”形式的战略联盟,这种形式可以实现技术、人才、网络资源在一定程度上的共享,实现银行间竞争优势的转移。如各行间建立虚拟组织,统一内控制度、业务标准等。
3.业务外包。业务外包的动因是每个企业不可能在每一价值链上都是最好的,把弱势环节外包给专业公司去做,可以提高效率。具体到我国银行,业务外包可以是投入大、技术含量高的非核心业务、低附加值的业务、作为承包商发挥核心竞争优势承揽的外包业务等。
4.银行共生。出于对技术保密或成本的考虑,对不愿外包的业务共同出资、共同生产并共负盈亏。如几家银行参股出资建立银行家银行,专门从事那些由一家或少数几家银行难以单独承担的业务。还可考虑与外资银行合作,探索突破分业经营的框架,部分进行包括银行、证券、保险在内的全能银行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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