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西藏县域经济发展的重要意义
二、当前西藏金融支持县域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三、西藏金融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几点措施
内 容 摘 要
西藏县域经济发展资金供求矛盾如果得不到有效解决,势必对经济和金融产生不良影响,因此需要政府、金融和企业等部门通力合作才能标本兼治。按照“发展要有新思路,改革要有新突破,开放要有新局面,各项工作要有新举措”的要求,进一步深化和推进金融体制改革,开创金融工作新局面,积极支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西藏县域经济发展中的金融支持
资金是支持经济发展的“血液”。西藏县域经济的发展更离不开资金支持。但是资金供求矛盾的存在已经严重影响西藏的县域经济发展,如果得不到有效解决,势必对经济和金融产生不良影响,因此需要政府、金融和企业等部门通力合作才能标本兼治。按照“发展要有新思路,改革要有新突破,开放要有新局面,各项工作要有新举措”的要求,进一步深化和推进金融体制改革,开创金融工作新局面,积极支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一、西藏县域经济发展的重要意义
县域经济在西藏国民经济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它主要包括乡镇企业、个体私营经济和农业三部分。近年来,在西藏金融业为县域经济发展注入了大量资金,但资产质量差、经营效益低下等矛盾和问题也如影随形,成为金融业继续增贷的软肋。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相关因素,对县域经济的发展制约日益显现,综合体现就是资金供求矛盾突出,由于资金不足,制约了县域经济的发展,影响了广大农牧民以及乡镇企业的发展,如果解决不了这一现实矛盾,势必影响农牧生产生活,更会影响西藏未来协调是发展,对整个西藏的政治经济稳定带来不利.
二、当前西藏金融支持县域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由于金融体制改革等多种因素的影响,金融对县域经济的支持逐步弱化,引起地方党政的强烈关注,也制约了县域金融业自身的发展。主要问题表现在:
(一)人民银行在发挥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的作用上,缺乏有力措施,对县域经济发展的金融服务有待加强。人民银行体制转变后,对执行货币信贷政策指导力度上缺乏坚持为“三农”服务的方向,金融服务相对滞后,似乎忘却了“背包下乡”、“走村串户”的优良传统,即使下乡做一些货币信贷政策调研,由于观念问题没有很好地深入农牧户调查研究,缺乏对县域经济中金融政策的宣传力度;在金融服务方面缺乏探索新的、行之有效的服务方式,信息、技术等服务功能滞后,造成农牧民群众及乡镇企业等部门对金融政策的了解甚少,观念落后。如在信贷服务上没有很好地向农行及其县支行或基层营业所做信贷服务指导,在一定范围内、在一定程度上根本就不能保证和优先满足农牧民生产、生活资金需求。服务领域不广,服务创新意识较差。
(二)各金融机构特别是农业银行在组织资金来源上措施不到位,造成资金来源紧张的困难。主要表现在:各金融部门缺乏自身组织存款的能力,加大工作力度,增加可用资金。没有很好地协调上级金融部门,向上级行争取政策支持和资金规模,也无合理调整授权授信制度,特别是县级农业银行功能被严格限定,在资金组织方面不能很好地、灵活地作出灵活反应,进一步限制了资金来源;不能充分利用国家信贷支农的政策,立足服务“三农”,主动去发掘、选择培育和支持有效信贷需求,致使影响了自身信贷投放领域,资金组织缺乏有效措施,导致了资金来源紧张困难。其次,由于县域正规金融服务抑制,银行不能满足县域经济的资金需求,民间借贷兴盛兴旺,民间借贷的产生,使银行不能很好地将“体外循环”的资金纳入到“体内循环”。另外没有协调好财政与银行政策鼓励对县域的信贷投入。尽管财政部门没少转移支付,但财政税收政策与货币政策常委形成聚合效应,没有实现以少量的贷款利率贴补与降低支持服务“三农”的税费,鼓励和支持改善县域金融服务。支持“三农”的部分资金集中于县支行,不能顺畅通过基层营业所代理支付。
(三)信贷结构的不合理,直接影响了金融对县域经济支持力度。人民银行基层行缺乏针对西藏实际制定和研究协调机制,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农村经济的信贷支持力度不够。特别是在调查研究后,只顾调研报告的质量和上报工作,完成表面上的一些任务,真正从金融支持县域经济中存在的或发现的问题做出合理性的分析,提出有效措施的一面很少,丧失了人民银行要从国家的产业政策和宏观的角度出发,切实做好对农业和产业化龙头企业信贷扶持的政策引导作用。而作为商业银行缺乏调整信贷投向,对农业产业化企业的信贷资金支持的认识不足,影响了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在某种程度上保全自身利益,害怕风险,缺乏实施信贷倾斜政策、放宽政策、加大信贷投向规模。
另外作为地方政府对增加农民收入作为农业和农村工作的中心任务的认识不足,侧重于数字统计,甚至上报一些不符合实际的假数字,已充其所谓的“政绩”。对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思考甚少,对农业的信贷资金支持欲望不强。
(四)县域企业特别是中小型企业自身缺乏自身规范化管理建设。县域中小企业由于观念淡薄,没有很好地树立起企业如何才能发展壮大的正确观念,只求于赢得金融部门的信贷支持,而没有很好地树立起“信誉才是真正让自己发展壮大”的理念;在内部管理上没有一个很好的组织机构以及人员配置,内部管理混乱,财务制度不健全,不愿意或推诿金融机构对企业经营的监督,对企业的财务状况及经营状况以及存在风险不愿提供真实的情况,致使银行不能真实地监测企业的财务分析报告及经营状况,也不能想起提出更加合理的指导意见和建议。最终导致了县域中小企业的经营不善而亏损甚至倒闭,从而造成了银行资金的呆滞或呆账,企业本身也就失去了信誉,增加了银行对信贷风险的惧怕,降低了银行对县域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
(五)银、企、政缺乏经常性的联系与沟通,造成不了解情况,阻碍了决策的正确实施。银、企、政没有处理好风险与相互促进发展的关系。无论是银行还是政府或是企业都未能有效处置好防范金融风险与促进经济发展的关系,县域信用环境较为恶劣,诚实守信做的较差,一方面银行业的服务服务创新动能下降,为防范风险而过度抑制授信或放款;另一方面是政府部门及中小企业在承受以前不守信用的报应;三方面银、企、政在平常虽然制定了会议制度,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某一方面的主管部门领导人不在,造成延迟召开联席会议或者不能及时召开联席会,造成某些需要共同商讨解决的问题,不能做出具体的落实意见,长期以来,更多的问题积累,滞留于表面,不能解决或根治,以后及时召开会议商讨此事,相互间推卸责任或强调原因,而关键问题却不能落实,致使相互沟通与信息交流更加困难,阻碍了决策正确实施。
三、西藏金融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几点措施
(一)人民银行要充分发挥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的作用,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改进对县域经济发展的金融服务
一是要增加县域地区的信贷投入,促进信贷资金向这些地区倾斜。国家在制定经济发展政策和货币信贷政策时,对西藏片区已经实施了特殊信贷政策,但作为基层人民银行应考虑到县域经济发展中的切实困难,不搞一刀切,对县域经济发展制定更加优惠政策如增加政策性贷款投入、实行城区差别利率政策等,以扶植促进发展,实现经济的均衡发展。
二是要进一步加强对中小企业,特别对乡镇企业和下岗职工开办的小型企业、工商业户的信贷政策指导。督促商业银行立足本职,加大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力度,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信贷服务的组织体系及适合中小企业特点的评级和授信制度。根据本地区的区域特点、产业政策,指导金融机构增加贷款投量,优化贷款增量。
三是要督促金融机构加强贷款营销,建立贷款营销的激励约束机制。督促各种金融机构要在完善贷款风险约束机制的基础上,积极研究制定贷款营销的激励机制,建立客户经理制,科学合理地制定信贷人员发放、回收贷款的综合考核办法。在加强贷款质量考核的同时,要加强对利润和资金周转速度等指标的考核。要制定对信贷人员的奖励办法,鼓励信贷人员在提高贷款质量的前提下,积极发展新客户,增加新贷款;对不良贷款的责任要客观公正地评价和认识,发挥金融业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资金主渠道作用。
四是针对邮政储蓄大量分流资金的现状,改革邮政储蓄资金的管理体制,提高支持农村经济发展的比例。按现行的管理体制,邮政储蓄部门吸收的存款上划,并最终成为中央银行的基础货币,但受地域、经济发达程度及宏观调控等因素影响,不同地区上划的邮政储蓄最终的资源配置是不一样的,也就出现了地方的钱用不到地方的建设上来,因此,建议国家尽快拿出邮政储蓄资金投向的具体方案,将邮政储蓄资金用于当地经济发展,以此扩充金融机构支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资金能力。
五是充分发挥农行个营业网点的主力军作用,促进“三农”发展。针对目前农村金融现状,为扩大和提高农村合作银行的自身能力和对地方经济发展的作用,应对农行由于体制、政策形成的历史包袱给予一定的政策核销,使其轻装上阵,扩大对“三农”经济的服务范围和支持力度。
六是对服务建设新农村的金融行为予以扶持引导。应继续借助货币、财政、税收等优惠政策大力支持金融参与县域经济和新农村建设。进一步降低营业税、减免所得税对部分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呆滞贷款采取核销手段。引导好的企业或农牧户进行自主创新,采取税收优惠、利差补贴、提供信息和无息贷款资金、提供有效担保。同时引导农行县支行或营业所拓宽业务范围,进一步提高金融服务。以更好地支持县域经济的发展。
(二)多措并举,组织资金来源,有效缓解资金紧张的困境
一是各金融部门自身要努力组织存款,加大工作力度,增加可用资金。
二是积极协调上级金融部门,向上级行争取政策支持和资金规模,按照有效性和灵活性相结合原则,合理调整授权授信制度,适当下放基层金融机构的信贷决定权,既要强化“一级法人”经营体制,又要使基层金融机构能在授权前提下做出灵活反应,建立专门为县域中小企业贷款服务的机制。
三是充分利用国家信贷支农的政策,立足服务“三农”,主动地去发掘、选择培育和支持有效信贷需求,积极开拓适应县域经济特点的信贷品种,扩大信贷投放领域,在保证农民种养业资金需求的基础上,根据不同时期的经济特点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适时、适度、灵活地调整信贷投向,重点倾向于支持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专业户、信誉村的发展,支持农业传统产业实行规模经营和发展特种养殖业,支持个体私营企业上项目、上规模。同时,在继续完善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管理的基础上,根据辖区的实际,在许可的范围内对贷款的期限和运作模式进行调整,使之更加适应本辖区的实际,以此促进农村经济快速发展。
四是规范引导民间借贷,使群众知晓民间借贷的危害性,从思想上自觉抵制民间借贷,明确指出高利率不受法律保护,消除借款方谋取高收益的动机。通过规范引导,使农民更加相信金融部门,增强储蓄自觉性,把“体外循环”的资金纳入到“体内循环”,以增加金融机构的资金来源。
五是拓宽直接融资渠道,引导和督促企业推广使用商业汇票,提高企业的思想认识,利用商业汇票的承兑、贴现的时间安排,减缓商业银行资金运用压力,解决县域经济发展资金紧张问题。同时也要求加快金融创新,强化金融服务功能,加快县级以下金融电子化建设,改变结算方式落后的现状,提高结算效率。
(三)大力调整信贷结构,优化信贷结构,促进县域经济的协调健康发展
一是人民银行要从疏通货币政策的角度,建立协调机制,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农村经济的信贷支持力度。农业作为基础性行业,产业链条短,附加值低,其收益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但是无论是国家的宏观产业政策,还是货币信贷政策,都加大了对“三农”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特别是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发展,会带动相关农户的经济收入。因此,人民银行要从国家的产业政策和宏观的角度出发,切实做好对农业和产业化龙头企业信贷扶持的政策引导,建立健全协调机制。
二是商业银行要调整信贷投向,加大对农业产业化企业的信贷资金支持。商业银行在适当收缩银根的同时,应有所侧重地强化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按照“有保、有压、有限制、有支持”的原则,实施信贷倾斜政策,在基层商业银行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授权授信问题上,各商业银行上级行应放宽贷款审批权限,规模上应在其新增存款中划出一定比例由基层商业银行自行掌握,专款用于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带动农村相关产业的发展。
三是地方政府要坚持把增加农民收入作为农业和农村工作的中心任务。要继续加大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发展高附加值农业产业,同时要加大对农业的信贷资金支持。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建立健全促进农民收入持续增长的长效机制。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充分发挥各地的比较优势,不断开拓农民增收的空间。
(四)县域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自身要规范化管理
中小企业要赢得金融部门的信贷支持,必须加强内部管理,健全财务制度,积极配合金融机构对企业经营的监督,便于金融机构对企业的经营状况及风险状况的考证。要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积极引进先进的管理经验,使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企业的发展要体现稳健的原则,注重信息的采集,防止盲目投资造成损失。同时要尽快健全中小企业信用系统。诚实守信是每个公民应具备的基本道德,更是经济发展中不可缺少的基本准则。企业要树立正确的信用观念,克服恶意逃废贷款这种饮鸩止渴的短期行为。
(五)搭建政、银、企信息共享平台,增进银、企、政的互相了解和合作
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首先就是要通过建立和完善“五项制度”,即与地方银监办建立信息共享制度、与财税部门建立工作协调会议制度、与政府综合部门建立信息沟通联系制度、进一步完善金融系统行长(主任、经理、局长)联席会议制度和经济金融形势分析会议制度,从而搭建起一个高效运作的经济金融互动交流平台,使银行、企业、政府能够做到信息共享,相互联系,沟通协作,进而增进银、企、政的相互了解和合作。平台的建立,可以使人民银行从中获取较多的经济综合信息,为充分行使中央银行货币政策职能,发挥人民银行的联系、沟通、组织、协调作用奠定基础;可以为金融机构进行贷款营销、项目筛选、对县域经济进行信贷支持提供便利;可以为政府了解货币信贷政策,获取金融信息,进行经济决策提供条件;还便于企业进行项目推销,从而获得银行信贷支持。经济金融信息交流平台的建立,对促进县域经济的协调、可持续发展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参 考 文 献:
西南金融
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货币信贷政策研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