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良贷款现状及分布
二、原因透析
(一)特定服务对象和支持产业形成的不良贷款;
(二)行政干预和政策因素形成的不良贷款;
(三)社会信用环境差形成的不良贷款;
(四)管理体制不顺形成的不良贷款;
(五)操作管理不规范形成的不良贷款;
(六)风险意识淡化形成的不良贷款。
三、对策研究
(一)打破常规,推向市场。
(二)对措并举,启动盘活。
(三)落实债务,惩处并重。
(四)依法催收,重拳出击。
(五)从严管控,优化运作。
(六)重点监控,抓降增效。
内 容 摘 要
农村信用社巨额的不良贷款,严重影响了农村信用社改革及央行票据的兑付,成为制约农村信用社生存发展的致命“瓶颈”和所有农村信合人的“心病”。本人以南江县农村信用社为例,通过对不良贷款的现状及其成因进行深层次实战分析,提出了一是推向市场。将不良资产打包出售给资产公司、将不良贷款合同拍卖给内部员工、在联社成立资产公司,专营不良资产。二是启动盘活。通过处理企业“三角债”、代收应收款、代销企业产品、注入资金等方式。三是责任清收。对内部员工进行责任界定,采取多种方法进行催收。四是法律诉讼。五是从严管控等新思路。
不良贷款:现状、成因及清收处置策略
改革后的农村信用社,以其不良贷款余额大、占比高、清收处置极度困难,且有前清后增、持续反弹之势,引起了主管部门和银行业监管当局的高度关注。巨额的不良贷款,严重影响了农村信用社改革及央行票据的兑付,成为制约农村信用社生存发展的致命“瓶颈”和所有农村信合人的“心病”。因此,寻求一条化解不良贷款的有效路径成为当前农村信用社改革发展的主要课题。对此,本人仅以南江县农村信用社为例,通过对不良贷款的现状及其成因进行深层次实战分析,并就如何加大清收处置力度,改变目前经营现状提出理性思考。
一、不良贷款现状及分布
南江县农村信用社有法人机构13个,营业网点67个,在职职工309人。截止2007年9月末,各项存款余额12.6亿元,贷款余额8.88亿元。其不良贷款现状及分布情况如下:
(一)按分类方法划分:按四级分类不良贷款余额为9283万元,占比为10.5 %,其中,逾期贷款4956万元,占比为5.6%,呆滞贷款4327万元,占比为4.9%;按五级分类不良贷款余额为 38763万元,占比为 43.6%。
(二)按占用形态划分:次级类贷款余额 14141万元,占比为19.69 %;可疑类贷款余额为 24447万元,占比为29.63 %;损失类贷款余额为175万元,占比为0.21%。
(三)按对象行业划分:县级党政及部门贷款20笔821万元;乡镇级党政及部门贷款191笔2657万元;村社贷款668笔416万元;事业单位贷款176笔981万元;建筑及开发企业贷款366笔2972万元;加工运输企业贷款255笔558万元;种养殖企业贷款85笔52万元;其他企业贷款192笔1141万元;个体工商户贷款4412笔5298万元;公职人员贷款1519笔2178万元;城镇居民贷款5022笔8329万元;农户贷款36772笔15820万元;信用社员工及家属贷款107笔233万元;其他金融机构员工贷款76笔202万元。
(四)按年度时间划分:2002年以前的21867笔16511万元;2003年8746笔5950万元;2004年8201笔7528万元;2005年7182笔8100万元;2006年3864笔3570万元。
二、原因透析
由于农村信用社成立五十多年来,管理体制一直不顺,产权不明晰;信用社内部管理机制不完善,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服务对象又是农业和农民这一弱质产业和弱势群体。致使不良贷款形成的原因极其复杂,既有客观、主观方面的,也有历史、政策和体制方面的,同时也有外部与内部方面的。
(一)特定服务对象和支持产业形成的不良贷款。农村信用社贷款对象主要是农民、城镇居民和个体工商户,支持的产业主要是农业、个体工商业和中小企业。由于受气候环境、政策导向、市场价格、管理能力等因素制约,对贷款资金按期收回影响极大。南江县是一个农业大县,以传统的种、养殖占主导地位,其次是农副产品粗加工及贩运。由于农户特别是一些种植、养殖大户抗市场风险能力较弱,产品市场一旦出现风险,贷款就会形成不良贷款。如小河信用社原发放贷款80多万元支持的“三元杂交子猪”,由于未掌握科学的养殖技术,导致生猪成本增加,产量不高,市场销售价格偏低,所有养殖户亏本,无力按期偿还贷款,致使贷款资金沉淀。又如劳务输出产业,近年来信用社每年投入贷款300万元,支持农民外出务工。据统计南江县每年有近10万人外出打工,且有逐年增加趋势,成为南江县一大新兴产业。目前,全县有近3000多贷款户举家外迁,长时间与信用社失去联系,造成7925笔3901万元贷款形成不良。
(二)行政干预和政策因素形成的不良贷款。一是清理接受合作基金会形成的不良贷款。为维护社会稳定,全县农村信用社接受了大量的党政、事业单位、村社集体组织和部门负责人的贷款,由于借款手续补齐不全,债权债务关系不明晰,催收困难,至今仍有178万元的损失类贷款无法收回。如菩船信用社接收菩船乡一村四社陈庭白在基金会贷款3.9万元,现陈庭白既无还款能力又不认账,贷款无法收回。二是受国家的信贷政策影响形成的不良贷款。如大办乡镇企业,农村信用社投放了大量的乡镇企业贷款,而乡镇企业投入高,产值低,产品质量差,管理混乱等因素形成倒闭、关停,致使农村信用社背上了沉重的历史包袱。目前,全县有301笔759万元的乡镇企业及社办企业损失类贷款无法收回。三是政府、部门和村社集体形成的不良贷款。八十年代中期和九十年代初期,成为各级政府部门举债高峰。各地大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兑现拖欠的教师工资、“普九”达标,修建“二南路”、“沙南路”,建设文明新村,甚至用于弥补税收缺口等,以各种手段、不同方式向信用社套取信贷资金。截止2007年6月末,南江县党政部门及事业单位不良贷款余额5796万元(其中私贷公用1336万元),村社集体不良贷款余额3135万元(其中私贷公用1024万元)。由于南江县属国定贫困县,财政属吃饭财政,加之农业税(费)的减免,根本无力偿还贷款本息。四是地方产业项目失败形成不良贷款。前些年,政府为实现超常规,跳跃式发展目标,大规模发展经济项目,由于对项目评估论证不足,经营无方,90%的项目以失败而告终。致使信用社发放的贷款收回无望。如关田乡实施“星火计划”发展木耳香菇,乡政府要求信用社贷款给23户农户16.08万元,由于项目失败,贷款无法收回。又如县畜牧局实施的“863计划”,在下两元潭建立黄羊养殖基地,由县畜牧局承贷款的25万元贷款,至今未还,形成不良。
(三)社会信用环境差形成的不良贷款。一方面部分贷款单位(人)信用观念淡薄,诚实守信的思想观念尚未完全形成而恶意逃废信用社贷款。另一方面失信惩诫机制不到位,对失信者缺乏钢性约束,使拖、赖债行为得不到有效遏制。信用社通过诉讼程序清收贷款,必须先由信用社垫支诉讼费、执行费,往往是赢了官司输了钱,反而助长了部分赖债户的嚣张气焰。全县信用社涉诉贷款案件未办结共1429万元,垫支诉讼费17.9万元,导致信用社惧怕通过诉讼程序收贷。三是办理抵押手续环节多、收费高,人为形成不良贷款。据统计,信用社办理房产抵押贷款房管、国土、公证、评估等部门收取的费用高达贷款金额的1.5%以上,根本不执行对农村信用社办理抵押实行从低或减半收费的规定,且房管部门抵押登记的期限仅一年,续登记又要重新交费。贷户普遍反映难以承受,宁愿多付逾期息,也不愿按时偿还贷款。
(四)管理体制不顺形成的不良贷款。长期以来,农村信用社由农行代管,而农行作为国有商业银行既要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在某种程度上疏于对农村信用社的信贷管理,致使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制度不健全,操作不规范,贷款把关不严,造成不少低质量贷款。加之行社脱钩前夕,农行出于自身利益考虑把大量不良信贷资产转移给农村信用社,使农村信用社背上了沉重的包袱。据统计,农行向全县信用社转嫁不良贷款190万元。如农行委托信用社发放的香菇、奶牛、口粮贴息(无息)贷款,1996年行社分家时,农行未经信用社同意从信用社在农行的转存款帐户直接扣收贷款24.8万元,现已全部损失。
(五)操作管理不规范形成不良贷款。近年来,农村信用社上级主管部门和县级联社出台了大量的信贷管理制度办法,并对信用社的贷款发放实行了授权,但由于趋利性因素使农村信用社一度放弃稳健经营原则。在多年经营中长期形成的争市场份额、粗放经营的业务指导思想,以及机制不活、僵化教条的原因,致使制度执行不坚决不彻底。加之信贷管理人员专业知识缺乏,业务技能低下,法制观念淡薄、风险防范意识不强等原因,使贷款“三查”制度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贷前调查不细,贷时审查不严,贷后检查不力,出现问题又不能及时解决,日积月累形成大量的不良贷款。
(六)风险意识淡化形成的不良贷款。农村信用社长期养成的重放轻管陋习是不良贷款形成的根源。前些年,有人常说农村信用社贷款是“春放秋收冬不管”便是一个真实写照。加之信用贷款居多,抵质押和保证贷款少,风险防范不力。究其原因,一是借款申请人难以提供有效的抵质押物品,二是抵质押手续复杂难以办合规,缺少法律效力;三是确定贷款期限不合理,贷款期限与生产周期不匹配,使贷款到期不能收回,是造成不良贷款前清后增的又一主要原因。据对2006年新放贷款进行检查,全县信用社新增贷款劣变率高达10%以上。
三、对策研究
风险与高利并存是市场经济规律和法则。农村信用社的不良贷款一旦被盘活就能创造成倍的利润。当前最关键的是想方设法抓降不良贷款,迅速控制和扭转不良贷款居高不下的窘况,努力实现信贷资产良性循环。
(一)打破常规,推向市场。改革的焦点和实质在于创新,创新就意味着转变观念、转 换机制、出奇制胜。农村信用社处置不良贷款要有超前超先意识,要用惊险之举来从速从量化险,不要前怕狼后怕虎。一种方式是将信用社的不良贷款和抵债资产打包整体出售给资产公司;二种方式是直接将辖内信用社的不良贷款和抵债资产合同拍卖给内部员工。挖掘内部员工潜力,发挥各自社会优势;三种方法是联社成立资产购销公司,主营不良贷款和抵债资产买卖业务,通过与各信用社协商,折价收购,一次性买断债权。然后由资产购销公司在辖内开辟不良贷款交易市场,其他有能力的信用社或信用社员工可以从资产购销公司选购不良贷款。原则上信用社所有不良贷款进行彻底剥离,从而轻装上阵,投入金融业竞争,发展新的效益,增强新的实力。但是不良贷款拍卖折价差额(含贷款应收利息)按规定比例由贷款责任人承赔给债权原有信用社。这样就在原资产保全部负责各社不良贷款托管托收的基础上发生了本质变化,使不良贷款分账管理变为产权割离,使责任和义务成为权益和命运。 (二)多措并举,启动盘活。一是处理“三角债”,把不良贷款化整为零。要深入借款户调查研究,了解经营和债权债务实况,追查不良贷款形成的原因,对有债权的借款人,可以通过“三头露面”协调关系,将借款人的不良贷款在结清利息的同时,全部或部分转借给欠借款人款项的人,使整笔不良贷款转化为多笔正常贷款。二是代收欠款抵收不良贷款。通过合法手续,设法代理收妥借款人的外债,清偿借款人拖欠信用社的不良贷款。三是义务代销产品收贷。对借款人库存积压的产品货物,帮助推销出手,用售货款偿还不良贷款。四是“放水养鱼”,转化不良贷款。对一些客观因素造成生产暂停的欠贷中小企业,对一些因资金紧张导致经营受阻的欠贷农村经济户和私营业主,要按照市场经济运作规律,用发展的眼光对待,决不能让不良贷款随之沉下去,要择机择时适量再贷款支帮促,实行“放水养鱼”,使欠贷客户的生产经营重新运转,也使不良贷款随之“生还”,逐步得到转化。 (三)落实责任,惩处并重。一是要重新清查违规贷款,对呆滞呆账多年的贷款,追究违章放款责任人,签订责任清收状,对限期内未能收回责任贷款的责任人,实行停薪停职下岗清收责任贷款,直到应收尽收为止。二是对内部职工自借、担保的不良贷款要加强催收,利随本清。对始终未偿还的内部职工借款可以从工资中扣还。三是对离、退休人员的责任贷款,要双管齐下,追究到底,一方面与离、退休人员签订清收责任状,与离退休工资挂钩,限期收回责任贷款,另方面分解任务到信贷员,与两呆贷款百元工资含量和收息万元工资含量考核挂钩,全面加强责任清收不良贷款。四是联社领导班子和基层农村信用社社班子成员要集中精力,调动骨干,把抓实“三违”贷款清收转入重心,探索市场化路子处置不良资产。五是对限期内不能完成“三违”贷款抓降任务的主要责任人要下岗。对任期内不良贷款反映失真且持续攀升的农村信用社负责人,要引咎辞职。 (四)依法催收,重拳出击。一是依法清收公务员借款。要把党、政干部和单位职工借贷名额汇总成册,报送各级党、政及相关部门,建议党、政发文督促公务员偿还不良贷款,使“还清借款再做官”掀起波澜。二是依法清收团体不良贷款,对有还款来源,但不思偿还而故意拖欠借款的乡镇财政、乡镇企业、联合体经济组织,要采取法律手段,报经人民银行,联合制裁,或“黑名单”曝光,或不予办理开户手续,或暂停提供结算服务,迫其回归信用,偿还不良贷款。三是依法清收赖债户借款。要运用经济的、行政的、法律的等多种手段,托请公、检、法、司和农村各级党、政组织,对恶意拖、逃、悬、废农村信用社债务的“老、大、难”钉子赖债户予以制裁,该抓人的抓人,该罚款的罚款,甚至可以依法强制变卖财产还贷。农村信用社在掌握政策的同时,要抓住火候,做到惩一儆百,击点震片。 (五)从严管控,优化运作。不良贷款降旧必须控新,否则会形成恶性循环,酿成风险。农村信用社要从源头来遏制不良贷款发生,要把好投向关、把好管理关、把好制度关,优化信贷结构,提高资产质量。发放贷款要严格遵守金融经济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内部规章制度,除农户小额信贷外,全部推行有效担保、抵押贷款,要严控大额贷款,严禁超权和超比例贷款。新增贷款要“优生优育”,要选择黄金客户放贷,要抓实贷款“三查”,落实贷款“三包”,确保贷款“三性”。对大额贷款要建立台帐,逐笔登记,现场检查,跟踪监控,落实清收责任。同时,要抓实贷款保全,新增贷款要按照谁管谁保全的原则,任务和责任到人,保全率要达到规定标准。对违规操作、违章放款、监督不力造成债权丧失 的责任人,处理要从严从重。 (六)重点监控,抓降增效。大额不良贷款对农村信用社扭亏增盈影响较大,必须重点管理,强化清收举措。要实行双线监控方案,切实抓降大额不良贷款。一方面推行静态控制。信用社对企业和个人大额贷款分户建立台账,确定清收责任人,按“日进制”考核任务,按旬张榜公布催收进度,按月兑现奖惩。成立大额贷款清收流动小组,一般两人一组,清收一户再流动到另一户,内部开展大额收贷收息竞争,按含量工资计酬到人,谁收谁得报酬。另一方面实施动态管理。执行信贷员驻厂制度,了解掌握大额贷款户生产经营运行情况,参与产品销售款项调度,使贷款运用到企业实处,防止挤占、挪用、转移用途,确保大额贷款的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并及时盘活回笼。
参 考 文 献
(1)中国农村信用合作杂志
(2)中华合作经济时报
(3)金融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