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改革开放后,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出现了大批非公有制企业,其中又以中小企业为主。中小企业在解决就业,促进市场繁荣,促进技术创新等发面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但是由于中小企业的规模,信用状况以及我国金融体制改革滞后等原因,融资难成为了制约广大中小企业做大做强的“瓶颈”。另一方面,随着经济快速发展,我国民间资本存量逐渐增大,资金大多处于“闲置”状态。以民间借贷为主要形式的民间金融便逐渐活跃起来。而长期以来我国政府缺乏对民间金融的有效监管和引导,致使其处于金融领域的边缘地带,灰色地带,给我国金融安全带来一定隐患。如何引导民间金融阳光化,合法化,规范化,充分发挥其积极作用,同时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成为了如今我国深化经济体制改革,转变经济发展模式,促进产业升级阶段必须重视的一个重大问题。
关键字:民间金融 合法化 规范化 温州金融改革试点
目录
前言1
一、民间金融的概念2
二、民间金融的积极作用2
三、民间金融存在的必然性4
四、民间金融规范发展的障碍4
五、民间金融改革的措施5
总结与体会7
参考文献:9
前言
这大概是目前中国民间金融市场的一个缩影,一方面,许多中小型企业由于无法获得正规商业银行的贷款而被迫转向利率更高的民间借贷,另一方面,大量“中国式”影子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地下钱庄等的操作不够规范,抗风险能力弱,给中国的金融安全带来了极大威胁,而且民间借贷的高利息也残酷吞噬了大量中小型企业本就微薄的利润。以2011年闹得沸沸扬扬的温州企业主“跑路潮”为例,去年秋季,温州陷入了一场民间借贷引发的漩涡,一些企业的资金链紧张甚至断裂,有的企业主承受不住压力,选择了出逃、跳楼等极端的方式逃避。其中,尤其以“眼镜大王”胡福林出走美国影响最为巨大,2011年9月21日,温州眼镜行业龙头企业信泰集团董事长胡福林被确认由于负债过高、资金链断裂而“跑路”,由此掀起轩然大波。“据媒体报道,信泰集团资金链断裂源于高利贷,董事长胡福林真实欠款高达20多亿。民间高利贷达12亿,其月利息就高达2000多万。银行贷款达8亿,其月利息500多万。截止2011年9月底,温州至少已有80多家企业老板逃跑、企业倒闭,其中9月份发生26起,愈演愈烈的民间借贷风波,被舆论称作“温州式金融危机”。而据温州银监局汇报材料指出,有关部门统计,截至2012年2月末,温州出走企业234家,比年初新增60家,其中1月份发生24家,2月份36家,涉及银行授信的出走企业152家,涉及银行授信余额总计40.72亿元,已基本形成不良贷款,占全市不良贷款余额的36.22%。受担保牵连企业不良贷款在上升,温州银监局数据显示,今年2月末,温州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贷款高达112.41亿元,不良贷款率为1.74%,已经8个月呈现上升态势,比去年6月末最低时的0.37%飙涨了370.27%”。由此引发了人们对民间金融的持续关注,中国的民间金融该何去何从?
一、民间金融的概念
民间金融,也可以称为非正规金融、地下金融、草根金融等,国外多将民间金融界定为“非正规金融”,是指在政府批准并进行监管的金融活动(正规金融)之外所存在的游离于现行制度法规边缘的金融行为。我国的民间金融可以界定为居民个人向集体及其相互之间提供的信用,也就是为了民间经济融通资金的所有非公有经济成分的资金活动。民间金融也可以分为灰色民间金融和黑色民间金融两大类。灰色民间金融是指合理但不合法的民间金融行为,包括友情借贷、民间集资、社区融资组织、合会、抬会和私人钱庄等,这些金融行为不在我国法律管辖范围之内,也很难受到法律保护,但这些行为在不同程度上适应了市场经济的需要,在某些地区、某些时候甚至成为了必须的金融活动。黑色金融指地下钱庄组织资金外逃、金融投机诈骗,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的金融活动。黑色金融给社会带来严重的危害,既为现行法律所不容也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应当予以坚决打击。
二、民间金融的积极作用
从历史上看,从夏商时期,到秦朝统一货币然后一直到明清时期,伴随着国家统一,经济发展,以民间借贷为主要形式的民间金融日渐昌盛。尤其到了明清时代的钱庄票号,中国的民间信贷业务发展到了高潮。当时并没有官办的金融机构,基本上都是民间金融机构在货币交易和流通中发挥作用。“农村主要是当铺,城市以当铺、钱庄、票号为主。最为人所熟知就是明清时代的晋商,晋商以经营盐业、票号为主,其中又以票号最为著名,票号又叫票庄或汇兑庄,是一种专门经营汇兑业务的金融机构,而后票号也开始经营存放款业务,具有了商业银行的雏形。著名票号如“日升昌”“大德通”“协同庆”等,在中国近代金融史上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山西票庄执中国金融界之牛耳,约百余年” 。”巅峰时期的山西票号号称“汇通天下”,足见其金融网络覆盖范围之广泛和影响力之大。票号解决了运送现银的困难,保证了资金的安全,加快了资金流动,极大的促进了商业的发展;票号与清政府合作,替清政府筹集军饷,收存中央和各地方的官款,起到过代理国库的作用;清政府也曾向晋商借债用于偿还战争赔款;票商也曾资助过民族资本,为中国近代企业的产生和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由此可见,民间金融在中国由来已久,繁荣一时,尤其以山西票号为代表,可以说代表了当时世界金融的最高水平,并且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扮演了现代的商业银行的角色,为各地商人融通资金,为整个社会的资本流动和商业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
现在民间金融在我国作为一种经济现象,有其存在的合理性,对于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仍然具有现实作用,应当予以承认。融资难一直是近年来困扰我国中小企业发展的大问题,正规金融出于成本考虑,以及“规模歧视”和特有的“所有制偏见”,倾向于给资金需求规模大、实力强的国有企业提供贷款。而另一方面,中小企业由于规模小、资产少,其融资行为具有贷款数额小、抗风险能力弱和负债能力有限等特点,这使得中小企业处于国有商业银行青睐的主要客户群之外。因此,中小企业很难从正规金融得到所需款项。民间金融对于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起着重要的“输血”作用,以温州为例,大多数温州商人都会介入互相拆借资金的“民间互助会”,除了互助会,在温州,还有一种更普遍的民间集资方式,这就是——标会。对于处于开创初期的小企业,很难从商业银行获取贷款,这时来自民间互助会或者标会的资金对于这些企业来说无疑就是雪中送炭,可以帮助其渡过创业初期的资金匮乏难关,促进其快速成长。在崇尚熟人经济的温州,更多的人愿意把钱借给讲诚信的熟人,这种借贷方式大大推动了温州私营经济的发展。正是靠着民间借贷的发展,民营中小企业才有了今天的地位,进而改变了中国的经济发展面貌,实现了中国整体经济实力的上升。“有一组数据可以验证:根据工信部数据,截至2010年,中小企业总数已占全国企业总数的99%以上,提供了全国80%的城镇就业岗位,上缴税收约为国家税收总额的50%,创造的最终产品和服务价值相当于国内生产总值的60%左右。此外,目前中国65%的发明专利、75%以上的企业技术创新、80%以上的新产品开发,都是由中小企业完成的。而2011年4月中国企业家调查系统发布的报告显示,从企业过去3年已实施的重大融资方式来看,55.3%的企业选择了“民间借贷”。”民间金融的发展和民间经济的发展已经紧密的联系在一起,有着相互促进,相互影响的作用
民间金融促进了资金使用效率的提高,目前我国对金融的管理主要还是靠信贷计划、利率控制等行政手段来进行调控,并不完全依靠市场化的原则来进行资金配置,从而导致我国的金融并不能完全的符合经济发展资金的需要。“当民间金融和正规金融一起作为一个合理的金融二元结构存在时,才能最大限度地储蓄转化为投资,投资的增加才能促进经济的发展,但是我国的金融投资只重数量不重质量,并没有构建合理的金融二元结构。据央行发布的2011年金融统计数据报告显示,2011年全年人民币贷款增加7.47万亿元,同比少增3901亿元”。“央行初步统计,2012年3月末全部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57.25万亿元,同比增长15.7%。首季度贷款增加2.46万亿元人民币,同比多增2169亿元人民币”。但是这些新增贷款大部分流向了公有制企业,这就好比是将钱从一件衣服的一个口袋转移到了另外一个口袋而已,并没有真正发挥出信贷增加对经济刺激的最大作用。民间金融能接触到正规金融接触不到或被正规金融忽略的资金需求市场,为被排斥在信贷计划外的有合理需求的行业提供资金,推动它们的发展。民间金融具有正规金融所无法比拟的信息和担保优势,这使得它们能够在较小的范围内综合地对投资项目的风险和潜在的发展能力做出权衡,为农村和中小城市保留了一部分必要的发展资金,为金融资源在小范围内的优化配置提供了可能性,支持了地方经济的发展。民间金融能有效满足各种资金需求,提高了储蓄向投资转化的效率,提高了闲置资金的使用率。
民间金融也可以起到引导和优化资源配置的作用,其在资源配置上对经济起的积极作用和正规金融在本质上是一样的。对于大量成长性强、发展潜力巨大的中小企业,例如涉及到新能源、新材料和新兴生命科学技术等代表未来发展趋势的产业的中小企业,其前期的科研投入是巨大的,在无法获得银行信贷又不受风险投资亲睐的情况下,民间借贷或许就成为了这些企业融资的唯一渠道,这时,大量民间资本就注入到了这些新兴产业中,在帮助企业成长的同时,也完成了资本逐利性的目的。从宏观上来讲,合理引导民间金融发展,发挥其引导和优化配置资源的作用,也有利于促进我国的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
此外,民间金融还具有培育社会信用,缓解农村金融资源的匮乏,与正规金融形成互补,为金融创新积累经验,促进人民币利率市场化等积极作用。
三、民间金融存在的必然性
民间金融的长期存在与发展有其客观必然性。首先,资金供需两旺是根本原因,由于我国现行的正规金融体系存在缺陷,缺乏多层次的资本市场和多元化的融资渠道,难以满足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融资需求;而民间大量富余资金难以寻觅到较好的合规的投资机会,出于资本的逐利性,民间游资便瞄准了收益率较高的民间借贷。“以温州为例,在2010年至2011年央行收缩银根后,这里的影子银行和地下钱庄就呈现出前所未有的发展态势,影子银行的盛行,意味着这里到处都是对钱的需求。而根据温州市金融办估计,温州民间资本总量超过6000亿元,而且每年以14%速度增加――这一数字在温州民间的估计已经达到8000亿元甚至上万亿元”。温州金融运行中一直存在着“两多两难”即民间资金多,投资难;中小企业多,融资难问题。当巨大的资金需求遇到大量的民间游资时,民间借贷的存在就不可避免了。
其次,商业银行信贷管理体制改革是导致民间金融存在的外因。商业银行出于控制风险和降低成本的考虑,加强了贷款管理,特别是国有商业银行实行信贷集中管理,基层网点被大量撤并,正规金融资源更加稀少,以及国有银行固有的“所有制偏见”,使得国有银行对中小民营企业信贷支持大大弱化,为民间金融发展提供了较大空间。
四、民间金融规范发展的障碍
民间金融之所以长期被视作“洪水猛兽”,与其自身固有的缺陷性有关。民间金融固然有其积极作用,但是规模庞大、能量巨大的民间资本长期游离于国家正规金融体系之外,缺乏有效的引导、规范和管理,增加了我国宏观调控的难度,削弱了央行货币政策的实际作用,为我国金融体系健康稳定发展带来了隐患。此外,民间金融规范发展还存在以下几个障碍。
首先,民间金融一般比较隐蔽,操作不规范。导致了至今政府至今难以出台通行的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例如很多民间借贷都是以亲情纽带或者朋友关系为基础发生的,借贷发生时往往只是口头协议或者简单的借条,缺乏规范的合同文件形式,并且民间借贷多为无担保运作。导致纠纷发生时,当事人很难通过法律手段保护自身合法权益,损失惨重。
其次,民间金融抗风险能力较弱。民间借贷的发生,多半是凭个人的主观感情和个人信用行事,缺乏对贷款人的审查,缺乏贷款前、中、后的风险评估、防范和控制,也缺乏对贷款用途的审查,导致民间借贷风险剧增。并且很多民间金融机构容易被犯罪分子利用,成为洗钱等犯罪活动的工具,破坏我国金融稳定。
再次,民间金融区域性特征明显。以我国目前现状来看,民间金融还只是孤立在几个区域,各区域缺乏有效联系,异地存取、转账、结算、支付都缺乏方便快捷的渠道,这与现代经济各区域联系紧密的现状是相悖的。各区域内缺乏充分的竞争,也是导致民间借贷利率高企的原因之一。
五、民间金融改革的措施
我国的民间金融长期处于灰色地带,基本属于政府默认但缺乏有效引导和监管,任其自生自灭的状态,随着2011年温州金融风波的发生,民间金融被迅速推到了风口浪尖,成为我国经济社会改革转型中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2012年3月28日,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设立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并且提出了12项主要任务,规范民间金融发展,将民间金融纳入到金融监管的范围,让这一灰色产业从地下走到地上,实现阳光化,对我国金融业的发展影响深远。如何引导民间金融走向阳光化、规范化,我认为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一)加快立法进程,推动民间金融合法化
以法律明文的形式,明确民间金融机构的业务范围,准入门槛,利率浮动范围,操作规范,风险控制等,还要明确民间金融的监管机构,责任范围等。民间金融机构需领取执照后才能经营,从法律上赋予民间金融机构合法地位,保障其合法利益。在用法律规范民间金融的过程中应该注意的一个问题是,合法化的目标是使民间金融规范化,并在合法化的过程中不要丢掉民间金融的优势。
(二)打破国有银行垄断局面,规范民间融资,引导民间资金进入银行领域
我国与美国同为大国,美国的商业银行层次体系对我国有一定的启示。如美国的社区银行,规模较小,资产不超过10亿美元,平均不到4万人口中便有一家社区银行。它的目标客户群是中小微企业和社区居民中小客户,存款利息高,放贷利率低,迎合了社区住户的心理需求;它熟悉本区域市场,对企业和居民知根知底,在贷款中获得了大银行无可比拟的最基层的信息优势,方便企业主融资。《浙江省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总体方案》规定,鼓励和支持民间资金参与地方金融机构改革,依法发起设立或参股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金融组织。符合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可改制为村镇银行,服务广大基层民众。据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2011年小额贷款公司数据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1年12月末,全国共有小额贷款公司4282家,贷款余额3915亿元,全年累计新增贷款1935亿元。小额贷款公司的作用初步得到体现,但是作为一个经济快速发展中的大国来说,这样的数量是远远不够的,合理引导社区银行的发展,有利于集中民间游资,充分发挥其作用,有效弥补我国面向最基层的金融资源的不足。
(三)组建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和民间资本管理公司
以股份制结构合法运营,以参股比例为依据承担责任,分散风险。同时引入公证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担保机构、银行结算等多方机构,借此保证民间借贷的合法性和风险控制。
(四)尽快建立存款保险制度
民间金融机构的资金大部分来自老百姓手中的钱,一旦这些机构出现坏账,就会引发多米诺效应,可能导致广大老百姓血本无归。因此,在引导民间资金进入银行领域时,存款保险制度可以保护存款人利益,维护民间金融机构信誉,起到稳定金融秩序的作用。 存款保险制度在我国已经酝酿了十余年之久。今年年初召开的第四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和央行2012年工作会议上,存款保险制度又被反复提及,存款保险制度建设迈出了实质性步伐,这是一次有益的尝试。
(五)建立民间借贷利率公布平台
像公布股票价格一样通过电视,网络,广播等媒介,每天公布各地的借贷利率,这样有利于打破民间借贷区域间的隔阂,使得各地间借贷信息变得流畅,便于贷款者了解最新市场信息,促进民间借贷市场的充分竞争,有利于促进民间借贷利率合理化。
(六)完善地方金融管理体制
清晰界定地方金融管理的职责边界,强化和落实地方政府处置金融风险和维护地方金融稳定的责任。加强金融业监管,防止出现监管真空,防范系统性风险和区域性风险。建立金融业综合统计制度,加强监测预警,建立风险处置机制。同时开展广泛宣传教育,引导民间金融机构建立风险内控制度,从机构自身和政府管理两方面入手,防范金融风险。
(七)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推动小微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加强信用市场监管。加快建立全国性的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记录金融交易双方的信用状况,定期披露信用状况较差的金融交易者,有利于防范民间金融交易中的道德风险。
(八)研究开展个人境外直接投资
这也是今年温州金融改革试点的十二项内容之一。此前,我国严格限制个人境外投资,对个人境外投资的担忧是害怕人民币外流,如果抵挡不住外流的速度,本币会迅速贬值,最终拖垮整个经济,但是如果人民币要国际化,那么这一步迟早必须迈出。开展个人境外直接投资,有利于开拓民间游资的投资渠道,对于国内民间游资炒楼,炒矿,炒农副产品的投机活动有一定抑制作用,也能助推人民币国际化进程。
(九)引导民间资本向风险投资、私募股权投资等方向发展
目前我国风险投资仍然处于初始阶段,而我国民间资本存量巨大,因此我国风险投资等领域潜力巨大。合理引导民间资本向风险投资、私募股权投资等方向发展,不但有利于广大成长性强的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难题,也能为民间资本寻找到合适的投资出路,为投资者带来可观收益。
总结与体会
民间金融作为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的客观存在,必须正视其积极作用,加快民间金融的阳光化、合法化、规范化进程,有助于破解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有助于引导民间资金正确流向,也有助于维护我国金融秩序稳定。在民间金融合法化的过程中,我们要转变思想观念,敢于创新,注重总结经验教训,同时不能丢弃民间金融的优势。在促进民间金融发展的过程中,必须要从民间金融机构内部和政府部门监管两个方面着手,加强金融监管和风险的控制和处置,同时坚决打击非法金融活动,维护我国金融秩序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