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国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制度的发展概况3
二、目前我国银行结算账户管理中存在问题及建议6
三、我国现行银行结算管理制度思考及改革9
内 容 摘 要
银行结算账户管理是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有效的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可以为中央银行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维护金融秩序提供有力的支持银行结算账户作为集中反映整个社会经济活动资金收付结算的起点与终点也是一切经济活动资金往来的基础。
近年来,实务界对我国现行人民币结算账户体系进行了一些探讨,但鲜见系统性研究成果。本文介绍对我国银行结算制度改革和对现行银行结算制度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 认为为了适应我国经济发展的要求,银行业应健康稳定运行, 并加大银行结算制度的改革力度, 提出了银行结算制度改革的建议。
银行结算制度研究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 我国原有的银行结算制度已经不能适应经济发展的要求。我国的银行结算制度正处于过渡阶段, 为了适应我国经济体制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需要, 银行结算制度应当加快改革的步伐。
一、我国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制度的发展概况
(一)我国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制度的发展历史
我国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制度诞生于改革开放前夕,伴随着市场经济不断深化而逐步发展演变,最终形成目前的管理体系。总体而言其发展历史可以分为3个阶段:
1、制度初创阶段。1977年10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银行账户管理办法》。这是第一份以独立法规形式对银行账户的开立和使用进行规范的文件。由于当时我国还处在计划经济体制下,银行账户的开立和使用受到严格限制,仅限于编报财政预、决算报表的独立会计单位或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企业单位。
2、逐步规范阶段。20世纪90年代初,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银行结算账户的管理方面出现了一些新情况,一方面社会对结算账户的使用需求越来越大,另一方面企事业单位多头开户、个别银行为拉存款随意为存款人开户的情况也不断出现,银行账户的开立和使用较为混乱。为加强管理,1994年11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新的《银行账户管理办法》(银发[1994]255号),扩大了开立银行账户的存款人范围,企业法人、企业法人内部独立核算的单位、财政部门、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军队、武警单位、外国驻华机构、社会团体、私营企业、个体经济户、承包户等均可申请开立基本账户,并把存款账户分为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和专用存款账户,初步形成银行账户分类管理的模式,对规范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和使用起到了重要作用。
3、持续深化阶段。进入21世纪,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经济格局和市场环境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一方面,经济形式多元化、组织机构多样化、资金管理个性化、企业经营集团化,社会对银行账户的开立和使用提出新的要求;另一方面,由于1994年的《银行账户管理办法》未充分界定银行账户管理的监督手段和措施,对企事业单位利用多头开户逃税、逃债、逃贷、私设“小金库”和套取现金,以及违规开户进行诈骗、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的威慑力未能充分发挥。为进一步解决上述问题,2003年4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至此,我国基本建立了比较完善的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制度。
(二)我国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制度的主要特征
自2003年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办法》,2005年建设运行全国统一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系统以来,我国银行结算账户管理水平明显提升,并已逐步形成具有鲜明特征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制度体系。
1、以维护金融秩序为根本目的。《办法》的出台主要是为尽快解决当时银行账户开立和使用较为混乱的状况,特别强调以维护金融秩序为根本目的。在其第一条即明确,制定该办法是为规范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和使用,加强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维护经济金融秩序稳定。同时,在现行账户管理制度体系中通过账户分类管理、强化对存款人真实性审核、对现金存取加以限制等措施,充分体现了这一根本要求。
2、分层制度体系中部门规章居多。近年来,我国银行结算账户制度建设逐步深入,目前已逐渐形成分层次的管理制度体系,主要包括3个层次:一是以《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和《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国务院令285号)的有关规定为统领;二是以《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银发[2005]16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和《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7]第2号)为核心;三以《关于规范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06]71号)等一系列部门规章为重要补充。但是,总体而言,我国账户管理法规散见于诸多制度中,且以人民银行发布的部门规章居多,法律级次较低。
3、以分类管理为基础,实行重要账户核准制。我国银行结算账户管理以分类管理原则为基础,按照存款人不同,银行结算账户分为单位和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其中,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按照用途不同又分为基本、一般、专用和临时存款账户。为全面反映和控制存款人各类银行结算账户开、销情况,确立了基本存款账户在单位银行结算账户中的统领地位,并对不同性质账户的开立条件、使用和审批制度等进行了差别规定。同时,我国还对重要账户实行核准制度。《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明确,“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核发”属于行政审批项目。根据《办法》和《实施细则》,人民银行对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因注册验资和增资验资开立的除外)、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和特殊专用存款账户实行核准制度。
(三)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现状 1、账户管理趋向规范化。伴随着人民银行逐步加强对商业银行人民币结算账户管理的监管力度和人民币结算账户管理系统(二期)投产,在制度的约束下支行加强了对账户的管理,不断完善开户手续及已开户资料的齐全性,严格对新开立账户的资料齐全性进行有效的控制,使账户的开立、使用、变更和撤销等操作环节趋向于规范化。 2、完善了账户操作流程。按照省行《关于进一步规范人民币结算账户管理系统业务处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工银豫结算[2007]12号)和总行转发《关于印发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系统业务处理办法〉的通知》(工银办发[2007]238号)标准要求对某支行开立的对公账户较多和频繁开销户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对于以前支行自身无法整改的部分问题,现人民银行的人民币结算账户管理新系统投产后,减少了账户管理制度执行和操作上的随意性和灵活性,能积极按规定规范账户管理予以整改。如:对于以前年度开户长期不发生业务户名与人行开户名称不一致,且又联系不上客户及重要要素缺失的转入久悬未取银行结算账户纳入人行账户管理系统备案;对于未经核准的核准类银行结算账户和未及时在账户管理系统中进行备案的备案类账户,积极补录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变更、备案等手续;以单位名称后加内设机构名称或资金性质作为账户名称开立的专用存款账户和以单位名称后加项目部名称作为账户名称的临时存款账户,按照规定将相关信息及时录入账户管理系统,上报人行批准后换发新版许可证。 3、逐步规避账户管理员兼职带来的不利因素。实际工作中,有的员工身兼数职,有的支行开立账户管理员兼同城票据交换员不利于账户管理业务的发展,影响到开户的服务质量和客户的等待时间。支票影像交换系统实施后也将改变银行同城票据交换因人为因素引起的风险隐患和运行质量,解决同城票据交换成为银行系统经济案件的高风险地带。 4、进一步清理解决以前年度账户资料的不完善和相关手续补录备齐。止5月份在对某支行350多户开户单位中进行调查中,仍存在一年未发生的零余额和余额较小的长期不动户的占9%,有贷户支行无法清理的占3%。随着业务的发展,验资户、临时户和一般存款等账户的频繁开立、变更和撤销,且在临时账户到期后账户管理系统未有任何提示,给账户管理工作带来了一定难度。虽然每年在对长期不动户零余额账户进行一次清理,不定期对临时存款账户超期未销户或办理展期开户的进行清查,但仍须要按新的《人民币银行结算管理系统业务处理办法》对账户不定期进行全面清查,以按新的要求对以前年度开户不符合规定的信息进行补录完善相关手续。
二、目前我国银行结算账户管理中存在问题及建议
(一)目前我国银行结算账户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银行违规账户种类多样。(1)未经人民银行审批,银行违规为开户单位开立基本存款账户。(2)扩大一般存款账户使用范围。(3)违规开立临时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4)单位信用卡存取现金,办理大额商品交易。(5)房地产信贷部的专用存款账户超范围吸收存款,办理结算业务。(6)单位企业存款账户放入个体私营企业存款账户中,逃避人行账户管理。(7)利用个人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只需凭身份证、户口簿的简单规定,以单位法人或财务人员个人名义开立基本存款账户,进行资金划拨,逃避银行监管等。
2、多头开户。 (1)银行因不正当竞争主动为客户多头开户。许多商业银行一方面为了拉存款而有意为企业多头开,尤其是一些不具备竞争力的中小金融机构,为吸收存款,稳住存款规模,进而争取市场份额,不惜代价拉拢客户。(2)企业因各种原因多头开户。有的存款人因内部管理混乱,在不同银行的不同支行、分理处开立的账户多达几十个,许多未发生业务在一年以上,却没有及时进行清理;有的存款人利用多头开户恶意拖欠贷款,逃税漏税,私设“小金库”。其主要手段有以下几种:①部分企业利用改制更名或采取承包、租赁经营变更法人之机,一套班子,几块牌子,在其他银行重新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使原企业账户处于睡眠状态,恶意逃废银行债务,有钱不还。② 企业利用金融机构无序竞争,以及在开户管理上的漏洞,利用与基本存款账户以外的银行间的信贷关系开立一般存款账户,然后利用开立的一般存款账户架空原有基本存款账户,架空原有基本存款账户的资金往来。③利用银行汇票等手段以各种理由开立临时存款账户,利用临时存款账户逃避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对其资金往来的监督。④企业巧立名目划小核算单位,并到其他银行增设账户,达到缩减基本存款账户资金存量的目的。⑤由于相关部门干预,企业采取各种理由增设专用存款账户,同样达到缩减基本存款账户资金存量的目的。⑥变储蓄账户为结算账户,企业把对公存款转入储蓄账户使用,逃避银行监督。⑦有些机关的内部职能处室在银行也拥有独立的账户,甚至多个账户。
3、 长期不动户。由于近年来市场不景气,很多企业效益不佳,无业务可经营。而银行又加大了信贷风险管理的力度,对不讲信誉、效益不佳、扭亏无望的企业,停止注入新的贷款,以及其他的一些原因造成大量的“睡眠户”。按规定,一年以上不发生业务的账户视同长期不动户,应予销户,未划转款项列入专户管理。
4、企业跨区域开户。近几年来,各地人民银行都加强了账户管理,由于账户分块管理,账户数据全国不联网,所以一些恶意逃废债企业就采取跨区开户办理结算的方式,基本上不与本地贷款银行往来,逃避银行收贷收息。
5、账户撤销不报告。按照新的账户管理办法,对于单位撤销账户必须在五个工作日内向账户管理部门报告。然而从近几年的实践看,基层行在执行中难度较大,效果不太理想,尤其是部分单位频繁更名,如:由局变公司、公司改为集团等。而基层行(处) ,不论人行还是商业银行,因人员有限,对于账户管理,都是由会计或营业部门兼办的;其次思想认识上还不到位,认为开户需要审批,销户就不必报告,甚至有些金融机构连开销户登记簿都没有或者只登记开户而不登记销户。从账户管理部门来讲,对于销户也只是通过事后检查核对才发现的,而检查最多也不过每季开展一次而已。
(二)发展和完善我国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的建议
1、 明确账户管理目标和任务。根据现阶段各商业银行的经营方针和企业利用多头开设账户逃废银行债务的特点,现行的银行账户管理的目标应定为规范账户行为、培育社会信用、促进有序竞争、维护金融债权、配合宏观管理、促进经济发展。同时要扶持中小金融机构,营造公平的竞争环境。
2、提高账户管理的实际效果。1、重新合理设置账户种类,明确各类账户的性质、用途和开户条件。如将四类存款账户合并成二类,即基本账户、附属账户,并重新确定各类账户的用途。同时在人民银行进行账户管理时,基本账户开户行也参与管理,以提高商业银行管理账户的责任感和积极性;2、将信用卡账户纳入新的《银行账户管理办法》的范围。新的《银行账户管理办法》应明确信用卡资金来源和使用范围,严格控制信用卡申领条件,对领用信用卡(公司卡) 者,其基本账户不在发卡行的,要征得原开户行的同意,提现一律从其基本账户办理,将信用卡(公司卡) 的领用纳入人民银行账户管理,透支额纳入发卡行贷款规模。3、严格对开立银行账户的存款人身份确认。应当明确规定,企业单位开立银行账户时,除了必须提供的工商企业营业执照外,还必须提供法人代表的身份证明以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明。
3、建立全国统一的银行账户管理系统,促进社会经济健康发展。我国目前银行账户管理系统还处于一个分散和不完整的状态,作为新的银行账户管理办法的一种管理手段和配套措施,以及构筑反洗钱机制的基础,人民银行应依据新《银行账户管理办法》尽快开发和推广运用全国统一的银行账户管理系统,统一开发建设具备存储所有单位、个人的银行账户信息。包括开户单位名称、性质、账户种类、账号、法人代表等功能的银行账户管理系统,并与同城票据交换系统和现代化支付系统进行联接,有效地监控违规开立和使用银行账户的行为。通过监控各类存款账户使用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存款人违规开户的行为;能简便地查阅检索存款人在各银行的开户情况,防止企业单位的多头开户,遏制利用银行账户进行逃税、逃贷及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在此基础上,建立社会支付信用监测系统,并作为央行最终要建立统一共享的金融信息系统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4、银行账户管理应从“严进宽管”转变为“宽进严控”,加强银行账户的后续管理。应当根据经济、金融发展的需要,从依靠行政手段监管逐步转向利用市场机制监管。适当调整银行账户的开户准入条件,应将银行账户的管理重点放在加强日常使用的监控管理上。(1)取消账户年检制度,代之以银行存款账户有效期管理制度。现有银行账户年检制度作为账户管理的后续手段之一,对规范账户的使用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年检工作量大、持续时间长,集中办理,效果也不很理想。而采用有效期管理制度可以缓解这一矛盾。可根据单位提供的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各类登记证件的到期日) 、一般存款账户相关贷款期限或账户性质等来确定账户的有效期。并在账户管理程序中增加“账户截止日期”,对账户有效期进行实时监控。(2)加强横向联系、建立银行账户管理的协管网络。在内部可将同城清算系统账户库与人民银行账户管理数据库联结,凡末经人民银行审批的账户将无法办理同城清算。对外加强与其他单位和部门的信息沟通,建立银行账户的协管网络。
(3)统一银行账号的编排格式,提高结算监管质量。目前银行账号编排由于无法区分账户性质,给日常现金、账户管理带来不便。如《支付结算办法》规定:单位账户资金一律从其基本存款账户转账存入。但实际工作无法判断资金转入、转出的账户是否为基本存款账户。因此可考虑编排银行账号时加入账户性质识别码,以不同的数字来区分不同账户性质。
5、完善管理机构,充实结算人员。(1)人民银行应设立专门的支付结算管理机构,在机构内部设置专门的账户管理科室,日常性账户管理工作则由专人负责,保障账户管理工作的连续性,提高账户管理的质量。(2)组建大额和异常支付监测与分析的专门机构。其主要工作职责是收集、整理、分析商业银行报告的大额和异常支付信息,并且与公安、海关、税收等政府部门紧密合作,及时向执法部门提供有关的信息,实现资源的共享,籍以共同打击洗钱等违法犯罪行为,维护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3)在队伍建设上提高亮度。“正人先正已,身正言有力”,一支政治水平高的结算监管队伍是强化中央银行监管的根本保证。结算管理人员不仅要精通业务还要掌握计算机操作技术,不仅要有政策水平还要有法律意识,不仅要能做具体业务,还要有管理及组织能力,不仅要坚持原则,严格执法,还要廉洁奉公、遵守职业道德。坚持不懈地抓好金融队伍整体素质建设是建立现代金融体系、现代金融制度和良好金融秩序的重要保证。
6、运用电子化技术进行账户管理,提高工作效率。采用计算机网络技术管理账户,建立账户管理信息系统不仅能提高工作效率,还可以使账户信息得到充分利用。一是建立完善的账户管理数据库,包括存款账户开销户数据库、与账户相关的企业资信状况专用信息数据库、与支付清算相关的公用信息数据库、人民银行存、贷款统计分析数据库等;二是开销户实行网络化审批,客户申请开销户及开户许可证的颁发,可以在申请开户行一次性完成,尽量方便存款人,也体现了银行服务的职能。
三、我国现行银行结算管理制度思考及改革
(一)现行银行结算管理制度思考
1、内部操作秩序混乱。由于市场经济条件下银行结算业务量全面上升, 结算品种大量增加, 计算机联网, 金融电子技术理财突飞猛进, 以及银行柜面劳动组织改革等原因, 客观上存在业务发展与内部管理不相适应的矛盾及新业务与制度建设滞后的矛盾。再加上有的银行内部管理松懈, 规章制度没有严格落实, 又由于柜台人员的责任心、业务素质差等原因, 在防范意识、识伪本领不强的情况下, 票据审查不认真, 对帐查询不及时, 从而给犯罪分子有机可乘。有的岗位办事人员遇到问题不请示、不汇报、越权办事或违规操作, 掩盖错误, 错过了追查机会, 最终给银行和客户造成了损失。
2、管理职能仍未完全解除。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在我国实行计划经济时期形成, 由于托收承付结算方式主要采用行政手段, 企业可以利用银行信用, 助长销方盲目生产、强制购方接受次品, 购方可以不讲信用及任意拖欠货款, 弊病较多。我国于1988 年立法取消了这种结算方式后, 因为整顿经济秩序的需要, 于1990 年又恢复了托收承付的结算方式。作为一种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结算手段, 国家在开放市场经济后偶尔利用一下尚可, 但长时间使用也就等于附加了银行的行政管理职能。银行是企业法人, 而非行政机构, 这种行政管理职能的附加, 一方面容易造成企业失信, 回款率低, 从而扰乱经济的正常秩序; 另一方面容易造成银行腐败以及执行行政管理职能时力不从心, 使银行在经营过程中偏离经营方向, 不利于银行对自身性质、自身任务的正确认识, 从长远来看, 不利于银行的健康发展。
3、结算漏洞多。当前, 利用票据诈骗的发案频率颇高。由于票据结算管理上存在业务流程、票据使用、票据辨别上的漏洞, 为犯罪分子利用伪造、变造、克隆票据等形式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留下可乘之机。近年来, 社会上发生的银行各类
结算票据诈骗案件增多, 给国家造成了巨额资金损失, 损害了银行形象。由于科学技术投入不够, 目前的票据结算主要采用人工识别防伪, 这给银行的工作带来很大难度。
4、银行卡业务发展有待进一步规范。由于银行卡有利于减少现金货币的使用, 节约流通费用, 扩大银行转账结算范围, 增加银行信贷资金来源, 也方便购物消费, 维护支付人的资金安全, 并且还可简化收款手续, 节约社会劳动, 因此,银行卡业务是当今商业银行发展最快、普及面最广的一项业务, 是我国支付结算制度改革发展的方向之一。因为银行卡业务有着广阔的发展前景, 银行机构就应该从一开始就做好银行卡的使用规范, 保证银行卡的安全性。
5、监督功能未能有效发挥。银行没有管辖客户如何使用资金的权力, 却有监视和记录客户资金流动有何异常的义务。这是对客户负责和对银行自身利益负责, 更是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的责任。银行因其经营性质的特殊性, 可以对违法犯罪的资金往来进行有效的监督, 但是目前银行的监督功能并未得到有效的发挥。近年来, 洗钱犯罪活动发展速度惊人, 在传统的洗钱方式中, 大量非法资金流入现金流量大的娱乐业、餐饮业和房地产业等行业, 由此获得形式上的合法化。目前, 洗钱活动出现了新的动向, 就是国家公职人员贪污腐败与洗钱活动紧密结合, 相生相伴, 构成了一条较为完整的上下游犯罪链。为了向国外转移赃款, 进出口贸易项下的低报高出、虚假合同等成为常用的手法; 携带大额现金跨境汇兑也是一个重要的渠道;地下钱庄则是一个突出的洗钱方式。但不管洗钱的方式如何, 最终在银行领域都会有一些异常特征反映出来。如在10 个营业日内, 资金分散转入、集中转出或集中转入、分散转出, 或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累计100万元以上现金收付, 或频繁地收取来自与经营款等, 都属可疑支付交易行为, 都应成为金融机构监控的重点。但是目前银行在监视客户资金往来, 防范违法犯罪, 主动发现犯罪活动方面的意识还不够强。
(二)银行结算制度的改革
1、强化内部管理。银行内部的制约和监督机制是发现结算事故, 纠正结算事故的有力保证。当业务开拓与执行规章制度相矛盾时, 应该严格执行规章制度; 当组织存款与客户开户申请手续不健全发生矛盾时, 应该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理, 不能迁就、变通而留下隐患。柜面经办员应按照操作程序应进行自我控制管理; 内勤主任负责对第一线柜面经办员的检查和监督; 支行会计科长、辅导员负责对内勤主任进行监督管理;保卫、稽核审计等部门负责内部的检查与监督,一级管一级, 相互制约。只要各职能部门严格执行自己的职责, 就能减少银行内部结算的违规操作, 把结算风险降到最低。
2、缩小托收承付结算方式的使用范围。在严格的市场经济体制下, 托收承付结算方式是不允许存在的。我国正处于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阶段, 计划经济的某些性质依然存在, 在某些经济欠发达地区, 还需要计划手段调节经济,托收承付结算方式也就有了存在的必要性。但是应该看到,随着经济的发展, 托收承付结算体制的使用范围也将越来越狭窄。在这一方面, 银行不应该单纯的适应经济环境, 而应该有一些超前意识, 有计划的逐步缩小托收承付的使用范围, 在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时, 逐步缩小直至废止托收承付结算方式。
3、防范票据诈骗。目前票据结算凭证造假诈骗现象日益增多, 而银行传统的对票据进行肉眼识别的手段已显得落后。因此, 银行应一方面加大人员培训投入, 提高柜员的识伪能力, 防范票据诈骗; 另一方面, 要加大科技投入提高识别技术, 采取电子识别票据技术, 利用科技手段, 防范票据诈骗。
4、规范银行卡的发行与使用
(1)制定统一政策, 规范银行卡收费。目前银行卡收费已成趋势, 应出台相关的收费政策, 实行统一政策, 规范银行卡收费。
(2)构建安全规范的银行卡支付网络。应规范银行卡结算的执行程序, 增大银行卡的安全性, 从使用程序和制卡技术上防范银行卡诈骗活动。
(3)加大对银行卡的宣传力度。通过宣传, 使客户能够了解银行卡, 愿意持有并正确使用银行卡; 同时, 在宣传银行卡正确使用程序的同时, 还要为客户灌输银行卡安全意识和恶意透支银行卡耻辱观念, 树立客户对银行卡的责任感。
(4)建立全国联网的信息系统, 通过银行的信用记录机制, 对恶意透支的客户施行一定的经济惩罚, 并限制其日后的信贷业务办理。
结语
目前我国的银行结算制度管理现在还处于不断发展的阶段,需要在实践中逐步把制度完善、健全起来。由于当前各方面对银行结算制度管理的重视,相信不久结算制度管理的成就会对金融系统乃至经济的良好运行起到保驾护航的巨大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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