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信贷风险存在的原因…………………………..1
(一)、外部环境影响的主要几个方面…………………1
(二)、信用社本身是最主要的原因……………………4
二、信贷风险的防范和化解………………………….7
(一)、加强内部管理、完善贷款风险机制…………….7
(二)、优化贷款投向,做好贷款增量的事前防范……….8
(三)、全面盘活不良贷款,改善呆帐准备制度………..9
(四)、加强贷款政策的宣传…………………………….9
(五)、完善担保条款,促进合法合规…………………10
(六)、强化经营意识,把好信贷资金出口关…………..10
[内容摘要]
信用社作为基层金融机构,其传统资产业务是放款业务,贷款利息收入为主营业务收入,农村信用社主要就是靠信贷业务存在和发展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经营货币业务是具有风险的,金融风险客观存在着,主要表现为信贷风险。农村信用社根植于农村,其抗风险能力同各商业银行相比,相对比较薄弱,因此更应引起高度重视。信贷风险是指信用社贷出去的款项,借款方到期偿还不了,形成逾期、呆滞或根本无力偿还,成为呆帐贷款,从而使信用社蒙受损失。信贷风险是农村信用社目前面临的最大风险,我们必须深刻认识信贷风险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增强防范和化解信贷风险的紧迫性,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防范和化解信贷风险。
[关键词]信贷风险防范化解
谈农村信用社的信贷风险
今年是金融案件专项治理的最后1年,防范和化解信贷风险成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农村信用社作为基层金融机构,其传统资产业务是放款业务,贷款利息收入为主营收入,农村信用社主要就是靠信贷业务存在和发展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经营货币业务是具有风险的,金融风险客观存在着,主要表现为信贷风险。农村信用社根植于农村,其抗风险能力同各商业银行相比,相对比较薄弱,因此更应引起高度重视。信贷风险是指信用社贷出去的款项,借款方到期偿还不了,形成逾期、呆滞或根本无力偿还,成为呆帐贷款,从而使信用社蒙受损失。信贷风险是农村信用社目前面临的最大风险,我们必须深刻认识信贷风险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增强防范和化解信贷风险的紧迫性,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防范和化解信贷风险。
一、信贷风险存在的原因。
农村信用社信贷风险存在的原因上多方面的,既有外部环境的影响,也有信用社本身经营管理的成因。我们应从风险存在的外部和内部因素出发,有针对性地找到清除和减少信贷风险的办法。
(一)外部环境的影响,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信用环境。在农村,农民对贷款存在许多错误认识,一是认为贷款是国家对农民的扶持资金可还可不还;二是认为我是农民,无钱还贷或不还银行贷款拿我没办法,逃废银行债务现象严重,导致农村诚信度日益下降,信用环境低下。而作为以“三农”为主要服务对象的农村信用社来说,为支持“三农”经济的发展,几十年来先后投入了大量信贷资金。另一方面,一些党政干部的贷款,在银行催收时往往是认账不还,甚至赖账,长期占用农村信用社的资金。再则,少数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从地方的短期利益出发,维护企业利益多,把农村信用社看成是一块大蛋糕,在处理农村信用社维权问题时,过于维护地方和部门利益,进行“暗箱操作”,损害农村信用社的利益,导致大量信用风险的产生。
2在于承贷企业。A:长期以来,乡镇、个体等企业的生存和发展都极大地依赖于信用社的贷款扶植,而很少注重自身积累,大部份企业的自有资金达不到规定的标准,资产负债率偏,这种靠举债经营的企业其还贷能力令人担忧。B:在风云变幻的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经营情况很难捉摸,特别是乡镇企业,大都底子薄、起步迟,经营管理能力差,在激烈的竞争中往往处于劣势地位,对市场和行业变化缺乏适应性,从而造成产品严重积压,使大量信贷资金沉淀,现在社会上逃债废债的现象时有发生,给信用社带来极大的危害。C:有的企业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财务管理能力比较弱,例如将短期资金来源进行长期运用;债务更新时间不衔接;扩张业务时故意留缺口,希望以拖欠来解决问题等。D:管理薄弱:借款人的公司治理结构不合理,存在较大的道德风险,可能发生为了短期利益侵害企业长期利益、为了股东利益而侵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F:存在欺诈行为。由于现在较严重的信息不对称,不能杜绝部分借款人在向信用社提出贷款申请书时,蓄意隐瞒那些对自己不利的信息,向农村信用社提供过分乐观甚至虚假的财务信息,制造假象来蒙骗信用社的贷款人员,骗取贷款。
3、在于承贷个人。A:一些贷款人法律观念淡薄,认为信用社的钱是公家的,能拖则拖,能逃则逃,贷款到期,即使有能力偿还,也还赖着不还。B:有的借款人随意改变贷款用途,如贷款时以农业投入的名义贷款,而贷款后却用于做生意,一旦发生亏损,无力偿还贷款。C:也有一些贷款人,本身是不务正业之徒,靠花言巧语、欺骗等取得贷款,取得贷款后任意挥霍,到期时就根本无力偿还贷款,信用社也只能对之奈何。D:也有些人自己贷款别人用,这大都是借款人碍于情面,为亲戚朋友借款,这种情况比较普遍,到期后,借款人不愿还,用款人不想还,则造成信贷资金的流失。E:在于自然及市场风险。农村信用社的投放对象主要是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而农业本身属于弱质产业,受自然条件和市场环境影响较大,农民又属于弱势群体,承受风险损失的能力有限。现在这类产业又缺乏完善的政策性保险保障,一旦农业受灾,农业减产,产品销售受阻,必然导致农民收入减少,还能力削弱,农业的自然及市场风险将直接转化为贷款风险。
4、在于担保的问题。现在信用社大都推广保证贷款,不管是企业借,还是个人借款,都要有担保人,这是保证信贷资产安全的有效措施,但是有些担保人不懂法,认为为他人担保仅仅是自己的印章,是讲面子的事情,并不知要负连带偿还责任,一旦借款人无力偿还,担保人也不愿偿还,还推卸责任,使信贷资金难以收回。也有的一家人相互担保,实质上等于没有担保人,担保只是个形式。也有的一个村的担保人都为站干或者村干部几个人,有信誉但没有实力,如果有几位不还款,就会引起连锁反应,增加了信贷风险。当然也有的是以担保物提供抵押,但担保物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到时无法执行,造成信贷风险。
(二)信用社本身是最主要的原因。
1、思想认识上的问题。由于长期的计划经济,某些信用社没有真正树立起信贷风险意识,没有认识到信贷资产质量的好坏是事关信用社兴衰存亡的关键,是事关信用社对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发放贷款时没有认真按贷款原因和国家产业政策来办,而是凭关系、人情办事,这是产生贷款风险的重要原因。
2、信贷管理的基础工作相当薄弱。贷款三查制度执行不力,没有从思想上重视他,具体行动上也就松懈了,发放贷款前,没有对借款人的经营状况和还贷能力作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而是凭印象,凭感情办事。贷款发放后就一了百了,根本不作贷后的追踪管理,对企业的财务状况缺乏动态监控。
3、信贷人员的因素。信用社信贷人员素质相对说比较低,大中专以上文化程度的较少,素质上不能完全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有的没有严格按贷款操作程序执行,对信贷决策的信息也不太准确完整,盲目放款。特别是在担保问题上责任心不强,有的信贷人员往往忽视对担保人员主体资格和担保实力审查而发放贷款,一旦借款人无力偿还,担保人也无力偿还,使信用社蒙受损失。也有的信贷人员听信借款人的片面之词,没有实地调查,不考虑担保人的经济状况,担保意愿,在担保人没有到场的情况下,只是凭借款人提供的担保人私章而放款,这样容易引起纠纷,担保人不认账,以自己根本不知道或不同意推脱,造成贷款难以收回。也有的信贷人员法制观念不强,贷款到期后,不及时催款式,致使贷款超过诉讼时效,从而丧失了司法保护。
4、农村信用社贷款制度存在着盲点。农村信用社虽然目前建立了一系列贷款制度规章制度,但制度不健全、不系统、不配套、不及时的现象存在。贷款业务中存在大量的控制盲点,一人承担不相容职务的现象相当普遍,如农户贷款,信贷员既做贷前调查、贷时审查、又做贷款审批和贷后检查,使贷款失去了责任和纪律约束,极易诱发道德风险。在信用社原有体制下,由于所有者缺位造成的法人治理结构不科学,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权力制衡流于形式,责任边界不明确,缺乏对贷款人员特别是贷款决策人员错误决定的有效否决机制,不可避免地造成和扩大贷款风险。随着当前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入,信用社的股东大会、理事会、监事会“三权制衡”得到重新和科学的定位,由于这种新的体制和模式还处于初期阶段,三者之间如何有效配合和相互制约的现成经验当前还不多,还有待于在实践中不断设计,以建立和健全信用社的信贷运作机制。二是制度执行上的低效,内控制度写在纸上,挂在墙上,讲在嘴上,很多时候是为了装点门面或应付检查,贷款过程中违反国家方针政策、金融法规、内控制度的行为屡见不鲜。这一方面与上面所说的贷款人员职业素养低有关系,也与内部控制观念淡薄、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不力有关系。
5、农村信用社决策及操作失误。(1)分析错误。尽管农村信用社目前建立了审贷分离制度,对贷款进行层层把关,力图挑选优质客户和有清偿力的项目,但是信贷管理者不可能对宏观经济环境、行业以及市场供求的变化进行准确的预测,发生分析失误在所难难免,农村信用社管理层总会做出一些错误的贷款决策。(2)对信贷需求失察。由于借款人与信用社贷款人中间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借款人往往对信用社隐瞒其真实的信贷需求,特别是借款人出现长期资金需求或者风险较高的需求时,这一现象尤其严重。例如借款人需要借款来发放工资,需要借新还旧或者借钱来赌博等,此时借款人常常提出其他一些冠冕堂皇的借款理由。一旦农村信用社相信借款人,没有对其贷款理由进行仔细的考察,发放的贷款实际上一开始丧失了100%的偿还保障。
6、农村信用社贷款文化基础较为落后。目前,农村信用社贷款文化还较落后,不能适应发展的需要,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理社会信用缺失严重,信用环境恶劣,借贷双方的相互信任和理解不够,而其中最主要的原因在于借款人的诚信度较低,相当一部分借款户总是想方高法骗取、逃避或悬空信用社债务;二是农村信用社贷款风险观念落后,如在贷款的调查的审查中,忽视作为第一还款来源的现金净流量的分析,片面注重利润、担保、信用评级的作用;在不良贷款的处置过程中,大量使用借新还旧、收息换据、债务置换的办法,将本来有问题的贷款通过这些手手段转为正常贷款;在贷款质量的评价上,认为中要能够按时结息就是好贷款,对借款人的品质,实际的贷款用途,经营和偿债能力的变化关注不够。三是农村信用社贷款管理水平低下,突出表现就是贷款的“三查”流于形式,信贷档案不规范。四是信贷员素质不高:有的工作马虎,有的有章不循,有的有制不依,有的内外勾结,冒名(借名)贷款、自批贷款、先斩后奏贷款时有发生。
二、信贷风险的防范和化解
根本上说,防范和化解信贷风险,要做好以下几个主要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内部管理、完善贷款风险机制
1、金融业的竞争,归根到底是人才的单键,人始终是经营管理的主体,是决定因素。因此,首先应强化信贷中央气象台培训,通过多渠道、多形式的经常性培训,来提高信贷人员的经营水平和业务素质;其次,还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法制学习,增强市场意识、竞争意识和风险意识,提高工作预见性和科学管理能力,增强法制观念,实现信贷的法制化和学习化。
2、贯彻信贷制度,加强贷款“三查”。信用社要严格按政策、条件贯彻信贷制度。坚持贷款“三查”制度是提高信贷资金使用效益,保证贷款按期收回的前提。信用证要按自主经营的原则,排除各种行政干预,暴力压贷,杜绝人情贷款、关系贷款,发放每笔款项前要对贷款人的生产经营状况、获利能力、清偿能力作深入的调查分析,真正做到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不贷,还款信用差的不贷,跨地区的不贷,做到贷时严密监测与审查,做好贷出的有效防范。发入贷款后,要经常检查贷款户是否按贷款用途使用贷款,有否挪作他用等进行检查,对其生产经营趋势进行分析,发现问题及时追回。要积极引导和督促企业加强内部管理,帮助企业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3、推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资产负责管理是一种科学的管理体系,能实现流动性、安全性和盈利性三者之间的协调性统一,有利于信用社自我约束的自我发展,对防范信贷风险行为有效,即以资金来源制约资金运用,合理安排资产和负债的对应结构,防止盲目扩大固定资产投资;防止不良贷款挤占资金,增强信用社适应市场变化的能力,提高抗风险能力。
4、加强稽核检查制度。农村信用社稽核审计工作,是信用社内部控制监督的最有效手段,是落实制度,强化经营管理的保障,是保证业务稳健经营的前提。农村信用社要充分发稽核的再监管的作用,加强信贷制度的常规稽核,促使信贷工作合法合规。
5、按照《巴塞尔协议》的要求,充实信用社的资本金,不断提高资本占风险资产的比生,使资本充足并达到8%,核心资本达到4%的要求,同时要帮助企业实施积累措施,提高自身抗风险的能力。
6、强化法制观念,保全信贷资产。依法治禇 信用社在自身发展过程中必不可少的有力保障,同时也是防范信贷风险的有效途经,要加强对金融法律、法规及新《利法》等有关内容的培训,增强依法经营的自觉性。要教育信贷人员按制度贷款,坚持不放“感情款”、“人情款”,真正保证信贷资产的安全性和效益性,做到依法借款。
(二)、优化贷款投向,做好贷款增量的事前防范
农村信用社要转变重信贷规模轻信贷质量的观念,要由过去的粗放型转为集约型,把信贷管理的重点放在提高资产质量上。
1、要按合作制原则,进一步加大支农力度,农村信用社要体现以农为本,为农服务的宗旨,始终密切信用社与“三农”的关系,紧紧围绕改善农产品有效供给和增加农民收入两大目标,对农业贷款实行优惠政策,重点支持以下四个方面:一要支持粮食生产的发展;二要偏向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贷款;三要支持渔业生产的发展;四要积极投向家禽、家畜等养殖业。
2、坚持扶优限劣的原则,大力扶持一些效益性好、适销对路,有发展潜力的重点骨干企业和信誉等级较高的乡镇企业,即要在支持企业的健康发展中,保证需要资金信贷的安全。
(三)、全面盘活不良贷款,改善呆帐准备全制度
不良贷款在贷款中占有很大比重,严重影响了农村信用社的发展。例如我市农村信用社,2007年来各项逾期贷款和催收贷款余额分别为3708万元和1184万元,分别较96年增加865万元和61万元,增长30.4%和5.4%,不良贷款余额占总贷款的7.3%,资本风险比率为107.5%,可见信用社贷款风险度在明显加大,因此必须加大清收力度。使之降低风险度,要按“清非”任务,有步骤有计划地落实清理,盘活不良贷款。采取多种措施,结合行政、法律、经济等手段进行依法收回,使沉淀的资金重转为活钱。同时,进一步完善呆帐,准备金制度,弥补贷款出现的坏帐损失,改进呆帐准备金提取和冲消办法,努力降低不良贷款比例。
(四)、加强贷款政策的宣传。信用社在存款方面宣传工作做得较好,而在贷款方面却缺乏宣传意识。在承办业务的同时,要积极加强对贷款政策的宣传,向贷款户宣传国家的信贷政策和规定,让他们懂得依法借款、依法还款。同时也要利用社会各界的广泛宣传,借以引起全社会对信贷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发挥社会的外在监督作用,切实保证贷款机制的贯彻落实。
(五)、完善担保条款,促进合法合规。针对当前信用社担保出现的问题,应当制定有关制度,明确担保人的担保额度。如有的信用社在发放贷款时,一个担保人多次同时作担保,往往其又不具备多头担保的实力,无形中增加了信用社贷款中的风险隐患。在企业借款担保中也出现了相互之间作担保人。如A企业为B企业作担保,B企业又为A企业作担保,从形式上看每笔借款都有担保人担保,实则形成了借贷中的“交错款”,容易引起借贷中的纠纷。如有一个企业破产倒闭,势必引起连锁反应,其风险不言而喻。担保中还要坚持双到场制度,要求借款人借款时,担保人必须现时到场作担保。这样避免担保人推卸法律责任,形成不必要的风险。
(六)、强化信用社的经营意识,加强计划管理,把好信贷资金出口关。一是加强商业理论知识学习,从思想上解决盲目追求扩大信贷规模热衷于放贷款的问题。二是要依据信用社管理现状,适度收缩信贷授权范围。三是要加强制度建设,规范信贷计划、放的行为,把好增量,管好存量,防止前清后欠的现象发生。
[参考文献]
浙江金融2006年第一期
中国农村金融2008年第4期
金融界2008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