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创新背景——当前农村小额信贷发展面临“三缺”、“一障碍”
二、科学借鉴——孟加拉国尤努斯乡村银行给我们的四点有益启示
三、具体实践——遂宁市创新农村信用社小额信贷管理模式的主要做法和主要模式
内 容 摘 要
本文深入剖析了当前我国农村信用社小额信贷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并以2006年度诺贝尔和平奖得主孟加拉银行家尤努斯创立的格莱珉银行的成功经验为合理借鉴,以遂宁市为实证,提出了创新农村信用社小额贷款管理模式的具体实践思路和初步成效。
创新农村信用社小额贷款管理模式的实践与探索
关键词:农村信用社 小额贷款 创新
农村信用社是我国农村金融的主力军,是联系农民的金融纽带,对服务“三农”和促进农村经济发展至关重要。近年来,虽然农村信用社信贷支农力度不断加大,但与当前“三农”的新特点、新变化对金融的需求仍有不少的差距。同时,农村金融市场多元竞争的格局正在形成,新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即将建立,农村信用社信贷支农工作正面临新的挑战,特别是有的农村信用社在信贷投放上“求大放小”,偏离“三农”,造成农民和农村中小企业贷款难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为更好地发展农村小额信贷,加强农村金融服务,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遂宁市射洪县联社科学借鉴和“扬弃”孟加拉国尤努斯先进理念,创新农村信用社小额贷款管理模式,在防范信贷风险的前提下,扩大小额信贷覆盖面,提高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贷款的可获得性等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与实践,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充分肯定。
一、创新背景——当前农村小额信贷发展面临“三缺”、“一障碍”
一是农村金融政策性扶持制度“缺失”。农业是弱质产业,农业生产的规模小,经营分散,受自然条件影响风险较大,特别是小额农贷,其额小面广、管理成本高、收益低,这也是国有商业银行纷纷从农村撤走机构的基本原因,同时也决定了农村贷款具有一定的政策性贷款性质。因此,目前农业灾害补偿制度、农业信用保证保险制度以及农村政策性金融财政补偿机制等政策性扶持和保障制度的缺失,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信用社小额信贷的发展。
二是农信社产权制度改革中投资人管理“缺位”。当前新一轮农村信用社的改革方向是以县为单位的股份合作制,按照产权制度改革的要求和标准,须从投资人中选择战略投资者,代表入股社员合法权益,建立透明、激励、约束机制,参与信用社重大问题决策,实现信用社科学、民主管理。然而由于历史和体制原因,农村信用社要真正完成股份制改造和完善公司治理机制还需经历一个过程,服务“三农”的市场定位认识不够,信贷管理、内控机制和投资人监管不到位困扰信用社小额信贷的发展。一方面,信贷管理人员力量薄弱,大部分基层信用社仅有1—2名专职人员管理信贷,人员少、业务量大,出现小额贷款不想放、大额贷款无担保抵押不敢放的情况;另一方面由于投资人管理缺位,没有真正按照“谁出资,谁管理,出了问题谁负责”的原则,实现“责、权、利、险”的统一,难以激化信用社员工敬业爱岗服务“三农”大力拓展小额信贷的工作积极性。
三是农村信用社信贷品种和贷款管理模式“缺变”。大多数基层农村信用社在信贷行为中,较通常意义上的小额贷款流程是由信贷员进行初步的“印象审查”通过后,再让其提出书面申请,然后进行正规的贷款审核和发放贷款。贷款管理与风险控制通常停留在实行农户之间联保环节上,很少延伸到农村小企业与农户之间以及小企业之间的联保。且信贷品种单一,贷款手续烦琐,效率低下,信贷人员贷款营销意识不强,贷款管理方式多年不变,信贷品种和信贷管理模式创新不够,影响了小额信贷的发展。
四是完全借鉴国际上通过建立乡村私人银行或小额贷款公司来发展小额农贷的成功模式在我国存在着金融机构市场准入障碍。一方面,2005年底经央行批准在民间融资比较活跃的山西等5省(区)成立的7家民营商业性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其“只贷不存”相当于斩断了小额信贷的一条腿,长期内难以为继,具有不可持续性;另一方面,银监会在2006年底发布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后,目前四川等6个试点省(区)已有9家乡镇银行经银监会批准正式对外营业,虽然其“可存可贷”,但囿于种种体制、机制、历史的原因,远不能满足农村经济发展的金融需求。而农村信用社可充分利用其在贫困地区的经营网点优势,存贷结合有利于降低经营风险和可持续性发展,对借款人实行央行批准的最高利率标准且低于民间借贷利率有竞争优势,因而消除了设立乡村私人银行或小额贷款公司的金融机构市场准入障碍。
二、科学借鉴——孟加拉国尤努斯乡村银行给我们的四点有益启示
孟加拉国银行家穆罕默德·尤努斯及其创立的乡村银行——格莱珉银行为帮助穷人创造经济和社会发展机会而获得了2006年度诺贝尔和平奖,引起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其成功的运作经验和管理理念为当前农村信用社创新小额信贷管理模式,服务“三农”经济,支持新农村建设赋予了很好的启示。
启示之一:一定条件下内生性激励与约束机制,可以替代抵押担保制度。格莱珉银行通过农民的信用合作,采取契约性的结构和机构形式,保证了很高的还贷率。在格莱珉银行,每个贷款申请人都必须加入一个有连带还款责任的“贷款支持小组”,小组成员之间对贷款进行内部评估,互相鼓励、互相监督,这改变了单个成员不稳定的行为方式,极大地调动起借贷者们自我管理的积极性,正是这种内生性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替代了抵押担保制度,让难以提供抵押担保物的弱势群体有机会获得信用贷款。
启示之二:信誉信用与财富并不成正比。尤努斯把钱贷给穷人,但孟加拉乡村银行的贷款还贷率高达99.02%。这表明穷人不讲信用是没有根据的,弱势地区、弱势行业、弱势群体更珍惜自己获得贷款的机会,更珍惜自己的荣誉。
启示之三:灵活浮动的贷款利率定价机制。格莱珉银行贷款利率根据不同目标客户灵活浮动,而不是提供优惠利率,穷人虽然因此付出了相对高的利息成本,但也获得了相对高的信贷机会。
启示之四:“授人以渔”比“授人以鱼”更具正向激励作用。尤努斯的实践创新了一个理念:坚持用商业可持续的原则消除贫困,让贫困人群享受金融服务,给他们以发展机会。但值得注意的是,尽管尤努斯的银行每年都为几百万人发放数亿美元的小额贷款,但他们从来不采取资助或施舍的方式,即使对乞丐也不例外。实践也证明即使是乞丐,只要机制合理,他们在身身获得创业发展后同样有意愿也有能力归还贷款本息,这从效率角度说明了“授人以渔”比“授人以鱼”更具正向激励作用,也侧面反映了建立以市场化为导向的商业可持续金融运行机制的重要性。
三、具体实践——遂宁市创新农村信用社小额信贷管理模式的主要做法和主要模式
为充分发挥基层人民银行实施货币政策“窗口”指导效应,降低农村信用社的信贷风险,提高农民和农村经济组织贷款的可获得性,2007年,人民银行遂宁市中心支行会同当地农村信用社,大胆借鉴孟加拉国尤努斯乡村银行的成功经验,改革创新农村信用社现行的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联保贷款管理模式。
1、深入调研,制定方案。2007年3至4月份,人民银行遂宁市中心支行会同有关农村信用联社和基层农村信用社,就如何科学引入孟加拉国乡村银行小额信贷管理理念与可借鉴的小额信贷管理模式和联保贷款管理模式,创新小额信用贷款和联保贷款管理进行了调查研究,并结合我市实际,经过充分讨论和多次修改,制定了《遂宁市农村信用社小额信用贷款管理村(乡)级试点方案》及《遂宁市农村信用社小额联保贷款管理改革试点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2、下发文件,层层落实。上述《实施方案》出台后,5月初,人民银行遂宁市中心支行以正式文件形式向省农村信用联社遂宁办事处下发了《关于印发<创新农村信用社小额信用贷款和联保贷款管理模式的指导意见>通知》(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的文件,要求省联社遂宁办事处结合市委、市政府组织开展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示范村”活动和对农户及农村经济组织的授信工作,在辖区农村信用社开展试点工作。省联社遂宁办事处随后将该《指导意见》以正式文件形式转发至各县市区农村信用联社,联社再将此《指导意见》传达给各农村信用社,有选择性地组织实施。
3、深入选点,逐步铺开。5月中旬,人民银行遂宁市中心支行会同省联社遂宁办事处和有关联社的负责同志,按照上述《指导意见》,分别深入射洪、大英、蓬溪、遂宁等县(区)农村信用社进行选点工作,并指导农村信用社制定“诚信互助协议”和“互助联保协议”,在全市较为贫穷的地区与经济较为活跃的区域分别开展创新小额信用贷款和联保贷款的村(乡)级试点工作。其主要模式有:
一是在经济欠发达的贫困地区的农村信用社开展引入孟加拉乡村银行小额信用贷款管理模式的村(乡)级试点。试点工作重点是“小组+中心+信用社工作人员”和由几个支持小组组成的“村级互助中心组”的形式,让参加组织的农户构成相互制约,相互救助与激励的管理机制。信用社工作人员要负责对参加组织的全体农户进行诚信及家庭生产、经营基础等方面的资格审查,同时要求由组织全体成员与信用社签订“诚信互助协议”,主要明确组织成员间互相协作支持、互相制约条款,使组织成员中出现不按时归还贷款的情况将影响组织中未贷款的其他成员暂时贷不到款,并规定不准向未加入组织的其他农户发放贷款,贷款发放采取“组织会议申请、信用社工作人员集中审核、批量发放”的程序,贷款额度可根据当地实际确定最高贷款上限,归还贷款也可采取单个农户一次贷款,自行分期偿还贷款本息的方式降低信贷风险,解决目前基层信用社信贷人员严重不足,工作量过大的矛盾,减少贷款管理成本。此项工作已在射洪县农村信用社和大英县农村信用社试点成功,并于来年逐步推广。
二是在经济较为活跃区域的农村信用社引入孟加拉乡村银行成立联保组织、构成内生性激励与约束机制理念外加连带担保的管理模式,开展村(乡)级试点。创新联保贷款管理模式的基本思路:一是延伸联保贷款领域。将农户之间的联保贷款延伸到农户与农村小企业、农村小企业与小企业之间的联保贷款;二是由通过农村信用社授信的小企业牵头,信用社工作人员参与,自行成立农村小企业之间相互帮助、相互监督与约束的农村小企业“联保互助协作组织”,牵头企业为组织负责人,组织成员一般在3个以上,并规定每个成员向信用社交纳一定数额的贷款风险质押金,组织成员与信用社签订“互助联保协议”,组织成员中如出现一列未按时归还信用社贷款本息的违约情况,组织负责人将承担被取消授信资格责任,其他成员将承担将交纳的贷款风险质押金用于归还贷款违约成员贷款清偿的连带责任,并将影响到未违约组织成员的再次贷款;三是对未加入“联保互助协作组织”的其他农村小企业禁止贷款;四是为降低贷款风险,可视情况对小企业采取一次贷款、分期偿还贷款本息的方式;五是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农村小企业贷款的最高上限;六是将试点地区的贷款审批权下放到基层农村信用社,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工作效率。此项工作已在遂宁市射洪农村信用社、大英县农村信用社试点成功,并于来年逐步推行。
三、成效初显——遂宁市小额信贷创新工作呈现出“一降低、一提高、一促进、一减少”的显性效应 ,人民银行遂宁市中心支行主导推行的创新农信社小额信贷管理模式的工作,紧紧围绕与当地党政开展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示范村相结合、与农村信用社开展信贷客户信用等级评定和授信工作相结合、与当地农村经济和信用环境的实际相结合的“三结合”原则,经过近半年的实践运作,初步收到了农户和农村小企业、农村信用社及当地党政“三满意”的良好效果,并呈现出“一降低、一提高、一促进、一减少”的显性效应。
1、降低了农村信用社的贷款风险。一是创新后的小额信贷管理模式让组织成员与信用社签订“诚信互助(互助联保)协议”,明确组织成员间互相协作支持、互相制约条款,使组织成员中出现不按时归还贷款的情况将影响组织中未贷款的其他成员暂时贷不到款,或组织负责人将承担被取消授信资格责任,其他成员将承担将交纳的贷款风险质押金用于归还贷款违约成员贷款清偿责任。通过组织农户构成相互制约,相互救助与激励的管理机制降低了信贷风险。二是组织模式的建立,将原由信用社信贷员对贷款户的诚信与个人劣迹的考察变为当地农户组织体系内部成员之间的筛选,增强了对贷款户个人信息了解的精确度。三是对小企业联保组织体系内部成员预交贷款风险质押金,在法律文书担保基础上增加了负有连带还款责任的部分经济担保,降低了贷款风险。如,青岗农村信用社联保贷款户按贷款金额1—5%的比例标准向信用社以定期存款形式交纳贷款风险质押金,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信用社的贷款风险,该社不良贷款率由2004年末的66.2%降低到创新贷款模式后的13.5%。
2、提高了乡村的信用意识。创新后的小额贷款模式,通过由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组织与信用社签订“农户诚信协议”,增强了农户的诚信意识,强化了农村信用文化建设,优化了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由于对农村小额信用贷款组织之外的成员不贷款,而组织之内留有暂不贷款的空缺,更能使组织内部不守信用的农户受到“排斥”而贷不到款,建立起了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因而小额信贷创新模式受到了广大农户的欢迎,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撤并信用代办站在农村支农工作中的不足。如,大英县象山信用社在开展小额信贷创新模式试点工作后,在短短的半个月时间内,该社共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搜集农户资料1500份。在对农户反复解释和宣传发放创新后的小额农贷的好处时,农户对创新模式给予了极高的评价。该区林家村一组村民魏海坤语重心长地说,“人民银行和农村信用社创新贷款模式,想农民之所想,急农民之所急,真是我们农民的贴心银行!”该社汇同各村的村支两委一起对每户农户进行了评级、授信,并分门别类地入档管理。至目前为止,该区已评级农户1375户,占农户总数91.6%,并颁发了1375本贷款证。其中试点的林家村共成立贷款互助中心组17个,发放贷款50万元,新增贷款还贷率达99%。又如,蓬溪县文井信用社开展创新小额信贷试点工作后,其新增贷款无一笔沉淀,收贷率达100%。
3、促进了农村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面对农行改革后面向农村的定位、邮政储蓄银行贷款业务范围的扩大、农发行附营业务的开办及信用站撤销导致农信社存款流向邮政储蓄等诸多竞争因素,农信社所占领的市场将越来越小,步履更加艰难。创新小额信用贷款和联保贷款管理模式后,农村信用社凭借审批环节少、工作效率高等优势,能满足一大批优质客户金融服务需求,锁定一批黄金客户,促进竞争性农村金融市场的形成和提高农村金融效率。如,青岗农村信用社在其他涉农金融机构抢占其优质客户的情形下,凭借创新后的联保贷款模式,以3至5户为一组,共签订联保贷款协议32份,对该地三联米业有限公司等134家大米加工厂发放贷款2150万元,使青岗粮食市场继续保持了全国十大米市的旺势。该米市目前解决了4000多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对当地经济的发展、农民增收和政府增税发挥了巨大作用,当地党政和农民群众交口称赞信用社支持“三农”发展做得好,该社的金融形象、自身效益和社会效益均不断提升,促进了竞争性的农村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
4、减少了农信社信贷员的工作量。创新贷款管理模式后,将原来信贷员对单个农户贷款和农村小企业贷款的贷前调查与考察,改变为组织体系内部农户之间、联保小企业之间的自行筛选,由单户发放变为批量发放,大大减少了信贷员贷款审核的工作量。在信贷发放工作中,农户小额贷款按照“一次核定,随用随贷,周转使用,余额控制”的办法进行办理,提高了工作效率,同时打破了以前基层信用社信贷人员严重不足的瓶颈,减少贷款管理成本,提高盈利水平。创新小额贷款管理模式后,原来5万至30万元以内的贷款审批权利由联社下放到基层信用社,进一步减少了贷款的审批环节,简化了贷款手续,审批时间由原来的15天左右缩短到5天,提高了工作效率,为贷款户提供了方便、快捷、安全的贷款服务,提高了金融服务质量,农户和农村经济组织满意度提高。
人民银行遂宁市中心支行引导农村信用社创新小额信用贷款和联保贷款管理模式试点工作运作近半年来,大大提高了农民和农村经济组织贷款的可获得性,并起到了较好的示范作用,引导全市涉农金融机构找准了自己的市场定位,加大了对“三农”的信贷投入,并优化了农村信用社的信贷结构,全力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截至2007年8月末,全市农村信用社各项贷款余额47.16亿元,其中农业贷款余额34.42亿元,占各项贷款的72.98%,比年初净增12.36亿元,占各项贷款新增额的75%,为农户和农业经济组织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信贷资金保障。
参 考 文 献
1 农业部软科学委员会办公室.增加农业投入与改善农村金融服务 [M].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20052 殷红霞.农村小额信贷的政策效应及风险防范.[J].理论导刊,2004(9)3 何广文.以金融创新促进农村信用社小额贷款业务健康发展[J].中国农村信用合作,2002(2)4 闫永夫.中国农村金融业——现象剖析与走向探索[M]. 北京:中国金融出版,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