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村信用社存在的主要问题……………………………………(1)
(一)管理体制不顺……………………………………………(1)
(二)历史包袱沉重……………………………………………(2)
(三)经营机制落后……………………………………………(2)
二、信用社改革的方向………………………………………………(3)
(一)、完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及功能,建立风险分担及业务保障机制,切实降低信用社进入市场的风险。………………………(3)
(二)、地方政府应充分发挥宏观作用,创造良好环境,全力支持农村信用社稳健发展。………………………………………………(5)
(三)、加快技术改革和金融产品创新,实现产品多元化,完善金融服务功能,提高市场竞争力。…………………………………(8)
(四)、改革劳动用工及分配制度。……………………………(10)
内 容 摘 要
作为主要服务“三农”的社区性地方金融机构,农村信用社多年来尽管在改革体制、改善管理、改进服务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在支持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在管理方式、经营模式、服务方式等方面还存在诸多不适应,在管理体制、产权制度、风险防范等方面还存在一些制约因素,影响农村信用社服务“三农”作用的发挥。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已势在必行。
目前农村信用社存在的主要问题具体表现在经营机制落后、历史包袱沉重、管理体制不顺等方面。解决这些问题需要①完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及功能,建立风险分担及业务保障机制,切实降低信用社进入市场的风险;②、地方政府应充分发挥宏观作用,创造良好环境,全力支持农村信用社稳健发展;③、加快技术改革和金融产品创新,实现产品多元化,完善金融服务功能,提高市场竞争力;④、改革劳动用工及分配制度须建立一支思想过硬、作风扎实、业务技术精良的员工队伍。除此之外,还应加强与异地同业之间的合作、加强与商业银行的合作、加强与保险证券的合作、加强与物流产业的合作、加强与行业协会的合作。只有这样才能成为多功能的、全方位服务于农村经济的合作金融组织。
论农村信用社改革中的主要问题与对策
我国农村信用社自诞生以来,伴随着新中国前进的步伐,已经走过了50多年的历程。50多年来,农村信用社在支持农业生产、农民生活及农村商品经济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已成为农村金融的主力军和联系农民的金融纽带。农村信用社与中国农业银行自1996年脱离行政隶属关系后,开始了改革和发展的新阶段。按照《国务院关于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精神,农村信用社要依照合作制原则重新规范整顿,办成真正的合作金融组织,以提高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能力,充分发挥互助合作的优势,更好地为 “三农”服务。但是作为主要服务“三农”的社区性地方金融机构,农村信用社多年来尽管在改革体制、改善管理、改进服务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在支持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与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新阶段的要求相比,在管理方式、经营模式、服务方式等方面还存在诸多不适应,在管理体制、产权制度、风险防范等方面还存在一些制约因素,影响农村信用社服务“三农”作用的发挥。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已势在必行,具体对策应按循序渐进的步骤入手。
一、农村信用社存在的主要问题。具体表现为:
(一)管理体制不顺。农信社自建国以来在50年的发展历程中,先后由人民公社-人民银行-农业银行-银监会等进行管理,一度时期扮演双重角色,既是国家银行全民所有制基层机构,又是集体所有制合作金融组织,业务发展和人财物的管理逐步走向畸形,以致形成今天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中改革难度最大、程度最深的金融企业。农村信用社只有获得了体制优势和机制支撑,才能形成较强的资源配置能力,赢得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当务之急是按照国务院的部署,积极深化农信社改革,解决体制障碍。只有真正有效力的管理体制,才能完善内部经营机制,强化自律管理与行业服务,加快金融技术和产品阜新,整合网点、人才、地缘等自身优势,增强农信社的业务竞争力和综合发展能力。
(二)历史包袱沉重。地方经济的发展和国家金融问题,使大多数信用社过去承担着一种半商业性、半政策性的任务,政府一再强调农业的重要性,所以压给农村信用社不少政策性任务。在一个混合的目标下,一个机构很难真正遵循商业原则把财务质量搞好,具体表现为不良贷款比例过高、亏损严重,给农村信用社留下了沉重的包袱,从而使农信社缺乏持续为农业服务的能力。
(三)经营机制落后。当前,农村信用社在服务“三农”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由于传统农业风险大,农户贷款管理成本高,加之没有建立相应的风险补偿机制,支农贷款损失基本全部靠农信社自身实现利润来解决,支农贷款风险得不到及时的化解,削弱了农信社支农的可持续能力,导致部分农信社支农积极性不高,甚至有“惜贷”、“惧贷”的现象,与农村经济发展对资金需求的要求还有相当大的差距。除此之外,因为地区间差异极大,资金极不平衡,加上农信社是单个的、分散的独立法人,跨地区调剂资金较难,农业地区的农信社解决“三农”贷款问题压力很大。
二、农村信用社改革的方向:
(一)、完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及功能,建立风险分担及业务保障机制,切实降低信用社进入市场的风险。
一九九八年以来,人民银行通常采取“紧急”式援助的方式帮助农信社应对发生的支付危机,这样做,不但不符合世贸组织规则及市场经济原则,在赔付方式及标准上对自然人与法人存在着歧视,对自然人存款的全额赔付易诱发道德风险与逆向选择,而且作用有限,使用不当可能会使潜在风险增大。针对信用社长期以来存在的产权不明晰、历史包袱重、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等一系列问题,国务院2003年6月27日出台了《深化农村信用社试点改革方案》,改革后的农信社将在省级政府的管理下,以地方经济及金融发展水平为基础创新组织模式,明晰产权关系。改革有助于信用社轻装上阵参与市场竞争,但改制后的农信社仍有可能出现临时性支付困难及由于经营管理不善导致的资不抵债等问题,系统性或区域性金融风险依然存在。鉴于此,较好的选择就是建立一种“商业化的存款保险”保障机制,以保障存款人利益、稳定地方经济及金融秩序。同时人民银行要给予农信社更大的资金扶持,使其有更充裕的资金投向“三农”。
从2003年开始的全国农信社改革使农村信用社进入了一个全新的发展阶段,呈现出四大特点:一是搭建坚实的管理框架。农信社管理体制改革,就是将农信社的管理和风险处置交由省级人民政府负责,国家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对其实施监管,从而形成“国家宏观调控,加强监管,省级人民政府依法管理、落实责任、信用社自我约束、自担风险”的管理体制,这是总结多年的经验后作出的理性选择,由中央部门监管,也是多年监管历史的承接和现实的需要。二是确立明晰的发展道路。农信社是农村金融市场主体,因此农信社必须自负其责,并且进一步提出了对这个市场主体的产权关系、约束机制、服务功能等要求,发展方向非常明确。三是解决部分历史遗留问题。农信社历史问题通过改革得到一定程度地解决,比如解决了相当一部分不良资产。从全国农村信用社的发展来看,改革至今,不论其规模、质量,还是内部信心以及社会公众预期,都发生了积极的变化。四是制度设计具有持续性和可选择性。这个阶段有一个最突出的特点,就是制度的设计和安排具有很强的持续性、稳定性、可预见性和可选择性。
根据国务院《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的要求,通过改革增强农信社发展力已成为各省(区、市)党委、政府培育农村金融市场努力追求的目标。研究增强农信社发展力的政策取向,把握其发展趋势,有利于在改革中完善相关的政策和措施,增强其市场竞争力,从而促进农村金融机构优势互补、协调发展。为此,应积极推进农信社改革;进一步巩固农信社的地位;完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及功能;加快技术和产品创新,完善金融服务功能;依靠地方政府的积极作为。党中央、国务院对农村信用社改革问题十分重视,提出了农村信用社改革的总体要求是“明晰产权关系,强化约束机制,增强服务功能,国家适当扶持,地方政府负责”,强调要加快农村信用社改革步伐,深化信用社改革,改进农村金融服务,不仅关系到农村信用社的稳定健康发展,而且事关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农村稳定的大局。目前,农村信用社改革应用规模经济的原理,把县级联社变为一级法人,取消基层社的法人地位,以提高农村信用社的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
(二)、地方政府应充分发挥宏观作用,创造良好环境,全力支持农村信用社稳健发展。
农信社是一个比较特殊的金融企业,它是合作金融组织,是经济力量弱小群体组成的联合休,它主要服务的产业是国民经济中的弱质产业――农业,它所服务的区域主要是相对落后的弱势地区――农村,它所服务的对象主要是弱势群体的农民。目前,农村金融市场面临资金外流、金融萎缩、农村金融机构大部分亏损、基本金融服务与城市差别较大、公共产品提供不足、政策扭曲等问题,另外金融监管也有缺陷以及一些客观因素(人口密度与自然因素)也制约了农村金融的发展。十年的农村金融改革给我们带来一些反思:信用社改革是农村金融改革的一部分,而非全部,仅靠国家补贴会带来巨大的道德风险,解决不了农村金融制度的问题,必须发挥地方政府的积极性,要保证金融机构在商业上的可持续性,从而促进农村金融改革,使国家在农村信用社改革方面取得了重在突破。首先,发挥了地方的作用,把管理权交给省里,使其具有农村信用社行业管理的一些权利。其次,中央政府用1600亿央行票据来承诺对历史包袱的解决,同时与各省信用社改革的绩效挂钩,这是一个巧妙的制度安排。
在农信社管理体制改革中,虽然中央把农村信用社交给省级政府管理,并明确不得把管理权下放给地县政府。但农信社点多面广,基本分布在县级以下乡村,必须依靠和发挥县政府的作用。这种新的管理体制,要求县级政府对农信社既不能过多干预和过分介入,又不能事不关已,疏而远之,袖手旁观。作为县级政府要科学定位、规范行为,正确处理与农信社的关系,充分发挥宏观作用,为农信社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全力支持农信社发展。在农信社改革与发展中,政府一方面要“有所作为”,从职能职责出发,发挥好调控、主导和推动作用;另一方面要“有所不为”,对自身行为加以限制,不干预农信社的具体经营活动,不插手农信社的人财物管理,不把农信社当成政府的“小金库”。在发挥政府职能、支持农信社发展方面,努力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在法律上明确农村信用社的性质、地位,依法保护农村信用社的合法权益,扩大股金来源,建立适当的股权流动机制,用法律保护社员的选举权等多种权利。二是继续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不断提高农信社服务“三农”的功能和水平,更好地适应农村对金融服务的实际需求。通过有效指导和组织,加大政府扶持力度,巩固和发展已有的改革试点成果,努力把农信社建成资本充足、内控严密、运营安全、发展健康、服务有力、效益良好的地方性金融企业。三是积极帮助建立和完善农村信用社资本补充机制,努力适应规模增长对资本的需求。通过认真组织,广泛吸收农户入股,重点吸收种养业大户、农民经纪人和民营企业、农业龙头企业在规定比例内多入股,按照“股权结构多样化,投资主体多样化”的要求,鼓励农信社管理人员在规定比例内持大股,支持农信社按照市场规则募集新股。三是建立农村信用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吸收县农村信用社负责人列席政府常务会议,制定县域内农村信用社行业改革发展的阶段性计划和中长期计划,把农村信用社发展纳入全县国民经济总盘子中,定期和及时研究解决农信社改革与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正确处理依法引导与依权管理的关系,协调、指导农村信用社各项改革工作,督促农村信用社贯彻执行国家各项金融政策,指导农村信用社加强内部管理。按照政企分开的原则充分尊重和发挥农信企业经营灵活的优势,促使农村信用社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我约束、自我发展、自担风险的市场主体。四是积极帮助农信社清收旧贷,严厉打击逃废贷款行为,努力营造健康、有序的信用环境。通过认真组织、明确分工,动员部门、乡村协助农信社开展到逾期贷款清收活动;通过必要的行政手段协助农村信用社有效落实转型改制时期村组集体、企业中被悬空的贷款;对确有能力偿还却故意逃废农信社贷款的债务人,政府需组织司法、公安、工商、财税等部门实行联合追查、综合制裁,加大依法收贷力度,建立恶意逃废贷款“黑名单”及档案,并通过媒体公开曝光,实施金融信用制裁措施。结合县内投资环境综合整治,进一步加强“信用富县”建设,增强广大群众的诚实守信意识,着力培养“有借有还”的信用观念,积极创建“金融安全区”,把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建设纳入各级工作目标考核体系,为农信社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五是积极组织财政、税务等部门落实好改革时期对农信社的各项扶持优惠政策。协调县级财政预算外资金和涉农资金存入农村信用社,并为农村信用社引荐效益好、有前途的农业产业化开发项目和收益稳定的优质项目,增强农信社资金实力。积极探索和配套建立农信社风险调控专项基金,扶持农村信用社加快消化历史包袱,应对未来可能出现的风险。农信社问题不仅是一个金融问题,更是一个经济问题,事关农村稳定大局。增强农信社竞争力,促进其健康发展,仅靠某一方面力量是不够的。按照国务院出台的改革试点方案,地方政府以什么样的态度对待改革,在改革中有什么样的作为,直接关系到改革的成败。因此,省级政府要主动充当改革的助推器,积极推进农信社改革,改善农信社的经营环境,把帮助农信社提高发展力作为发展地方经济的头等大事来抓,确保改革顺利进行和不出偏差。
(三)、加快技术改革和金融产品创新,实现产品多元化,完善金融服务功能,提高市场竞争力。
技术手段落后,服务功能较弱,金融产品单一,结算渠道不畅,已成为制约农信社发展的瓶颈。加快金融技术和产品创新,完善服务功能刻不容缓,通过业务创新提高服务品质,产生比较优势,创造新的收入增长点,是促进农村信用社可持续发展的有效途径之一。为此,必须加大科技投入和开发力度,逐步实现服务手段的现代化、金融产品的多样化。一是积极创造条件,加强专业技术人员培训,抓紧建设县辖电子汇兑中心和县级PC服务器综合业务网络平台,为实现全省、全国联网创造条件。加速营业网点电脑及附属设备的更新换代,切实提高运行效率,具备条件的地方逐步配备自动缴费机和ATM,在城区繁华地段的街道网点开办自助银行,提升电子银行功能。二是加快电子化综合业务网络建设,尽快实现全省、全国存款通存通兑,建立与业务快速发展相适应的技术支撑平台。在此基础上,创新信用工具,全面开通省辖电子联行业务,大力推进信用卡业务,丰富业务品种,积极创造条件加入“银联”,实现金融系统内和系统外跨行使用,不断扩大新技术和新业务的覆盖面。三是依托综合业务网络,不断加大综合业务软件开发、应用与维护,搞好代理、咨询业务、银企合作等重点业务的电子化运作环境建设,特别要注意与客户业务相容配套的应用程序的开发,提高广泛服务各种经济活动的水平。目前,我国已基本建立起合作金融、商业金融、政策金融互为补充的农村金融体系,但农村金融体系不完善,长期以来对农村领域投入不足的问题还没有彻底解决,改进农村金融服务,加大对“三农”的信贷投入的改革目标并没有完成;农村金融需求与供给不均衡,是国家进一步深化农村金融改革不可回避的问题。调整农村金融机构的服务功能,建立一个更有活力的农村金融体系势在必行。一是完善农业发展银行的政策性金融功能。应扩大其业务范围,允许其开办农业综合开发贷款、粮棉专项贷款、农村基础设施贷款和扶贫贷款等业务。二是强化商业银行贷款支农功能。农业银行在农村有较多的机构网点,组织了大量的资金,应肩负支持“三农”的重任,加大县域重点建设项目、中小企业、农业产业化的大规模需求,以促进工、农业均衡发展。对县域其他金融机构,也要制定相应的政策规定、要求其必须把一定比例的新增存款用于支农。三是充分利用邮政储蓄扩大“三农”信贷资金。目前的邮政储蓄分流了农信社存款,造成农村资金外流,削弱了信用社贷款能力。为最大限度地确保农村资金用于农村,减轻财政负担,建议一是将邮政储蓄存款利率下调略低于农村信用社存款利率实行转存中央银行款项利率与其他金融机构同等待遇,以此约束邮政储蓄的吸储行为;二是借鉴国外经验,将邮政储蓄资金的一定比例按照同业拆借利率转给农信社使用。
(四)、改革劳动用工及分配制度。农村信用社要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走上健康发展之路,关键取决于人,必须建立一支思想过硬、作风扎实、业务技术精良的员工队伍。目前农村信用社劳动用工及分配制度不适应改革和发展的要求,还有“铁饭碗”、“大锅饭”味道,必须打破“铁饭碗”,取消终身制,实行职工能进能出,末位淘汰;领导“能上能下”,即能者上、平者下;收入分配实行绩效考核、按劳取酬,多劳多得、拉大差距,对有功人员实行重奖。形成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让优秀员工有成就感,一般员工有紧迫感,平庸员工有危机感。同时,要把加强培训学习,提高员工思想素质、文化水平和业务能力作为当务之急摆在重要日程,切实把它当作一项紧迫的战略性任务抓紧抓好。有计划有组织地对现有人员按不同文化水平、不同工作岗位进行分类培训,对一线员工要进行应知应会、业务技能、思想道德、法制法规、礼仪礼貌等方面的教育,规范服务用语和服务技能,树立农村信用社职工的新形象。
参 考 文 献
参考文献:《中国信合》、《中国金融年鉴》、《中国农村信用合作》、《农村信用社员工培训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