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引言
一、金融衍生工具的概述
(一)金融衍生工具的定义
(二)金融衍生工具的特征
(三)金融衍生工具的分类
(四)金融衍生工具的功能
二、金融衍生工具在我国的发展
(一)金融衍生产品的理论研究趋势
(二)金融衍生品种类的最新发展趋势
三、金融衍生工具的风险管理
(一)金融衍生工具的主要风险
(二)金融衍生工具风险的成因
(三)金融衍生工具的风险管理
结论
参考文献
内 容 摘 要
21世纪是金融全球化和自由化的时代,我国发展金融衍生产品势在必行。分析金融衍生产品现状和相关环境和相关环境关系及目前迅速发展的原因。金融衍生工具为投资者规避风险带来经济利益的同时,充分认识到金融衍生工具的特征及带来的潜在风险,借鉴发展国家经验,并结合我国的现实情况,深入分析期权交易原理及其风险,并就如何对金融衍生工具进行风险管理,我国金融产品的发展不可急躁冒进,应循序渐进,必须在以国内金融衍生产品市场为中心的国内发展经营阶段,完善交易规则和监管体系,并培育交易主体,积累经验,以此更好的推动我国经济发展才能逐步开放金融市场。
引言
2006年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 根据承诺, 金融业将全面对外开放大量外资金融机构进入中国金融市场,由此而来的大量金融衍生产品引入国内,将对我国金融业的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企业迫切需要通过金融衍生工具市场来规避金融风险, 同时,金融衍生产品自身具有高度杠杆效应,它在降低交易成本和提高流动性,但也大大增加了交易的风险性。国外的金融机构和企业对于金融衍生产品具有丰富的管理经验,然而对国内的大多数金融机构和企业来说,金融衍生产品是一项刚开拓的新业务,我国金融衍生业务如何健康稳定的发展是我们不得不面对的问题。因此,探讨我国金融衍生产品的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金融衍生工具的概述
一、金融衍生工具的定义
金融衍生工具(derivative financial instruments),亦称派生金融工具、衍生景荣产品或衍生品等,是相对于金融工具而言的金融工具。 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在衍生金融工具有关文献中的定义是: “一般地说,金融衍生交易是一份双边合约或支付交换的协议,它们的价值是从基础资产或某种作为基础的利率或指数上衍生出来的。现今,衍生交易所依赖的基础包括利率、汇率、商品、股票及其他指数。”[1]
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2004年修订的《国际会计准则第39条-----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IAS39)指出,衍生金融工具是同时具有以下三个特征的金融工具:1.其价值随特定利率、金融工具价格、商品价格、汇率、价格指数、费率指数、信用等级、信用指数或其他类似变量的变动而变动;2.不要求初始净投资,或要求的初始净投资小于预期对市场因素变化有类似反应的其他类型合同所要求的初始净投资;3. 在未来某一日期进行结算。
简而言之,金融衍生工具包括远期、期货、期权和互换,以及具有远期、期货、期权和互换中一种或一种以上特征的工具,是指建立在基础产品或基础变量之上,其价格随基础金融产品的价格(或数值) 变动的派生金融产品。这里所说的基础产品不仅包括现货金融产品(如债券、股票、银行定期存款单等等),也包括金融衍生工具。作为金融衍生工具基础的变量则包括利率、汇率、各类价格指数甚至天气(温度)指数等。
二、金融衍生工具的特征
金融衍生工具作为在传统金融工具基础上衍生出的创新性金融工具,是一种金融资产交易中的新融资技术,根据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对金融衍生工具的定义,其包含着以下重要特征。
1、本质具有虚拟性。这是金融衍生工具区别于金融基础工具的本质特征。金融衍生工具本身并不独立存在,是由金融基础工具(贷款、债券、股票等)派生而来,价值最终取决于标的金融基础工具的未来价格。金融衍生工具以合约为交易物,属于虚拟经济的范畴,易产生较大的经济泡沫。当虚拟性交易接近现金交割时,因流动性不足产生的风险就更加突出。金融衍生交易不需要缴纳合约中规定的全部金额, 只要缴纳一定比例的押金或合约保证金,加上“净额结算”的要求,投资者只需动用少量资金便可控制巨额资金, 进行合约交易。这说明金融衍生工具形成虚拟经济,一旦市场行情发生变化,如果平仓结算,企业总资产帐面价值将出现巨幅振荡,并可产生“多米诺骨牌”效应。
2、收益具有波动性。风险性是金融衍生工具的显著特征,主要表现为交易盈亏和合约履行的不确定性。金融衍生工具所产生的收益来自于金融基础工具价格变动,而金融基础工具价格在净额结算之前变得难以确定,而传统会计计量是拒绝价值的频繁波动。基础工具价格的变幻莫测决定了金融衍生工具交易盈亏的不稳定性,这是金融衍生工具高风险性的重要诱因。同时金融衍生工具还伴随着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等一系列风险。随着未来利率、汇率、证券价格或相应指数的变动,一旦实际变动趋势与交易者预测模型不一致, 投资者便可能遭受惨重损失甚至产生“蝴蝶效应”,造成金融市场动荡。
3、构造具有复杂性。建立在金融基础市场之上的高级、复杂金融衍生工具交易,在设计和创新上具有较强的灵活性, 根据投资者不同需求设计出不同类型的工具及组合。既可以对各种金融基础工具和衍生工具进行组合,又可以将不同金融衍生工具进行再组合,还可以根据不同参与者的时间配比、杠杆比率、风险等级、价格指数等予以重新整合,其构造的复杂性加大会计信息披露的难度。
4、交易具有跨期性。金融衍生工具是交易双方通过对利率、汇率、股价等因素变动趋势的预测,约定在未来某一时间按照一定条件进行交易或选择是否交易的合约,其跨期交易的特点十分突出。由于交易的跨期交易特点,买卖双方在交易时均无法确定某项金融工具究竟会带来多少收益。金融衍生工具的这一特征带来了两个问题:一是其交换价值可能严重背离价值,而且稳定性较弱;二是其本身的收益在一段时期内的波动性很大。此外,由于未来因素的不确定性导致采用金融衍生工具交易的两大动机产生,即套期保值与投机。衍生交易的未来性与基本会计准则强调的“过去的交易或事项”相矛盾,形成会计理论的悖逆性。
三、金融衍生工具的分类
按交易方式和特点进行划分,金融衍生工具可分四类:1、金融远期;2、金融期货;3、金融期权;4、金融互换。
金融远期包括远期外汇合约、远期利率协议,属于远期合约,是金融衍生工具的最基本的类别。远期合约(forward contract)是买卖双方现在约定的在未来特定日期以特定价格交割特定数量标的物的合约。金融远期,就是指合约双方现在约定的在将来某一特定日期按照事先商定的价格和方式买卖约定数量的某种金融工具的合约。
金融期货,包括货币期货、利率期货、股指期货,属于期货合约。期货(futures)合约是远期合约的标准化。期货合约与远期合约都是“先买卖,后交割”的合约,但是两者无论在合约形式、交易方式、交易的主要目的还是交易的标的物,均有所不同。金融期货是指合约双方在有组织的交易所内,根据交易规则,通过公开竞价的方式达成在未来特定时间交割特定数量的特定金融工具的标准合约。
期权(option)亦称选择权,是指持权人(买方)有权选择在未来是否买卖一定数量的标的物的合约。金融期权,包括股票期权、股指期权、货币期权、利率期权,是指合约双方达成的是否在约定日(或以前)按约定价格买卖特定数量某种金融工具的合约。
金融互换(financial swap)包括货币互换、利率互换,亦称掉期,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个体以特定方式在未来某一段时间交换一系列现金流的协议。就金融远期、金融期货、金融期权三种合约而言,如果未来标的物价格发生变化,交易双方必有一方获利而另一方发生损失;与此不同的是,金融互换通常有双赢甚至三赢的结果。
综上所述,金融远期是衍生金融工具的最基本类别,金融互换可以看做是金融远期的组合,金融期货标志着金融衍生工具的成型,金融期权则更加拓宽了衍生金融工具的应用领域。
四、金融衍生工具的功能
金融衍生工具出现的最原始动能在于为基础金融工具的持有者提供一种有效的对冲风险的手段,从而避免或减少由于股指、汇率、利率的不利变化而给人们带来的预期收益的减少或成本的增加,所以其基本经济功能有两项,即转移风险和价格发现。
转移风险,即衍生工具通过组合单个基础金融工具,利用衍生工具的多头或空头,对远期、期货、互换、期权等进行组合,实现避险目的。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创造出转移风险的合理机制。套期保值是衍生金融市场的主流交易方式,交易主体通过衍生金融工具的交易实现对持有资产头寸的风险对冲,将风险转移给愿意且有能力承担风险的投资者,同时也将潜在的利润转移了出去。
发现价格,即衍生工具依照所有交易者对未来市场价格的预期定价。在衍生金融工具交易中,市场主体根据市场信号和对金融资产的价格走势进行预测,进行金融衍生品的交易。大量的交易,形成了衍生金融产品基础的金融产品的价格。
金融衍生工具对冲风险的功能满足了市场对规避风险和保值的要求,拓宽了金融机构的业务,促进了基础金融工具的发展。
金融衍生工具在我国发展历程
在20 世纪80 年代末90 年代初,我国政府对金融衍生工具持允许和适度放开的态度,自1984 年起,国内企业、机构就可以通过经纪公司在境外进行外汇期货交易。
1992 年6 月,我国第一个外汇期货市场在上海外汇调剂中心建立了,境内外汇期货交易也得以开展。当年12 月,上海证券交易所推出第一张国债期货合同,国债期货曾是我国发展规模最大的金融期货。但由于出现多次违约风波,最终在1995 年5 月国债期货交易被彻底关闭。
1993 年,我国首次出现了可转换债券,历经多年的实际运用,可转换债券得到了认可和接受,并不断发展。同年3 月,我国海南证券交易中心推出股票指数期货,标的为深圳综合指数和深圳A 股指数,并按国际惯例建立了保证金等各项制度。但随后不久发生了深圳平安保险公司福田证券部大户联手操作,打压股指的投机行为,给深圳股市带来了较大的负面影响,最后于9 月底全部平仓,停止交易。
1993 年到1995 年间,境内外的外汇期货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问题,国家加大了整顿外汇市场的力度,多次下令关闭非法外汇期货经纪公司,国内的外汇期货市场也在1996 年被关闭。
在1992 年到1996 年期间,我国先后推出了多只权证,但由于其价格暴涨暴跌出现严重的投机现象,国家监管局最终于1996年6 月底终止了认股权证的交易。随着2005 年股权分置改革的推进,认股权证的发行又被提上了日程。中国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在2010 年2 月20 日宣布,证监会已正式批复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沪深300 股指期货合约和业务规则,至此股指期货市场的主要制度已全部发布,投资者开户启动在即。
2010 年4 月15 日,《期货交易管理条例》正式施行。股指期货的推出将不仅能从技术上为投资者提供回避风险的手段,而且有利于改善我国证券市场的投资主体结构,使机构博弈成为市场投资的主流,我国也将像其他发达国家一样进入机构投资者主导的时代。
一、金融衍生品的理论研究趋势
1、 衍生产品的创新定价和套期保值。比如新兴的货币市场资金流动性差 , 市场也不稳定 , 如何开发衍生产品进行风险回避就是热点之一。开发以多种资产为标的的衍生产品也日益受到关注。近几年最引人注目的进展是风险价值系统 (VaR) , VaR 是指给定概率下可能遭到的最小损失。J1P1 摩根公司创制的风险矩阵 (Risk Metrics) 就是这样一种工具。
2、 信用分析和信用衍生产品的开发。在衍生产品被广泛使用之前 , 信用分析大多是一个主观过程 ,或者只简单的进行财务指标分析及信用等级评定 , 但这些不能对企业的信用等级进行精确描述 , 同时随着现代银行越来越多的涉及衍生产品交易 , 这些传统方法在很多领域都失效了。一个重大的创新就是信用衍生合约可以使用期权、远期和互换的形式 , 但其损益都依赖于一个信用事件 , 比如宣布信用等级降级或破产发生。随着信用模型越来越复杂 , 一级企业对风险管理越来越集中 , 货款的定价及管理将会从衍生产品研究中获益匪浅。另外 , 经营风险管理也是一个十分重要的课题 , 比如遭到系统崩溃、政策调整和技术失败时的风险管理。这些问题具有挑战性 , 发生很少以至于很难通过历史数据构造概率分布 , 但是当这些问题发生时 , 损失非常大 , 所以研究人员需要花费大量的实践来对这些偶发事件的性质进行分析。
二、金融衍生品种类的最新发展趋势
1、信贷衍生产品 (Credit Derivatives) 。信贷衍生产品是在主要国际金融中心率先出现的新型金融工具。它随着衍生商品技术的发展和市场规模的扩大而产生 , 其目的是使信贷风险变为某种可交易的商品 ,协助使用者如银行摆脱信贷风险的干扰 , 转而专注与其它可能影响信贷关系的因素。目前 , 金融工程师正致力于将资产证券化与信贷衍生产品结合起来 , 既要通过对信贷衍生产品进行证券化提高资产的流动性 ,又要满足投资者的特殊需要。常见的信贷衍生交易类别有信贷违约互换交易 (Credit Default Swaps) 、总回报互换交易 ( Total Return Swaps) 、信贷挂钩票据(Credit - linked Notes) 。信贷衍生产品的结构有日益复杂的趋势 , 比如有一种产品叫做违约条件下利率或汇率互换的买入或卖出期权 (Interest Rate or Foreign Ex2change Swaps Knock In or Out on Default) , 从名称上就可以看出其内涵之丰富。
2、 巨灾保险衍生品。美国 9111 事件后 , 许多保险公司和再保险公司倾向于把恐怖主义风险从保险条款中免除。与此同时 , 人们对恐怖事件保险的需求却大大提高 , 从而促使巨灾保险衍生品的推出。巨灾保险衍生品是以保险业已有的自然巨灾衍生品为原型而推出的针对恐怖主义事件的保险衍生产品: 巨灾债券、巨灾掉期产品、巨灾期货、巨灾期权。在设计恐怖事件巨灾的“损失指数”时 , 有关专家认为 , 最好综合保险市场上所有对恐怖事件进行了承保的保险公司的巨灾损失 , 将它们按各公司的权重 (资产实力权重、地域权重等) 纳入到指标体系中来 , 从而提高相关性 , 同时可考虑由政府来充当市场的买方。
3、 金融互换的新课题。金融互换通常指货币互换和利率互换。银行资本与长期负债的互换是个新课题 , 其理论基础是“长期负债视同资本论”以及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 1999 年提出的银行资本充足新结构的建议 (又称“三根支柱理论”, 即建立最低资本要求、对资本充足率的审查、市场对银行资本充足的制约) 。新金融互换首先是充实了商行的资本金; 其次 , 引入市场机制 , 让外部监管与内部监管结合起来形成新的约束机制; 第三 , 减轻存款保险基金的负担 , 避免要清偿的存款保险基金过大 , 导致保险机构的破产。
金融衍生工具的风险管理
一、金融衍生工具的主要风险
1、市场风险:市场价格不利的变化造成亏损的风险。决定金融衍生工具市场风险大小的因素主要有三种:(1)影响标的资产价格波动的因素。标的资产的未来价格不仅受供求关系的影响,还受到政治环境、经济政策、投资者或消费者的心理预期以及人为操纵等众多因素的影响。这些因素的变动会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到金融衍生工具的价格变动,是企业自身所无法控制的,也无法通过投资组合来分散掉。(2)投资者运用金融衍生工具的目的与方式。金融衍生工具主要是被设计用来套期保值以规避风险的,此外又因其杠杆性和价格发现功能,还可以被用来进行套利或投机。一般来说,套期保值者因为利用了风险对冲原理,成功地实现了风险转移,因而面临的市场风险最小,套利者面临的风险稍大,投机者则可能通过承担高风险而获利,因此面临的风险最大。(3)金融衍生工具的杠杆性和虚拟性加剧了市场风险。由于金融衍生工具交易只需要支付少量的保证金,就能运作数倍于保证金金额的交易,这种以小博大的特性,放大了金融衍生工具的市场风险。此外,还可能吸引国际金融市场的投机资本参与进来,进一步加剧市场风险。
2、操作风险。又称为营运风险,指因不适当的制度、不适当的管理及控制、欺诈或其他人为错误所造成的可能财务损失。操作风险的形成主要来源于两个方面:第一,在日常经营过程中,由于各种自然灾害或各种意外事故而给整个企业带来巨大的损失; 第二,金融衍生工具交易制度上、内部控制制度上的漏洞和管理上的缺位,使交易员在交易决策中出现故意的错误(违规操作为个人或小集体谋取不正当利益)或者非故意的失误,从而给企业带来巨额的损失。操作风险本质上属于管理问题,往往在无意状态下引发市场风险和信用风险。
除此之外,金融衍生工具主要的风险还有:
3、信用风险:交易双方可能由于各种原因而无法履行合约而发生的损失。
金融衍生工具信用风险的形成主要受三种因素的影响:(1)交易双方的资信状况。一般而言,资信等级越高,信用风险就越小;反之,信用等级越低,则信用风险越大。因此对于场外交易来说,对交易对手的信用要求比较高。(2)交易双方的交易动机与策略。如果交易对手购买金融衍生工具是出于套期保值规避风险的目的,则信用风险较低,而如果是为了套利或投机,则发生违约的可能性较大,信用风险较高。(3)信息不对称。信息不对称也是形成信用风险的重要因素。合约双方的信息披露往往存在着很大的局限性,如有关会计处理方法、金融衍生产品真实质量等重要信息通常未能在合约中得到充分披露,这种信息不对称性极易引发合约执行过程中的信用风险。
4、流动性风险:市场业务量不足或无法获得市场价格而导致的无法平仓的风险,以及资金流动风险。流动性风险的大小取决于合约的标准化程度、市场交易规模和市场环境的变化。当相对于正常交易单位,交易头寸太大或太小,从而交易不能按现行市场价格进行交易时,产生资产流动性风险,或者在金融衍生工具合约持有过程中无法按要求追加保证金的风险。对于场内交易,由于交易合约是标准化的,市场规模大,有中介撮合交易,因此流动性风险较小。而场外交易中的合约大多是为客户量身定做,不具共性,难以流通,流动性风险相对较大。
二、金融衍生工具风险的成因
1、缺乏规避风险的工具。虽然企业通常需要定制产品来满足其特定需求,但在定制产品过程中,企业自身发挥主导作用,在很多情况下,通过对远期、期货、互换、期权等进行组合,可以达到企业特定的套期保值需求。
2、金融衍生工具本身的组合随机性强且不规则。金融衍生工具的这种特性使得很难研究其操作模式,每笔交易都可能与另一笔有不同的条件。同时新的金融衍生工具的演化是无穷无尽的,在任何金融衍生工具的基础上都可以衍生出更新的金融衍生工具。
3、金融衍生工具高度的杠杆作用,导致交易风险加大放大。金融衍生工具交易只要有一定比例的保证金,甚至无需进行实物交割,就可推动数倍的相关资产交易。所以在特定的交易过程中,经营者若无视金融衍生工具本身所固有的风险,以至当市场风险转变成信用风险时,危害便应运而生了。
4、金融衍生工具价格波动的随机性。由于金融衍生工具都是在传统的金融工具基础上增加新的因素而形成的,在增加新功能的同时,也增加了操作的难度,因为新增的因素均是很难判断的不确定因素,从而导致价格波动的随机性增加,判断也更加困难。双方所签的合约其实质就是针对汇率、利率等标的价格未来发展变化所作的主观预测。除供求关系是未来价格的基本决定因素外,未来价格还同时受到来自政治、经济政策、金融货币、人们心理以及人为操纵等众多因素影响。
5、交易双方信息披露的非对称性。有关金融衍生工具使用者双方披露的信息量越多、透明度越高越好,双方所面对的风险也就越小,但由于双方各自追逐的风险利润和切身利益决定了一些重要信息很难得到或获得这些信息的成本太高,这势必影响双方掌握真实的、全面的情况,在很大程度上将增加由双方信息披露的非对称性所带来的资金损失。
6、企业内部治理结构不合理。企业内部治理结构存在不合理现象,很难发挥正常作用。一般来说,每个从事金融衍生工具交易的企业都具备一套完整的控制风险的内部控制系统。但经常因为人为因素而很难发挥作用。
三、金融衍生工具的风险管理
1、加强企业金融衍生工具的内部控制。健全的内部控制体制及其有效运行是外部监管的基础。如果内部控制存在缺陷,再完善的外部监管体制也无法发挥作用。明确在公司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中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具体操作人员的职权和责任,实行严格的问责制。对在交易活动中有越权或违规行为的相关人员,要有明确的惩处制度;要明确金融衍生业务的授权、执行、监控和报告程序;明确公司允许交易的金融衍生工具品种,单笔、累计最大交易限额以及相应承担的单笔、累计最大交易损失限额和交易止损点。这种事前的规范制度既可以保证企业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对金融衍生工具的使用不偏离企业目标,又可以防止在发生重大损失之后管理人员以不知情、未经其批准为由相互推诿责任。
2、加强对金融衍生工具市场和交易的监管。金融衍生工具市场是国际投资的重要领域,金融衍生工具交易和金融衍生工具价格对各国经济的影响越来越重要。然而,影响金融衍生工具价格变化的各种因素也相应超越了国界,特别是来自外部的某些不确定因素,经常使金融衍生工具价格发生剧烈波动。这种受外部因素影响而形成的风险,不仅从整体上影响到金融衍生工具市场的稳定与发展,而且也影响到社会经济的稳定与发展。这种系统风险,仅靠金融衍生工具市场加强管理是难以解决的。此外,各国的金融衍生工具市场一般都是按照自律原则组织起来的,难以避免管理者脱离自律目标而谋取个人利益,对同行操纵市场和欺诈等不正当行为,会出现处理不当的行为,从而既影响了公平竞争,也损害了投资者合法权益。因此,必须对金融衍生工具市场和交易加强监管。
3、增强对金融衍生工具的风险意识。中国企业的管理层对金融衍生工具风险的认识普遍不足,风险意识薄弱。金融衍生产品只有在一定条件下,才能实现管理风险和降低成本的目标,而这通常不为企业的高层领导所认识,他们对金融衍生产品的潜在风险认识估计不足,难以把握交易的具体细节,不能对交易的产品种类、期限、杠杆系统以及时机等具体事宜作出明确的规定。由于不了解金融衍生工具交易蕴涵的潜在的巨大风险,所以在金融衍生产品风险带来的危机爆发时,决策者还不知道是自己决策失误了。
4、合理使用规避风险的工具。在金融市场中想用好金融衍生工具,必须先对其有所了解,明白其定价机制与风险收益情况,才能正确运用,达到套期保值目的。我国金融市场开放得比较晚,很多企业有这方面的需求却缺乏相应经验。
5、加快调整经济结构,加强发展实体经济的发展。虚拟经济和实体经济是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的关系。虚拟经济的产生源于实体经济发展的内在需求,实体经济是虚拟经济存在和发展的基础;同时,实体经济的发展又离不开虚拟经济,虚拟经济中的货币、资金、电子货币、股票、债券、ABS 等金融工具,已经渗透到实体经济的各个环节。虚拟经济的发展必须与实体经济发展相适应,虚拟经济的超前发展,会引发泡沫经济,而泡沫经济破裂又会引致金融危机,对实体经济发展造成巨大破坏。因此两者需要均衡发展,协调一致。
结 论
综上所述,金融衍生工具的发展, 不仅关系到衍生工具本身的进一步发展, 而且也影响到我国金融业的正常发展。受市场、交易双方信用、制度限制、约的标准化程度、市场交易规模和市场环境的变化的影响,企业在投资金融衍生工具时存在着潜在的风险。我们应该增强对金融衍生工具的风险意识,合理使用规避风险的工具,加强发展实体经济的发展,加强企业金融衍生工具的内部控制,加快调整经济结构,加强对金融衍生工具市场和交易的监管,有效地减小金融衍生工具的风险,完善我国金融衍生工具会计信息制度建设对金融衍生工具更好的推重我国经济发展,随着国际金融化、自由化的发展和我国加入WTO后面临的挑战和机遇的增多,我国金融衍生产品的创新会更加丰富多彩。
参 考 文 献
1、 胡 妍. 对全球金融危机后我国发展金融衍生品的思考[J]. 生产力研究, 2010( 1) .
2、 吴建刚. 金融危机背景下全球场外衍生品市场的特点及未来走向[ J] . 现代经济探讨, 2010( 1) .
3、 张宗新. 中国金融衍生市场要监管升级[N ]. 东方早报,2009 - 05 - 05.
4、贾 莹《我国金融衍生品市场发展的风险控制建议》刊于《中国商界》2009 年第三期
5、尹一珉《我国金融衍生品市场监管浅议---兼论对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启示》刊于《今日南国》2009 年第五期
6、《我国金融衍生产品的发展路径选择》刊于《商场现代化》.2009-05(中旬刊)
7、陈忠阳.金融工程与金融风险管理 [J].国际金融研究,2001(4)
8、李明辉:论我国衍生工具内部控制的构建[J].会计研究,2008(1).
9、张波.金融创新理论研究的新进展评析[J].南开金融研究,2002,(1).
10、李义奇. 发展我国金融衍生品市场的几点建议[ J] . 中国金融, 2007( 24) .
11、黄增玉. 金融衍生品之风险及防范[ J] . 财会月刊, 2006,( 18)
12、李启亚.金融衍生产品与中国资本市场的发展[J]. 经济研究,2000,(2).
13、Christian Bluhm、Ludger Overbeck:Structured Credit Porfolio Analysis[M] .
Baskets&CDOsCRC Press.2007
14、Felsenheimer.J.Gisdakis.P.Zaiser.M.Active Credit Porfolio Management[M]
Wiley-VCH.2006.
15、 Wilde.T,Jackson.L:Low Defiuk PortfoliosWithout Simulation U.RISK,2006,(08).
16、Claude Brown,How to Recognize a Derivative,International Financial Law Review,May 19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