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商业银行贷款信用风险管理概述
二、贷款信用风险及其特征
三、商业银行贷款风险管理的控制过程
四、商业银行贷款风险产生的因素分析
五、加快推进国有商业银行的产权制度
六、建立国有商业银行良好的公司治理机制
七、实行国有商业银行贷款信用风险管理激励制度
八、落实国有商业银行贷款信用风险责任追究制度
九、健全国有商业银行贷款信用风险预警制度
结 论
参考文献
致 谢
内 容 摘 要
近几年来,我国商业银行业务发展迅猛,资产业务快速增长,贷款风险是商业银行在业务经营过程中所面临的主要风险之一,历来就是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重点对象;不良资产一直是困扰国有商业银行经营的重大而突出问题。而国有商业银行产权虚置、不清晰,缺乏良好公司治理机制是其中主要原因;而内部机构设置、业务流程、审批决策制度等等存在的问题是不良资产产生的重要原因。在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造不断推进,上市步伐加快的背景下,国有商业银行贷款信用风险的防范更为重要,贷款信用风险是国有商业银行最大的风险,加强防范和控制事关商业银行的生存与发展,从某种意义上说,关系到我国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造能否成功。因此,国有商业银行贷款信用风险管理制度,对于提高信贷资产质量,提高贷款信用风险防范控制能力,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论我国商业银行贷款风险管理制度
一、商业银行贷款信用风险管理概述
商业银行经营货币的特殊性,决定了其这种以让渡资金的使用权获取收
益的经济行为的高风险性。因此,加强贷款风险管理和有效防范控制风险始
终是商业银行经营活动中永恒的主题,充分认识贷款风险的特征和贷款风险
管理的重要性,加强贷款风险整个过程的控制,认真分析贷款风险产生的内
外部原因,对于商业银行加强贷款风险管理无疑是十分必要的。
二、贷款信用风险及其特征
贷款是商业银行的基本业务,它是以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按期偿还为本质特征的特殊价值运动。贷款信用风险是指借款人违约故意不还或不能偿还银行的贷款本金和利息,给商业银行贷款本息带来损失的可能性。商业银行与企业之间以信任为基础的借贷关系隐含着不确定性;即风险存在着两种可能,一种是借款人故意违约有钱不还,另一种是主观虽有还款的意愿,但由于经济环境变化等带来的不确定性,借款人不能实现预期的经营目标,生产经营出现亏损,确实没有能力还款而产生的违约行为。这两种情况都可能给商业银行的贷款带来风险造成损失。具体讲,贷款风险包括经济风险和道德风险。经济风险是指借款企业由于经营决策失误和运行约束机制等不适应外部经济情况的变化,导致经营管理不善,资金使用无法实现预期的增值效果,甚至出现亏本的状况,造成到期无法归还银行贷款本息使商业银行贷款蒙受损失的可能性。道德风险是指借款人的素质操守存在问题有意向银行提供虚假财务资料和信息,骗取银行贷款;或借款人即使有钱也赖账不还,使银行贷款造成损失的可能性。贷款风险的特征是指贷款这种资金使用权的让渡构成商业银行资产风险可能产生损失的固有特性,基于这种特殊性,商业银行必须通过对贷款信用风险的认识、防范和控制,以最大限度地保证商业银行信贷资产的安全。——隐蔽性:指贷款人由于受识别风险能力和水平的限制,无法及时发现借款人隐瞒的信息数据或可能影响贷款安全的因素而构成的对贷款到期安全收回的潜在威胁。商业银行的贷款信用风险具有较强的隐蔽性。——滞后性:指商业银行对一家企业发放贷款或所办理的贷款业务,其信用风险的发生带有时滞性,即贷款以后风险通常并不立即显现,而要经过一个过程或一定时间才会真正暴露出来。导致商业银行贷款信用风险的因素除了借款人的还款意愿之外,主要是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即借款人经营状况的好坏,而导致借款人经营状况发生变化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是一个累积的渐变的过程;由于信息不对称性,对于借款人存在的风险的了解,贷款人往往总是落后于借款人,贷款必须经过审批,获得贷款的借款人在当时往往被认为是符合借款条件的,但由于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和经营状况是时刻都在发生变化,而贷款人的贷后检查往往不可能经常进行,也不容易做到每次检查都十分细致深入,因此,贷款信用风险的显现存在时滞。——复杂性:指影响贷款安全的原因极为复杂,既有主观原因,也有客观原因,既有商业银行内控制度和操作上的原因,也有社会信用环境变化上的问题,贷款信用风险的产生往往是各种复杂因素交织在一起的结果。——长期性:指商业银行经营是持续不断的,一家企业贷款安全收回后又会对另一家企业发放贷款;这个时期的风险化解后,下一阶段贷款的风险又会出现,因此,只要商业银行在经营在发展,其风险就必然会长期存在,商业银行面对的是长期防范和化解贷款信用风险的艰巨任务。
三、商业银行贷款风险管理的控制过程
贷款风险管理是指银行运用系统和规范的方法,对信贷管理活动中的各种贷款风险进行识别、衡量、预测和处理,防范和降低风险损失的发生,以及对信贷活动的影响程度,以获取最大的贷款收益的信贷调控行为。贷款风险管理是商业银行业务的核心,也是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承受风险是银行业的核心特征。只要所承受的风险是合理的,能够控制住,并且在银行资金实力和信贷能力允许的范围内,商业银行的经营就是成功的。贷款风险管理的目标,就是要通过建立有效的信贷管理体系,制定正确的贷款政策和科学的操作规程,提高贷款的质量,保持资产的流动性,能敏锐识别贷款各环节出现的预警信号,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管理防范和控制。贷款风险管理是一个完整的控制过程,这个过程包括预先控制、过程控制和事后控制。
1、预先控制,包括制定风险管理政策、办法,制定信贷投向政策,核
定客户信用等级和债务承受额,确定客户授信总量。
2、过程控制,包括按照授权有限的原则,制定授权方案,完善尽职调
查和风险评审机制,对各类超权限授信业务进行审查。
3、事后控制,包括对授信风险管理政策,制度执行情况和授信项目执
行情况进行现场或非现场检查,对贷款管理,资产质量状况作出后评价,并
以此相应调整授信政策和授权方案。
四、商业银行贷款风险产生的因素分析
内部原因产生的风险是指由于商业银行内部人员和机构的主观行为造成的风险。内部风险是由银行的自身行为产生的,如:
——商业银行信贷政策:贷款政策是银行为实现各自的经营目标而制定的指导贷款业务的各项方针、规则的总称。贷款政策直接体现银行的经营目标和经营战略,有利于指导信贷管理人员遵守各项法规,维持适当的授信标准,确保贷款质量,防范、控制信贷风险;信贷政策是指导商业银行经营的重要指引,其宽松还是严格对贷款的信用风险有着重要的影响,松即可能更主动,更积极地选择使用资金的对象,将贷款发放出去,这种主动和积极的方式产生的贷款信用风险更大;而严亦可能更有利于减少贷款信用风险的发生。
——制度约束:审批决策机制完善,程序严密、责任追究执行严格的商业银行,其产生的贷款信用风险相对小于内部管理制度松懈的商业银行。
——人员素质:指办理贷款业务的从业人员对贷款风险的控制能力、管理水平和个人的素质;显然人员素质低的商业银行比人员素质高、内控体系完善的商业银行较容易出现贷款的信用风险。
——责任意识:责任感对一家商业银行的贷款风险防范非常重要。如果每一位贷款业务人员都能处处为其银行利益着想,时时把银行的钱当作自己的钱认真对待,那么贷款信用风险亦会相对较小。
——考核制度:当商业银行基层行为了完成上级行下达的高于其承受能力范围内的利润指标和贷款新增指标时,亦会积极发展贷款客户,而相对忽视对贷款信用风险的防范,如果上级行考核体系缺乏科学性,更会助长基层行为了追求当期利润而忽视信贷资产的长期风险,容易产生经营上短期行为。
——贷款授权:由于基层行管理水平、人员素质、风险意识的局限,在控制贷款风险能力上,要比上级行低;因此,对基层行的贷款授权要与其实际的经营管理能力相适应,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和银行的制度要求以及风险管理能力对基层行进行适当的授权是十分重要的。如果对基层行授予贷款审
批权限超出其实际的风险控制能力,那么其可能出现的贷款风险要比授予适
当的贷款审批权限的基层行来得大。
——贷款决策评审机制:建立科学的贷款决策评审制度是有效防范贷款风险的重要手段,是提高贷款控制能力的必要措施。如果商业银行缺乏这样的制度,贷款决策反程序操作,由于一个人说了算,在选择贷款企业或项目时,对贷款风险认识不足,不经过充分的贷款风险评估论证,那么,基于这样的做法所产生的贷款决策失误和造成的风险要比拥有完善的科学民主决策评审制度的商业银行大。外部原因产生的风险是指由于商业银行对客户的信息获取、手头掌握的客户的信用情况,以及还款能力或意愿、国家政策、经营环境等外部因素发生的变化对银行的信贷资产产生的影响而导致的风险。
——社会信用环境:如果社会的每一个借款人都拥有良好的信用意识、债务观念,充分认识到借债还钱这一天经地义的游戏规则,并且意识到违反这一规则的严重后果和将要受到的处罚,那么,面对这样的良好社会信用环境,商业银行的贷款安全性就有更可靠的保证。因此,社会信用环境对商业银行的贷款信用风险有着极为重要的影响。
——法律环境:如果法律对契约关系和债权人利益保护不够,缺乏对欠款人的法律制裁的威胁力;司法审判存在的随意性和不公正性;判决执行不力;这种情况的存在无形中给不讲信用,欠债不还的人以借口,处于这样的外部经营环境,商业银行贷款信用风险的防范将变得更加复杂和困难,风险会更大。
——银行与借款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信息不对称是商业银行贷款信用风险的外部表现。信息的不对称,增加了商业银行信息搜集的难度和成本,是造成商业银行贷款信用风险的重要原因之一。在银行信用关系当中,商业银行总是处于信息的劣势,而企业亦相对处于信息上的优势,因为它对自身的经济状况,远景及自身的努力程度都绝对比银行更清楚,银企间信息的不对称表现在:借款人在申请贷款前,对自身的盈利水平,经营管理水平,战略远景等可能波动情况以及宏观因素如国家经济的政策,自然因素、政治原因对企业构成的影响拥有比银行更清楚的信息,它在向银行贷款时,为了获得贷款,具有掩盖自身存在缺点的动机;由于这种单方面拥有信息的存在,使得银行贷款的实际风险比它所观察到和想象的还要大,商业银行作为委托人的目标函数是企业及时完整地偿还本金及利息;但由于企业作为代理人在追求自身利润最大化的动机驱使下,可能会采取违背委托人目标的行动,使得银行贷款的偿还产生了未来的不确定性。借款人获得银行贷款后,同样存在着企业贷款用途的信息不对称性,企业获得贷款后可能会瞒着银行将贷款挪作他用,或者出于投机心理投向风险更大的项目,获取暴利,本身受益;当项目亏损时则赖帐,把风险转嫁给银行。因此,在贷款的使用上,企业可能有许多的隐藏行为,而这些行为又很难被银行所掌握和深入的了解,由此构成的信息不对称成为商业银行贷款重要的信用风险因素。银行与借款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总是存在的,而这种信息的不对称表现在贷款前和贷款后,由于信息的不对称,使得银行在贷款决策方面容易出现误差,对不该发放的贷款发放了,出现了借款人还款能力和还款意愿的变化,给银行带来了风险;而借款人对贷款使用的信息不对称,导致银行对借款人资金用途失去监控,资金无法实现预期效益,从而出现了贷款风险。
五、加快推进国有商业银行的产权制度
商业银行的产权制度和商业银行的治理结构是商业银行重要的组织结构制度。巴塞尔委员会的《银行业有效监管核心原则》要求商业银行产权必须明确、清晰。产权制度是商业银行内部控制制度的基础,决定着商业银行其他内部控制制度的性质和特点,影响商业银行的行为目标和行为方式,从而影响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的效率。
加快国有商业银行产权制度的改革是我国国有商业银行贷款信用风险管理制度设计的基础和前提。由于产权不明晰,出现了贷款风险造成的损失无人承担责任的状况。因为一是商业银行贷款发生损失的程度与商业银行主要负责人的仕途关系不密切,有的银行的行长遗留一大堆的不良资产,但照样提升;由于贷款产生风险造成损失最终还是由国有商业银行的总行承担,因此,基层行的行长对信贷资产质量并不十分关心。二是国有商业银行是国家的银行,有国家信用作支撑,不会出现挤提,也不会存在破产问题,贷款损失最终还是由国家通过增发钞票办法解决。贷款损失由总行的呆账准备金冲销,并不影响新贷款的发放。这是加剧银行贷款盲目投放行为的原因,银行在没有财务约束的条件下,总是追求扩张资产规模,这就不可避免地把信贷资金投向一些高风险项目从而给商业银行自身造成风险。三是企业违约成本偏低,加剧了企业的违约行为。不仅国有企业甚至其他的企业均认为,反正商业银行的钱是国家的钱,不借白不借,借了不想还,缺乏有效的制约措施,受这些因素的影响,造成我国的信用秩序相当混乱,有法不依,有钱不还,借款赖账,逃废国有商业银行债务的现象十分普遍。结果是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不断累积,加大了国有商业银行的贷款风险。导致这种状况和认识上的问题与国有商业银行产权不明晰和公司治理缺失有着密切关系。
贷款是商业银行的主要资产业务,贷款风险也是商业银行的主要风险,贷款产生风险的直接结果是不良资产,加强贷款风险管理的目的是为了防范贷款风险;而对贷款风险的管理必须研究影响贷款风险的内外部因素;国有商业银行贷款风险产生的原因是内外部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产权制度决定公司治理结构,而公司治理结构决定了商业银行的组织结构、决策机制、激励约束制度等方面,所以,对国有商业银行贷款风险管理制度的设计不能离开产权制度以及公司治理方面的问题。任何事物都是相互的,产权制度和公司治理对贷款风险产生重要而深远的影响。正如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银行监管一部副主任阎庆民博士所指出的,商业银行作为现代金融体系的主体,其组织制度的核心是产权关系及其治理结构。而这一制度又从根本上决定了商业银行的决策结构、管理结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从而决定着商业银行的行为目标、行为方式、运行效率及承受金融风险、抵卸金融风险的能力
六、建立国有商业银行良好的公司治理机制
国际商业银行发展的经验和规律表明,银行选择和设计什么样的治理机制对银行的整体经营管理情况和风险管理具有关键性的重大影响,良好的公司治理机制要求公司必须有清晰的发展战略,科学的决策制度,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健康负责的董事会等等,而公司治理机制如何对国有商业银行的贷款风险管理极为重要,董事会作出的决策能否在管理层得到实施,管理层是否按照董事会的经营战略和风险偏好和控制要求去开拓和发展客户,这对一家商业银行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因此,对贷款信用风险管理制度的设计,需要考虑公司治理机制问题。美国斯坦福大学钱颖一博士对公司治理机制的主要内容归纳为三个方面:一是剩余索取权的配置;二是对董事会、经理人员和职工的监督与评价;三是激励机制的设计与实施,我认为这是比较全面的概括。
七、实行国有商业银行贷款信用风险管理激励制度
有效的激励机制是避免“内部人控制”的重要手段,缺乏对高层管理层必要的激励,势必会损害银行的长远利益,对贷款风险的防范和控制会造成不利的影响,因此,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是公司治理的重要内容。高级管理层作为银行的经营管理者,追求的目标则是个人报酬的扩大化和盈利资本的升值。企业为了谋求最大利润,应给予管理者足够的应得报酬而使其付出最大的努力。《股份制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只确立了激励机制的一些基本原则,商业银行应据自身实际,完善评价体系,建立激励机制。在激励方式上,除了要突破国有企业收入分配上的限制,提高被激励人员的收入标准外,应探讨对经理层人员的多元化的激励形式,对银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度要做到短期效益挂钩的报酬与长期经营业绩的奖励相结合;在位时的待遇与退休后的待遇相结合;物质奖励与精神激励相结合。如实行年薪制、持有银行股票和股票期权等,使经理人员自身利益与公司股东的利益挂钩,避免损害股东及公司利益的行为发生。
(一)有效激励机制的要求和目的
剩余索取权和控制权应尽可能做到匹配,即拥有剩余索取权和承担风险的人,应当拥有控制权,或者说,拥有控制权的人应当承担风险;应尽可能赋予商业银行中最重要的成员剩余索取权。 对商业银行高级管理人员激励的目的在于造就一批真正意义上的银行家。目前,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行长还不是完全意义上的银行家,其职务升迁变动仍由政府决定,经常调整交流,缺乏对银行的一种长期规划和责任感,由于命运掌握在政府手中,所以考虑的往往是自己的仕途和业绩;因此,缺乏银行家的商业银行是难以对其经营管理的银行有长远考虑的,要严格控制风险也是很难做到的;银行家之所以成为银行家,就是因为他们的利益已经同银行的利益紧密联系在一起,他们不仅是银行经营的决策者,更是银行风险的承担者,他们追求企业的兴旺,关心其效益,敢于竞争并在竞争中求得胜利。激励机制是造就银行家的一种重要手段。银行家是防范贷款风险的主要决策者,鉴于银行家现实上要承担的风险,因此,其激励必须与其承担的风险相匹配。也就是必须创造一个与责、权、利相匹配的分配环境。
西方国家商业银行重视充分发挥人在信贷过程中的能动性。认为人的一切行为是为了最大限度地满足自己的利益,工作的动机是为了获得经济报酬。因此,在信贷管理过程中,应以经济报酬来使人服从信贷管理过程中的命令并作出绩效,以权利与控制来指挥员工、维护商业银行在信贷活动中的利益。
(二)对高级经营管理者
第一、实行年薪制。把经营行行长的收入分为基本收入和风险收入,风险性收入完全与经营业绩和资产质量挂钩,以调动基层行行长的积极性。香港金融管理局局长的年薪为什么比行政长官的年薪要高,因为,担任这职位所承担的风险大,专业性强;我们也可借鉴年薪制的办法,采取高薪聘请的做法,用竞争的手段选拔银行家,并给予高额报酬,商业银行作为银行家实现其人生价值的舞台,可促使其经营银行的贷款就象花自己的钱一样,十分慎重和小心。
第二、利润留成奖励。商业银行要科学地下达利润指标,对完成或超额完成上级行下达利润指标的行按一定比例留给经营行,在董事会决定的范围内,由各级行行长根据情况对资产质量管理有功的管理人员和风险评审人员进行奖励以充分肯定其在贷款信用风险防范的表现。高层管理人员的奖励亦由董事会作出决定。
第三,通过高层管理人员和员工持有商业银行一定比例股份的办法,激励各级员工关心商业银行的经营状况,重视资产质量,认真防范贷款风险,讲究经营效益,因为商业银行经营的好坏,以其有着密切关系,所以,在日常的工作中就必然会关注商业银行的经营状况及内部管理情况。
(三)对风险控制人员和公司业务人员
对风险控制人员包括聘请的专职评审委员,以高于商业银行其他岗位人
员工资的收入聘请他们,给予的报酬可在年薪10万至20万人民币之间掌握;
但要具体划分总行、省一级分行和地市分行三个等级的风险控制人员、公司
业务人员和评审会成员,通过高收入激励其珍惜其岗位,积极认真地履行职
责;以高薪养廉的办法防止产生道德风险;从物质上调动其积极性和增强高
度的责任意识;为什么现在有的贷款项目产生风险造成损失呢?客观因素当
然不排除,但与每一位评委会成员的责任意识强弱是有较大的关系的;如果
评委会成员与风险控制人员在评审贷款时,想象一下如果贷款收不回来,后
果会怎么样,如果每个人都有这种风险意识,那么,贷款的安全性就更有保
证了。
八、落实国有商业银行贷款信用风险责任追究制度
对银行高层管理人员及员工进行必要的约束和责任追究同样是公司治理的重要内容;激励与约束必须同时进行,缺少其中的一项对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和贷款风险防范都是不利的。通过合理有效的制度约束能够促使各级管理人员认真履行职责,忠于职守,为商业银行的资产把好风险关口。因此,必须建立和完善银行贷款风险责任追究制度,以形成对各级管理人员不负责任行为的制约,最大限度地防范贷款风险减少贷款损失。
(一)贷款责任追究的依据
责任的理论依据来源于分权管理理论和民主管理理论。社会化大生产和经营环境的复杂化要求管理分权化,决策科学化和管理民主化,这些是现代管理的一大特征。“权力与责任对等”的管理理论,是责任制的核心,只有权力而无责任,行使权力者就会滥用权力;只有责任而无权力,责任就会成为空中楼阁。因此,分权化管理和民主科学管理的发展,要求必须对权力者规定相应的责任。本着“权力与责任对等”的原则,必须对管理中的各个环节规定相应的责任,以增强各位参与者和决策者的责任心,通过制度约束保证信贷风险管理的有效性。信贷风险岗位责任制度就是对信贷风险管理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和各个岗位,分清岗位职权和职责,然后赋予相应的权力与责任,做到职责明确,权责对等,奖惩分明具体,使每一位参与者的权力与责任都限制于一定范围内,清楚而不模糊,管理人在行使自己的权力时受岗位职权和责任机制约束,通过机制约束其主观随意性,以克服信贷风险管理过程中的“人人都须负责”,而在实际造成或发生损失时,人人都可逃避责任的弊端,目的在于用责任制度促成整个信贷风险管理过程的优化。
贷款决策人岗位责任制度是规范贷款决策体系内各岗位在贷款活动中应承担的责任的整套制度,这是建立科学的信贷风险防范内控机制的重要环节。银行的贷款业务是银行最重要的业务,贷款风险控制的如何直接关系到银行的生存发展问题,信贷部门的业绩优劣涉及到商业银行的兴衰。因此必须在实施激励的同时实行严格的贷款风险责任追究制度。
(二)贷款风险责任的划分
业务发起单位的调查人员必须对企业的所有数据和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尽职调查小组对业务发起单位的职责履行是否到位要提出自己的意见,在没有调查清楚之前不能提交评审会研究。授信评审会成员,对每个项目所发表的意见要负责,一旦产生风险或损失,应承担相应的责任,以防止其在评审过程中的随意性。贷款的集体评审体现的是一种制度约束,评审委员必须按照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积极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自己的能力水平和风险识别经验,为审批人的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和参考。如果这一关没有把握好,那么将给审批人的决策带来更大的困难。所以只有参与评审的每位委员对商业银行贷款安全的周密考虑和认真负责的态度,才能为贷款安全提供保障。问责审批人在审批之前,必须对项目情况、评审过程、评审结果有充分的掌握和了解,问责审批人必须对自己的审批行为负责,因为贷款项目在履行贷前调查尽职调查评审程序之后,最终还是要由问责审批人审批,贷款方可发放,所以问责审批人的责任是最大的,这是最后一道防线;因此,问责审批人在履行审批职责时,应对调查评审程序进行深入的分析判断,特别是争议较大的项目,更应慎重。问责审批人对贷款评审情况的了解不深入,信息掌握不充分或指使调查或评审人员作出违背自己意愿的决定,应承担贷款审批失误的责任。
国外商业银行的贷款决策程序为什么那么严格,主要在于每一岗位的人员工作都极为认真细致,在问题没有分析清楚透彻之前决不轻率作出决定;因为每作出一项决定,都必须为其作出的决定承担责任和付出代价。
(三)建立合理的贷款风险责任认定制度
凡贷款发生风险造成损失的,应当区分情况追究造成损失的责任归属;合法决策造成的损失只追究经济责任;非程序化决策还应追究违法程序责任;若贷款经营损失纯属银行之外不可控客观因素所致,贷款相关人员不承担经营责任;若纯属银行内部可控的主观原因造成的损失,则应由有关责任人承担全部责任;若贷款经营损失若既有不可控因素,又有可控因素,则应按主观原因所占比重由责任人承担其责任;对于较易认定的可控责任,由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员承担责任,由于决策者失误而造成损失者,由决策者负全部责任。
贷款风险责任认定应由信贷监督员、上级行、本级稽核及监察部门具体负责认定与查处工作。根据贷款产生风险造成损失的具体原因和程度,对每一环节的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可以采取扣发绩效工资,降低每月收入等级,调离贷款业务岗位,行政处分,开除等方式。
贷款产生风险造成损失原因较为复杂,所以对于责任的追究要客观地分析原因,做到责任明确,目的是要起警示的作用,形成一种贷款责任文化;如果谁对商业银行的资产不负责任,谁就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但在现实中,一旦一笔贷款发生损失,即使对当事人采取任何措施都已经是让商业银行资产造成损失,已经无可挽回,因此最主要是要防范在前,这样对商业银行的意义更大。因为,对贷款产生风险造成损失的责任追究,在目前的情况下,还不能实行个人赔偿制度,因为一笔贷款数额巨大完全不是一个人或几个人可以承受的,所以,商业银行重要的还是要建立和完善贷款风险事先防范机制,以各种内控制度的完善和强化增强各级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不断提高风险管理控制水平,把贷款风险发生的各种可能因素考虑周到,减少既造成商业银行贷款损失不可挽回而又要处理责任人的状况。这也是防范和控制贷款风险的重要措施。
九、健全国有商业银行贷款信用风险预警制度
根据我国国有商业银行贷款风险预警的现状及薄弱环节,为做好贷款风
险管理工作,有效地防范贷款风险,应从以下几方面完善商业银行的贷款风
险预警工作。
(一)贷款风险预警必须制度化和规范化
贷款风险预警是商业银行一项日常必要的工作,通过这项工作的制度化
和规范化,以达到防范和控制贷款风险的目的,这是加强贷款风险管理的重
要手段之一。
1、加强对贷款风险信息的搜集、整理和报告工作
贷款风险预警关键在于信贷员应及时搜集对贷款风险产生影响的重要因素,然后对这些信息进行整理,发现危及贷款安全的信息必须及时报告,这应成为一种制度。同时对违反制度、不执行制度规定的人员应追究责任;对搜集信息、整理报告应规范。贷款企业的风险预警必须通过信贷员日常贷后管理工作加以落实,对企业财务报表的分析,可以发现影响贷款安全的财务因素;对企业生产经营第一线的深入了解,可以掌握企业实际的生产经营情况;对生产经营管理者的了解,可以从中掌握其经营理念、企业发展的情况,进一步分析这些变化对贷款安全的影响,这是做好贷款企业风险预警的基础工作,这些工作应通过制度的规定和约束加以贯彻和落实。贷款信用风险实质上是由客户财务风险的传导,因此银行的微观信贷风险预警就是研究如何把企业财务指标转化成反映银行贷款风险程度的指标,应把对客户财务风险识别和预警作为提高贷前发放和贷后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随着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对企业经营风险预警研究已成为信贷风险管理必须面对的重要课题。
2、贷款风险预警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对商业银行贷款风险防范和控制有着重要的意义。我们知道,商业银行面临的贷款风险是客观存在的,但通过贷款风险预警的制度约束和规范管理是有效化解贷款风险的重要手段,贷款风险管理成功的关键在于早期发现隐患,并及时采取防范措施。因为在贷款风险暴露前的不同时间段采取的措施,其贷款损失的程度是不同的,所以,做好贷款信用风险预警工作是非常重要的,而这方面商业银行却是一个比较薄弱的环节,往往对企业经营情况的变化和财务指标出现异常以及担保抵押条件的改变等未能及时察觉和发现,失去了采取措施化解风险保全资产的有利时机。
3、贷款风险预警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为保证及时对贷款风险采取措施,商业银行应建立和完善重大贷款风险报告制度,根据贷款的风险程度及金额大小规定报告的层次和频率,对于对重大贷款风险事项隐瞒不报或由于监控不力,反映不及时导致迟延、漏报而给商业银行贷款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责任人依据有关制度进行处理。并且从健全机制和制度上规范贷款风险预警行为,贷款风险预警是一项系统工程,因此,要对贷款风险涉及的各个层面、各个部门、环节工作进行细化和量化分解,界定责任,实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另外,还必须建立贷款风险预警指标体系,主要包括偿债能力指标、财务效益指标、发展能力指标和资产营运能力指标以及企业经营状况、市场竞争力、管理水平和发展前景的综合评价,发现这些指标有异常变化或存在问题,必须进行分析并逐级报告。
(二)成立专门的机构专司宏观信贷风险预警工作
商业银行应成立专门的机构认真研究国家宏观政策和中央银行的货币信贷政策的变化对其信贷资金安全的影响,以保证信贷资金的宏观投向符合银行资金运用的规律。商业银行之所以会出现较大的贷款失误,一个很主要的原因是风险政策的机制问题,对国家宏观政策研究不透没有把握好。所以,商业银行选择的项目应是对国家、对银行有影响的行业,并且建立可靠的信贷风险信息系统。
通过研究国家宏观经济环境,对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中央银行货币政策、行业政策、技术发展信息等情况的充分了解和掌握,为商业银行制定信贷政策提供依据和参考。
通过对产业结构现状及未来预测信息的搜集分析、研究,能够了解行业发展现状及未来几年发展预测和该行业内主要产品信息追踪情况、全球及主要地域的特定产业的信息披露。在当前贷款行业风险越来越大的情况下,对行业的现在及未来的研究非常重要,行业始终是存在的,即使不好的行业也有好的企业,而好的行业也有不好的企业。因此,对行业情况的充分了解和掌握,对于商业银行贷款决策是有极大参考价值的。银行面对的是各种各样的行业,所以必须在行业中选择对银行贷款安全的好企业。
通过同业竞争市场信息的了解掌握,对于商业银行的发展及贷款风险控制也非常重要,因此对主要竞争对手的新的战略举措、新产品开发应有充分的研究,知已知彼,百战不殆。在此基础上,按照信贷资金的运动规律、设计和审议一定时期内银行的信贷经营管理的构架及执行的信贷政策,审议重点行业、重点产品风险分析报告及信贷指导意见、信贷新产品开发方案及操作规则等,为贷款风险的防范和业务开拓发展打下基础,创造有利条件。
(三)完善信息共享机制
中国人民银行的信贷咨询登记系统为各商业银行获取信息提供了重要的渠道,从系统中可以了解企业贷款的信息,以便为贷款决策提供参考,这是银行间信息共享的方式之一。商业银行各分支机构间的信息也应共享。以前这方面做得不够,一家企业在同一家商业银行的不同分支机构获得贷款,加大了贷款的风险控制难度,或一个法人代表经营多家企业同时在一家银行的不同分支机构贷款,由于融资额超过了其实际的承受能力,导致偿还困难,造成了银行贷款的风险。这些都是信息没有相互传递导致的。所以,做好贷款风险预警工作,必须做好贷款等方面信息的及时、有效、正确传递,建立商业银行防范贷款风险的信息共享机制。
(四)采用贷款定性分析的同时,不断增加定量分析的比重
根据中国目前的信用环境和管理体制的特殊情况,贷款风险的分析评估必须既要注重定量分析又要注重定性分析,因为定性可以弥补定量的不足,定量可以为定性提供依据。定性分析是为了防止财务数据失真不实对贷款决策正确性的影响。
在对贷款风险进行定性分析的同时,要不断增加定量分析比重。现代西方商业银行普遍采用数学模型输入财务等数据,以得出的结果来判断企业的信用等级和贷款的偿还能力,为贷款决策提供参考和依据。由于我国的外部信用环境欠佳,数据缺失,企业由于各方面原因,提供的数据往往与实际情况不符,给商业银贷款决策带来一定难度,所以,完全依靠数据得出的结果来决定是否贷款,还不太可信。因此,商业银行对贷款的定性分析还是必要的,但必须不断提高定量分析的比重。
虽然定性分析是必要的,但应清醒地认识到定性分析却是我国贷款信用风险防范的弱点。欧美商业银行在贷款风险评价方面,比较注重量化模型分析方法的运用,而我国商业银行在量化分析方式已经开始操作和运用,目前商业银行对企业的信用等级评定、贷款风险评估分析以及贷款决策已经从依靠信贷人员的经验和主观判断逐渐过渡到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最终的目标是以定量分析为主这一发展方向。现在关键是如何保证企业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可靠性;如何不断提高公司业务人员和风险管理人员识别、分析、判断企业财务数据以及其他数据真实性的能力和水平,为实行定量分析打下可靠的基础,以保证运用数据进行贷款决策的正确性和安全性。
(五)强化和健全贷款“三查”制度
贷前调查是贷款“三查”中最重要的一个环节,是防范贷款风险的第一道屏障。贷款调查发放部门直接从事客户调查和项目评估工作;调查是否深入,了解和掌握客户和项目是否真实、可靠,反映是否全面,申报材料质量如何,对于评审委员会的正确评审和审批人员作出正确的决策是非常关键的,许多贷款产生风险造成损失,与第一手材料的质量差有很大关系;如信贷员上报材料的数字、信息不是直接深入调查分析,而仅从客户的宣传材料和广告或企业人员介绍中获得,而且获得的信息也没有经过论证就变成贷前调查报告,这首先在第一关就埋下了贷款风险隐患,当风险评审委员会根据这些经过加工粉饰的材料进行评审时,就很难有科学正确的结果,所以认真做好贷前调查工作非常重要,是进一步评审的基础和正确决策的依据。
贷款一旦审批发放后,亦移交至另外一个信贷员进行贷款用途的跟踪监测,可从中发现贷前调查中难以发现的问题;一旦发现异常及时报告,而且可形成一种制约;因为,负责贷款使用监控的人员比较超脱,与企业不存在贷前调查时的道德风险问题。因此应把贷款发放与贷后管理收回分开,正象贷款审批是双线运作一样,贷后检查也应实行双线运作。
加强贷后管理工作是做好贷款信用风险预警的重要环节,贷后管理是保证企业正确地按照合同规定要求使用贷款资金。通过贷后管理可以判断企业有否存在挪用贷款情况。通过加强贷后管理,检查企业存贷款帐户活动情况是否正常,发出贷款风险预警及时采取应对措施。目前,相当多企业贷款产生风险,造成损失都是由于贷后管理不到位,贷款检查不落实,风险预警机制无建立,失去采取防范措施的机会。如企业账户几乎没有活动,销售货款没有资金回笼,存在资金体外循环,一定程度上表明企业贷款资金使用存在不正常的现象,因此,应立即采取相应的措施。信贷员要经常检查企业帐户活动情况,因为帐户活动是否频繁是企业经营好坏的一个主要标志,是判断企业信用状况的重要因素之一。
结 论
基于以上对国有商业银行贷款信用风险的分析和贷款风险管理制度,笔者认为影响商业银行贷款信用风险的内外部因素是极为复杂的,但内因是起决定作用的。因此,为了有效控制和防范贷款风险,国有商业银行在研究和分析外部因素及社会信用环境后,深入探讨影响内部管理制度的深层次问题和设计内部管理制度是十分重要的。经过论述和分析之后,笔者认为加快国有商业银行产权制度的改革,解决所有者虚置问题;完善国有商业银行的公司治理,以良好的公司治理机制促进各项贷款风险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从贷款审批决策机制和业务操作流程以及相应的风险预警机制上进行建立和完善;在对贷款风险管理激励的同时,不断加大对贷款风险的责任追究力度,从内部制度上有效地防范贷款风险。在此基础上,通过不断提高贷款风险管理技术水平,提高贷款风险的识别、预测和控制能力,那么国有商业银行完全可以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实现资产业务持续发展而风险又能得到有效控制的完美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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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 谢
感谢我的导师张合金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