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风险的特点
二、发展中间业务对提升银行综合实力的影响
三、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风险的原因分析
四、加大监管力度,控制中间业务风险
五、对发展中间业务的建议
内 容 摘 要
由于中间业务具有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改善财务结构、增加业务收入和降低经营风险的特点,成为商业银行竞争的焦点,各商业银行对中间业务的发展都给予了高度的关注和重视,但在业务品种的创新、电子化建设、风险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仍亟待解决。
关键词:中间业务 综合实力 创新 风险控制
发展中间业务提升商业银行综合实力
中间业务以其成本低,风险小,收入稳定,受微观经济与国家宏观经济、金融政策影响较小,受到商业银行高度关注和重视。中国银行2005年上半年,以75.53亿元的中间业务净收入位居四家国有商业银行首位,这一数字比去年同期增长40%,中间业务净收入占营业净收入的比例已超过19%。中国建设银行2004年一季度中间业务收入17.52亿元,同比增长34%,目前建行中间业务收入占营业净收入的7.39%,同比上升1.56%。 来自各方面的信息表明,2003年以来,中间业务成为四大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外资银行竞争的焦点。
一、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风险的特点
(一)隐蔽性强。
在现代科技支持下,银行信用卡、电子转账系统、23S 机、网上银行等创新手段和创新业务不断涌现,同时,也加大了中间业务的风险。同时,中间业务中的大部分业务不反映在资产负债表上,这使得许多业务的开展不能在财务报表上得到真实反映,其结果是在相当程度上影响了管理人员对中间业务潜在的风险做出正确的认识和分析,也使得金融监管当局无法对银行的中间业务活动进行有效的监督与管理。
(二)多样化。
一般来说,商业银行中间业务风险较资产负债业务的风险低,但由于中间业务的品种繁多,个性差异大,业务风险也有多样化的特点。包括市场风险,即由市场供求关系引起的风险;信用风险,指订立合约的一方不能遵照合约按时足额履行约定而引起的风险;管理风险,管理疏漏或银行内部人员职业道德缺乏所引发的风险;投资风险,商业银行投资或者买卖动产、不动产时,由于市场价值的波动而蒙受损失的风险;法律风险,由于对法律法规条文的歧义、变迁、误解、执行不力等导致无法执行双边合约,造成银行损失的风险;利率、汇率风险,由于市场利率、汇率的变动,导致商业银行在中间业务中蒙受损失的风险,在互换交易、期权交易及远期利率协议等衍生金融工具中,利率、汇率发生于银行不利的变动,都会使银行面临这种风险,等等。
(三)估算难度高。
对于大量的不断出现的创新金融工具,单笔业务量相对较小但种类繁多,要运用传统的风险识别、评价及决策方法来准确衡量这些业务的风险程度是非常困难的。而且,中间业务的交易,尤其是衍生金融工具,主要集中在银行和证券商手中,有交易集中化的趋势,这种集中化的趋势和中间业务的高杠杆率联系在一起,使得从事衍生金融工具的交易既存在较大盈利的可能,同时也必然潜伏着巨大损失的可能。
二、发展中间业务对提升银行综合实力的影响
商业银行业务活动表外化、金融产品多样化、盈利结构综合化已成为现代商业银行的重要标志。上世纪90年代以来,中间业务以其盈利性高、对资本要求低的特点,成为西方国家商业银行业务发展的一个重点,地位日趋重要。目前,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发展规模较小,业务品种较为单一。如今,我国商业银行要缩短与西方发达国家银行的差距,就必须发展技术含量高的资信调查、资产评估、期货期权及衍生工具类的中间业务。但是,中间业务也给商业银行带来一定的风险。
(一) 适应外部环境和形势的变化,拓展新的利润增长点。经国务院批准,中央银行从2004年1月1日起扩大金融机构利率浮动区间,在央行制定的贷款基准利率基础上,商业银行贷款利率的浮动区间上限扩大到贷款基准利率的1.7倍。由于我国商业银行的收入结构中存贷利差收入占到70%左右,伴随着利率市场化,银行存贷利差波动加大,甚至收窄,银行的利差收入很可能出现停滞、下降。2004年5月17日,证监会同意在深交所设立中小企业板,企业对银行传统的间接融资需求将呈现下降趋势。同时商业银行还要按照8%的资本充足率来控制资产规模。因此,为了适应国内外一系列的经营环境和形势的变化,只有大力发展中间业务,培育新的收入和利润增长点,才能保持银行经营的持续稳定。
(二) 降低风险和经营成本,改善财务结构。长期以来,我国商业银行收入来源单一,利息收入占总收入的90%左右,导致商业银行经营风险集中且风险较大,发展中间业务,可以拓宽银行的融资渠道,如利用委托代理、银行卡等中间业务吸引资金,这部分低息、稳定的资金来源增加了银行的资金实力,对提高了银行的经济效益,降低经营成本,改善财务结构起到了重要作用。此外,由于中间业务对资本金和营运资金的要求很少,有的根本不要求资本金或营运资金,这样既可以避开资本充足率的限制,又增加了业务收入。
(三) 发展中间业务,有利于稳定和促进存贷款等传统业务的发展。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客户对银行服务的需求发生了显著的变化,简单的存贷和结算服务已不能满足客户的需求,如果一家银行不能满足其需求,提供多样化的服务,客户就会重新选择能提供全面服务的金融机构,反之,一家银行提供的金融产品和服务越全面,对客户的吸引力就越大,有利于与客户建立长期稳定的关系。因此,我国商业银行大力开拓中间业务,提供全方位、多样化服务,可以起到服务客户、联系客户,稳定客户的作用,稳定和促进传统业务的发展。
(四) 发展中间业务,增强国际竞争力。我国加入WTO后,国内金融市场将在5年内逐步对外资银行开放,由于外资银行具有先进的技术装备,优质的服务、效率快捷、服务领域广泛,经营中间业务具有很大优势,中间业务竞争形势将进一步加剧,国内商业银行应利用现有物质基础,拓宽中间业务范围,不断推出中间业务新品种,改变传统操作方式,更多地介入国际金融市场业务,加强与国际经济、金融界的联系,增强竞争能力。
三、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风险的原因分析
(一)中间业务内控机制不健全
部分商业银行在中间业务运作中时常不遵循严格的业务程序存在管理不严、操作透明度不高的问题。票据诈骗活动屡屡得逞的主要原因在于内控和约束机制不健全。有些商业银行的分支机构对承兑和贴现的票据审查不严,擅自放宽业务条件,对不具有贸易基础的商业汇票办理承兑和贴现,甚至银行内部人员与犯罪分子内外勾结,弄虚作假’违规办理票据的承兑和贴现,给银行造成损失。
(二)中间业务风险披露机制不健全
商业银行的现行财务报表特别是在中间业务信息方面的披露具有较大的局限性,现行财务报表主要是披露历史信息,无法较好地满足信息使用者对未来状况的预计;对整个经营可能有重要影响的项目如衍生金融工具、或有事项等在财务报表中无法予以反映;财务报表信息是采用一定的会计政策所形成的结果,每一经济实体可以根据自身的具体情况选择最适合自己的会计政策,但不同的会计政策会使财务报表显示出不同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一经济实体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也会因会计政策的改变而出现相应的变动;财务报表只能反映特定会计期间的经济事项,而对于实体在报表截止日之后、报表报送日之间发生的重大的、足以影响或改变报表使用者决策的非调整事项和中间业务事项,就不可能及时披露。
(三)商业银行监管部门的监管不严
由于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大规模发展还刚刚起步,它在发展中所存在的问题并没有引起金融监管部门的重视,对中间业务的监管还不是金融日常监管的一项重要内容,而且也没有出台严格的监管法律法规。
四、加大监管力度,控制中间业务风险
(一)完善信息披露机制
强化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监管和规范银行中间业务信息的披露,对于规范银行中间业务的经营和防范金融风险都有重要的作用:中间业务信息的披露可以扩充财务报告所提供信息的容量,增强财务报告信息的相关性和可比性;对中间业务信息的规范披露和对重要的表外项目进行详细解释和说明,能够促使表内业务和表外业务的各种信息之间建立有机的联系,有助于提升商业银行财务报表的可理解性。其信息披露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表外业务信息的披露必须是表内业务信息无法披露的信息,凡是能够或应该在表内业务信息披露的内容均应该采用表内业务信息披露的方法,而不能代之以(业务)信息披露。(!)中间业务信息的披露应该是对表内业务信息的进一步揭示和补充,而不能用来更正表内业务的信息。(%)中间业务信息的披露必须是与信息使用者决策相关的,并且是真实揭示所反映的经济事项。(()中间业务信息的披露必须是重要的,能够足以改变或影响信息使用者的决策,它所带来的效用必须符合成本效益原则。(#)必须加强对表外业务信息的审计或检查,对于有法规、制度规定必须强制披露的表外业务信息,应当由注册会计师进行审计,而银行自主披露的表外业务信息,应当在可能的条件下进行适当的检查。
(二)建立管理型金融会计新体系
目前我国银行业的许多风险与损失在很大程度上与违规经营和账外经营有关,这在一定程度上暴露出了金融会计管理不统一的弊端,使得正常的会计信息难以及时获得,不仅不能及时发现问题,还容易掩盖问题,延误分散与化解风险的时机。银行中间业务具有自由度大、连续性弱、透明度差、风险性强等特点。因此,要恰当揭示中间业务所带来的各种风险,完善金融会计信息揭示制度,可以考虑要求银行编制一张“中间业务情况表”,列出中间业务的经营情况,以全面反映中间业务的潜在风险。同时,银行应借助先进的计算机与网络技术,将每一个借款企业的情况,包括企业的会计报表及补充会计信息、担保抵押和信用度及开户状况等录入计算机,建立完整和连续的银行信贷信息数据库,从而实现银行对企业的经营管理、财务状况的完整、连续、动态的监控,以便及时发现企业异常,防止企业重复抵押、连环担保、多头贷款等不规范行为和高负债经营现象的发生,保证信贷资产的安全。另外,只有尽快实现金融机构内部统一的会计管理体制,才能有效地遏制违规和账外经营,从而有效地防范和化解金融会计风险。建立集中统一管理与分级授权核算相结合的会计核算体系,全面整顿会计工作秩序,加强会计的基础工作,积极治理假凭证、假账簿、假报表等“三假”现象,切实提高会计核算质量。
(三)加快商业银行内部风险控制的制度创新
要建设好四个机制:一是建立风险识别机制,对中间业务创新中的风险进行定性分析。二是建立风险衡量机制,对风险的大小进行评估,进行定量分析。三是通过先进的电子化手段,建立风险预警机制,报告风险的性质和风险的大小等情况,提请有关部门注意,提高金融预测及化解风险的能力。四是建立风险控制机制,对风险预警部门的警示进行跟踪调查,做好检查、督促和反馈工作’防止技术风险的发生,确保中间业务创新的成功。并且,改革现行的会计核算制度,促使商业银行积极审慎地拓展中间业务。中间业务的收入,不仅仅体现在利差上,有时候其收益并非机械计算就能得出,大部分中间业务目前都记入表外科目,使用单式记账法,不能全面反映中间业务增减变化的具体情况。因此,应适应中间业务发展及其收入所占比例提高的需要,全面核算各种中间收入的形成过程,使用详细和复杂的方法进行处理,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适当增设相关会计科目,核算反映中间业务的开展、成本及效益情况,便于统计分析,提高决策的准确性。同时,借鉴国外商业银行的一些现行的对中间业务发生、终结的会计账目处理方法,对中间业务的整个过程进行管理、监督和分析。
(四)中央银行应加大对于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监管力度
中央银行应将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包括在衡量资本充足率的指标中。《巴塞尔协议》将所有中间业务都包括在衡量资本充足率的指标中,而且把表外业务分成八类,并规定了不同业务转换为表内资产的风险程度的指标——信用转换系数。通过这个系数把各类中间业务折算成资产负债表内业务金额,然后按表内同等性质的项目确定风险权数,用这些权数将折算出的金额进行加权,汇总到风险资产总额中,最后按标准资本充足比率对这些表外业务数值分配资本。这使中间业务与资本比率要求挂起钩来,以此来约束商业银行表外业务的扩张,促使其积极审慎地开展中间业务。
而且,中央银行应要求商业银行在报送的报表中增加表外项目,将商业银行对外担保纳入外债管理,对于融资性对外担保必须报经外汇管理局批准,其他非融资性担保也必须事后向外汇局登记备案。对外授权应当确立在分行一级办理,要求商业银行禁止开立无贸易背景的信用证和承兑汇票,限制远期信用证开证规模,并且规定商业银行总行和分行单笔开立远期信用证的最高权限,视不同期限采取不同的控制措施。央行应建立中间业务三方人员的联系制度,即加强与提供方商业银行和享受方第三人的联系,在充分保护商业银行和享受中间业务服务者的合法利益条件下,加强三方人员的沟通和协商,杜绝恶性竞争、垄断市场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建立一个繁荣、公平、有序竞争的中间业务市场。第三,加大对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窗口指导”和“道义劝说”的力度,为中间业务的创新提供必要的环境和政策导向。
(五)建立完备的中间业务监管法规
随着金融创新活动的增加,使得金融机构之间的业务区分日益模糊,业务交叉逐步增多,这就对金融监管体制提出了新的要求。为了保证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平稳发展,需要建立更加完善的中间业务法规,如:《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暂行规定实施细则》等,增强基层央行监管的可操作性,加大现行分业监管的协调力度,统一有关政策法规要求,促进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的共同发展,充分发挥金融业的整体功能,完善金融监管政策,保证金融业稳健运行,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发展。
五、对发展中间业务的建议
(一) 加大中间业务产品的研发和创新力度
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发展起步较晚,受金融政策和制度方面的限制较多,制约了中间业务的发展,并且严格的分业经营管理体制使中间业务的发展受到很大限制,导致商业银行中间业务主要集中在结算类、代理类和银行卡等业务,业务范围窄、业务品种少。商业银行应加大中间业务产品的研发力度,产品的研发要以市场为导向,敢于突破传统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经营范围和模式,充分挖掘市场潜在需求,研究市场消费心理,分析市场发展趋势,将西方商业银行中先进的创新工具和我国的实际情况相结合,设计、开发出符合中国消费特点的中间业务种类。如可利用银行所掌握经济、金融信息,银行技术,金融人才等优势,充当客户的财务顾问、大项目投资顾问、代客理财、为企业的兼并、资产重组提供项目融资等高层次服务,满足客户多方面的需求。
(二)加快金融电子化建设、为中间业务的创新提供基础平台
现代电子化技术的广泛应用是中间业务发展的一个重要条件和强大的推动力量,可以说电子化程度的高低决定着中间业务的发展规模、速度和规范程度。国内商业银行中间业务起步较晚,科技含量不高,因此必须借助科技对中间业务的支撑作用,依托科技进步,推进电子化建设,提升网络运行质量和效率。此外还要在加强中间业务计算
机软件的研究开发,立足于高起点和长远化目标,将中间业务的产品设计、科技开发与业务操作有机结合在一起,以金融电子化优势提升中间业务的竞争力。
(三) 加强经营管理,防范中间业务风险
虽然中间业务相对资产业务而言风险小,但中间业务的风险具有滞后性,其潜在风险大。中间业务在会计核算上是作为表外业务,不在资产负债表上反映,只在资产负债表的附注中披露由中间业务引起的或有负债的期末余额。这种期末的披露方式导致银行管理部门难以衡量和控制中间业务的风险。对中间业务风险的防范应从两方面着手,一方面应完善表外会计核算标准,使表外业务透明化,具体可采取表外会计核算由单式记账法改为复式记账;对不同种类的中间业务收入进行成本效益分析;变动因素分析;密切关注中间业务的风险变动情况;根据会计核算的稳健性原则,对中间业务会形成或有负债的可能性进行分析并加以关注。另一方面应健全中间业务内控机制,提高风险的防范能力。商业银行应建立严密科学的岗位分工和明确的工作职责,各项业务的操作、监督及风险管理层必须分开,明确内部各层次管理人员的权限,实现对风险数量化、连续性的监控。此外由于表外业务又具有多变性的特点,应根据不断变化的实际业务开展情况,制订更为科学有效的表外业务内部控制制度与操作规程,以便使其切实可行,从而实现表外业务管理的规范化。
(四) 建立健全中间业务绩效管理考核体系
为推动中间业务的快速发展,必须建立一套完善有效的激励机制、奖惩措施和考核办法,成立中间业务管理决策机构,对全行中间业务进行统一组织和管理,定期不定期对中间业务的经营状况进行督导、考核、奖惩,加强各项中间业务收入的考核,对中间业务的完成情况和市场需求变化进行分析研究,及时推出能满足客户需求的中间业务品种。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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