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我国商业银行发展综述
二、我国商业银行的经营理论
三、我国商业银行发展中的问题分析
四、我国商业银行发展对策
参考文献
内 容 摘 要
我国城市商业银行的组建城市商业银行是经国务院批准,在部分城市信用社基础上组建起来的地方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上个世纪80年代中期,由于城市私营、个体经济的蓬勃兴起,为其提供金融服务的城市信用社也迅速发展。从社会发展来看,市场越来越出现专业化的特征,消费者对服务的需求出现了多层次的状态,金融服务市场也不例外。这种多层次的消费者需求为商业银行创造了条件,商业银行恰好可以在这种专业化细分化的市场上发挥自己的比较优势,通过为目标市场的消费者服务求得自身的生存和发展。
商业银行经营理论的历史演变
一、我国商业银行发展综述
“商业银行”说明了其企业化经营性质。对此,我们可以先了解一下商业银行的概念。对于商业银行的概念,人们的表述是不同的。萨缪尔森在《经济学》一书中把商业银行描述为“是作为一种企业性银行”,是‘银行货币’的主要提供者。我国最近出版的有关商业银行的著作也对商业银行的概念进行了解释,如“现代商业银行是以获取利润为经营目标、以多种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为经营对象、具有综合性服务功能的金融企业”。“商业银行是吸收存款与发放贷款的金融中介机构,同时,商业银行还提供其他类型的金融服务”。在我国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则把商业银行界定为“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等业务的企业法人”。从商业银行的概念中,可以看出它有三个特点:第一,它的市场功能是商业性金融服务功能;第二,它是一个股份制的金融企业组织;第三,它的经营地域范围是特定城市区域。这三个特点使它区别于其他金融机构,是我国金融体系中一个特殊的群体。我国商业银行是在原有的城市信用合作社的基础上联合组建起来的。它是由城市企业、居民和地方财政共同出资,属于地方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有如下特征:(1)我国商业银行发展缘于非国有企业的发展1979年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乡镇企业和私营企业发展迅速,但是国有商业银行的主要服务对象是国有企业,乡镇企业和私营企业在国有商业银行的开户、转帐及借贷都有很多困难,这为城市信用合作社提供了很好的商业机会。以非国有的中小企业为融资对象的城市信用合作社与非国有企业的发展是紧密相连的。(2)我国商业银行是地方性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地方性,这是商业银行与国有商业银行相比最具特色的地方。其地方性主要表现在:①股本结构的地方性。城市商业银行的股本无论国家股、法人股还是社会公众股,均来自于当地城市,不吸收异地投资。一般而言,商业银行的大股东为地方政府和地方企事业单位,地方政府可以控股30%。②营业机构布局的地方性。商业银行的营业机构不管数量多少,如何设置,都集中于城市城区内,不在异地设立分支机构,并且一个城市只能设置一家商业银行。③业务活动的地方性。商业银行的资产业务、负债业务和除异地结算外的中间业务都基本局限于市区,不向异地拓展。④服务对象的地方性。商业银行主要为市内的集体、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城市居民提供融资、结算和其他金融服务。(3)我国商业银行服务于中小企业和地方经济的发展改革开放后的二十多年来,各种经济成分的中小企业发展十分迅速,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比重不断提高,已经成为经济增长的主要推动力量。我国城市商业银行应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而诞生,由地方政府、地方企事业单位和城市居民入股组建,其经营规模、机构网点设置、历史渊源、业务经营地域和范围等因素天然地决定了主要业务对象是当地的中小企业以及城市居民,中小企业和城市商业银行已经形成相互依存、共同发展的纽带关系,城市商业银行的生存和发展与地方政治、经济、社会状况已经密不可分。(4)我国商业银行小而全、独立性强在功能上,我国商业银行的分支机构一般都是多功能储蓄所,具有存、贷、汇一条龙的服务;在结算上,城市商业银行可以办理省辖往来,自行进行资金划拨结算;在作业手段上,随业务量的增大,作业手段开始得到更新,加快了电子化的进程,积极地在结算、储蓄、出纳等业务部门引进和安装电脑,并在区域内联网通存通兑。城市商业银行服务企业仅限于一个城市的市区,服务对象一般都为这一区域的中小企业和城市居民,因此,各地区的城市商业银行彼此间没有隶属关系,独立性较大。
二、商业银行的经营理论
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是一门科学,其经营意识是这门科学的基石。研究商业银行的经营理论,确立经营意识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商业银行的发展要确立如下基本经营理论:周转立行、服务兴行、安全第一、依法治行,增强盈利意识、竞争意识、周转意识、服务意识、安全意识、法制意识。一、盈利意识商业银行经营的目的是追求利润最大化,而商业银行追求利润的理论和原则已在《论目标》中作了深人的探讨,理论界也趋于一致,现在的问题是银行利润原则能否成为一种公认的社会意识,还需做大量的工作。1、加强全社会的舆论工作,大力宜传商业银行的企业原则和经营原则。2、进一步深化国有商业银行经营机制和管理体制的改革。3、转变商业银行由专业银行“脱胎”而来的经营方式,主要是由偏重存、贷款的规模增长转变为质量的提高和结构的调整,由片面强调存款在银行的经营地位转变存、贷并重。4、确立新的利差观念。二、竞争意识竞争是人类社会进步的杠杆,竞争对商业银行来讲并不陌生,改革开放以来,各专业银行之间已经“竞争”了十几年,但是,真正确立商业银行的竞争理论,增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的竞争意识,不是一件容易的事,银行之间的竞争,与其它行业竞争相比有其特殊性,特别是我国的商业银行,是在社会主义国家统一货币信贷政策,统一金融监管制度,统一利率政策,统一公开市场等外在环境还未规范的前提下,开展的激烈竞争,其统一性、依赖性、约束性和政策性远远强于其他行业。这就客观地需要我们针对我国的实际,研究我国的银行业竞争理论,战略和策略,即以创造信誉为目标,以公平信用为准则,紧紧抓住实力、服务、人力、管理四大支柱,找准有利于自己的一切,这可以成为我们竞争理论的粗浅表述。三、周转意识银行的关键在于周转。在银行整个资金运动和经营活动过程中,强调“周转”的意义在于:1、“周转”创造着银行的流动能力,是银行创造信用的源泉;2、“周转”创造着银行资产负债的总量和质量,是银行创造利润的综合体现;王“周转”创造着银行的偿付能力,是银行生存和发展的源泉。因此,“周转”是银行经营活动的全局,处于战略地位。“周转立行”的观念,可以使全行各级经营者树立经营的整体性、连续性、全局性和创造性,因此,驾驭银行资本运行的全过程,研究这个过程的诀窍,是银行员工的重要任务。增强周转意识,确立周转立行的战略,探索经营思路:1、存款与贷款并重,即重视存款总量的稳定增长,又重视贷款的质量,把好资本的投放关;2、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3、坚持成本与规模并重,既重视银行负债规模的扩大,又重视负债成本;4、坚持统筹安排,增强资金运用的安全性;5、坚持节约资本与创造资本并重;6、兼顾各项经济指标的核算,做好核算工作中的各种技术性问题。四、服务意识银行业之间日趋激烈的竞争,商业银行能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就必须在服务上挖潜力、下功夫、找出路;服务的根本任务是支持生产,提高效益,发展社会生产力,增加社会的有效供给。为此,搞活企业,既是商业银行的任务也是商业银行的利益所在。所谓银行的服务意识,实际上就是银行在经营过程中自始至终对客户的渴诚服务。增强银行的服务意识,从法律意义上讲,要确立企业法人主体之间的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增强银行的服务意识,关键是高银行的服务质量,即通过改善务态度,改善服务设施,不断开业务创新和技术创新,创造良好的银行信誉。五、安全意识确立安全意识,在业务经营过程中把握以下要点:1、风险最低化经营,即在放贷过程严格遵守金融规,完善贷款审批程序,大力提抵押、质押贷款,从而降低信贷资产风险,保障银行资金安全营运的目的;2、稳健经营;3、分散经营,即“不能把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资产负债比例上、放款区域上、目上、客户规模的选择上等,要实行分类比例法;4、银企共济经营。银行一旦选择了企业就要与之同舟共济不遗力;5、活化呆帐。六、法制意识依法经营是银行经营的基本原则,商业银行是独立承担民事责裂笔们爹任的企业法人,其经营目标的实现有一赖于国家法律、法规的健全和完善,特别是金融法律、法规以及稳定的金融政策,没有法律的保护,银行的债权就没有保障,没有法律的约束,银行的经营很难健。因此,依法经营是国家利益的最高体现,也是银行自身利益的有力保障。依法经营的基本要求,就是银行处理各种公共关系和开展各项业务,都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依法保护客户利益和银行自身利益。主要内容有以下几方面:1、依法接受监管,以保证银行资金安全运行。么依法保障客户权益,最大限度地创造银行信誉也是根本所必须。3、依法维护银行自身的合法权益。4、依法追究本行内部各级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违法活动。
3.我国商业银行发展中的问题分析
当前,在我国的银行体系中,商业银行仍然是弱势群体,无论在资产规模、资金实力,还是在服务功能、管理水平等方面均与其他商业银行存在相当大的差距,在发展中面临很多困难,从总体上来看,主要可归结为内部制约因素和外部制约因素两大类。中国的银行业目前己拥有四大国有商业银行、112家城市商业银行和已经进入或准备进入中国的外资金融机构,政策性银行也在其特定领域中发挥着职能。在这些银行中,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在规模和品牌等方面明显处于领先地位。到2003年6月底,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吸收了65%的居民储蓄,承担着全社会80%的支付结算服务,贷款占全部金融机构贷款的56%。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市场份额在过去几年里大幅度增长,到2003年6月底,己占中国各类金融机构总资产的13.6%’。和股份制银行同属于中小商业银行的城市商业银行近几年来在总资产、存贷款的市场份额以及盈利方面逐年增长,但与国有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比较起来仍有较大差距。与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一样,商业银行的业务运作模式也是以存贷款业务为主、中间业务为辅。而与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不同的是,城市商业银行在受政策的扶持方面明显弱于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从而也导致城市商业银行在吸收存款的能力、信用保障、社会信誉度及网络覆盖范围等方面都与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有明显的差距:首先,中央银行对城市商业银行实行严格的金融监管,这相对于历史包袱沉重的城市商业银行来讲,监管要求无疑比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更高。中央银行目前对银行的监管是通过评估银行的资本充足率、资产质量、管理、收益水平和流动性来判断银行的状况。在这些监管项目上,中央银行对城市商业银行实行与国有商业银行一样的监管标准,因此,中央银行对城市业银行的监管是更加严格的,城市商业银行为此必须付出艰辛的代价。其次,中央银行对城市商业银行在政策上的待遇明显低于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尽管城市商业银行承担了改革成本和重组风险,但国家并没有在政策上给予优惠扶植。如国有独资商业银行通过成立资产经营公司剥离呆坏帐,实际上是国家在承担坏帐和承担债转股的损耗和风险,而城市商业银行却没有资产管理公司去帮助剥离巨大的不良资产,清收化险只能依靠自身的努力;在税收政策上,城市商业银行实行与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一样而高于农村信用社的税负;在再贴现上,城市商业银行难以得到央行的再贴现。因此,中央银行对城市商业银行的政策是严格而非优惠的,这给城市商业银行参与激烈的市场竞争增加了阻力。另外,地方政府对城市商业银行在财政资金和地方顶目上的支持明显不够,一直以来偏向于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如地方财政部门掌握的财政性资金有市直局单位开户限制,市政府所辖各部门的预算外资金、部分专项基金和事业费并不可以在城市商业银行存放;在公积金贷款上,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可以办理,而城市商业银行却没有这个机会。在地方项目的安排上,地方性重点工程和建设项目以及国家下达给地方政府的能源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有巨大的发展潜力,可以给城市商业银行带来稳定的收入。但是,这些项目的贷款绝大多数来自于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而不是当地的城市商业银行。中央银行对中小商业银行增设机构有较为严格的限制,除少数地方控股的商业银行经批准可以在属地之外延伸分支机构外,通常其机构网络都被限制在本地范围。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机构规模大,组织网络覆盖范围具有全国性。因而,在机构网点的数量和地域延伸方面,城市商业银行与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相比,差异悬殊。下表反映了我国四大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与我国城市商业银行网点和职工人数的对比。分支机构与营业网点是商业银行各项业务开展的基础。从上表看出,经过多年的建设与发展,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形成了发达的网点体系,这一庞大体系是四大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保持强大经营规模的保障。尽管近年来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实施集约化经营,加大了机构设置的调整力度,撤并了部分网点,城市商业银行近年来机构数有少许增加,但两者的差距依然悬殊。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在网点上的传统优势将继续发挥作用,在与城市商业银行的竞争中将占据主动地位。总的来说,我国城市商业银行相比较股份制商业银行而言,主要差距体现在管理上和经营范围上。在管理上,由于城市商业银行且汉信用合作社合并而来的,在机制转换、内部管理方面不及自开始创立就按照现代商业银行经营模式运作的股份制商业银行规范。在范围上,城市商业银行的经营区域和网点设置显然没有股份制商业银行广泛,在市场占有率上也就低于股份制商业银行。从最近几年的发展来看,在一些重要经济城市,由于股份制商业银行与城市商业银行在机构网点、业务范围、功能手段等多方面存在重叠和交叉,因而两者之间的竞争愈加激烈。在总体上,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市场占有率较城市商业银行有明显优势。其次,城市商业银行的服务领域只局限在一个城市区域内,而股份制商业银行已突破了地域限制,向区域性甚至全国性的商业银行发展,比城市商业银行有更为广阔的扩张业务的空间。并且股份制商业银行经历了市场经济下资本上市融资、兼并、重组等过程,积累了大量的金融改革经验,比城市商业银行能很快地适应新的环境,迎接挑战。公司治理结构的实质就是权力分配制衡机制,即明确股东、董事、经理和其他利益相关人之间权利和责任的分配,规定公司议事规则和程序,并决定公司目标和组织结构,以及实施目标和进行监督的手段。城市商业银行作为新兴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在成立之初,就在其公司治理结构形式上设立了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等机构,但就公司治理结构实质而言,还存在诸多有待解决的问题。(1)股权结构不合理,存在“一股独大”的问题。由于股东间力量对比悬殊,缺乏明显制衡性,侵害小股东利益的现象时有发生。此外,董事会中以内部人和控股股东代表为主,缺少外部董事、独立董事,使中小股东权益得不到保障。(2)董事会对经营层的制约和监管相对弱化。多数城市商业银行的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任基本上由地方党委决定,董事会只是在形式上具有聘任或解聘的权利;而且,商业银行的经营和管理具有较强的专业性,有些董事会成员是非业内人士,很难有能力插手商业银行的经营和管理过程,这也影响了董事会决策的独立性和科学性。(3)内部监督力量薄弱。监事会没有发挥应有和及时的监督作用,各行的审计部门大多直接向行领导班子负责,而不是向董事会负责,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审计部门的独立性和有效性。由于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高级经营管理人员道德风险造成的风险和损失时有发生,对部分城市商业银行的发展造成明显的障碍。商业银行为非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只能通过私募扩股、留存收益或股东以部分红利转注资本的渠道补充资本,这无疑大大限制了其资本金募集渠道。再加上城市商业银行历史包袱重,又缺乏处置不良资产的有关政策及相应机制,很难通过税后利润的方式来增加资本金,提高资本充足率,因此我国商业银行普遍存在资本金不足的问题。这严重制约了我国城市商业银行经营功能、服务功能和安全功能的发挥,制约了其竞争能力的提高。
4.我国城市商业银行发展对策
营造城市商业银行良好的外部环境从宏观经济角度来看,营造良好的经济和社会环境,是城市商业银行发展的必要条件。为此,争取中央银行和地方政府对城市商业银行的政策支持,强化金融立法与执行,健全信用制度,是为城市商业银行营造良好的外部经营环境的必要条件。加大对城市商业银行的政策支持力度加强社会信用制度建设强化金融立法与执行
参 考 文 献
1、华南金融研究所:《世纪金融热点》,广东经济出版社,2000年10月第1版.
2、郑先炳《西方商业银行最新发展趋势》中国金融出版社,2001年9月第1版.
3、黄金老:《金融自由化与金融脆弱性》,中国城市出版社,2001年9月第1版。
4、《中国国有商业银行行为研究》武捷思,中国金融出版社1996年版
5、《商业银行业务与经营》庄毓敏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