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金融监管的目的
二、金融监管存在的问题
三、加强金融监管、维护金融稳定的对策
内 容 摘 要
金融监管是金融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强金融监管是为了防范和化解银行风险,保护存款人和其他客户的合法权益,促进银行业健康发展,维护金融稳定。如何加强金融监管,提高金融监管能力,切实履行对银行业的监督管理职责,促进银行业的合法、稳健运行,是当前亟待研究、探索和解决的问题。本文结合广宁的实际,就金融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进行探讨。文章首先阐述了金融监管的目的,接着对广宁县金融监管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然后针对问题提出了加强广宁县金融监管的对策。
广宁县金融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入世对于我国经济来说是一把“双刃剑” ,既带来了机遇又面临着挑战,其影响是深远的。然而,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机遇是潜在的,而挑战却是现实的。就我国金融业而言,这种挑战,给整个金融监管体系带来前所未有的影响与冲击。这主要表现在:我国加入WTO后,金融业的开放程度进一步加深,在当前金融全球化的国际背景下,国际金融业发生了巨大的变化,金融风险的种类不断增加,威胁我国金融安全的因素也在增多,这对我国现行的金融监管体系提出了新的挑战。改革并完善我国的金融体系就成为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如何提高广宁县金融监管能力,切实履行对银行业的监督管理职责,促进银行业的合法、稳健运行,是当前亟待研究、探索和解决的问题。本文结合广宁的实际,就金融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进行探讨。
一、金融监管的目的
所谓金融监管是指金融主管机关根据法律赋予的权力,依法对金融机构及其运营情况实施监督和管理,以维护正常的金融秩序,保护存款人和投资者的利益,保障金融体系安全、健康、高效运行。在市场经济体制下,金融机构依法经营、监管当局依法监管是确保体系稳定的前提。
银行的风险对于社会稳定的影响要比其他产业部门高得多。银行的自有资金在其全部资产中只占很少的一个比重。当银行放贷、投资的时候,主要是在拿别人的钱做生意。按照国际标准,银行的自有资金应当不少于8%。也就是说。银行中92%营运资金都来自于存款和借入资金。如果银行的坏账超过了资本金,以后再赔钱的话实际是在亏损别人的钱。因此,一旦储户知道银行坏账很高,为了保护自已的产权,他们势必会尽快提出自已的存款。如果大量客户挤提存款,将使银行迅速丧失资金流动性。
一般企业亏损倒闭只不过影响与这个企业相关的员工,可是,银行出现问题就会影响到相当多的民众,甚至破坏社会稳定。危机蔓延的程度在金融服务领域的不同部门是有差异的,但以银行领域最为严重,这一点已经得到公认。如果单单从事资产管理,货币兑换和支付的话,根本不需要对银行业进行大规模的监管。但是,由于银行还进行着把非流动资产转化成流动负债,通过监督贷款和信号传递来降低交易成本,所以对银行业监管是完全必要的。否则,金融市场失灵可能会让银行面临恐慌性挤兑。为了平息动荡,中央银行不得不扮演最终支付者角色,动用国库来稳定局势。一家或者几家银行的失误所造成的损失最后势必要全体纳税人来负担,这不仅不公平,而且也非常不利于社会稳定和进步。
对金融机构实施监管的主要目的在于:
(1)、维持金融业健康运行的秩序,最大限度地减少银行业的风险,保障存款人和投资者的利益,促进银行业和经济的健康发展。
(2)、确保公平而有限地发放贷款的需要,由此避免资金的乱拨乱划,制止欺诈活动或者不恰当的风险转嫁。
(3)、金融监管还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贷款发放过度集中于某一行业。
(4)、银行倒闭不仅需要付出巨大代价,而且会波及国民经济的其它领域。金融监管可以确保金融服务达到一定水平从而提高社会褔利。
(5)、中央银行通过货币储备和资产分配来向国民经济的其他领域传递货币政策。金融监管可以保证实现银行在执行货币政策时的传导机制。
(6)、金融监管可以提供交易账户,向金融市场传递违约风险信息。许多文献一致认为,金融监管可以通过解决信息不对称所产生的问题从而提高社会褔利。因此,为了保护民众的利益一定要对金融机构实行比其他企业更为严格的监督管理。
二、广宁县金融监管存在的问题
(一)、金融监管目标不明确。
目前,商业银行的监管职能主要是由银监局和中国人民银行负责。尽管监管制度和规定的条文很清楚,但是,由于监管渠道单一必然带来信息不畅通的弊病,监管效果并不理想。广宁县的金融监管机构是金融监管办事处,对金融监管办事处应履行什么职能,承担哪些职责,到底扮演什么角色,定位还不够明确;在监管过程中未能根据广宁的实际情况去确定监管的目标和计划,而是等任务等项目,上级下达任务才去检查,下什么项目就去检查什么,缺乏预警性和主动性,对可能出现的问题没有抓住在萌芽状态中解决。
(二)、金融监管力量薄弱。
广宁县金融监管办事处监管力量薄弱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监管人员素质难以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目前,广宁县金融监管人员高学历较少,也没有经过系统的培训,习惯于操作性和常规性的监管,缺乏风险监管意识;英语水平、计算机应用能力和业务素质普遍不高,大部分监管人员属操作型人才,缺乏复合型人才,人才结构和人员思想观念、知识水平很难适应新型势下日益繁杂的金融监管工作的要求。二是监管人员少,与所承担的监管任务不对称。现有编制为3人,承担着对5个银行机构、36个农村信用社机构,2个邮政储蓄专柜和各银行、信用社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管职责,人少事多,监管力量分散。
(三)、金融监管协调性差。
金融监管办事处需要协调好与当地政府的关系、与当地人民银行的关系,争取当地党政的支持和配合,加强与人民银行信息共享和工作沟通,才能形成相互配合的密切关系,防止部门间扯皮现象,减少磨擦成本,提高办事效率。但是,现有的协调机制并不完善,难以形成监管合力,使监管可能出现漏洞。
(四)、金融监管独立性不够。
金融监管办事处必须享有操作上的自主权和充分的资源,但是县级金融监管办事处不能独立对外行使监管职能,对辖内所有金融机构、金融业务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准入退出管理都由分局审批;对辖内所有金融机构、金融业务和高级管理人员不能直接监管,由省局或分局授权后才能初审,这样县金融监管机构无法履行管执法、管风险、管内控;金融监管办事处在履行职责时,很难不受到政府的制约,从而削弱了金融监管作用和独立性。
(五)、金融监管手段落后,现场检查与非现场监督不能有机结合起来,监管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一般来讲,现场检查是在非现场监管发现问题之后进行的,是对非现场监管中发现问题的再检查,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需要金融机构以后加以改进。现场检查与非现场监管是一种互相补充、互相完善的关系。但从目前基层央行实际操作的情况看,现场检查与非现场监管尚未有机地结合起来。开展现场检查仅限于完成某项检查任务,没有从发现的问题中再深入检查金融机构的内控制度是否健全、是否落实,有针对性地提出科学合理的整改意见和整改措施,削弱了金融监管的整体效果。此外,长期以来,县级金融监管办开展的非现场监管仅停留在简单的收集资料和掌握情况上,在现场检查中,通常的方法是查账看表,而且往往是检查之前由被检查单位自查自纠,这样使被检查单位有应付检查的准备,待到现场检查时,往往是大事化小,小事化无,失去了检查的真正目的。
(六)、监管理念滞后。由于银监局从人民银行分离出来后,人民银行和银监局行使金融监管都正处于改革和探索阶段,特别是基层央行和监管办对如何进行金融监管尚未形成一套完整系统的监管理论,从而导致监管理念上的严重滞后,影响了监管效果。一是存在把监管简单等同于化解金融风险的倾向,忽视了金融监管的本质是事先性、预防性的监督管理,而化解风险是事后的解决问题处置工作这一本质原则;二是对如何将监管的要求变为金融机构内在经营动力的问题重视不够,就问题查问题的情况多,全面评价金融机构内在经营素质的少。如对金融机构的经营方向、市场定位、内部控制、内部治理结构等整体状况缺乏全面把握。三是监管工作的前瞻性不够。面对金融业的发展,超前研究少,被动应对多。如对金融创新业务的监管办法滞后,对新业务的监管走不出“先发展、后规范”的怪圈。
三、加强广宁县金融监管的对策
(一)、明确金融监管的目标、突出监管重点。
要明确对各类金融机构的监管目标和监管重点,这是加强金融监管的重要措施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管管理法》已经明确了国务院银行业监管管理机构的监管目标、监管职责、监管措施及法律责任,县金融监管机构要认真学习《监管法》,要结合县辖内金融机构运行的实际情况,尽快考虑当前乃今后一段时期的金融监管工作,迅速排出项目,逐项制定实施方案,在规划中要重长效管理,明确提出当前以及今后一段时期金融监管的目标。随着专业银行向商业银行转变,金融监管的主要应侧重于控制金融风险,重点抓好两方面工作:一是经营性监管,对金融机构的经营业务在执行国家金融方针政策方面的监管;二是预防性监管,对金融机构的设立、资本充足条件、业务范围、贷款风险等方面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进行评估分析,并采取预防性的管理措施,将风险降至最低点。
(二)、充实监管人员,提高监管队伍素质。
1、充实监管队伍。在金融监管工作中,人是决定性因素,要针对当前金融监管办事处人员不足、人员素质低等问题,金融监管局应适当增加监管人员,充实监管队伍。
2、提高监管人员综合素质。要努力通过有效的途径培养和造就高素质复合型金融监管人才队伍,夯实根基。
(1)、要加强对监管人员的知识、业务技能培训。要提高监管人员业务素质,就要组织、教育、引导和鼓励监管人员不断更新知识,拓宽视野,要学有所长、学有所精、学有所专。真正成为金融监管的行家能手。当务之急要加强对监管人员综合业务技能的培训,如贷款分类等新的金融业务、计算机操作技能的学习;要加强对新的金融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尽快建立一支学习型、调研型、钻研型、开拓型、务实型的监管人才队伍,以适应新形势下金融监管工作的要求。同时,要根据监管人员少的实际,加强对监管人员岗位职责的培训,实行人员交叉、岗位交叉、业务交叉的办法,把每个监管人员都培养成一岗多能、一人多用的复合型、适应型人才,为履行监管职责打下坚实的基础。
(2)、提高监管人员的政治觉悟和政策水平,提高职业道德水平。县金融监管人员要加强思想品德修养,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在工作中要自觉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工作,要认识县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工作是专门负责对县辖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业务活动监督管理的工作,要把监管工作与政治、经济、金融形势紧密结合起来,努力践行“三个代表”;要严格纪律,强化对监管人员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按章办事,杜绝以权谋私,以职谋私,吃、拿、卡、要等不正之风和不廉洁行为;要发扬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精神,不怕吃苦、甘为人先精神,同心协力、勇于创新精神。
(三)、要加强协调,主动赢得社会各界的大力配合和支持。
金融监管工作是一项社会性工作,需要社会各阶层、各方面的支持,当前,县金融监管办事处成立时间不长,社会的认知度不高,在一定程度上将影响当前乃至今后的监管工作。因此,要主动与社会各方联合,提高知名度,赢得社会各界的配合和支持。
1、要主动工作,多方面协调。县金融监管办事处要主动与社会各界联系,协调好各方面工作。一是要主动与地方政府接触,汇报监管办事处分设的背景和意义、监管办事处初建工作进展情况等,让地方政府知晓监管办事处、认识监管办事处、了解监管办事处,最终达到地方政府支持监管办事处工作的目的;二是监管办事处要采取走访的形式,主动到各被监管单位,让其了解监管办事处的基本情况、人员组成情况、业务开展情况等,了解被监管单位对设立县监管办事处的反响,听取他们对监管办事处今后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加强联系与沟通,融洽监管办事处与被监管机构的关系;三是要主动与上级监管局进行沟通。要及时向上级局汇报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积极向上级局反映,争取上级局的支持;四是要与人民银行建立信息共享制度,制定县监管办事处与人民银行县支行信息共享蓝本,双方及时将现场检查、非现场监管、统计调研的相关资料以及在监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交流,对需要双方配合解决的事项,以及一些重大问题,要定期、不定期地进行协商。
2、提高金融监管办事处的监管权威。金融监管办事处的监管权威体现在二方面:一是金融监管办事处的着力点要实现“三个转变”,即从一般性的金融监管向依法监管转变;从注重市场准入监管向全面系统性监管转变;从注重合规性监管向注重风险性监管转变。二是有效的、权威的金融监管应建立在为金融机构提供高质量的金融服务基础之上。县监管办事处要寓金融监管于服务之中,通过强化金融服务,树立监管办事处良好的社会形象。改进服务手段,强化业务指导,除目前已经开办的服务项目外,还应结合各金融开展的各项金融刨新活动,在政策上给予支持,在业务上给予指导,以鼓励金融机构增加业务品种,提高竞争力和抗风险的能力;要为金融机构提供一个信息对称、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逐步改变监管者在被监管者心目中不是限制就是罚款的印象,在监管者和被监管者的相互信赖中实现双赢;要帮助被监管机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健全财务监测、经济责任控制及相互监督机制,加强内控管理;要建立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制度,定期开展对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的政策法规及业务培训,提高其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
(四)、维护金融监管办事处的监管相对独立性,切实维护县辖区内金融业的安全稳健。
1、要给予金融监管办事处相对独立的监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明确指出,金融监督管理的目标是促进银行业的合法、稳健运行,维护公众对银行业的信心。县监管办事处作为银监会的派出机构,银监会要给予县监管办事处具有相对独立的监管。
2、要紧扣监督管理目标,开展各项工作。县监管办事处在银监会的领导下,要立足刨新,勇于控索,以扎实的工作作风,高效的运行方式,全面推进县监管办事处监管工作上台阶,促进辖内银行业安全、稳健运行。在当前情况下,着重抓好以下两项工作:
(1)、要有的放矢地开展监管工作。为进一步强化金融监管,必须尽快对被监管金融机构特别是农村信用社的经营状况进行一次摸底,重视基础资料的收集,全面了解金融机构资产、负债、风险状况、经营效益、内控管理等情况,做到心中有数。通过对金融机构摸底,分析金融机构存在的薄弱环节,为下一步有的放矢地开展监管工作,最大限度地防范各类风险的发生打好基础。
(2)、要加强对农村信用社的监管。目前,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内控机制较为健全,行业自律管理较为严格,而农村信用社属独立法人机构,极易产生各类风险,县监管办事处应将工作重点放在强化对农村信用社的监管。要密切关注重大节日支付情况,严防支付风险的发生。督促农村信用社制定科学详细的风险预案,按时向监管办事处和人民银行报送资金头寸情况。要督促农村信用社做好不良贷款的清降工作,成立专门的清收队伍,指导农村信用社按照贷款五级分类标准试行对贷款的管理,帮助农村信用社建立规范、标准的贷款分户账,关注农村信用社非信贷资产和表外资产的风险,强化对农村信用社贷款管理工作的监督管理等,力促不良贷款的下降。要积极支持和推进农村信用社改革,指导农村信用社充分利用中央银行专项票据的政策,加大增资扩股力度,提高资本充足率,增强抗风险能力,建立起良好的治理机制。
3、要创新监管方式,建立风险防范预警机制。县监管办事处要结合实际情况,创新监管工作手段,提升监管理念,改进监管方式,确保一方金融平安。一是要强化非现场监管,将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对各类数据的对比、分析,及时发现各类风险的苗头,并及时介入,对需要开展现场检查等重要情况,要及时向上级监管局反映,争取上级监管局的支持,由上级监管局派出检查组开展现场检查;二是要按照银行业审慎经营规则建立健全各类预警机制,建立商业银行风险评级体系,按照金融机构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监管人员列席金融机构会议制度,对金融机构实施问责制管理,对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动态考核;三是强化监管工作的调研,注意对经济金融运行和监管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动向进行分析,加强对金融改革和监管手段创新等问题的研究,促进监管工作信息化和监管经验理论化,为监管决策提供依据。
(五)、更新监管理念。加入WTO后,基层央行和金融监管办事处不但面临金融全球化的挑战,而且面临如何适应国际金融业监管模式的发展要求。基层央行和金融监管办事处工作必须更新监管理念,使金融监管工作逐步向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的方向发展,避免监管的随意性和盲目性,建立以金融稳健运行,经营金融中长期风险预测为主要内容的监管体系。具体做到四个转变:由单纯的业务合规性监管,向合规性和风险性监管并重,以非现场监管为主的方向转变;由单一的现场检查向现场检查与非现场监管相结合,以非现场监管为主的方向转变;由传统的手工检查,向传统的手工检查和现代的计算机检查互补,以计算机检查为主的方向转变;由对金融机构违法“创新”的事后管制,向事前防范、正确引导金融机构的创新活动,金融监管和金融创新有机结合的方向转变。
参 考 文 献
1、刘宇飞著《国际金融监管的新发展》经济科学出版社
2、周大中:《现代金融学》,北京大学出版社,北京,1994年
3、陆泽峰著《金融创新与法律变革》法律出版社
4、《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