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1
一、萎缩的农村金融市场1
二、农村金融改革的误区1
三、信用社改革取得的突破2
四、农发行的职能调整3
五、保持商业可持续发展3
六、资金如何回流到农村5
内 容 摘 要
农村金融改革在当前经济运行中是一个热点问题,目前在社会上有好多种观点,比如有人认为农村信用社改革,解决不了当前农村的农民贷款难问题;有人认为只要农村信用社改好了,农村金融问题就解决了;还有人认为,当前农村信用社的改革离农民越来越远……信用社到底应怎么改,农村金融改革方向到底怎么走?
对农村金融体制改革问题的思考
前言
农村金融改革在当前经济运行中是一个热点问题,目前在社会上有好多种观点,比如有人认为农村信用社改革,解决不了当前农村的农民贷款难问题;有人认为只要农村信用社改好了,农村金融问题就解决了;还有人认为,当前农村信用社的改革离农民越来越远……信用社到底应怎么改,农村金融改革方向到底怎么走?
一、萎缩的农村金融市场
目前,中国农村金融市场的状况非常有意思,它有两个特点:一个就资金外流,另一个就是金融萎缩。农村的正规金融机构包括农发行、信用社、农行,大部分都是亏损的,这是一个很值得重视的现象。与此相反,民间的借贷特别活跃,特别赚钱。对于这种现象,很难解释。
为什么农村金融萎缩?主要是农村的基本金融服务(存款、汇款、支付、银行卡、保险、证券、贷款等)跟城市相比,有很大的差别。这种差别,跟公共产品的供应有关系。在农村,地方公共产品比如交通设施、法律产品(合约、抵押品、担保)等的提供严重不足,也影响了农村金融的发展。所以说,我们不能光从金融研究金融。
长期以来,有关农村的金融政策有些扭曲,这也是造成农村金融落后的原因,比方说利率政策、邮政储蓄政策、农业保险政策等。另外,在我们国家的监管框架当中,包括中央政府的金融监管、地方政府的作用、存款保险的制度、金融机构的市场进入、金融产品的创新等,长期以来是以城市金融为基础的,容易导致农村金融存有一些缺陷。还有一个客观原因是人口的密度以及一些自然因素,导致金融业务的发展严重的不平衡。
过去,我们在这方面研究的不够,不重视这些问题——象中国这么大的发展中国家,改革开放20多年了,城市和农村的金融发展却这么不平衡,这种情况最近几年来引起了全世界的关注。
二、农村金融改革的误区
实际上,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我们国家就开始对农村金融进行了改革,下发了很多文件。现在看来,有很多方面是需要反思的。例如,大家最早认为农村金融改革就是信用社的改革;现在,大家承认信用社改革只是农村金融改革的一部分。
长期以来,农村金融改革的注意力,就集中在政府补贴上,一直在强调怎么样利用政府的资源,由中央银行的资源去贴息。后来,这个路越走越窄。现在看来,补贴是应该的,但是补贴引起的道德风险非常大,如果在补贴和道德风险之中没有平衡好,最后补贴的效果肯定不会像我们想象的那么好。我们在这些方面花了很多钱,中央银行给了农发行几千亿的再贷款,到后来基本上都成了不良贷款。最后大家认识到:与其这样,不如把这个钱直接补给农民。于是从去年开始,直接补给农民——这么简单的经济学道理,我们摸索了几十年才发现。这个问题给了我们一个反思,仅仅靠补贴是解决不了农村金融制度的一些问题。
现在看来,首先要保证金融机构在商业上的可持续性,才能促进农业金融改革,这是一个新的很重要的观点。原先,我们强调必须以支农为主,后来亏损了,支农也支不成了;后来强调赢利为主,如果赢利为主,支农的观念就淡化了——在商业性和支农性的平衡上,到现在也还没有做好。现在有人认为,政府可以根据不同的前提,给予不同的政策、不同的补贴,使金融机构既能做到商业可持续性,又能提高它的商业率——这是对了,问题是我们现在要找到这种激励方式和制度安排。
现在看来,农村信用社改革还必须发挥地方政府的积极性。同时,农村金融改革不仅仅是银行的问题,应该通盘考虑证券、保险、期货、政策性金融、商业性金融、民间金融组织等,都必须通盘考虑。去年,开始我们开始进行总体设计,现在又推出了玉米的期货。这一次玉米上期货,就是农村金融改革的一部分,农民通过大众农产品的期货市场,可以对冲它的价格风险。从这些问题上可以看出,农村的金融改革应该是综合性的。
三、信用社改革取得突破
目前,信用社改革取得了一些重大的突破,这取决于两个支点:第一是发挥了地方的作用,中央下决心把管理权交给省里,使省里具有了农村信用社行业管理的一些权利。第二是“票据”,中央政府利用央行票据这种方式,用1600亿央行票据来承诺解决历史包袱,但这个承诺又跟每个省信用社改革的绩效挂钩,这一个很巧妙的制度安排。
这是信用社改革的理论突破,现在回过头来看,是把典型的金融理论运用到金融改革当中的一个很典型的案例,也即莫顿的期权定价理论。实际上,我们是把中央银行票据作为一个期权,期权取决于信用社两年以后改革的业绩,从而形成一个激励相容的格局。结果没想到各省改革性如此之高,刚开始大家观望、犹豫,只有8个省报名;8个省一改,其他21省全部跟进,积极要求自己都要改。
这两个支点是多年研究探索的最后突破,国务院采用了这个方案。原来,地方把信用社当作自己“圈钱”的一个东西,反正把信用社弄完了,中央会给补贴。现在管理权下放了,地方真正把信用社当成自己的儿子,改革非常积极,不仅动员大量的资本金进入信用社,而且还有些省份召开大会告诉基层干部:你借了信用社的钱必须还,你不还小心你的乌纱帽。这是一种完全不一样的激励机制,这一次改革也可以说是“博弈论”的一个很好的应用,可以看作是中央弃权理论的一个很好的运用,所以说是一次很大的突破。
四、农发行的职能调整
伴随着中国农村金融改革,1993年成立了农发行,到现在已经10多年了。政策性金融在什么样的层面上可以弥补农村金融市场的失灵——这个问题在理论上没有得到解决,在实践中也没有得到解决,所以农发行目前的亏损、粮食企业占用贷款等问题,都解决不了。
农村金融肯定有市场失灵的地方,而且各国都有农村政策性机构。但是,对于农村金融市场的失灵,究竟应该采取什么办法给予纠正呢?我们国家采取的是农发行业体制,就是“保价收购”,保价收购的差额由中央银行垫付,最后引起的呆帐也要由国家报销——显然,对于这样的一种体制,农发行的体制必须要进行改革。
一个多月以前,国务院在第五十七次常委会通过了农发行职能调整的文件。这个文件是由人民银行原先的金融改革专题小组研究的,它是一个跨部委的小组。农发行的职能调整有两个关键:第一,对于将来的商业性的粮食收购企业,特别是非国有的粮食龙头企业和农产品收购企业,农发行应该不应该给贷款?目前存在着争议。第二,在扶贫资金的应用上,扶贫资金的贷款应该是由农行来贷?还是由农发行来贷?目前同样存在着争议。这些从表面上看都是业务之争,实际上是关系着农发行的定位。所以说,在理论上怎么解决农村金融市场失灵的问题,很值得探讨。
辽宁大学白奇山教授比较了国际大部分政策性金融的制度,写了好几本书,有进出口制度银行的比较,有农业政策性机构的比较,还有开发领域金融的比较。咱们国家有三个政策性银行,一个是开发,一个是进出口,一个是农村。实际上,这三大领域都有市场失灵的地方,但是其它两家银行办得好、能赢利,唯有农发行在亏损,面临着重重困难。所以说,农村政策性金融的发展,这个问题还没有完全解决。
五、保证商业可持续发展
农村金融机构的商业发展也有一个可持续性问题,在这方面,目前主要有这么几个理论要点。
第一是利率的贴水问题,农村金融的贷款利率是不是完全放开,利率放开究竟有利于农村贷款业的发展,还是会增加农民的负担,不利于农村金融——这个问题有待大量的实证证明。目前,理论界普遍接受农村贷款应该利率全部放开,认为这样有利于农村金融的发展,尤其是商业性农村金融的发展,而且不会增加农民贷款的负担。但是,一些研究农业的人则持反对态度,认为利率放开肯定会增加农民负担。目前在这个问题上争议非常大。
第二是规模经济问题,金融机构达不到规模经济,就做不到赢利,就会萎缩。那么,农村金融业、金融机构的边界究竟在哪里?它的保本点又在哪里?当前,在农村信用社改革中,应用了一个规模经济的定理,把原来每个乡为单位的农村信用社一律改为县统一法人,也就是说原来十个信用社变成了一个,这是一个典型的规模经济的运用。但现在有人提出,仅仅这样还不够,为了规模经济,还要允许农村金融机构跨县兼并、并购。目前没有做到这一步,金融服务只能限定在某一个区域。所以说,在支农和商业可持续性的平衡上,在利率放开和农民贷款的负担上,都是很关键的问题。
另外,银行证券是不是要在一个金融机构让它混业,把混业的交叉效率还原给这个机构,不要分开,在这个问题上也有争论。我们有讨论过,既然农民金融服务承受不了这么多的金融机构,不如让农村的金融机构什么都能做。比如,信用社是不是可以代理其他业务,或者干脆让它做其他业务——这样一来,农村金融组织不仅有规模经济,而且有范围经济,以及范围经济不同品种交叉运作以后产生的收益。农村商业性金融机构到底怎么样发展,这些学术点都是大家在探讨当中的。
第三是多种模式问题。多种模式现在有一个问题解决不了,也即大家都承认中国地域大,农村金融在不同的地区应该采取不同的模式,但这里有两个关键问题:一是在局部小区域内一家信用社的垄断问题;二是一些极贫困地方金融机构无法生存的问题。极贫困地区的农村金融机构怎么生存?我们既不能说这个地方太穷了,干脆机构都不用了,这不行;也不能说这个地方太穷了,干脆不要设立商业性机构,完全由政策性机构免费地为农民服务,这也不行。也有人提出来,能不能不设独立机构,只设代理机构?代理性也会有道德风险,这些代理机构到时会说:是你政府要求我在这儿设代理机构的,我这几个代理机构是有亏损的,对不起,你政府得我给补贴。目前在一些地方,这些问题还没有取得突破,也就是说农村金融组织的创新还没有取得特别地突破。
第四是垄断问题。在多种模式的问题上,大家都知道农村金融组织基本上是单一模式,也就是农村信用社——允许不允许其他类的金融组织进行创新呢?现在也有人提出:在特别落后的地区,能不能取消纯互助性的金融机构?这样做其实是很简单的,那就是人类最简易的金融机构,没有专业的人士,完全是互助性的。关键是这样行不行?这个问题没解决。
第五个问题,就是防止农村金融体系当中的多层次的道德风险。我们国家现在的金融道德风险很大,一个是补贴,一个是再贷款,一个是政府的隐含承诺。比方说政府隐含承诺,用的是中央财政的钱,致使农村金融机构的不良资产的比例比城市还高。
六、资金如何回流到农村
目前,大家对这样的一个问题争议比较大,那就是一万多亿的邮政储蓄余额。邮政储蓄有三分之二的钱是来自农村的,原来的经济学家把邮政储蓄理解成一个从农村“抽”钱的机制。现在,大家都在探讨怎么样让资金回流到农村,一些问题已经初步得以解决。从2003年8月1号开始,对于新增的邮政储蓄,中央银行不再支付4.13的利息了。这就给了邮政储蓄一个激励,不要只管使劲存款,然后由中央银行吃力,逼着邮政储蓄存款自己找出路,自己去用钱,想办法收益。这个激励已经起作用了,农村邮政储蓄的增长幅度已在下降。
第二个办法是所谓社区贷投资法。社区贷投资法是一个强制性的回流机制,未来任何设在农村的金融机构、或分支机构,必须有一定比例的钱用在农村。我们注意到,人大财经委在今年五月的一份农村金融报告里提到了这个问题,如果他们有这方面的立法准备,我们肯定积极支持。
第三,能不能在农村探索经纪人的这种贷款模式?就是一些大的金融机构,比如是农发行,或者是开发行业,它们有钱,但是它们在农村没有网点,现在它既要保证贷款风险,又要保证贷款安全,怎么办呢?是不是可以采取经纪人制度,就跟保险代理人一样,代理人有能力找到客户,能把钱贷出去,还能把钱收回来,逆差属于银行,但银行把手续费返还给代理人。保险行业是典型的经纪人制度,保险行业为什么这几年来做的这么好,保险覆盖率这么广,取决于全国有几十万个保险经纪人。
在农村推广贷款经纪人,可以发挥出农村里一些能人的本事,这些人知道各家的财产情况、种地情况、养猪情况,知道贷款人有没有还款能力。但是经纪人不能承担风险,风险还是由银行来承担,这其中有一种激励机制。国际上有一些小额贷款和一些专家性组织都在跟我们推广这种东西,还有一些经济学家跟一些国际组织合作,在一些局部地方做实验。
参 考 文 献
《现代信用社体制改革、科学管理、内部监控与市场开发实务全书》
《中国金融体制的改革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