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贷款风险的内涵
二、目前我国银行存在的主要贷款风险
三、银行贷款风险形成的成因
四、加强贷款风险管理的建议
内 容 摘 要
贷款风险是银行的最主要的风险,也是银行的传统风险。这种风险将导致银行产生大量无法收回的贷款坏账,严重影响银行的贷款资产质量。随着我国改革开发和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银行的贷款风险管理已得到银行业日益重视。本文将从贷款风险的内涵开始分析我国银业贷款风险的种类、原因,并出建议。
论贷款风险及其管理
贷款风险是银行的最主要的风险,也是银行的传统风险。随着我国改革开发和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银行的贷款风险管理体制已基本建立,但还存在不完善之处。这种风险将导致银行产生大量无法收回的贷款坏账,严重影响银行的贷款资产质量。
一、贷款风险的内涵
贷款风险作为银行风险的一部分,是指未来贷款收益或损失的不确定性。它包括两个方面的涵义,一方面,是指银行盈利的不确定性,主要是由于利率市场变动对银行信贷资产收益的影响;另一方面,是指银行贷款损失的不确定性。通常我们所说的贷款风险更多的是指银行贷款未来损失的可能性,即银行在经营管理过程中,由于受到各种事先无法预料的不确定性因素影响,使贷款无法按期收回本息或正常周转,银行遭受资金损失的可能性。
二、目前我国银行存在的主要贷款风险
分析我国银行贷款风险的种类,根据现阶段银行贷款的政策背景和理论依据,结合贷款风险形成的因素和特点,银行贷款面临的风险主要是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政策风险。
(一)信用风险。是指银行根据借款人自身经营需要发放的各类贷款,借款人因经营管理、市场变化、道德、自然灾害等因素的影响,不能按照事先达成的协议履行其义务,无法按期归还贷款本息而出现的风险。由于信用风险在信用关系中产生,存在于借贷行为的全过程。只要银行与借款人发生借贷关系,在资金“双重支付、双重归流”的运动过程中,以贷款形式体现的信贷资金运动过程始终依附于具有风险的借款人生产资金风险运动过程。因此,信贷资金运动过程本身就伴随着借款人的信用风险,而信用风险的根源主要来自于借款人经营风险。由于借款人经营管理不善、财务状况恶化、缺乏还款意愿、蓄意骗贷或故意逃废银行债务,形成信用风险。特别是由于借款人诚信意识较差,社会征信体系不完善,资金体外循环等而形成的道德风险,对银行贷款有较大的影响。目前银行绝大部分资产都是以贷款形式存在的,所以信用风险是农发行面临的最大、最主要的风险。
(二)操作风险。是指由于银行治理机制缺失、信贷管理和内部控制缺陷,以及信息技术系统失效等内部原因造成的贷款风险。主要由于银行公司治理机制不够完善、内控制度不够严密、内部员工操作失误、违反操作规程或疏于执行、信贷决策超越权限、贷款决策失误、贷款种类创新、缺乏法律风险意识、信贷人员以权谋私等原因造成贷款不能按期收回或损失的风险。
(三)政策风险。由于国家或地区宏观经济政策、财政金融政策、农业政策、行业政策的调整、变动,将会直接影响社会经济发展规模、速度以及产业结构的变化,各项财政货币政策包括信贷政策、汇率和利率政策、财政转移支付政策也会随着基本经济政策的变化而做出相应调整。这些政策变动因素,将对银行和借款人外部经营环境产生不确定性因素,出现贷款本息不能按期收回的风险。
三、银行贷款风险形成的成因
(一)政府部门及主管机关指令贷款给银行信贷资金造成巨大风险。
从表面上看来,银行作为特殊的金融企业,实行了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政府不能给予过多的干预。而事实上由于中国惯于“党管一切”的历史原因,党政机关及其职能部门总是以种种理由和借口横加干涉和控制。例如93年,某镇下属的经济发展公司在某信用社以信用方式借款500万元。该经济发展公司资产质量差,并无足够的实力以信用方式取得借款,但由于镇政府的干预而成功获得贷款,后来由于无力偿还一直以以贷清息的形式转贷。2002年,由于体制改革该借款单位解散而最终造成了贷款损失。
(二)借贷交易双方信息的不对称性
信息经济学认为,信息的对称与交易风险成正比,交易双方要做出合理的预期和正确的决策,顺利进行并完成经济交易,必须保证信息在量上和质上是真实的、完全的且能充分流动,如果交易双方所拥有的与该项交易相关的信息是不对称的,就会诱发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信息的不对称导致贷款风险的产生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借贷双方信息数量的不等,二是借贷双方信息质量的不等,三是借贷双方拥有的信息在时间上的变化。从借贷双方拥有的信息数量考虑,在银行的贷款业务经营中,由于银行贷款对象的广泛性和复杂性,银行对借款人的信誉状况、财务状况、项目的风险和收益等信息的了解比借款人少,借款人对自身的情况和贷款项目的风险无疑比银行更为熟悉,在贷款的发放之前,要求银行掌握所有贷款项目的风险程度并制订相应的对策是不现实的,银行所能把握的只能是市场上各个项目的平均风险程度,这样,风险较低的项目由于借贷成本高于预期水平而退出借贷市场,保留的是那些愿意支付高利率的高风险项目,即使借贷双方签定的是担保合同,也可能由于借款担保人品质与能力以及抵质押品质量的低劣或其价值是与实际价值背离的,从而导致贷款人员做出与正确选择不一致的逆向选择。从借贷双方拥有的信息质量上考察,当借款人存在不良意图或机会主义动机时,会提供虚假的信息,以达到诈骗银行资金或者故意逃赖、悬空银行债务的目的,从而导致贷款资产风险的生成。同时,由于上述原因的存在,加之银行贷款管理观念、方式、成本、队伍素质等因素制约,银行对借款人的贷前调查、贷时审查、贷后检查难以落到实处,也会使银行获得的相关信息在数量和质量上与客户不对称,从而使贷款风险不断放大。从拥有信息的时间上考虑,由于事物总是在运动和发展着的,而贷款和约是一种典型的不完全的格式合同,即贷款合同记载的内容只是一定时期一定条件下的信息。一方面,合同的记载内容是有限的,另一方面,影响银行贷款活动的因素又是多维的,既有银行自身的,也有银行外部的,既有政治的,也有经济的,还有文化道德的,受认知水平和条件的限制,在签定贷款合同时,银行贷款人员无法认识和掌握与贷款合同相关的全部信息,也无法准确全面预测未来将会出现的与合同相关的各种信息,一旦将来情况发生变化,就有可能发生贷款风险。一个明显的例子就是乡镇企业贷款,由于社会变迁,政治、经济、文化环境的急剧变化,企业的经营管理理念、方式和人们的观念和行为结构也随之变化,而这些变数,在签定协议的时候是难以察觉或不存在的,这类风险也是贷款人员难以预料和控制的。从信息的不对称性对银行的贷款进行审视,很多不良贷款的产生都可以从中找到原因。
(三)信贷管理机制及内部制度不健全带来的风险。
就目前我国银行的信贷管理而言,贷款的审批和发放主要是凭个人主观意愿,无论是贷前调查还是贷时审查,都缺少科学而完整的客观评价,且缺乏完善的贷后检查工作。贷款资金发放后,银行极少就企业对贷款资金的使用状况及企业的重大经营管理决策进行必要的检查、监督和参与,这种只“放”不“问”的做法必然导致逾期、呆滞、呆账贷款增多。贷款的责、权、利与贷款的质量不挂钩,缺乏明确有力的激励约束机制。内部各部门之间缺乏制约,都认为贷款是信贷部门的事,不管是违章还是违制以致违法,都视而不见,事不关已,高高挂起。例如目前由于个体、私营企业绝大部份的财务报表存在失真现象,个体、私营企业的大部份贷款项目的调查、审批都是信贷员及贷款审批人员凭其经验及主观意愿对该项目办理调查及审批的,缺少科学而完整的客观评价。又如,门前部份银行还存在单人办理贷款调查与贷后管理,无相互监督机制,存在较大的道德风险。
(四)信贷人员的综合素质不高。
我国银行的信贷部门缺乏大量的德才兼备的人员,信贷人员的素质不高,风险意识薄弱,缺乏自觉维护银行整体利益的观念。信贷人员的违章操作、越权、跨地区、关系、人情贷款、甚至以权谋私等行为时有发生。例如某个商业银行曾经发生过一个真实个案:某公司向某银行借款800万元由另外一个股份有限公司作保证担保。为其担保的股份有限公司有三个股东,在签订股东决议时只有两个股东在场,另外一个股东出差一个多月,该公司提出已有2个股东面签股东决议,已占公司股东的三分之二,寄出股东决议让出差的股东也签置股东决议。结果,出差的股东签名是伪签的。由于经办信贷员缺乏法律风险意识并违章操作未认真审查公司章程,而该担保公司章程规定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必须经全体股东同意才生效。借款公司后来无力偿还该借款,提供担保的股份有限公司又提出担保未经全体股东决议为由拒绝履行担保责任,最终造成了该贷款的损失。
四、加强贷款风险管理的建议
(一)积极向政府及主管部门提出建议和意见,强化以法治贷意识,努力化解行政干预的负面影响,转变政府及职能部门对经济管理的方式。
地方政府的行政干预,是银行在经营过程中不可避免的难题,银行的发展,不可能脱离地方政府,而要化解地方政府的行政干预,只有在工作中不断强化法律知识的学习,不断增强法律意识,用依法行政、依法治贷的方法对抗行政干预。对涉及银行权益的房地产抵押,我们要依据《担保法》、《合同法》及有关司法解释,据理力争,不要轻易放弃自己的权利,还是能够将风险降低到最低程度;对地方政府要求支持的项目,银行要坚持信贷原则,依制度规定对项目的可行性进行科学地分析论证,办理合法有效的抵押担保手续,或者要求有政府背景的信用担保公司进行担保,做好商行信贷风险的转移和化解工作,确保发放的每一笔贷款不因地方政府的干预而发生信贷风险。
(二)强化信用评定工作,确保信息详实可靠。
掌握真实、有效的第一手信息资料,是信贷投放科学决策的基础。因此,必须在贷款发放前克服困难,采取措施撑握第一手资料:一是充分利用社会中介机构收集信息资料。如利用会计事务所、审计事务所、评估事务所等中介机构,通过他们的有效运作撑握第一手资料。二是自行收集资料。要求信贷管理人员深入第一线,与借款人的股东、供应商、客户及企业主管进行充分地接洽和沟通,收集资料。三是充分利用征信系统收集资料。目前,人民银行的征信系统和工商管理局征信系统均已开通,商行可利用这些渠道查询企业的资料。四是通过分析借款人提供的资料,先辨别真伪,去伪存真,利用其真实的信息资料,做好贷款调查和信用等级评定工作,确保贷款决策所依据的信息资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以降低决策风险。
(三)银行要认真做好贷款五级分类工作,切实加强对不良资产的监测和考核。当前要大力推行贷款五级分类管理,加强持续监管,全面提高五级分类的真实性和规范性。银行要建立切实可行的风险分类操作细则和实施标准,完善配套制度,确保系统内五级分类制度完善、标准统一。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贷款的逐笔、实时监控以及对非信贷资产、表外业务风险变化情况的全面监测,并对重点机构和客户进行直接监测。要继续完善资产的监测和分析制度,进一步加强对不良资产余额和比例下降的双重考核。把不良资产考核结果作为银行年度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指标。
(四)优化制度设置,加强内控建设。
制度问题带有根本性、长期性和全局性,良好有效的制度可为银行业务和财务经营提供科学化、程序化、规范化的保证。制度设置包括产权制度、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等方面,银行是否建立了完善的制度体系,设计是否优良,执行是否有效,对于贷款风险的管理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银行必须高度重视制度建设,一是要进一步推动银行产权制度改革,健全企业治理结构,克服产权制度造成的所有者缺位以及由此带来的不科学的治理结构,建立起决策、执行、监督既协调又制约的权力架构。二是要进一步加强内控建设,按照“全面、审慎、有效、独立”的“八字原则”,树立以风险为导向的内控理念,通过内控环境、信息与沟通、监督、风险评估、控制活动等控制要素的健全和完善,建立起覆盖所有部门和环节,覆盖所有人员和岗位的内控机制,构建包括贷款风险的预警、贷款风险的防范、贷款风险的补偿的系统的风险管理体系,对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等进行不间断的持续监控,从源头上防范贷款风险。在具体操作层面上,要制订规范、科学和以防范风险为目的的、具有可操作性的操作手册或业务手册,建立和实行严格的贷款三查制度、审贷分离制度、权限管理制度、离职审计制度,强化人员、岗位、权利之间的相互制约,实行严格的“四只眼”规则,提高内部控制的效率与效果。 (五)强化外部监督。从银行贷款风险管理主体来看,监督管理包括银行外部监管和银行内部控制,外部监督包括银行业监管机构的监管、外部审计机构对银行的审计监督、社会公众监督和新闻媒体监督,其中最主要的是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对银行实行的监督和控制,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对银行的监管主要表现为对贷款风险的一种预防性控制措施上,按照人民银行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银行法的要求,通过实施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对银行风险管理、资本充足率、资产质量、风险集中、内部控制、资产流动性、关联交易、损失准备金等进行控制,促进银行树立审慎经营理念,以维护银行的合法稳健运行。银行应该树立正确的被监管意识,从推进银行健康发展的高度认识并认真接受监管机构的监管,及时向监管部门报送准确完整的信息资料,除此之外,银行还应该积极接受社会公众尤其是股东、存款人的监督,接受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接受政府审计和民间审计,建立起完整的外部监督体系,以此弥补内部监督的局限或不足,从而规范自己的经营行为。
(六)加强信贷人员培训,提高业务操作技能。针对银行可能出现的操作风险,应采取积极对策,通过加大信贷业务培训力度,提高信贷人员的业务操作技能,来防止在实际工作可能出现操作风险。在具体的实践中,银行要经常性地举办的信贷业务培训班,讲授法律、经济、信贷管理等综合知识。每当信贷业务发生变化时,先召集业务素质精良的干部,研究开展这项业务可能出现的操作风险,作为信贷警示,提示信贷人员在办理业务时应避免出现操作差错;还可以采取派遣信贷人员到它行学习的方法,来解决自身因不熟悉法律等知识而导致的操作风险。此外,可收集本系统内因操作不当而形成信贷风险的案例,让身边发生的事情来教育身边的人,以警示后人,杜绝因操作不慎而形成的信贷风险。
参 考 文 献
殷孟波,《商业银行经营管理》,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卢文莹,《金融风险管理》,复旦大学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