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图1、图2数据来自中国统计年鉴表2013
随着居民收入水平整体提高,货币支付能力大大增强,个人金融投资理念也就越发成熟。居民在满足了其基本生活消费的同时,有了更多的钱财用于其余方面的投资,就这给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提供了庞大的需求动力。
另外,美国波士顿咨询公司2010年底发布的中国财富管理市场报告显示,我国大陆企业和个人的财富正呈现几何级数形式的上升,已在世界财富值上升最迅速的市场中占有一席之地。根据资料统计,金融资产超过一百万美元的中国家庭已有87万户,在美国与日本之后,位居世界第三位,同时,可能有300多万中国家庭的金融资产高于10万美元,中国大陆已经成为全球财富管理业务上升速度最快的潜在市场。
2、内部动力:市场需求。
首先,我国商业银行由于业务长时间单一,其主要收入与利润来源于存贷款利差,属于传统业务。但是,随着利率的不断调整,利差已经越来越小,传统贷款业务的盈利能力逐渐下降。2014年1月份的金融数据显示,银行存款总额减少9402亿元,较同期少增加2.05万亿元,人民币存款和贷款两者增长速度之间的差异日趋增大。由于存贷款利差带来的收入日益下降,为了利润最大化这一最终目标,各银行都在积极采取行动,使其服务范围不断扩大,服务项目不断增加,同时开发新的业务种类,个人理财产品首当其冲。
其次,在我国银行业于2006年底全方位向外开放的基础上,外资银行于该年12月31日开始陆续进入我国金融市场,充分享有中资银行的待遇。考虑到人才、网店以及其他限制因素,存贷款这一国内传统业务不会被外资银行作为重点发展对象,他们会选择将中间业务作为切入口,随后其经营范围和品种会逐步得到扩展。由于具有领域广、规模大、风险低、个性化强、收入稳定、附加值高这些特征,个人理财业务已经成为了中外银行争夺的焦点。而外资银行的资本实力雄厚、管理经验充足、经营机制健全这些优势,也对争夺优质客户资源更加有利,从而挖掘并占据我国银行业零售业务江山,进一步可能危及传统业务。为了在与外资银行的竞争中取得上风,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至关重要。
就整体而言,为了使客户的各种个人理财业务愿望得到满足,更好的应对同行甚至外行的竞争,商业银行必须积极地开展个人理财业务,将其作为新的利润增长点。于此同时,越来越多的外资银行进驻中国金融市场,国内金融机构也会进一步加大其在个人理财业务软硬件条件建设方面的力度,该业务将从咨询建议这一表面层次,上升到实质性的策划和运作水平,实现商业银行个人理财服务质的飞跃。
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现状及发展趋势
(一)、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现状
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起步较晚,源自代理收付型的“中间业务”。1997年,中信实业银行的广分行最先推出个人理财业务,但是2002年招商银行发行的“金葵花理财”产品才真正的拉开了国内个人理财业务的序幕。到2004年下半年,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才正式批准商业银行经营人民币理财业务。次年初,工、农、中、建这原四大国有银行相继得到中国人民银行监督委员会的批准,开展人民币理财业务。
现在,尽管我国的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相对落后,但从一项对北京、上海、广州这三大一线城市以及天津对800人做的特别调查问卷统计中了解到:有兴趣进行个人理财服务的人占74%,对个人理财业务有需求的人占41%。能够看出大部分居民都希望进行理财服务,怎样将钱用在刀刃上,理好财,以便使之保值,并且不断增值,成为越来越多逐渐富有起来的中国人十分关心的话题。
罗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指出,零售银行业务是商业银行利润来源的重要渠道,现在,零售银行业务在美国等发达国家已经创造的利润,占了商业银行总利润的40%以上,对我国银行界而言,零售银行业务已是个商业银行竞争的中心,做好个人理财业务是重中之重。
零售银行业务市场蕴藏着巨大的商机和潜能,银率网数据库的统计显示,2015年我国股份制商业银行推出18590款理财产品,发行量占全部银行理财产品的34%,环比上升48.2个百分点,位居首位。工、农、中、建、交这五大国有银行以及邮政储蓄银行一共推出理财产品17930款,发行量占全部理财产品的32.6%,发行量环比上升80.4个百分点,仅比股份制商业银行低1.4个百分点,居次位。城市商业银行推出14593款理财产品,发行量环比上升45个百分点,占全部银行理财产品的27.5%,居第三位。《中国银行家调查报告2015》指出,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规模已打破13亿元人民币大关,全年共推出7万多款银行理财产品,大大超出2014年的同期规模,预期收益率平均值达4.658%。早在2008年,法国安盛保险集团的一份调查报告指出,接下来的10年,中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市场将高速增长,预测为年均30%的速度,现在看来这项判断是十分准确的,我国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正朝这一方向发展。
(二)、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趋势
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近十年的发展,从无到有,产品不断丰富,市场规模不断扩大。截至2015年末,我国商业银行共推出理财产品85427款,市场规模达到89万亿元人民币。目前,中国的商业银行呈现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有几个趋势:由单一银行服务平台向综合理财服务平台过渡;由同质化服务向品牌化服务过渡;由公共化服务向个性化服务过渡;由免费服务向收费服务过渡。从2013年,互联网金融利剑出鞘,可谓撼动了我国商业银行在个人理财业务这一领域举足轻重的地位。以阿里巴巴的余额宝为首的互联网理财产品的兴起,从外部对商业银行个人理财服务带来了较大的影响。余额宝是支付宝联合天弘基金发行的一款互联网个人理财产品,支付宝用户可以把账户里暂时不需要的资金转入其余额宝,随即便自动地购买货币基金,能够获得比银行活期存款利息更高的收益。余额宝凭借其起点低、灵活性大、收益率高等优势,吸引了大量的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市场的投资者。银行界最初对此不屑一顾,认为其占据了“二八定律”里的“二”——也就是所谓的银行VIP客户,这个客户群更为稳健,层次也相对更高端,是不会理会互联网金融产品的,而事实却让人大跌眼镜。2015年10月央行公布的金融统计数据报告显示,当月银行存款大幅度下降,一共减少了8967亿元人民币,造成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就是互联网理财业务的兴起,很大一部分银行存款流向了余额宝等互联网理财产品。当前的银行业在利率市场化的背景下,面对互联网金融的夹击,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必须朝着网络化方向发展,借鉴互联网金融平台式的发展战略,加快转型步伐。总之,唯有出手应战方解未来之忧。
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缺乏健全的金融市场及完善的法律法规
由于我国现代金融市场建立时间较短,提供的商品和服务较少,到目前为止还未实现完全的利率市场化,在该条件下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并不能得到真正意义上的开展。同时,金融市场尚不健全,投资渠道有限,主要是传统的金融产品在市场上运作,如股票、债券、保险等,业务品种单一。而期权、期货等金融衍生产品不成气候,投资组合配置受阻,不能起到很好的分散风险、保值增值的作用。因此,需要理财的顾客会避开风
险偏高的产品,制约了银行理财产品的创新。
在法律法规方面,现在国内购买个人理财产品客户的信息保护缺少相关的法律规定,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虽然《宪法》、《民法通则》、《商业银行法》等有关法律都遵循居民个人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原则,但它们对居民个人财产的保护还只是停留在财产实体上,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对其虚拟信息进行保护。此外,在法律层级方面,当前对我国银行理财产品市场起到直接规范作用的许多文件中,只有《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和《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是部门规章,其余的都是部门规范性文件,虽运用灵活,但整体法律层级相对较低,规范力度较弱。
分业经营的金融体制的制约
在我国《商业银行法》的规定下,我国金融业施行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体制,银行不能经营保险和证券的业务。分业经营尽管对防范业内风险有一定的作用,可是这也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一方面,银行、证券、保险都只给也只能给自己的客户理财,三个金融市场相互分裂,资金无法利用另外两个市场实现增值;另一方面,客户无法通过理财机构代理其直接投资,不能实现个人理财业务最核心的部分。由于不能涉足证券、保险等,无法对客户的个人财产进行综合性管理,银行个人理财业务一直停留在表面,不能在真正意义上得到开展。
产品同质化严重
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一般沿用传统的经营形式,仅仅提供事先就设定好了的理财产品给客户,而不是给客户提供有差别的个性化理财规划。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名称种类很多,根据中国银行业协
会发布的《中国银行家调查报告2015》,当前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产品总规模已超过13万亿元人民币,全年总计有76827款银行理财产品推出其规模较2014年同期大幅增加,涨幅达73.74%。然而,尽管银行理财产品品种繁多,创新却十分缺乏,产品“同质化”非常严重。各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在本质上几乎没有差异,基本上都是股票、外汇、股指期货等产品的投资组合。“同质化”问题,不仅让消费者在众多的理财产品中难以抉择;也让银行没有突破人民币理财产品局限这一问题暴露在众人眼前。
高素质理财人员匮乏
现在,我国商业银行的理财师,特别是高水平的专业理财师非常欠缺,事实上,他们并没有能力给客户提供财务咨询、短期以及长期财务规划等全面的个人理财服务。个人理财业务综合性很强,需要理财师对银行业务十分熟悉,不仅要掌握投资、保险、房地产等知识,还要有良好的与人沟通能力和市场营销能力。所有这些都需要得到专业培训,并通过专门机构的认证。
然而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时间不长,相关的职业培训和专业认证体系不健全,大部分理财业务人员是从银行其他部门调来的,虽然经过系统的培训,提供的服务却以银行类传统业务为主,综合能力不足,基本上只担任了产品的促销员。所以说,商业银行只在低水平的咨询、建议以及推荐产品层次运行,而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个人理财业务。
银行忽视理财风险管理
理财产品短期化、同质化问题十分严峻,理财产品成为揽储工具的代名词,致使银行合规风险上升;业务员在推荐理财产品时注重宣传其收益,而很少提及其风险,由于销售不规范造成的客户误解,引起投诉,导致银行声誉风险上升;一些金融机构借用理财产品这一招牌,巧妙地避开了信贷规模限制等监管规定,将表内风险转移到表外,造成银行信用风险持续积聚。这些类别的理财风险,对理财业务的发展造成了阻碍,稍有不慎将带来严重后果。
服务对象门槛偏高
在开展个人理财业务时,我国商业银行定位于资产水平相对较高的优质客户,理财产品普遍为5万元人民币起售,有的产品的“门槛”甚至高达10万元人民币,这对于有些想理财却收入偏低的人群来讲起点过高。普通客户对个人理财业务的需求比富裕人士更大,他们通常拥有明确的理财目标,不过理财相关知识不足,所以更需要一个理财师,以帮助其打造切实可行的理财方案。但偏高的门槛,使部分人群望而生畏。在此情况下,互联网理财产品于在其无门槛、高收益的特点下,迅速抢占了银行越来越多的存款和理财业务,本来朝着数量以及质量更高层次发展的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受到了剧烈地冲击。
发展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对策建议
(一)加快金融市场发展及健全相关法律法规
个人理财业务旨在帮助客户高效地实现他们的理财目标,该目标可不可以实现,根本上由我国金融市场的安全性与稳定性决定。中国人民银行应该将增强金融宏观调控、提高金融服务水平、维护金融秩序稳定、优化金融生态环境视为目标,以健全金融法律体系为核心,积极制定、修改金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问题与对策研究金融法律、行政法规,明确银行理财产品的法律属性,按照法律、部门规章、部门规范性文件这一法律层级,建立多层次的规范体系,逐步健全和完善金融法律制度,加快金融改革与金融创新,给我国金融业的健康和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持,给理财产品的创新和发展提供良好的金融环境。
(二)由分业经营向混业经营转变
我国从1993年,国务院公布的《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明确对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试行“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原则以来,严格执行这一决定,历经近十年管理,直到2002年,国务院批准中信、光大、平安三大综合性金融控股集团试点混业经营,开创了综合性经营转型先河,标志着我国混业经营时代即将到来。
当前客户对个性化、多元化、综合化的服务需求持续上升,与此同时,行业竞争的加剧,金融机构加速综合化经营是大势所趋。2005年到2010年的5年时间内,商业银行不断地将触角伸至基金、信托、保险等金融领域。混业经营对金融机构在业务结构调整、资本利用效率、客户黏度、操作风险,以及应对市场竞争压力等方面的能力提高有一定的帮助。同时,混业经营也能够给金融机构提供更大的利润空间。目前,在混业经营步伐加快的背景下,银行由于其占有资产规模庞大,营业网络面广泛,并且客户资源数量巨大等优势,占据了先机。
对于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来说,在实行综合化经营之后,能够把证券业务、保险业务与银行业务融合到一起,给客户提供全面而又个性化的金融服务,个人理财业务将会得到长远发展。
加强个人理财产品创新
现阶段,我国各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在本质上几乎没有差异,基本上都是股票、外汇、股指期货等产品的投资组合,银行理财像是在搞批发。但在现实生活中,客户的需求是多样的、变化的,表现得千姿百态,这两方面的差异,造成了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质量远远比数量落后的局面。因此,银行若要获得理财业务的长远收益,要不断完善和优化现有产品,根据客户的不同情况,不断开发特色化新产品,力争发行质量高、个性化强的特色个人理财产品。
注重培养专业理财团队
目前,国内的理财人员大多数只起到介绍与销售产品的作用,相关的业务知识十分缺乏。一流的理财人员要和客户面对面直接沟通,根据客户的实际需求来设计理财产品,而不是仅仅是推销。商业银行可从如下三个方面来提高理财人员的素质:首先,引入专业高素质人才。个人理财业务同银行其它传统类、常规型业务相比,需要更扎实的金融专业知识,更灵活的销售技巧,和比较综合的管理协调能力,这种全方位的技能要求,促使商业银行对理财人员进行更高的定位。其次,对已有的理财人员提高业务培训量。通过积极组织专题研讨和对外经验交流学习等方式,帮助从业人员转变思维方式,适应工作环境。最后,重视学习国外的成功经验,广纳贤才, 加快人才培养速度,以适应理财业务的发展需要,建立一支高素质的理财队伍,使得在给客户提供高品质服务的同时, 企业的品牌价值也能得以实现。
(五)加强银行理财风险管理
第一点是开发设计环节。理财业务一般为一个投资组合的开发过程,商业银行要设计新产品、制定该产品的管理规定,并且在事前评估和控制理财业务的风险。第二点是投资顾问环节。根据“了解你的客户”这一原则,客观地评估和了解客户的风险承受能力与投资意向,给客户提供符合其利益的投资咨询服务,同时充分揭示风险。第三点是销售环节。关键是防范法律风险与合同风险,尽量杜绝错误销售与不当销售。第四点是投资操作环节。要严格控制操作风险,根据客户指示或者合同约定进行投资与财富管理活动。第五点是后续服务环节。要求保持文件以及数据的完整性和可靠性,充分披露有关信息。
降低服务门槛以开发中低端客户理财市场
商业银行需要下调对个人理财业务服务对象的硬性要求,发行大众化的个人理财产品,多方面分析不同客户的需要,特别是中低收入群的需要,起到扩大理财业务规模的作用。
在互联网的强压之下,降低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起售点,是实现普惠金融的有益尝试,当前5万元的起售额将相当大比例的潜在投资人群挡在了银行门外,这一调整有希望拉开银行业平民理财的序幕,若各商业银行纷纷跟进,均推出低门槛、高利润、低风险的平民理财产品,则通过银行自身的风险控制能力和资金安全优势,再加上“低门槛”这一优势,必定能够吸引资金回流,使当前银行业被互联网金融狠狠挫伤的尴尬局面得到挽回。
六、结语
随着中国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如何用好钱,理好自己的财,使之能够不断保值、增值,已成为越来越多不断富有起来的中国人共同关注的话题,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应运而生。这项业务由于市场前景广、业务范围大、风险相对较低、业务收入稳定,是现在乃至未来各商业银行的重要利润增长点,其发展好坏直接影响着银行的竞争能力。不过尽管该业务在我国经过数十年的发展已经有了显著的进步,目前仍然暴露出了种种不足。因此在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中,银行要把握好实情,认真分析问题,总结
出相应的解决对策,只有不断发展创新,才能取得长远的进步,拥有美好的未来。
七、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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