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前农信社改革的现状
2、当前农信社改革发展面临的问题
(一)整体风险状况严重,制约着农村合作金融的可持续发展
(二)部分省级联社职责边界不够清晰,制约着新体制的数量运行。
(三)法人整理不完善,制约着农村合作金融的机制转换
(四)队伍素质较低,人才储备不足,制约着农村合作金融管理水平的提高
(五)业务方式单一,服务手段落后,制约着农村合作金融进一步加强和改善支农服务
3、农信社改革发展的对策建议
内 容 摘 要
当前的农村金融的改革试点,主要目的是解决明确职责、明晰产权、转换机制、减轻包袱,并以此促进农村信用社不断改善金融服务,逐步走向可持续发展。经过中央和地方各方面历时三年的能力,农村信用社深化改革试点的各项政策措施逐步落实,经营管理的外部条件得到一定程度的改善,农村信用社改革的接力赛已经跑出了成功的第一棒,当前农村信用社改革发展的总体形势是好的。但是,不可否认,一直困扰农信社发展的风险、体制、机制和队伍建设第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今后农村信用社改革和发展还面临着诸如整体风险状况严重、部分省级联社职责边界不清晰、法人治理不完善、队伍素质低、业务方式单一和服务手段落后等困难,这些都制约了农村合作金融的可持续发展以及改善支农服务。因此,农村信用社的改革,要坚持“两个充分”,即充分肯定目前改革所取得的重要进展和阶段性成果,也要充分看到下一步的工作困难。
关于对当前农村
合作金融体制改革问题的思考
农村信用社的改革目前已取得了重要进展和阶段性成果,但同时也应清醒地看到,农村信用社基础差,底子薄,历史包袱沉重,管理体制特殊,情况十分复杂。因此,在充分肯定过去农村信用社改革取得的重要进展和阶段性成果的同时,还要充分估计下一步面临的困难,要立足于农村信用社自身的深化改革,立足于银监系统的严格监管,实现农存信用社自身的科学发展发实现农村信用社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有效支持,确保农村信用社向现代金融企业顺利过度。
一、当前农村信用社改革的现状
当前农村信用社改革发展的形势总体上是好的。在国务院的直接领导下,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两年多来,各项政策措施逐步落实,农村信用社经营管理的外部条件得到一定程度的改善,各项业务有了极快的发展。截至2005年末,全国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含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资产总额37206亿元,其中各项贷款余额22008亿元,比2002年末增加8070亿元,增长57.9%。总负债35553亿元,其中各项存款余额32626亿元,比2002年末增加12751亿元,增长64.2%。所有者权益1653亿元,比2002年末增加1927亿元。在各项业务发展的同时,信用社的经营状况也有所改善。
当前的农村金融的改革试点,主要目的是解决明确职责、明晰产权、转换机制、减轻包袱,并以此促进农村信用社不断改善金融服务,逐步走向可持续发展。通过2年多的改革实践,我们深切感受到这次改革是农村信用社50多年发展进程中的一个重要转折,确实来之不易。主要是三个不容易,一是中央下决心不容易。农村信用社摊子大,包袱重,1996年农村信用社与农业银行脱钩后,如何进一步推进改革,经过了近8年的论证,在2003年终于下定了决心。二是能够求得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不容易。这次改革,在政策上进行了一揽子扶持,有票据和再贷款支持,有财政补贴,有税收减免等。能够取得央行、财政、税务等部门的大力支持,实属不易。三是地方能够主动参与到改革中来不容易。特别是有些地方农村信用社包袱重,地方财政比较困难,在决定是否参与改革上,确实进行了慎重权
衡,最终都报名进行改革试点,确实不易。
从2年多的改革情况看,改革试点工作已取得重要进展和阶段性成果,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通过将农村信用社管理和风险责任移交省级政府,在管理体制上进行了积极探索。
(二)是通过机构整合并试点组建农村银行类金融机构,在产权制度和经营机制上迈出了积极步伐。
(三)是通过中央和地方的政策扶持,在消化包袱、化解风险上取得了积极进步。
(四)是通过增加支农信贷投入,改进支农服务方式,在支持“三农”发展上作出了积极贡献。
目前改革试点的主要目的解决明确职责、明晰产权、转换机制、减轻包袱,并以此促进农村信用社不断改善金融服务,逐步走向可持续发展。
这些成绩的取得,一是党中央国务院审时度势正确决策和坚强有力组织领导的结果。二是人民银行、财政部、税务总局等部门大力支持以及省级党委、政府和银行业监管部门精心组织实施的结果。三是全国农村合作金融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团结奋进的结果。
二、充分认识当前农村合作金融改革发展面临的困难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必须清醒地认识到长期困扰农村合作金融发展的风险、体制、机制和队伍建设等深层次矛盾和问题还未能从根本上解决,农村合作金融整体风险状况仍然十分突出,今后改革发展的困难仍然不少。
(一)整体风险状况严重,制约着农村合作金融的可持续发展
对农村合作金融的风险,总体上有这样几种基本判断:一是虽然前一阶段改革使农村合作金融资产质量、财务状况有一定改善,但这种改善主要是政策扶持的结果。初步测算,2005年不良贷款占比下降了8.3个百分点,票据置换贡献率约为50%,贷款余额增加贡献率约为31%,两项因素使不良贷款比例下降7.1个百分点。二是由于历史的原因、条件的制约和阶段性推进的要求使然,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风险还远远没有得到准确、全面的反映。三是滋生不良贷款的机制、体制、管理、人员素质等问题,还没有来得及从根本上解决,产生新的不良贷款的因素依然存在。
在具体表现形式上,主要有四个方面
(1)是信用风险十分突出。在金融机构的三大风险中,当前农村合作金融面对的主要是信用风险,信用风险之中又主要是信贷风险。目前全国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贷款如果实行五级分类,按商业银行的经验和农村合作金融试点的情况,估计还会上升。同时由于改革中各地基本都动用了大量的政府资源清收不良贷款,能收回的大部分已经收回,现在帐面上反映的不良贷款大多是“硬骨头”,清收难度很大。在看到存量风险的同时,增量风险的隐患也不荣忽视。这类贷款所隐藏的风险要真正暴露,还有一个时滞。但有些贷款的风险苗头现在已经开始显现。另外,如果把非信贷资产也考虑进来,风险程度更为严重。
(2)是操作风险十分严重。农村合作金融操作风险问题一直比较突出,案件数量居高不下。究其原因,主要是制度不完善、操作不规范、人员素质低、合规经营意识差所致。农村合作金融的内部稽核也不能适应有效防范风险的需要,独立性不强,权威性不高,专业性不够,检查方式方法单一,难以及时发现和报告违法违规行为,难以有效防范案件的发生。
(3)是市场风险需要高度重视。随着市场竟争的加剧,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已经开始面临市场风险的问题,甚至一些经营管理比较好的地区,也出现了投资失误形成风险损失的情况。在今后资金余却情况差异明显而金融市场越来越发达的情况下,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由于管理水平等原因,防范市场风险的问题必须提上日程,引起重视。
(4)是防范和抵御风险的能力十分脆弱。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风险拔备严重不足。总体上拔备水平很低,缺口很大,根本达不到缓释和抵御风险的目的。第二,资本基础非常脆弱。农村合作金融的资本有“四多四少”的特点,资本构成中核心资本多,附属资本少;核心资本中股金多,其他积累形成的资本少;股金构成中自然人股多,法人股少,资格股多,投资股少,股权结构很不合理。现在的资本充足率是按照农村合作金融资本充足率公式计算的,如果按商业银行的公式计算,差距会相当大。第三,财务包袱仍很沉重,用未来收益弥补损失和补充资本的能力有限。
(二)部分省级联社职责边界不够清晰,制约着新体制的数量运行。
理顺农村合作金融管理体制是这次改革的主要内容。通过改革,建立了基本的组织框架,初步明确了相关各方的职责,新体制的作用也不同程度地有所发挥,但与改革设计的目标相比还有较大的差距。其中比较突出的是省级联社的性质职能定位十分含糊,法人治理结构和机制存在严重缺陷,从而造成部分联社“管理越位、串位和缺位并存”的问题。
省级联社既是农村合作金融的发起设立、受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委托对其实施行业管理的联合体,又是受省级政府委托对农村合作金融实施管理、带有一定行政管理色彩的管理机构,同时还是一家可以经营部分资金业务、清算业务的独立的管理服务型金融企业法人,三种职能集于一身。这种特殊身份,客观上使得省级联社既是市场的参与者,又是管理者,既是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自下而上入股组成的联合组织,又自上而下对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进行管理,处理不当,容易导致履行职能过程中这样或那样的问题。现实运行中反映比较多的是,相当多的省级联社在管理结构上,不是按照产权制度和法人治理的客观规律和要求去组织运作,而是较多采取行政化手段进行管理,对基层(行)社人事安排和日常事务干预的情况比较普遍。另外,在抓好“三降”和提供优质服务方面重视不够,缺乏有效的手段和措施。
(三)法人整理不完善,制约着农村合作金融的机制转换
最近几年,银监会加大了这方面的工作力度,在健全所有者重大决策与经营者经营管理既相分离又相制约方面,做了积极探索,也积累了一定经验。但与有效法人治理的目标相比,差距和很大。总体上,大部分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治理结构有其形而无其神,个别甚至连基本的“形”也不具备。所有者缺位、内部人员控制或行政控制的问题仍然严重。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经营理念、内部控制、管理能力等方面也存在不少问题,“吃大锅饭”的现象依然存在,激励不够、奖惩不严、约束不足,没有在内部形成一套符合市场化需要的有效约束和激励机制;特别是劳动用工、财务分配、信贷管理等方面,没有能够结合农村合作金融的实际特点,形成一套有特色的制度和办法。
(四)队伍素质较低,人才储备不足,制约着农村合作金融管理水平的提高
受各种因素的影响,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人员素质问题长期以来始终没有得到根本改善。与商业银行相比,农村合作金融队伍总体上的特点是数量多而质量不高,年龄相对老化,人才储备相对不足。虽然近几年各地也采取了一些措施补充了一些专门人才,结构稍有改善,但问题并没有根本解决。
(五)业务方式单一,服务手段落后,制约着农村合作金融进一步加强和改善支农服务
就农村合作金融而言,当前支农服务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服务层次低,手段不足,难以满足多元化的金融服务需求,二是缺乏长期有效的政策支持。三是农村合作金融实际上承担了绝大部分支农任务,而解决“三农”的金融需求问题,不能仅仅依靠农村合作金融“单兵作战”,需要农村合作金融改革整体推进,相关配套改革同步进行。
三、农村信用社改革发展的对策及建议
今后一个时期农村合作金融监管和改革工作,总的思路是: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继续能力工作,扎实奋斗,摸清风险底数,明确监管目标,抓住监管主线,采取切实措施,深化改革,强化监管,防范风险,支持“三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出贡献。
摸清风险底数是指全面准确摸清农村合作金融的风险状况,为今后的监管和改革打好基础。明确监管目标总的原则是,农村合作金融应当坚持服务“三农”的方向,坚持市场化、商业化取向,争取用5-10年时间,分期分批逐步过度到符合现代金融企业要求的有特色的社区性农村银行机构。坚持把风险监管作为主线,按照银监会“管法人、管风险、管内控、提高透明度”的监管理念,落实“准确分类-提足拔备-做实利润-资本充足率达标”的持续监管思路,逐步实现监管目标。采取切实措施是指在底数清楚、标杆明确的情况下,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取得工作实效。
在理清上述思路的前提下,建议今后工作还要注意处理好四个关系:
(一)既要充分肯定前期工作成绩,又要冷静认识到改革的长期性。对基础更差、包袱更重、问题更多的农村合作金融,必须有长期作战的思想准备,今后改革监管的任务仍十分繁重。
(二)既要认识到工作的艰巨性,又要树立坚定的工作信心。农村合作金融工作任务确实很艰巨,但当前也要很多有利条件:一是全国总体经济环境在改善,特别是中央提出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对农村金融部门来讲,是一次难得的机遇。二是农村合作金融自身状况在改善。三是政策环境在改善。四是经过多年实践,积累了一定的做好农村合作金融工作的经验。
(三)既要整体推进,又要区分不同情况,分类指导。一是不同地区采取不同措施,对东中西部实施分类指导。东部地区总体上重点按照商业化取向,中西部地区总体上创造条件推动农村合作金融向市场化、商业化的方向发展。二是不同类型机构采取不同措施,分类指导。对银行类和信用社机构、对城市和农村的机构、对大城市和中小城市的机构都要分别采取措施。三是对不同管理水平的机构采取不同的措施,分类指导。四是对不同层次的法人分别采取措施,分类指导。
(四)既要坚持原则,统一标准,又要注意灵活性。在明确监管标杆、坚持统一标准的前提下,根据农村合作金融的实际,在工作推进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到各种复杂的情况和机构之间的差异性,既要坚持标准,又要结合实际,做到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
参 考 文 献
唐双宁 《农村合作金融改革试点方案》中国金融出版社
李玉伟 《建立复合型现代农村合作金融产权制度》中国金融出版社
邢小林 《关于省级联社履职问题的再思考》中国信合2006年第三期。
徐大胜 《社会改革:信用社可持续发展的永久主题》中国信合2006年第三期
牛国良 《现代企业制度》(第二版)北京大学出版社
参考格式:
【1】郭河彬,现代商业银行风险与风险监管,经济理论与实践,2006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