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小企业融资难已成为世界性的问题。
二、目前,社会上普遍感到中小企业贷款难,融资难,同时又感到银行信贷结构难以调整,其原因何在?
三、中小企业的资金困难,融资难的问题,单靠一种途径是不行的,需要从多种渠道去解决。
内 容 摘 要
内容提要:中小企业融资难是世界性的问题。我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在现阶段主要集中于间接融资的情况下,中小企业融资与银行信贷结构调整有着紧密的联系。中小企业融资渠道的变化影响着银行信贷结构的调整,反过来,银行信贷结构的调整也影响到中小企业融资格局的变化,它们相互制约、相互促进。本文结合国内外中小企业融资的基本特征,着重对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和银行信贷结构难调整的原因进行分析,提出政策建议。
关键词:中小企业融资;银行信贷结构
我国中小企业融资与银行调整信贷结构问题的探讨
一、国外中小企业融资概况与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的现状
世界各国,中小企业的资金来源不外乎以下几种情况:一是自筹;二是直接融资;三是间接融资;四是政府扶持资金等。资金作为生产要素之一,按照市场原则,其市场流向必然是利润高、信誉度高和回报率高的领域。由于中小企业规模相对较小,经济变数多,风险大,突出表现为信用能力不高,一般资金所有者或金融机构在资金融通上都普遍采取谨慎的原则,虽然一些国家政府在资金上对中小企业予以支持,但也是“小菜一碟”,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中小企业融资难已成为世界性的问题。
(一)国外中小企业融资的基本情况
在西方国家,中小企业融资活动与一般企业并无根本区别。不同类型的中小企业,由于其性质和对经营风险承担的责任不同,融资渠道有所不同,而同样性质和类型的中小企业在不同阶段对融资也有不同的要求。
从企业的法律类型看:一是单人业主企业和合伙企业;二是公司制中小企业。单人业主和合伙制企业一般规模较小,或是一些初创企业,其特点是不必支付企业所得税,只需缴付个人所得税,但无权以债券和股票的形式向社会直接融资,并还要对其经营风险负完全的责任。而公司制中小企业必须支付高额的企业所得税(也要缴付个人所得税),但有权以债券和股票的形式向社会直接融资,并对其经营风险承担以股本金为限的有限责任。虽然公司制中小企业同其他公司制企业一样拥有直接融资的权利,但由于各国对企业上市规定了苛刻的条件,中小企业在金融市场上,仍然处于极为不利的地位。
从融资的角度看:国外中小企业主要分为制造业型、服务业型、高科技型及社区型等几种类型。
1、制造业型中小企业,无论是购买能源原材料、半成品和支付工资的流动资金,还是购买设备和零备件的中长期贷款,甚至产品营销的各种费用和卖方信贷,都需要外界和金融机构的金融服务。相对地说,制造业企业资金需求量较大,资金周转相对较慢,经营活动和资金使用涉及的面也相对较宽。因此,风险也相应地较大,融资难度要高一些。
2、服务业类型中小企业资金需求主要是存货的流动资金贷款和促销活动上的经营性开支借款。其特点是量小,频率高,贷款周期短,贷款随机性大。其经营风险相对于其他中小企业较小,是一般中小型商业银行比较愿意给予贷款的对象。
3、高科技型中小企业除要通过一般中小企业可获得的融资渠道融资外,比较重要的一个资金来源就是各种各类层出不穷的“风险投资基金”。这类基金既有政府设立的,又有私人建立的,也有政府和私人共同建立的,其性质一般属于产权资金。
4、社区型中小企业(包括街道手工工业)具有一定的社会公益性,比较容易获得政府的扶持性资金,另外社区共同集资也是这类企业的一个重要的资金来源。
在不同发展阶段中小企业对融资的要求也不同。
创办阶段:需要有自有资金,一般来自个人投资者和风险资金,也需要商业银行以举债方式筹措少量资金。投入经营阶段:主要是从商业银行及其他渠道获得流动资金贷款。增长发展阶段:主要从商业银行及各种中小投资公司、社区开发公司获得债务资金,也可从个人投资者和风险资金、小企业投资公司等方面增加产权资金。开始成熟阶段:主要以大公司参股、雇员认股、股票公开上市等以及从投资公司、商业银行筹集发展改造所需产权资金。除上述四个发展阶段外,国外对中小企业在退出阶段,为减少企业破产给当事人、债权人以及整个社会带来的不利影响,还设有专门的破产清算基金。
随着西方国家金融业的发展,国外中小企业的融资也出现专业化的特点,另外,政府的资金支持是中小企业资金来源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方式主要包括:税收优惠、财政补贴、贷款援助、风险投资和开辟直接融资渠道等。综合各国的情况看,政府的资金支持一般能占到中小企业的外来资金的10%左右,具体数额取决于各国对中小企业的相对重视程度以及各国企业文化的传统。
(二)国内中小企业融资的基本特征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国内中小企业在融资上同样与西方国家中小企业一样面临着经济运行所带来的不利融资环境,而且还遇到了由于我国经济体制改革滞后所带来的制约因素和一些缺乏基本金融原则的融资规定所带来的不利影响。目前,我国中小企业占全国企业总数的90%以上,而在国内中小企业中,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占有绝对的比重,而这类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的资金来源主要依靠银行贷款且单户贷款存量较大。人民银行戴相龙行长在3月25日向参加“2001中国发展高层论坛”的中外代表回答问题说:“我们现在的贷款用于中小企业的占我们全部贷款的48%。”从这个权威数据也可以看出,在我国信贷结构中,中小企业贷款占有相当的比重。可以说我国中小企业的资本构成中首先是间接融资,其次是企业自筹,最后为直接融资和政府扶持资金。而表现出特有的现象:一方面,中小企业有较高的负债率;另一方面,中小企业资金严重不足,融资难的问题更为突出。
我们认为:我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在现阶段主要集中于间接融资的情况下,中小企业的融资与银行信贷结构的调整有着紧密的相关联系。中小企业融资渠道的变化影响着银行信贷结构的调整,反过来,银行信贷结构的调整也影响到中小企业融资的变化,它们相互制约,相互促进。
二、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成因分析
目前,社会上普遍感到中小企业贷款难,融资难,同时又感到银行信贷结构难以调整,其原因何在?
1、计划经济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度过程中,历史形成的包袱很难一下子解决,而且在改革过程中还面临着许多新的问题。在信贷结构中,存量难盘活,增量调整受到制约。
在计划经济时代,公有制经济占主导地位,决定企业生产什么、生产多少、销售多少都是国家计划,资金由财政和银行供给,这种体制和融资方式必然造成企业高负债率。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我国的公有制经济在经济发展中所占比重下降,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较快,通过改革,一部分企业增添了活力,但就整体而言,国有企业仍然十分困难,国有企业经营机制转换滞后,不能完全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而集体乡镇企业负债率,不亚于国有企业,形成的原因主要是乡镇企业的发展模式和投资体制。以安徽省为例:大量的乡镇企业是在1992年一阵风发展起来的,以贷款、政府财政和财政担保为本金,强调仿照苏南集体、乡办骨干为主模式的乡镇企业,都是高负债,任务性的,有的乡镇企业甚至完全是负债兴办的,在买方市场条件下,利润率低,乡镇企业风险迅速增大,相当多的乡镇企业垮掉了,留下一大笔银行负债和财政负债。国家从稳定大局出发,对中小企业不轻易地实施破产,一些严重资不低债的中小企业,实质上是“名存实亡”,因而国有企业和集体乡镇企业的债务问题,财政债务中的银行借款问题,造成了金融机构 不良贷款居高不下,呆坏帐比例较高,金融机构背上了沉重的历史包袱。
八十年代后期以来,国家先后提出了搞好搞活大中型企业的改革试点,特别是近几年来,明确提出了“抓大放小”的改革目标,这样大型企业享有的待遇,中小企业一般不能获得。国家为了搞活国营大中型企业,对“大的、亏的、急的”国有企业实施“债转股”,为减轻银行历史包袱,要求银行对不良资产实行剥离,这项政策措施有利降低企业的财务成本。从现实情况看,由于实行“债转股”的企业多数属于能正常经营、不欠息的国有大中型企业,企业实行“债转股”后,实际上使银行的信贷资产质量下降,效益减少。例如铜陵市二家国有商业银行2000年底对有色、铜化两企业实施“债转股”近4亿元,而“债转股”中的企业贷款在贷款分类中并非不良贷款,实施“债转股”后,国有商业银行信贷总额下降,导致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相对数上升。由于个别国有商业银行“债转股”审批、签字手续滞后,导致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绝对数上升。例如,建行铜陵分行对铜陵有色集团、铜化集团两企业“债转股”审批材料已上报,而“债转股”正式审批签字手续未办,银行只能作为贷款考核,而企业得知消息后不愿还本付息,导致实施“债转股”的贷款逾期,不良贷款的绝对额上升。而且由于“债转股”占用了不良资产剥离额度,也影响了贷款质量的根本好转,同时还导致了商业银行收益减少。以工行铜陵分行为例:该行将铜化集团2.47亿元贷款实施“债转股”后,由贷款变为购买资产管理公司长期债券,每季减少利息收入437.7万元,影响了该行的经营收益。实事求是地说,“债转股”在化解风险的同时,也滋生着新的风险。突出表现为中小企业的“道德风险”,在“债转股”和剥离不良资产政策出台后,一些生产经营基本正常,有能力付息的中小企业,有的找关系、开后门,也指望搭上政策的“班车”,有意拖欠银行利息,甚至赖帐不还,严重地破坏了银企关系。银行很可能成为这种风险的最终受害者。反过来,由于中小企业信用关系的恶化,挫伤了银行放款的积极性,也影响到中小企业融资的渠道,加剧中小企业融资难的矛盾。同时也影响到银行信贷结构的调整。
另外,我国各类公司制企业,虽然尽了上缴公司所得税的义务,但仍然不能完全享有自由发行债券和股票的权力。如果公司想发行债券或股票,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严格审批,符合一定条件者,才能获得发行权;而且所发行的债券,特别是股票,必须进入公开市场,不允许柜台交易的存在,这与国外公司制企业直接向社会募集资金的做法有很大的差别。可以这么说,我国中小企业融资体系和资金扶持政策缺乏完整性和系统性,制约了中小企业融资渠道的拓展。
2、金融业作为特殊的产业,其特殊地位决定了必须实行谨慎的原则。谨慎原则对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非常重要,但在客观上也给风险性较高的中小企业的融资带来极为不利的影响。
目前,金融机构放款以规避风险为信贷决策的首选目标,以“保证原则”为信贷标准,造成金融机构之间放款对象严重趋同,出现忽视一般客户信贷需求而竞相向少数优质客户放款的倾向,金融机构间争夺客户,交叉放款现象相当普遍。据某大区行对423家金融机构的问卷调查,有52.7%和46.6%的机构因企业当前效益差和项目前景不明朗拒绝发放贷款;有45.15%和24.8%的机构因企业拖欠贷款本息和逃废债务拒绝发放贷款,保证、抵押、质押贷款和票据贴现占比达到70%,信用贷款则主要投向了国有企业,特别是国有大型企业。这不仅造成企业资金状况苦乐不均,相当数量的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资金紧张,而少数企业获得的贷款超出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将信贷资金投向了非生产领域,有些甚至停留在新股申购中空转,相应地增加了金融机构潜在的系统性风险。
由于中小企业易受经营环境的影响,经济变数大。在我国中小企业中,非国有企业,特别是个体和私营企业存在经营规模小,抗风险能力弱,低水平重复建设多,发展上存在着一定的盲目性;产品档次普遍不高,技术含量低,经营缺乏稳定性;内部管理薄弱,信息披露不规范,财务制度不全,帐表数字不实等问题。特别是部分中小企业信誉差,借改革之机逃废银行债务,有意转移或隐匿资产和收入,不按规定归还银行贷款本息,降低了银行向中小企业贷款的信心。金融部门为安全起见,建立了一套较完整的融资手续。由于融资手续的繁琐,这就难以满足中小企业融资简单快捷的要求,使一些有意融资的中小企业望而却步。加上中小企业的信贷担保机制不完善,担保难落实问题突出,风险控制难度较大,同时由于大多数中小企业经济实力不强,可用于抵押的有效资产微乎其微,而银行抵押贷款费用高、环节多,时间长等问题也限制了抵押贷款的推行;由于基层行贷款审批权限的上收,审批时间拉长,使中小企业小额急用资金需求难以及时得到满足;金融机构债权维护难度较大,特别是基层政府部门从本位出发对维护金融债权的主动性不够,执法不力,使得金融机构经常处于“赢了官司输了钱”的尴尬境地,影响到金融机构放款的主动性;银行部门为了减少信贷资金损失,对信贷员实行以资产质量为主要指标的考核,由于缺乏对称的激励机制,信贷员若能按期收回本息,无任何奖励,若形成不良贷款,则受到调查和处罚,在一定程度上又挫伤了信贷员的积极性;另外一些国有商业银行对下属借差行进行利率制裁,造成存贷比以外的贷款利率倒挂,即使对中小企业贷款投向再准,质量再优,贷款行也得赔本,扼杀了这些行贷款的积极性。金融机构在经营过程中,从自身利益考虑表现出了“嫌贫爱富”的现象,使中小企业融资处于不利的地位,中小企业普遍感到“贷款难”。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由于我国中小企业融资体系和资金扶持政策尚处于起步阶段,主要融资渠道和融资方式单一,尽管国家采取了加强和改进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的措施,但目前效果还不理想。市场运行规律、中小企业特点及金融行业的特殊性共同决定了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在我国很长一段时期内将继续存在;银行信贷结构的调整也将是长期的工作任务。
三、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对策初探
各国的实践表明,中小企业的资金困难,融资难的问题,单靠一种途径是不行的,需要从多种渠道去解决,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我们认为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制定完善中小企业信贷扶持政策
信贷政策是中央银行按照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制定的,运用经济、法律及行政手段和措施,对金融机构的贷款增量、贷款投向及贷款质量进行适当引导、调控和监督的政策。针对我国经济中结构矛盾突出,市场发育水平较低以及间接融资为主的实际情况,在信贷政策上,要根据中小企业的特点,完善授权信贷制度,减少贷款审批环节,完善商业银行内部管理办法,在强调防范风险,明确责任的同时,建立相应的贷款激励机制,对不良贷款的历史成因要客观分析,对新增贷款要实事求是地提出质量要求。通过国家信贷政策的调整,加强产业政策的引导和“窗口指导”,重点支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国家鼓励发展的产业;通过加大贷款投放,重点扶持一批骨干企业的发展,根据中小企业的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贷款策略,例如实行封闭贷款和建立“授信额度”贷款制度。针对我国中小企业行业特点,制定鼓励中小企业为大型企业提供配套产品和服务的信贷扶持政策,完善中小企业信用评级办法。各金融机构要大力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恢复融资租赁业务,促进中小企业的技术更新,适时扩大出口信贷业务范围,对国家鼓励的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可采取卖方信贷,在符合贷款条件的前提下,办理买方信贷业务,对以仓储、配售、分销等为主要内容的物流服务型中小企业,只要有经银行认可的信用证、承兑汇票或以库存物作抵押的,都应给予贷款支持。要配合政府部门探索建立多种形式、多层次的社会化中介服务体系,由政府牵头建立担保基金,为地方中小企业提供担保,中小企业之间也可出资设立担保基金,建立和完善我国中小企业的信贷担保机制。建立与贷款相适应的信贷辅助制度,如开办贷款保险业务,分散信贷风险。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要加强对金融机构改进对中小企业服务的引导、督促和检查,保证政策落到实处,为中小企业创造宽松的融资环境。
2、建立专门的中小企业金融机构,明确国有商业银行与中小金融机构的市场定位
学习国外经验,由政府牵头,探索建立中小企业投资公司,由投资公司向中小企业提供各种贷款。专门化的中小金融机构,可以专门从事对中小企业的融资活动,有利于不断积累为中小企业服务的经验,提高中小企业融资的质量。国有商业银行的分支机构也要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成立“中小企业信贷部”,明确要求对中小企业提供的贷款额在每年新增贷款额中要占一定的比例,切实增加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投入,积极为中小企业办理银行承兑、贴现业务,适当降低承兑、贴现最低限额。城市商业银行和城乡信用社要把中小企业作为重点支持对象,积极运用各种金融工具为中小企业提供结算、汇兑、转帐、财务管理和咨询等多种服务。根据中小企业经营灵活、资金周转快的特点和多样化的需求,逐步建立行之有效的运行机制,改进和完善对中小企业服务的操作流程。
3、拓宽中小企业的主要融资渠道
积极发展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展金融机构面向企业和个人的柜台债券交易,积极发展中小企业直接融资,逐步放松中小企业发行债券或股票的审批条件,向社会筹集资金;尽快建立我国正常的债券或股票的柜台交易体系,创造条件建立符合中小型科技企业融资特点的“第二板市场”。
积极引导民间投资,尊重价值规律和市场原则,建立公平、互利、合作的投资机制。地方政府应当进一步发挥积极财政政策的作用,适时注入启动性的开发资金,促进民间投资发展。
借鉴国外做法,制定相应的鼓励和扶持中小企业创业者向亲朋好友借资的措施,为中小企业建立新的融资渠道。
政府部门要在政策上机制上为中小企业增强融资的能力,在法律上保障中小企业不受歧视,从税收、财政补贴、贷款援助、风险投资等方面建立和完善我国中小企业资金扶持政策体系。从“放水养鱼”的角度,促进中小企业资本的积累和成长;鼓励中小企业吸纳就业,建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促进中小企业科技进步,增强中小企业的资金实力。
参 考 文 献
[1]刘勇 《国外中小企业融资方式的比较研究》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调查研究报告第15号(总1408号)
[2]张运来 张希迎 苑文杰 《中小企业贷款难的主要原因及对策》 《金融时报》2003年3月24日
[3]胡竹枝 冯中朝 《银行与中小企业融资关系比较与选择》《金融与保险》2003年第6期
[4]刘群 《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的现状与对策分析》 《金融纵横》 2005年第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