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前商业银行结算管理与服务的现实模式3
二、当前商业银行结算管理与服务存在的问题4
(一)商业银行结算组织运行不畅,工作效率较低4
(二)商业银行结算业务处理不顺,日常操作受阻6
(三)商业银行结算功能作用不高,现金收付频繁6
二、改善商业银行结算管理必要性认识7
三、完善商业银行结算体制对策9
内 容 摘 要
商业银行结算是金融服务的基础工作,不仅是中央银行实施宏观调控的重要途径,而且也是金融机构业务运营和对外服务的重要工具。本文立足商业银行结算体制建设和制度落实执行的实际,针对商业银行结算体制执行中存在的问题,从保证制度的统一性、协调性和实用性的角度出发,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现行商业银行结算体制的措施和建议,促使商业银行结算体制体系的不断规范、完善和协调,维护支付清算系统的安全高效运行。
商业银行结算体制问题和对策
中国现代化支付系统的建设为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提供了安全高效的结算清算平台,极大地提高了支付清算体系运行的效率,为人们带来了便捷、高效、经济的支付清算服务。但随着支付系统及相关系统相继上线运行,商业银行结算行为及结算风险出现了新的形态,也给商业银行结算体制建设提出了强烈挑战。
一、当前商业银行结算管理与服务的现实模式
(一)机构:自上而下。人民银行系统商业银行结算管理机构分级设置,总行设置支付结算司,省会城市中心支行设置支付结算处,地市中心支行和市支行多为会计部门或营业部门。金融机构商业银行结算业务承办部门则由其自行决定和调整,目前发行为会计部门,工、建两行为营业部门,农行为计划财务部门,联社为财务电脑部门,邮政为储汇经营部门,商业银行结算服务职责归属部门不统一。
(二)人员:兼职配备。从基层情况看,目前地市和市级人民银行和金融机构基本上没有专职商业银行结算人员,商业银行结算人员绝大多数为兼职,承担着包括会计核算、财务管理、支付结算、反洗钱等在内的其他很多工作。
(三)业务:柜面办理。基层金融机构通过营业窗口受理客户提交的开销户申请,经商业银行结算人员初步审查录入商业银行结算系统,然后将相关开户资料提交当地人民银行商业银行结算管理部门按规定办理。
(四)系统:联网运行。目前,基层人民银行通过全国推广应用《人民币银行结算商业银行结算管理系统》(简称“商业银行结算系统”)进行核准和备案。安徽省人民银行系统还通过单机版的《人民币银行结算商业银行结算许可项目管理系统》(简称“许可系统”)办理核准类商业银行结算行政许可。
(五)管理:条块结合。人民银行系统对商业银行结算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垂直管理,纵向布置。金融机构商业银行结算工作则主要由当地人民银行实行属地管理,同时也接受其上级行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和检查。
二、当前商业银行结算管理与服务存在的问题
商业银行结算工作政策性强,牵涉面广,影响性大,但目前仍然缺乏一部法律进行专门调整,现行商业银行结算制度绝大多数是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没有上升到法律法规层次,不仅约束力较弱,权威性也不够,存在着制度效力风险。近几年来,人民银行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的商业银行结算管理规定,但这些制度比较零乱,未能形成一个完整的商业银行结算制度体系,极不利于基层商业银行结算部门和商业银行结算人员的系统学习和有效落实执行。
(一)商业银行结算组织运行不畅,工作效率较低
一是监管主体模糊。由于《商业银行结算管理办法》(简称《商业银行结算办法》)法律层次不高,新修订的《人民银行法》又没有明确商业银行结算监管问题,商业银行结算检查处罚权限模糊,影响了人民银行执法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加上人民银行与银监部门在商业银行结算问题上存在业务和职权交叉,商业银行结算管理机制不够顺畅,在实务上容易形成“争着管”或“两不管”的不良局面,影响了商业银行结算监管职能的有效发挥。如商业银行机构调整时不及时与人民银行商业银行结算管理部门取得联系,导致有关商业银行结算转移、变更工作出现被动,影响客户商业银行结算的使用。
二是职能部门分散。到目前为止,在地市和市级人民银行仍然没有专司商业银行结算管理职责的内设机构,日常工作精力分散,加上商业银行结算工作归口不当,影响了商业银行结算管理职责的有效履行。
三是服务网点缺少。首先,金融机构网点的大量撤并,极大地削弱了商业银行结算服务功能和服务效率。据统计,2007年末安庆市商业银行结算服务网点仅592个,较2000年减少了39.45%,其中农村网点从74个下降到328个,降幅达44.59%,目前商业银行县以下网点已全部撤销,平均约3000户近12000人才有一个信用社网点。第二,由于邮政体制改革尚未推开,占市以下网点近33%的邮政储蓄机构难以发挥对公商业银行结算服务功效。第三,由于乡镇行政区划在面积、人口、交通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按区划设置的网点无疑造成商业银行结算服务区域上的不均衡,一些偏远山区商业银行结算服务严重缺位。
(二)商业银行结算业务处理不顺,日常操作受阻
一是商业银行结算系统凸现功能缺陷。如对临时营业执照期限不能监控;商业银行结算查询存在区域分割;临时户变更久悬户撤销无法操作;审核授权和密码传递不严密等。另外由于程序设计限制,个人结算商业银行结算导入进度缓慢。2007年底安庆市个人商业银行结算累计开立55万户,导入系统约36万户,导入率仅为65%。
二是许可系统存在执法风险。商业银行结算许可为单机操作,与商业银行结算系统没有物理关联,不便于核准与许可的有效衔接,实际上也增加了工作量和办理时间,降低了工作效率。人民银行商业银行结算许可权的依据是《商业银行结算办法》,不符合行政许可的法律层级要求,而且由于政策规定不协调及实践与规定相脱节,商业银行结算许可存在程序倒置风险。另外,现行商业银行结算许可业务办理部门界定不明确,在实务上,既不统一也不规范,不利于商业银行结算许可的高效有序实施。
(三)商业银行结算功能作用不高,现金收付频繁
受信用环境和传统观念影响,基层客户很少进行商业银行结算结算,现金交易居高不下,特别是在欠发达地区,客户普遍采用现金,现金使用率在90%以上。2008年1-7月份,安庆市累计签发支票1712万笔,其中现金支票占50.47%,还高于转账支票0.94个百分点。2007年安庆市乡镇信用社商业银行结算业务3280.29万笔,其中,现金业务3150.12万笔,占比95.99%,依托商业银行结算发生的各类转账业务130.17万笔,仅占4.01%。
表一:安庆市支票业务结构表
项目
Jan-06
Feb-06
Mar-06
Apr-06
May-06
Jun-06
Jul-06
合计
现支笔数
552070
439950
520660
507820
475800
496880
600170
3593350
转支笔数
579430
492740
490620
426010
407620
536770
593240
3526430
支票合计
1131500
932690
1011280
933830
883420
1033650
1193410
7119780
现支占比%
48.79
47.17
51.49
54.38
53.86
48.07
50.29
50.47
转支占比%
51.21
52.83
48.51
45.62
46.14
51.93
49.71
49.53
表二:安庆市乡镇信用社商业银行结算业务结构表
项目
现金
转帐支票
汇兑
银行汇票
合计
笔数(万)
3150.12
120.21
9.3
0.3
3282.9
占比(%)
95.99
3.72
0.28
0.01
100
四是电子商业银行结算推行不广。从市域情况看,由于经济落后,观念陈旧,设施障碍等诸多因素影响,信用卡业务发展缓慢,市场推广困难。特别是随着经济开放,大量农村人员涌入城市,形成“打工潮”,打工人数也是逐年增长,但这些农民工却很少享受特色的商业银行结算服务。至2007年止,安庆市累计发放银行卡仅15万张,交易仅有30万笔,商业银行结算活动率也仅在50%左右。其中农民工银行卡办卡约500张,仅占12.9万打工大军的0.39%。
三、改善商业银行结算管理必要性认识
商业银行结算管理与服务创新对于促进履职,推动工作,防范风险,支持决策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和意义。
一是能促使管理职责高效履行。银行商业银行结算是人民银行履行支付清算职责的基础环节,商业银行结算工作创新能有效推动商业银行结算管理工作,为中央银行宏观调控提供有效途径和支持平台。
二是能促进业务工作有力开展。商业银行结算与结算、现金、反洗钱、贷款证等工作密切相关,严格的商业银行结算管理、真实的商业银行结算信息、完善的商业银行结算服务为各项工作深入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和条件。
三是能加快社会资金周转速度。商业银行结算工作创新能有效地推动商业银行结算系统的建立,促进非现金支付推广应用,拓展以商业银行结算为依托的转账结算,减少现金使用,降低运行成本,同时能推动支付清算电子化,网络化,提高资金运转速度,更好地为经济发展服务。
四是能有效防范控制金融风险。商业银行结算工作创新使商业银行结算体系更加健全,更加严密,通过对商业银行结算及其交易的监控和关注,能有效地约束违规资金流动,防止逃废债务等非法行为,为经济运行提供良好的安全保障,同时也为案件追查提供了有效的途径和渠道。
五是能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立。商业银行结算工作创新使商业银行结算信息更加准确,使用更加广泛,运行更加规范,促使“了解你的客户”原则有效落实,有力地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立,维护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
六是能支持宏观经济金融决策。商业银行结算及商业银行结算记录能真实地反映了资金流动情况,是重要的经济情报,通过商业银行结算信息定性分析及商业银行结算记录定量分析,能监测资金运行规模和变化态势,预测经济发展前景,为有关部门进行宏观决策提供依据。
四、完善商业银行结算体制对策
制度是规范和安全的有力保障,作为支付清算体系的组织者、管理者,人民银行要适应支付清算工作发展的客观实际,不断强化制度建设,维护支付清算体系的安全、高效运行。
(一)提高制度层次
在现代化支付清算体系逐步完善的现实条件下,人民银行要科学地进行制度安排,以此逐步形成一整套科学、规范、严谨的商业银行结算体制体系:
第一层次:为法律层次。人民银行要组织有关部门结合实际尽快起草《支付清算法》、《支付系统安全法》等支付清算法律,及时提交全国人大或其常务委员会讨论通过,为支付清算工作的开展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在法律层次的制度中,要注重理顺支付清算管理体制,明确人民银行在支付清算管理上的主体地位,提高人民银行在支付清算管理上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第二层次:为法规层次。在支付清算法律框架下,针对一些特殊的支付清算事项制定具有较高法律效力的行政法规或地方性法规,如制定《银行卡管理条例》,完善《电子支付业务规则》,制定《支付清算组织管理办法》等等。
第三层次:为规章层次。尽快梳理现行的各项商业银行结算体制办法,修订完善有关业务操作规程和实施细则,合理进行增删撤并,整合和优化制度文本,为支付清算操作提供系统明确的操作依据。这一层次的制度主要是指部门规章,具体包括人民银行总行及国务院其他各部委制定的有关支付清算的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人民银行大区分行和省会城市中心支行经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制定的商业银行结算体制等。
表三:商业银行结算体制体系架构表
名称
商业银行结算体制效力层次
商业银行结算体制制定权限划分
支
付
清
算
制
度
体
系
支付清算法律
(第一层次)
基本法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其他法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支付清算行政法规
(第二层次)
行政法规
国务院
地方性法规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人大及其常委会
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人大及其常委会
支付清算规章
(第三层次)
政府规章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的人民政府
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人民政府
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人民政府
部门规章
中国人民银行及国务院其他各部委
人民银行大区分行
人民银行省会城市中心支行
(二)完善制度内容
为保证商业银行结算体制与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度办法之间的协调性,人民银行要根据支付清算业务的发展变化及时对商业银行结算体制进行修订,注意取消不适当、不合理、不实用的条款和内容,明确相应的考核标准和执行要求。具体应将所有的商业银行结算体制内容都囊括进去,协调好制度体系整体中的各个子制度之间的关系,保持衔接性和持续性,增强针对性和适应性,使各项制度能共同有效规范支付清算工作。
从制定主体和效力层次上看应具体包括法律、法规、规章三个层次的内容;从规范对象上看,应包括支付系统规范、支付组织规范和支付服务规范三个方面的内容;从业务操作上看,应包括支付清算各系统及其业务的运行管理办法、业务规程和操作手续三个环节上的内容。无论哪个层次、哪个方面、哪个环节的制度文本,都要保持相对的稳定性,避免朝令夕改的现象。
(二)整合账户管理机构
一是确定独立组织。鉴于账户管理工作的基础地位,可考虑将人民银行账户、结算、现金、反洗钱、征信等管理职能归口一个专门部门承办,实行组织“一体化”,这不仅有利于保证信息与制度的共享与统一,整合内部资源和职权,同时也利于工作横向协调和纵向布置,疏通服务渠道,有效提高管理及服务效率。
二是健全合作机制。为加强账户工作的协调与合作,应成立一个强有力的协调机构,明确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切实强化对账户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协调解决好账户工作中的矛盾。
三是成立服务中心。为整合资源,提高工作效能,可考虑成立专门的账户服务中心,由人行、金融机构、财政等部门共同派员参加,实行流水作业,“一条龙”办理业务,提供咨询,协调纠纷。
四是科学布局网点。一是要认真分析基层网点分布不合理现状,科学调整现有网点设置,使账户网点与区域及客户相适应,实现均衡服务。二是审慎审批村镇银行等新型性的账户服务组织加入,做到合理布局,逐步填补账户服务空白区。三是推进邮政储蓄改革进程,使邮储机构在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地区,有效发挥账户服务功能,充实农村账户服务力量。
(三)大力开展账户宣传培训
一是开展“多样化”宣传。在理念上,面向大众,以普及为前提,向广大城乡客户提供全方位账户宣传服务;特别是正面宣传账户作用及账户结算的好处,反面宣传现金使用的弊端,努力从认识上解决问题,引导客户广泛开立使用账户;在形式上,灵活机动,采取张贴制度文本,印发宣传册,开设宣传栏,设立咨询台,创办简报和网上园地等,多形式多渠道地开展宣传,特别要注重结合柜面业务宣传,发挥“窗口引导”作用;在实施上,分类管理,对不同客户宣传不同内容,增强宣传的实际效果。
二是开展“针对性”培训。坚持以人为本,针对账户人员素质上存在的缺陷和不足,通过授课、讲座、考试、调研、论坛等灵活形式培训,注重提升业务技术,增强操作能力,提升政策水平,增强监管能力,提升理论功底,增强调研能力,为账户管理工作奠定了坚实的素质基础。
(四)重产品,扩展账户功能
一是整合账户种类。适应改进个人支付结算服务和支付电子化发展要求,整合具有相容性的储蓄账户和个人结算账户功能,将两种账户合并为具有储蓄、结算、汇兑等功能的“个人结算账户”,以减少账户数量,节约系统资源,更加方便个人通过账户进行结算,最大限度地发挥个人账户的作用。
二是改进账户功能。适应支付系统和电子化清算的发展趋势,以信息技术为支持,以电子账户、电子工具、电子货币为发展方向,改进和拓展银行卡、预算单位公务卡、农民工银行卡等新产品的功能作用,简化账户开销使用手续,为社会提供多样化的账户服务。
三是引导账户使用。一是要引导个体户开立单位存款账户办理支付结算业务。二是要引导个人开立结算账户,推动支票、汇兑、信用卡、定期借贷记等非现金业务开展,满足客户个性化支付需求。
四是优化账户服务。一是推行主动服务,主动为客户提供政策,提供信息,提供方便。二是推行和谐服务,平等地为所有客户提供账户服务,努力建立和谐的客户关系。三是推行阳光服务,公开办事程序和注意事项,充分听取客户对账户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努力提升服务效果。四是推行绿色服务,坚持廉洁、公正、公平,提高客户对账户工作的信任度和满意度。
(四)强化风险控制
商业银行结算体制建设的重点应该是明晰风险控制目标,建立风险管理机制,最大限度地保证支付清算体系的安全运行。具体要针对支付清算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风险,制定严格的管理程序和控制措施,明确各环节的防范重点,有效监控业务运行,并对风险控制的过程和结果进行分析评价。同时要努力健全支付系统应急处置和灾难备份措施,完善支付系统运行维护机制。在制度建设过程中,特别要注意商业银行结算体制及其风险控制责任的分解,责任到部门,责任到岗,责任到人,确保风险控制措施的层层落实。
一是要重视人员职责的分离设计。要严格贯彻落实“制约分离”的作业原则,设计科学的岗位责任制,实行记账与复核、印押证、系统维护与业务操作、核算和管理的完全分离措施,对相容或可以相容的岗位和人员要在制度中予以明确,避免对制度条款理解的不同和产生歧义,影响执行力度和效果。
二是要加大重要操作的风险控制。在相关的支付清算系统程序中,要增设大额支付往账业务主管确认功能和查询查复、计息管理操作、商业银行结算参数设定和修改的复核功能,同时要强化授权控制和重要事项审批制度,以降低支付清算风险系数,减少支付清算业务差错。
三是要强化系统运行的维护管理。为防范支付系统运行风险,在商业银行结算体制设计中要注重强化网络维护和灾难备份管理,制定完善的支付清算应急处理方案,对可能发生的各种紧急异常情况,制定出明确具体、便于操作的解决方案,保障支付清算系统的不间断性、支付清算业务的连续性和支付清算数据的完整性。
参 考 文 献
1、石 玫,“浅议银行结算现状及其监管”,《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2007年第17卷第9期
2、何光辉,“支付结算体系的前沿理论研究”《 财贸经济 》,2007年4期
3、苏爱国,“试论人民银行支付结算管理职能行使”《经济研究导刊》,2007年2期4、刘慕尧,“基层银行账户监管策略”《金融会计》,2005年12期
5、 李建华,“当前强化支付结算监管的几点建议”,《济南金融》2005年11期
6、 李艳梅,“我国商业银行结算风险问题研究”,《商业研究》,2005年13期
7、侯迪,“浅谈商业银行会计结算风险及防范对策”《内蒙古金融研究》,2008年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