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风险的重要性……………………………1
(一)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概念和职责………………………………1
(二)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风险的发展现状……………………………1
二、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面临的主要风险 … ……………………2
(一)设立风险………………………………………………………………2
1.资本金不足 ……………………………………………………………2
2.设立动机复杂 …………………………………………………………2
(二)经营风险 …………………………………… ………………………2
(三)体系风险 …………………………………………… ………………3
(四)监管风险 ………………………………………………… …………3
三、担保机构防范风险的主要措施…………………………………………4
(一)建立担保风险补偿机制………………………………………………4
(二)拥有一定规模的资金…………………………………………………4
(三)建立信用担保风险分散机制…………………………………………5
(四)建立信息化管理………………………………………………………5
(五)提高人员素质,杜绝风险隐患………………………………………6
参考文献………………………………………………………………………6
内 容 摘 要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是解决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重要突破口,又是一个高风险行业,由于被担保企业、担保机构自身以及外部社会环境等因素的相互作用与影响使得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在运作过程中面临着多种风险。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要持续发展,必须能正确地识别各种风险,并有效地加以防范和控制。本文通过对中小企业担保机构的现状以及目前存在的风险进行分析,参照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实际操作来论述信用担保机构对风险的控制和防范,以实现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 风险控制 可持续发展
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可持续发展
一、认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风险的重要性
(一)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概念和职责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是指由政府和企业法人、社团法人、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自然人以独资或者合资的形式,根据“政府扶持,市场运作”的原则设立,旨在实现一定的政府职能,专为中小企业提供信用担保的专业机构,表现为如下几个特点:(1)优惠和安全是担保机构在运作上坚持的两个基本原则,同时又以商业银行的贷款安全为基础,实现扶持中小企业发展和保证金融资产安全的双赢模式。(2)担保机构的标准是非营利性或者微利。其宗旨在于发挥资金的政策导向作用,扶持中小企业发展,通过专业化运作,产生放大倍数,成为金融机构和中小企业的桥梁和纽带。(3)担保机构的担保对象一般是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产品有市场、发展前景广阔、有利于技术进步、扩大就业和促进出口等各类中小企业。(4)担保机构的资金来源一般以政府出资为主要渠道。(5)担保机构必须确保其独立自主的法人地位,实行专业化运作模式。
(二)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风险的发展现状
世界各国的经验表明,中小企业的发展已经日益成为推动经济增长、创造就业条件和促进技术创新等方面的重要力量,在社会资源配置方面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而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是世界各国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举措和普遍经验。随着我国经济改革的不断深入,中小企业的发展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随之而来的中小企业信用不足、资金短缺问题也日益成为困扰其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我国政府采用了世界通行的做法,从1998年开始推动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
据国家发改委调查统计,截止2006年底,全国担保机构3366家,其中:省级担保机构359家,地市级担保机构1665家;政府完全出资的688家,参与出资的629家,民间出资的2049家;公司法人2863家,事业单位381家,社团法人122家。全国担保机构共筹集担保资本金总额1232.58亿,同比增加424.72亿,增长52.57%,其中政府出资357.46亿,占担保资金总额的29%;累计担保企业379586户,累计担保总额8051.87亿元,同比分别增加44.07%和72.27%。累计实现收入257.74亿元,其中保费收入178.83亿元,投资收入49.29亿元,其他收入29.62亿元。
实际上这一繁荣的局面是政府部门所始料未及的,原本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行业属于严重的高风险行业,其风险和收益是严重的不对称,其风险是企业的经营风险和信用风险,实际上就是它所承担的企业贷款风险,而其收益主要是担保费,这远远少于银行的利息收入。如果没有政府出资,民间资本的趋利性使得其很难驻留在这个行业中,而实际的调研数据表明,我国商业性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数量和出资比例均很高。原本政府的发展思路是“一体两翼”即“政策性资金、市场化操作、企业化管理”为一体,以中国现有的专业担保和互助担保为两翼,逐步开展。而现在商业性担保机构已经从“一翼”转变为“一体”,并且提出了“政府引导,商业化运作,向国际化靠拢”的发展思路。但是这样的繁荣局面背后却隐藏着更多的危机,由于担保行业是一个新兴的高风险行业,因此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如何地防范风险,改善行业风险问题,形成自身的可持续发展,进而推动我国中小企业的发展是值得研究的。
中小企业融资难,一直是老大难问题。中小企业主往往把三缺乏资金列为企业未来发展的一大障碍。在这种情况下,市场组织对信用担保制度产生了强烈的需求。担保公司根据自身的实力和信誉,承担数倍其资本的担保能力,在社会资源的配置过程中发挥经济杠杆作用和乘数效应,对提高整个社会经济效益可以发挥较大的作用。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是世界上实行市场经济国家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行做法,担保公司从聚合信用,而非融合资本的角度,一方面使小企业能够更有效率、更低成本达到银行的门槛,另一方面银企谈判对手减少有利于降低交易成本。由担保公司提供保证是当前条件下,解决中小企业贷款难的可行最优选择。但是与担保业务创造的外部经济形成鲜明反差的是,担保公司普遍处于亏损或者微利状态。除了风险与收益不对等且盈利差之外,由于与银行建立协作关系的比例低、与协作银行分担风险的比例低、提供信用担保的比例低资本金运用不充分及缺乏相应的风险退出与转让机制,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可持续发展受到严重的制约。
二、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面临的主要风险
(一)设立风险
1.资本金不足
担保机构的经营就是以其资本金作为基数,以担保比例为杠杆来开展的。如果资本金不足,其业务开展达不到规模效应,其受益很难得到保障。而商业性担保机构出资渠道主要集中于明间资本,尽管有其他渠道例如联合投资,财政补充,国际援助等等,仍然不能保证资本金的充足。有一家安徽的担保机构其资本金竟然只有30万。
2.设立动机复杂
商业性资本进入担保行业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盈利,但是中国人民银行统计结构显示,2002年国内只有担保机构848家,2004年发展成立3000多家,平均每年翻一番。截至2006年底,全国已设立各类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3366家。其中很多担保机构是在2003年《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信贷业务管理的通知》出台以后成立的,目的在于房地产银根收紧以后,绕道获得银行贷款。
(二)经营风险
这是担保机构存在的主要风险,直接决定了其在市场上的生存状况。经营风险的根源主要存在于两个方面,一个是中小企业的经营风险和信用风险;另一个就是商业性担保机构本身的运作风险。
1.担保机构的盈利离不开中小企业本身的发展状况,如果市场上大多数的中小企业经营和信用风险较大,那么担保机构的盈利是很难保证的。我国中小企业的发展可以说是一直在困境中挣扎,早期国企改革中“抓大放小”使得中小企业的发展受到了忽视,后来政府开始重视其发展,但是金融体制的改革使得中小企业受到了融资难的严重桎梏。另外我国企业信用体系是在市场经济建立之后才开始逐步开始建立的,因此企业信用文化和整体的信用环境都存在着很多问题,并且各个地区之间也存在着明显的差异。这些客观环境决定了商业性担保机构在具体业务运作中,必须注重现实环境,必须循序渐进。
2.商业性担保机构属于高风险行业,其健康运作要具备以下三个条件:一要有专业的中小企业风险的分析能力;二要和银行之间有良好的合作关系;三是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在以上的三个方面中,我国商业性担保机构都存在着不同程度的隐患。首先,中小企业经营和信用风险的分析能力不够专业。尽管每家担保机构都有自己的企业风险分析框架和实践程序,但是其共同的缺点在于这些模式大量借鉴了国外的经验,而忽略了我国中小企业的特有的特点。而且这些模式中过多强调了定性指标,忽略了定量指标的分析。其次,商业性担保机构和银行之间的合作关系不融洽。担保机构业务的开展离不开和银行的合作,实际上它是银行原有业务的延伸和专业化,但是由于商业性担保机构减少了财政资金和政府政策的特殊照顾,实际上也就减少了其自身的信用等级。如果担保机构自身不能为银行提供充足的信用,那么和银行的进一步的融洽合作就会有很大的问题。最后,商业性担保机构健全的内部管理机制的一个重要左右在于,可以具备较为完备的资金补偿能力。毕竟担保机构的高风险运作使得其有很高的亏损面,没有了财政的资金补偿,自身的资金补偿成为其损失后继续经营的一个重要前提。尽管政府和担保行业自身都对提取风险补偿基金做了相关的规定,但是由于监管的弱化,这项工作并没有被商业性担保机构所执行,一旦面临一笔较大的担保失败,就会面临破产的境地。
(三)体系风险
这一方面是指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体系内部,担保机构的交流和合作还是没有完全开展起来。另一方面是指地方性和全国性的担保机构还没有组建和发挥作用,这不利于担保机构的风险再分散和再转移。
(四)监管风险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是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而产生的,在发展初期,其本质上应该属于政策性金融体系。但是我国商业性担保机构发展速度很快,这也给政府监管上带来了难题,一些政策的出台明显晚于行业的现状。这就需要在政府监管之外,担保行业本身要加强行业的自律行监管。
三、担保机构防范风险的主要措施
(一)建立担保风险补偿机制
担保机构从担保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代偿和坏账处理。但由于担保收费较低,担保机构按有关规定能够从中提取的风险准备金,对于可能发生的赔付来说,犹如杯水车薪,单纯依靠担保机构自身积累是很难对全部风险进行补偿的。担保损失能否得到有效补偿就成为担保机构能否生存和持续发展的制约因素。因此,在健全担保机构内部风险补偿机制的同时,政府也应安排必要的资金建立风险有限补偿机制。即政府每年从财政预算中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对担保机构发生的最终代偿给予一定的补偿。对政府来说,扶持中小企业的发展不是权宜之计,而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因此,各级政府投入信用担保机构的资本金不能是一次性的,而应保持稳定的额度,以保证担保机构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我国担保制度建立较早、发展较快的苏南地区的担保实践,充分证明了这一点。另外,信用担保机构的风险准备金还可以通过充分吸收社会其他渠道的资金,扩大风险准备金的数量,以增加担保机构的实力和抵御风险的能力。根据国外的经验,可采取股权性投入的方式扩资,采用这种方式,企业、银行和其它金融机构、中小企业协会、商会等,都可以成为担保机构的股东,资本会迅速扩大。在此基础上,担保机构本着安全性和用活资金的思路,将三分之一左右的资金按风险性抵顶流动性好的方式来运作,如将其定期存款或用于购买国债等;将其余资金用于绩效好的项目投资,这样,在增加担保机构收益的同时,又可以吸引更多的股权性投资,使担保机构的资金实力不断增强。
(二)拥有一定规模的资金
信用担保机构设立的基本前提,又是保证其抵御风险的必要条件。首先,在担保机构申请设立之初,有关部门应按照担保机构的级别对其注册资本金分别进行数额上的规定,以求最大限度地抵御担保风险。例如可以规定,国家级担保机构的注册资本金须达到5亿元、省级担保机构须达到2亿元、市级担保机构须达到2000万元、县级担保机构须达到1000万元、只有这样,才能增强担保机构抵御风险的能力,才能使担保机构在偶尔发生代偿时不至于遭受“灭顶之灾”。其次,鼓励和支持民间资金进入担保领域。我国中小企业量大面广,政府的资金有限,仅靠政府的担保基金难以满足广大中小企业的需求,因此,不仅要开展政府出资的担保,更重要的是鼓励中小企业互助担保基金和商业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担保,政府可以有重点地为民间机构提供再担保,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用政府的担保基金调动民间担保机构的积极性。虽然已有一些企业愿意以出资参股等方式涉足担保领域,但与仍处在观望状态的巨额民间资本相比,这些已涉足担保领域的民间资本不过只是“沧海一粟”。因此政府可运用绩效奖励、财政贴息等资金杠杆作用,变直接投资为间接投资,引出民间资金的源源活水,来壮大信用担保机构的资金实力。再次,吸引国外资金注入、海外上市也是我国担保机构拓宽融资渠道的两种尝试。
(三)建立信用担保风险分散机制
(1)担保机构应加强同商业银行的合作,改善银保关系。按照“谁投资、谁受益”和“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原则,商业银行应与担保机构分担风险。一旦出现企业不能还款的情况,担保机构和银行应按一定比例承担损失,这种风险共担机制,将银行和担保机构结为利益共同体,一损俱损,保证了银保风险防范目标的一致性,从而把担保风险化为二者共同做好贷款业务的合力。(2)担保机构应积极同区域内其他担保机构进行合作。我国的大多数担保机构不仅“小”,而且“散”,担保机构大都各自为营,未能形成一个体系,所以,单个的小规模的担保机构无法通过体系内的联保形式来有效分散自身风险。因此,担保资金规模不大的担保机构可以联合其他担保机构共同为中小企业进行担保,以分散担保风险。(3)担保机构应积极同典当行、拍卖行进行合作。为保障自身利益,担保机构往往会运用房地产抵押、设备抵押、动产抵押等反担保措施。一旦发生代偿,在典当行或拍卖行的配合下,将抵押物顺利变现,有效解决代偿资产的处置问题,争取尽可能地减少担保损失。(4)担保机构还应积极寻求其他合作伙伴,以共担风险。设立担保险种,允许并鼓励保险公司介入,为担保进行保险是实质上的再担保。这样,既可以有效避免政府的“习惯性干预”,减轻财政压力,又能增加风险承担的主体,从而降低企业的信用风险,促进市场发展。如意大利的担保公司通过与世界上100多个保险公司开展业务合作,互相参股或进行互保,建立了有效的风险分散机制。目前,我国保险市场上的住房贷款保证保险实际上也是一种担保行为。(5)尽快组建省级再担保机构,建立再担保体系,是分散担保风险的有效方式之一。所谓再担保,是指对担保机构所承担的风险的担保,是对信用担保的担保。当担保机构发生代偿时,由再担保机构按照与担保机构约定的方式和比例予以赔付。同时,再担保机构仍然可以对风险进行再担保。再担保在发达国家也有一些成功的经验,如意大利的担保机构为了分散风险,一般都购买一个或几个再保险公司的保险,再保险公司与担保机构往往互为股东,而再保险公司的最大股东一般是世界上最有实力的商业银行,或者是政府出资办的再保险机构。再保险公司从保险公司获得的项目还可以向其他再保险公司转让风险,这种多层次再保险的方式极大地分散了风险。借鉴发达国家再担保的成功经验,我国的再担保机构应按照合理负担的原则处理与被担保机构之间的关系,要以最大限度地转移、分散担保风险为目标,确保我国信用担保业的可持续发展。
(四)加强信息化管理
做好风险分析和评审工作。信用资本不仅是有价值的,而且是可以被储蓄的。因此,担保机构应利用网络帮助中小企业实现信用储备,即担保机构根据企业以前的信用状况或担保贷款后的还款情况对其信用进行记录和储蓄;并为企业建立公开的信用信息网络,使各个中小企业的信用信息网络化、透明化,一来方便了担保机构的业务办理,二来可以实现客户信息资源共享,便于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打击和抵制失信行为。通过网络信息查询,可以迅速了解客户的信用记录,对规避由信息不对称产生的交易风险有着一定作用。如深圳建立了个人信用体系信息系统,目前已向社会开放,凡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用户,即使到银行办理信用卡,也有可能被拒绝。还有一些国家通过计算机软件帮助分析担保风险并进行决策。
(五)提高从业人员素质,杜绝风险隐患
担保是一项专业性极强的工作,需要金融、财务、法律、审计、项目评估等多方面的专业人才作支撑。而我国目前担保机构从业人员的配置是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从各地的实践来看,担保机构的 人员大多是从机关分流人员中选配,专业性难以得到保证。为了能提高从业人员素质,从源头上杜绝风险隐患,我们应从两个方面入手:一是实行招聘制。向社会招聘具有专业知识或相关工作经验的专职人才,来充实担保机构的人员力量;二是注重对已引进人才的定期培训。
参 考 文 献
[1]张胜利,狄娜.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8版.
[2]周笑梅,刘中钦.沈阳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年第1期(13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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