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网络银行的产生………………………………………………………………4
二、网络银行的发展趋势及对社会经济的影响…………………………………7
三、我国网络银行的发展现状和存在的问题……………………………………11
四、我国网络银行的发展对策……………………………………………………15
内容提要
网上银行又称网络银行,是依托信息技术、因特网提供各种金融服务的一种全新的企业组织形式或是一种全新的银行服务手段。网上银行是我国银行业金融创新的业务品种,它具有更为快捷、便利、低成本、高效益等优势,但同时也给商业银行带来了新型的法律风险,对银行业的风险防范提出了新的挑战。商业银行应针对网上银行的法律风险采取相应的对策,以维护金融稳定。网络银行是近些年金融领域出现的新概念,它的出现改变了传统银行的业务处理模式,给金融业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本文主要对我国网络银行的产生、发展趋势及影响、发展现状及问题和发展对策这几个方面进行阐述,目的是发现一些问题、提出一点建议,希望这种新型的金融服务能够不断地向前发展。
关键词:网上银行、电子银行、法律风险
网络银行的产生与发展
网络银行是近些年金融领域出现的新概念,它的出现改变了传统银行的业务处理模式,给金融业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本文主要对我国网络银行的产生、发展趋势及影响、发展现状及问题和发展对策这几个方面进行阐述,目的是发现一些问题、提出一点建议,希望这种新型的金融服务能够不断地向前发展。
一、网络银行的产生
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来,面对金融市场上的激烈竞争,商业银行在做好传统银行业务的同时,开展业务创新,尤其是建立网络银行,已经成为各大银行谋求发展的主要出路之一。网络银行的出现,改变了银行传统业务的处理模式,它能为银行客户提供全方位,全天候的便捷服务,具有效率高、成本低和灵活性强的特点。对于客户来说,网络银行可使客户在任何时间、任何地方,只需一台个人电脑和必要的入网设备就可获得全天候的实时服务,如查询帐户、转帐、金融信息咨询、修改密码、语音信箱服务、委托股票买卖等金融交易和服务等等,从而得到了大大方便和实惠;对于银行来说,网络银行不仅可通过提供全新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吸引大批客户,还可以有效降低经营成本,增强竞争实力。
网络银行从不同角度讲有不同的涵义,一种是以因特网为背景的传统银行电子化业务(Internet Banking),第二种是在传统银行以外兴起的以Internet技术为依托的另一种类型的银(Internet Bank)。前者是一种金融创新,是对银行业务的发展,传统银行利用计算机技术在因特网上建立网点,以替代原来需在柜台操作的诸种业务。后者是一种金融分化,是一种设在因特网上的虚拟机制,它不拥有存在于网络之外的独立的金融信息处理系统,因此是对传统银行地位的挑战。 Internet Banking是目前多数网络银行的形态,但Intemet Bank却是未来网络银行发展的趋势。
如今网络银行的发展具有巨大的生命力具备广为认知,业务发展势头十分强劲。尽管与传统意义上的商业银行相比,网络银行还存在一些尚待解决的问题,如市场和机构还不稳定,许多银行客户还在观望等,但这并不影响网上银行成为未来银行业的发展方向和主导模式。
(一)网络银行产生的背景原因
促成网络银行的产生和发展的原因很多,归纳起来,大致有三方面的因素。
1、金融创新角度
从金融创新的角度看,人类进入20世纪50年代以后,特别是70年代以来,金融创新进入了一个大规模、全方位的高峰期。不断形成的新市场和层出不穷的新工具、新交易、新服务冲击着金融领域,不仅革新了传统的银行业务活动和经营管理方式,模糊了各类金融机构的业务界限,加剧了金融业的竞争,打破了金融活动的国界局限,而且改变了金融总量与结构,重塑了金融运作机制,提高了金融在经济中的地位与作用,形成了世界金融的新格局,导致金融业发生了全面而深刻的变化,呼唤着金融业务载体的全方位更新,这些都为网上银行营造了良好的萌生和发展环境。
2、信息技术应用角度
从信息技术应用的角度看,信息技术现已成为世界经济发展的驱动器之一,计算机在银行业的引入,使银行的传统业务发生了巨大的变革,改变了传统业务的处理手段和程序,包括存、贷、取、汇、证券买卖、市场分析、行情预测乃至机构的内部管理等经营、管理业务,均通过计算机处理。电子化资金转移系统、电子化清算系统、自动付款系统等金融电子系统的创建,形成了国内外纵横交错的电子化资金流转网络,这使得网上银行的建立不仅成为需要而且成为可能。
3、银行自身角度
从银行自身角度看,由于银行提供的金融服务具有广泛性和渗透性的特点,覆盖国民经济的各行各业,渗透到生产和生活领域,这就要求银行提供多功能的金融服务进行支持,以顺应发展的需要。通过提供网上银行业务,银行既能减轻竞争压力,满足不同客户的多样化需要,又能使银行业务范围得到拓展与延伸,银行功能得到充分的发挥。据统计,网上银行的交易成本比电话银行低75%,比普通银行低90%,更容易实行成本控制。网上银行还具有无分支机构,人员少,通信费用低,无纸化操作,产品价格竞争力强,能为客户提供24小时全天候服务等特征。网上银行的建立已成为银行控制成本、增强竞争力和提高经营效益的重要手段。
(二) 网络银行与传统银行的比较
网络银行这种新型的电子金融模式,与传统银行在经营模式、经营目标和规模扩张的方面有许多不同之处,可以归纳为以下三个方面:
1、网络银行更新了银行业经营模式和经营理念
传统银行主要靠单纯的规模扩张,使转账、核算业务低成本相对优势已经降低,因此必须要转为提供“个性化服务”、“人际化服务”求生存。“个性化服务”,包括咨询和个人理财业务,向客户提供具体全面的服务以吸引顾客,“人性化”的服务指银行必须积极与客户联系,获取客户的,信息了解不同客户的不同特点,提供更为有针对性的服务。“人际化”服务是指银行同时也要处理好同客户的关系,将服务转向“人际化”。“个性化”、“人性化”和“人际化”服务将成为银行盈利的重要方面。
网络银行是以电脑技术和通讯技术为基础,以金融服务为内容的现代银行,通过网络化,实现规模的全球性扩张,其规模的扩张在技术上不存在限制,这就为银行经营模式和的创新,创造了前提。同时,网络时代,网络银行可以提供更迅捷和高效的服务,以速度赢得客户,被动为主动,这有助于银行业务经营模式和理念的创新。
新兴的网络经济使得银行可以在不同阶段,面对不同客户群提出不同的市场策略,将市场细分化,提供个性化、人性化和人际化服务。我国网民数量发展很快,但由于各方面原因,人们对网络的认识和理解是不同的。网络银行在制定市场策略时必然就要对市场进行细分,制定不同的营销策略。这就更新了传统银行业的经营模式和理念。
2、银行经营目标安全性、流动性的实现方式发生改变
在网络经济中,由于网络货币的广泛使用,银行资金的安全已经不再是传统的安全措施所能保障。对银行资金最大的威胁是黑客的入侵,因此银行必须转变安全概念,从新的角度确保资金安全。网络货币独特的存取方式带来了流动性需求的改变。网络货币流动性强的特点取消了传统的货币划分方式,不可避免地导致银行的流动性需求发生改变。
3、网络银行给规模扩张带来了革命性变化
网络时代,银行可以通过建立互联网点的方式,便捷地设立虚拟的营业网点。银行的扩张已不是传统的通过增加设立新的商业网点的形式进行扩张。对于中小银行来说,以网络银行为阵地,可有效地化解营业网点偏少的缺点。网络银行重要特点就是低成本,而网络技术的普及也很快,这使网络银行具有的巨大生命力。通过提供网络银行业务,银行既能减轻竞争压力,满足不同客户的多样化需要,又能使银行业务范围得到拓展与延伸,银行功能得到充分的发挥。据统计,网络银行的交易成本比电话银行低75%,比普通银行低90%,更容易实行成本控制。网络银行还具有无分支机构,人员少,通信费用低,无纸化操作,产品价格竞争力强,能为客户提供24小时全天候服务等特征。网络银行的建立已成为银行控制成本、增强竞争力和提高经营效益的重要手段。
二、网络银行的发展趋势及对社会经济的影响
(一)网络银行的发展趋势
1、从有形到无形——网络银行的发展加速银行虚拟化
随着Internet不断向世界经济领域渗透,发展网络银行业务将成为各国金融领域新的经营契机和利润增长点。目前,银行与Internet联网大致有以下三种形式:
(1) 没有传统的营业网点,直接建立在Internet上的网络银行,这是一种虚拟银行。1995年10月18日诞生了世界上第一家将“营业所”(即虚拟营业网点)设立在Internet上的网络银行——美国安全第一网络银行。
(2)已经存在的传统银行将封闭型专用网络系统与Internet联网,提供真正的互联网服务,即允许客户直接通过Internet查询账户余额、转移资金、付款等,这是一种实体与虚拟结合的网络银行。
(3)已存在的传统银行在Internet上设立网址,通过主页介绍银行自身情况、发布有关金融的各种新闻和消息等,并未在网上开展传统的银行业务,这种形势尚不能称为真正的网络银行。
2、从封闭到开放——电子货币的发展促进银行服务网络向全球开放
基于Internet开放式网络环境的电子商务离不开两个重要环节,一是电子交易环节;二是电子支付环节。因此,电子货币作为网上交易必备的支付工具在电子商务中占据举足轻重的地位。电子货币应用的深度和广度直接影响电子商务在全球的发展,而电子商务的发展进一步要求银行的服务网络向全球开放。
由于Internet形成了世界范围的通信网络,通过该网络,使用者无需跨出国境,即可直接利用外国金融机构提供的电子结算服务,并且,可以用实时处理方式,从外国发行机构直接获取电子货币。因此,以电子货币进行的结算服务已出现无国籍化趋势。随着中国加入WTO,国内金融机构与外国金融机构之间将处于直接竞争的经营环境。因此,增强结算网络的国际竞争力,已经成为各大银行必须考虑的重要问题。
(二) 网络银行的发展对社会经济的影响
1、网络银行的发展促进商务创新
电子货币作为Internet网络商业环境中必不可少的支付工具,随着世界各国电子货币试验项目的推进、应用环境的逐渐完善,其对国内外贸易的影响会不断深化,从而促进商务活动在以下各方面的创新和发展。
(1) 促进营销结构的创新。电子货币促进了电子商务的创新,特别是与多媒体相关的信息、软件、计算机行业营销结构的创新。信息、软件销售商在收取电子货币的瞬间,通过微机终端直接授信,即可将信息、软件商品从Internet网上传递给顾客。因此,用于商品流通过程的成本剧减,甚至接近于零,为销售商降低软件、信息商品的价格提供了条件。随着营销结构的变化、成本降低,软件、信息商品的需求将进一步扩大。
(2)促进营销方式的创新。电子货币促进了信息商品营销方式的创新,出现了对信息内容销售的新形式,使得可零售的信息内容细分化、计价单位小额化。例如,对报纸或杂志的销售,可按其中刊载的单个内容即一篇报道或一篇文章出售;有线电视广播的收费可按实际视听的节目数收费,甚至以使用的一个频道、一个夜晚为单位收费。随着以 Internet为首的信息网络的普及,流通成本问题和信息检索问题得以解决,消除了信息内容细分和微量销售的障碍,“每个视点为一个销售单位”的软性营销方式应运而生。
(3)促进结算方式的创新。在Internet网上销售,需要银行提供结算的最小单位可能不足一元,在这种社会需求的形势下,如果仍用以往的汇兑、转账、信用卡等方式结算,可想而知,顾客支付的手续费有可能大大超过实际购物金额,使网上购买欲望大打折扣;而商家为回收资金花费的代价过大,则开展网上销售的积极性荡然无存。因此,过于微小的结算单位,用传统的结算方式是无法实现的。由于Internet网上使用电子货币结算的最大优点是成本低,而且快捷方便,因此,解决了网上销售的小额结算问题,促进了结算方式的创新。
(4)繁荣商业,提供商机。随着电子货币在日常生活领域普及和使用范围不断扩大,Internet 网上的电子商务必然蓬勃发展,商业零售业的经营范围已经没有地域限制,以往不可涉足的地域的消费者通过网络即可成为商家的交易对象,Internet为商家提供了巨大的潜在顾客源。零售商以少量的资金投入,换取市场扩张的机会大幅增加。无疑电子货币为商业零售业扩大了销售渠道,提供了新的经营契机。
(5)刺激消费,扩大需求。使用电子货币可以在Internet网上完成结算,对商家而言,瞬间即可低成本地收回资金,因此可以放心地给顾客发送商品;对顾客而言,免除了烦琐的支付手续,可以轻松地购物,因此刺激了人们的消费欲望,扩大了社会需求。
(6)加剧竞争,提高质量。以电子货币为基础的电子商务的发展,为商业企业参与市场竞争提供了便利条件,刺激和加剧了同业竞争,从而促使商业企业为市场提供廉价优质的商品、提高对顾客的服务质量。
2、网络银行的发展促使经济活动虚拟化
电子货币的出现,为在虚拟空间(即计算机网络覆盖的空间)开展经济活动提供金融服务,促进了以虚拟空间为基础的虚拟公司的发展。当虚拟的企业经营活动得到普及,以至被社会广泛接受时,将形成虚拟的社会经济形态。
美国马萨诸塞州工科大学媒体研究所首任所长Nich01as Negroponte说过这样一句名言:“今后,我们的生活空间将从原子世界向比特世界转移”。原子是构成实体物质的最小单位,所谓原子世界,是指实体物质存在的世界。比特(bit,度量信息的单位)是构成电子信息的最小单位,所谓比特世界,是指由电子信息构成的世界,即虚拟空间。由于货币本身在社会经济活动中的重要作用,电子货币带给人们生活的影响,可以用“从原子世界向比特世界转移” 来形容,即电子货币有可能使人们目前从事的实体经济活动向虚拟经济活动转移。
因为电子货币是以电子信息的形态出现的,所以通过使用相应技术,有可能执行货币的某些职能。电子货币通过光纤电缆或电话线即可联网流通,无视距离远近,即使跨越国境,只要是与Internet连接的计算机终端之间,均可直接传递,简单而迅速地完成支付。当资金的流通可以在虚拟空间进行时,即构筑了在虚拟空间从事商业活动的金融环境。正是由于电子货币的出现,在虚拟空间,包括信息流、物资流、资金流在内的全部经济活动才有可能实现,电子货币促使社会经济活动虚拟化,已经并正在对世界各国的金融、经济形成巨大的冲击波。
3、网络银行的发展使基础货币出现虚拟化成为可能
货币之所以可以执行支付职能,在于人们对货币本身蕴涵的价值尺度的信任和接受。所以,货币必须具备信誉性和普遍接受性。电子货币能否成为独立的货币,仍然取决于其自身的信誉程度和公众的可接受程度。若要取得信誉性,至少必须保证能够与具有一定价值的商品进行交换;必须保证能够与社会上流通的实体货币即现金货币和存款货币进行兑换。如果以上保证确实能够履行,并且能取信于民的话,人们对电子货币的价值尺度才会产生信任感,电子货币从而取得信誉性。其次,当人们使用电子货币时,已经无须考虑是否能与实体货币兑换,电子货币本身可以不断地由债务人转移给债权人,不断地转手、传递,循环往复地被用于支付,则表示电子货币具备了普遍接受性。从而不断扩大电子货币在虚拟空间的流通应用。
电子货币在虚拟空间的流通应用,将促进虚拟空间经济活动的进一步发展,反过来,又会加深人们对电子货币的信任程度,从而使电子货币逐步脱离与实体货币的联系,产生独立货币单位的可能性必然增加,未来电子货币成为新形式货币的可能性是存在的。
基础货币是中央银行实行法定准备金制度以控制存款扩张和货币创造的一个特殊的货币层次。基础货币由商业银行存人中央银行的存款准备金和流通中的现金两部分构成。随着电子货币不断完善和成熟,当电子现金可以与实体现金并驾齐驱,成为新形式的现金货币,加入基础货币行列时,则不但可能使得基础货币虚拟化,而且还会直接影响国家的宏观经济政策。
三、我国网络银行的发展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一)我国网络银行的发展现状
我国商业银行内部网络建设起步较早,但因特网络的银行业务发展不足,与国外的银行有较大差距。近年来,国内许多商业银行纷纷开设网站,主要是进行形象宣传和业务介绍,实际进行网络银行交易业务即通过网络银行进行开户、办理存取款以信用卡业务的还很少。从我国网络银行交易形式上看,主要包括两种:一种在现有的商业银行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把银行传统业务捆绑到因特网络,开设新的电子服务窗口,即所谓传统业务的外挂电子银行系统;另一种是完全依赖于因特网发展起来的全新电子银行,它所有的业务交易都依靠因特网进行。目前我国大多数网络银行交易系统都属于前一种。
1997年以来,中国银行、招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和中国工商银行陆续推出了网络银行业务,开通了网络支付、网络自助转账和网络缴费等业务。例如:招商银行于1993年3月正式推出“一网通”网络服务。“一网通”出提供“个人银行”和“企业银行”两项基本业务外,还设立网络商城,提供商业网站的购物导航和利用“一卡通”实现网络支付;1998年在因特网络开通了面向企业事业单位的企业网络银行;1999年9月推出网络证券业务,客户只要在招商银行申请网络银行服务,即可在自己的台式或笔记本电脑终端通过因特网进入招商银行的网络银行业务系统,随时随地享受银行提供的不间断金融服务。
中国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也分别于1999年6月和8月推出网络银行服务。中国银行的网络银行与其100多万张长城信用卡相结合,依靠其雄厚的资金实力,推出了“支付网络行”。中国建设银行开发了日处理业务130万笔,允许5万个客户同时访问和交易的网络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在北京、天津、上海、广州等城市开通了网络银行,提供24个小时不间断服务。
(二)我国网络银行发展面临的五大瓶颈
根据我国电子商务协会公布的一份调查报告显示,网络银行技术、CA认证、社会征信体系、安全问题等这些曾经被视为困扰网络银行在我国发展的旧问题依然没有在技术上得到突破,目前我国网络银行的发展正面临五大瓶颈。
1、网络经济市场需求不足,交易规模小,效益差
中国的许多传统产业如家电、纺织、化工、汽车、石油、房地产等都已开始引入电子商务,但规模和效益还微不足道。
2、市场文化尚不适应,网上交易的观念和习惯还有相当差距
网络经济存在的问题同时也是网络银行的问题。首先,货币、交易场所、交易手段以及交易对象的虚拟化是网络经济的优点,但同时也是弱点。客户对网上交易是否货真价实心存疑虑,数字化、虚拟化交易要让人们从心理上接受还需要一个过程。其次,居民总体收入偏低、上网费用较高等导致网上客户层面较为狭窄,数量较少。第三,人们的观念及素质还跟不上网络技术的发展。
3、信用机制不健全,市场环境不完善
个人信用联合征信制度在西方国家已有150年的历史,而中国才在上海进行试点。中国的信用体系发育程度低,许多企业不愿采取客户提出的信用结算交易方式,而是向现金交易、以货易货等更原始的方式退化发展。
4、金融业的网络建设缺乏整体规划
就目前国内网上银行业务的基础环境来看,由于基础设施落后造成资金在线支付的滞后,部分客户在网上交易时仍不得不采用“网上订购,网下支付”的办法。虽然工、农、中、建四大商业银行都建立起自己的网站,但在网站的构架和服务内容上,仍然离电子商务和网络经济的要求有很大的距离。同时,商业银行乃至整个金融业的网络建设缺乏整体规划,使用的软、硬件缺乏统一的标准,更谈不上拥有完整、综合的网上信息系统。
5、网上认证系统不完善不统一
同银行信用卡的情况相似,中国金融认证中心颁发的电子证书仍然有各自为政、交叉混乱的缺陷,身份认证系统不完善不统一,认证作用只是保证一对一的网上交易安全可信,而不能保证多家统一联网交易的便利。在支付安全系统方面,招商银行网上交易中的货币支付是通过该行“一网通”网络支付系统实现的,该支付系统采用业务及网上通讯协议即SSL技术双重安全机制;建设银行采用给客户发放认证卡的方式;中国银行在个人支付方面采用SET协议进行安全控制,而在对企业认证方面则采用SSL协议。商业银行之间使用的安全协议各不相同,既造成劳动的重复低效以及人力物力的浪费,也影响网上银行的服务效率。
(三)网络银行顺利发展必须解决的问题
1、网络安全保障问题
网络安全保障是网络银行发展的核心问题,也是影响网络银行业务发展的主要障碍之一,这是网络银行业务成败的关键。网络银行的安全问题主要涉及保密性、完整性和身份鉴别这三方面。具体说,网上银行业务在安全保障方面至少应达到以下要求:一是信息安全。即要防止以一定方式向客户开放的银行中心数据不被攻击者破坏;二是服务安全,即用户帐号、口令、金额等在传输中不被泄露、篡改和冒用。为确保网上银行业务安全,必须做到:首先,确保网络系统在出现灾难性故障后,能及时恢复。可考虑建立灾难备份中心,双机热备份,实时备份数据,解决这一问题。其次确保能抑制外来“黑客”入侵。可采用防火墙、数字签名、数字指纹、身份验证、安全电子交易等技术来加强网络的安全性。最后,还要确保秘密资料不外泄。通过建立服务安全机制,保证服务过程中的安全;通过建立安全评估和监控机制,邀请权威专家对网络安全进行严格评估,加强网络运行监控,及时发现和处理运行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尽可能把风险降到最低。总之,整个网络服务过程应提供以下保护:用户的身份认证、传送数据的保密性、传送数据的完整性和事后不可抵赖性。
2、法律规范问题
网络银行业务发展需要一个规范有序的法律环境。在网络银行服务过程中,不论是人为因素还是网络本身都有可能引起纠纷甚至导致法律诉讼,为此,必须制订相应的法律规范,以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当前,我国的金融立法工作还相对滞后,网络金融立法还处于酝酿和发展中,其中涉及到网络银行领域的立法远远不够,我国网络银行采用的规则都是协议,缺乏与之相配套的法律依据,如电子票据、数字签章的合法性问题,电子资金转移的规定等,这样一旦出现争端,责任的认定、承担、仲裁结果执行等复杂的法律关系问题是现有条件下难以解决的。这些问题如果不解决,对网络银行业务发展与安全将构成巨大威胁。随着网络银行的发展,各银行、高科技企业势必为争夺市场和客户展开激烈竞争,因此,及时出台相应的法律是非常必要的。目前,许多国家正着手制订相关的法律法规,我国应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做到立法在先,以推动网上银行业务发展。在将要制订的法律规范中,应规定银行和客户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指明解决争议的裁决机构和电子交易认证机构,及时界定网上“黑客”的犯罪动机和事实,以及规定对恶意破坏者采取的制裁措施等。
3、技术规范问题
我国金融电子化建设在很大程度上是各自为政,软件互不兼容,缺乏统一的技术规范,这极大制约了网上银行业务发展。为尽快完成网上银行业务必备环境的建立,人民银行、各商业银行和计算机厂商应加强沟通与合作,对支付网关等重要环境作统一安排,制定既适合国情又与国际接轨的技术规范,搞好银行内部网和互联网的业务分工和协议规范,以推动电子金融业务快速发展。
4、管理规范问题
网上银行业务给管理工作提出了极高要求,应加强这方面研究,制定相应的管理规范与标准,主动应对新的挑战。一是成立上网银行业务管理机构。在网上银行业务开办前期,应组织力量,对管理监督工作反复研究,提出较好方案;在网上银行开办时期,各行应成立专门的管理机构,专司网上银行业务管理工作。二是制订网上银行业务操作规范。要在网上银行运行之前制订一系列比较完善的业务操作规程、管理办法及内控制度等,并将其真实落实到位。三是人行应制定相应的金融监管规范与标准,为各行开办此业务创造良好条件,切实防范和化解业务经营风险。
5、网络银行的效益问题
效益状况也是影响网络银行发展的重要方面。与一般的企业一样,网络银行的发展必须处理好投入与产出的平衡,寻找盈利增长的机会。从国际情况看,网络银行大部分处于亏损状态。由于我国银行及客户对网络金融认识不深,目前上网客户的年龄结构集中在20岁至35岁之间,大都是收入较高、受过良好教育、勇于接受新事物的知识阶层。但由于我国大多数网络银行提供的服务内容十分有限,其中真正利用网络交易的不多,网络金融交易尚未实质性地开展。此外,由于我国电子商务交易量较小,使银行网络业务缺乏大规模开展的基础,同时设施落后、上网费用较高,也对网络银行的发展不利。
四、我国网络银行的发展对策
金融电子化是经济腾飞的保证。网络银行属于金融高科技产物,是银行业未来发展的主要方向之一。尽管我国网络银行的发展尚存在不少问题,但问题与解决问题的方法总是相伴而生的,只不过各种方法有待于我们不断地发掘而已。网络银行的相关问题也是如此。因此面对日新月异的网络银行,应该根据网络银行发展状况,不断完善技术,适时修订法律,以确保网络银行高效安全运行,从而促进国民经济的信息化发展。
(一)提高认识,增强紧迫感
加入世贸组织后,我国银行业的改革和对外开放程度将进入一个新的历史阶段,银行业要在促进银行制度更新,开拓新的业务领域,全面提高经营管理水平等方面有新的改变,特别是在以网络化、信息化为标志的信息技术面前,以信息技术加快我国银行业的改造是应对这一冲击的重要举措。面对网络银行对当今国际上所有传统银行产生的巨大震荡,国内商业银行如果忽视网络银行的发展和建设,都将在未来的数字经济时代受到惩罚。与之相反,如果能利用这个机会加快网络银行的建设和发展,也许会迎来一次新的发展机遇。我国银行业网络银行的建设和发展同样需要选取合适的发展战略。对于大银行而言,不管是采取收购网络银行的发展战略,还是采取自我组建网络银行的发展战略都是不错的选择;对于小银行而言,要强调自己的服务特色,明确市场定位,确立自己的银行客户目标并具有良好的可鉴别性,只有这样才能吸引和巩固银行客户,才能在与大银行的竞争中维持均势。
(二)加强金融监管电子化的步伐,采取电子中央银行的监管方式,对网络银行实施有效监管
金融监管当局应该运用先进的网络技术改革监管方式,建立一套完整的网络银行业务审批和监管机制。政府有关部门应密切关注网络银行的最新发展及科技创新对国际银行业及其监管所造成的影响,从而对网络银行在国内的发展及前景作出冷静、客观的分析预测。在“保护竞争、促进效率”的前提下,就市场准入、通讯安全、控制权的法律责任、存款保险等保护措施和争端解决的适用程序等问题加以立法,确保监管制度能够配合银行业结构因科技发展而出现转变。
就我国而言,我们应结合国情,借鉴国外发展经验,成立专门机构对网络银行的设立、管理、具体业务功能的实现及硬件和软件系统的应用等进行研究,为网络银行的发展提供技术服务、支持和指导,并利用网络等先进技术进行非现场监管。
还有在对于银证分离和银证合一的选择问题上,我们应当明确:允许银行、保险、证券三者跨界经营,在银行史上是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但是目前我国银行业尚不成熟,在必要的法律规范建立前,如果允许非银行机构进入网络银行市场,可能会对金融秩序的稳定带来冲击,容易形成不利局面,影响我国网络银行发展的整体进程。因此分业经营、分业管理的体制还将持续一段时间。但随着网络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和金融监管水平的日益提高,我国也应扩大网络银行的业务范围,适当放松或解除银行兼营证券、保险业务的限制,逐步实现银行的全能化。
(三)制定网络银行业务运作的统一规范
应当尽快建立或完善各类有关网络银行和在线支付的法律法规。必须根据网络银行的实际情况,建立安全认证机制,统一技术标准,制定或修改适用于网络银行操作运行的法律规范。
安全认证机制如有关安全技术(保密性、真空性、数据完整性、进网控制等)、安全服务设施(公共码认证机构)等的规定。目前,由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科技司牵头,联合工行、农行、建行、交行、光大银行等11家商业银行共建金融权威认证中心(CA)已进入实施阶段,在线支付的标准性、安全性将更有保障。
技术标准如有关电子支付、高速网络技术和数码资料交换等的标准。这些标准应可靠、统一、易用、相互兼容、并能随技术进步而改进。
网络银行业务运行的法律规范,包括对网络银行服务工具、网络银行服务方式等的法律规范。例如电子货币的发行、电子票据的产生、电子货币和电子票据的流通、电子货币和电子票据的法律效力、支付网络的建立、网络银行服务的体制和基本模式、网络银行服务结果的法律效力等,都需要确立统一的规范,以便明确网络银行业务操作规则及风险责任的划分确认。
值得注意的是,我国目前尚缺乏全国性的有关电子资金划拨的专门立法。1996年1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确立的是以纸票据为基础的结算支付制度,没有针对电子资金划拨进行立法,而不少银行各自推出的章程却含有许多维护银行自身利益、削弱消费者地位的条款。为了保障电子资金划拨的安全正常运行,我们应当借鉴美国《1978年电子资金划拨法》和《统一商法典》第4A篇及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制定的《国际贷记划拨示范法》等的规定,适时地制定新的支付体系和制度,以便明确电子资金划拨或使用电子货币实现在线支付时的风险责任负担。
(四)加强安全防范,健全法律法规,开展国际合作,共同打击网络金融犯罪
应当明确,打击网络金融犯罪仅靠立法尚不够,完善技术,使得不法之徒的犯罪成本提高是首选途径。我们应当不断采用新的安全技术来确保网络银行的信息流通和操作安全,如防火墙、乱码和加密技术等,及时准确地在客户和银行之间传递正确的信息,同时防止非授权用户(如黑客)对网络银行所存储的信息进行非法访问和干扰,营造一个可以信赖的网络金融环境。
我们还应扩大现行法律法规的适用范围和调整对象,将以网络为传播媒介的各种行为包括在内:针对网络特殊性,尽快进行与网络管理相关的单行立法,以便及时准确地界定各种以网络为对象的违法犯罪行为,对实施网络银行犯罪行为的犯罪分子进行严惩,从而加大打击力度,促进网络银行的发展。需要指出的是,我国现有刑法制定的四条有关网络计算机犯罪的条文难以适应网络银行日益发展的需要,应当通过实践和比较,借鉴发达国家关于网络犯罪的立法经验,不断补充我国刑法关于网络金融犯罪的种类或制定我国单独的惩罚网络金融犯罪的法规条例。
由于因特网不受时空限制,犯罪分子可以来自不同国家乃至全球各个角落,因此我国还应加强与世界刑警组织以及其他国家金融监管部门和司法部门的联系和磋商,共同制定打击网络银行犯罪和确定网络银行风险责任的国际条款,开展国际合作,以确保网络银行的顺利发展。
(五)重视网络人才的培养
网络银行业务发展,不仅需要完备的金融知识,更需要具备相应的网络知识。如在网络银行的建设和维护方面,要有具备计算机人才;在网络金融新产品开发方面需要有复合型人才。因此,人才的培养很重要。如卫法银行早在1992年,就开始建设自己的以网络银行服务为核心的信息系统,至1997年12月,通过网络与卫法银行交易的客户已超过43万个,远远多于安全第一网络银行。它的成功经验之一是在自己的网络银行开业前的2~3年就开始着手进行人才的准备和培训工作。我国的银行业如果想及时开展网络银行业务,应该借鉴国外的发展经验,重视人才的储备和培训工作。
(六)重视网络银行业务的技术保证
网络银行需要先进的技术作为其支持力量。在硬件方面,需要有功能强大的电子设备;在软件方面,需要网络安全系统、管理系统等。科技发展很快,我国银行业应及早作好准备。一是建立灾难性备份,以保证网络系统在遭受到不可抗力侵害,发生软硬件故障和数据丢失等故障后能及时恢复;二是特别增强计算机系统关键技术和关键设备的安全防御能力,要采用客户端的乱码处理技术、防火墙、数字签证和身份认证等技术措施来加强网络的安全性;三是建立全国统一的认证中心,只有建立全国统一的认证中心,才能起到认证中心中立、权威的作用;四是加快电子化应用环境风险防范,如加大对计算机物理安全设施的投入和严格中心机房的管理制度等。
综上所述,网络银行是金融电子化最新发展的产物,是一种新型的金融服务形式。它能为客户提供方便、快捷、全天候的时时服务,而且其虚拟的网点、无纸化操作,节省了人力物力,大大降低了经营成本。因此网络银行应该得到广泛的发展,它也势必会对传统银行业务带来挑战,这挑战之中蕴含着机遇。所以,我们一定要抓住机遇,积极寻找对策,解决网络银行在发展中出现的问题,让越来越多的人接受这种金融服务并从中受益。使我国网络银行的发展不断走向成熟。
参 考 文 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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