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我国商业银行贷款风险概述1
二、商业银行贷款风险管理现状1
三、商业银行贷款风险管理制度存在的问题1
(一)激励机制制度过于短暂,缺乏长期性1
(二)贷款审批流程及风险评估制度存在缺陷1
(三)贷款信用风险预警制度不完善1
(四)信贷“三查”制度难以落到实处1
四、加强及完善商业银行贷款风险管理制度的对策思考1
(一)实行长期的风险管理激励制度1
(二)健全贷款审批及风险评审制度1
(三)完善贷款信用风险预警制度1
(四)认真落实贷款“三查”制度1
五、结论1
参考文献1
内容摘要
银行业具有典型的风险管理体系特征,整体管理能力和水平决定了银行经营决策和金融创新的方向。随着全球经济金融一体化及中国银行业的全面开放,银行业面临的风险日趋复杂多变,竞争日益国际化,对处于特定历史时期的我国银行业发展提出了巨大的考验。由于中国经济的市场化进程,我国银行业也面临着经营方式的转轨,但是,计划经济时代的发展模式为我国银行业的发展累积了大量的痼疾,使我国银行业的不良资产比例严重偏高,应对金融风险的能力明显偏弱。美国次贷危机、法国兴业银行非法交易丑闻等金融事件的发生,清醒的警示我们:强化风险文化意识、改进风险管理体系、加强银行业风险管理制度建设,已成为摆在行业面前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首先简单概述了我国商业银行贷款风险;其次重点分析我国商业银行贷款风险管理现状,并找出其中存在的问题;最后根据上述找出的问题,提出有效的解决措施。
关键词:商业银行;贷款;信用风险;管理制度
论我国商业银行贷款风险管理制度
银行是高风险行业,以其信用为基础而存在的行业,风险贯穿于其经营活动的全过程,随着金融改革的不断深化,银行成为自主经营,自担风险的企业实体。信用风险是指在信用交易中存在的不确定性而导致银行遭受损失的可能性。世界银行对全球银行业危机的研究表明,导致银行破产的主要原因就是信用风险20世纪90年代以来,在全球范围内,所有机构都面临着不断增加的信用风险,如何有效地控制信用风险也将成为今后若干年风险研究领域最具挑战性的课题。
从目前国内商业银行现状来看,其利润主要来自存贷款利差,贷款风险是银行面临的最大风险[1]。贷款是最大、最明显的信用风险来源。贷款是商业银行的主要业务,它是以两权分离,按期偿还为本质特征的特殊价值运动。商业银行贷款风险是客观存在的一种经济现象,是指清偿资金安全系数的不确定性,表现为企业由于各种原因无力清偿银行贷款本息,使银行贷款无法收回,形成呆帐损失。1995年以来,我国金融机构信贷资金总体上开始出现存差,且数额逐年扩大。到2014年末,全国金融机构人民币存差资金达到9.2万亿元,贷存比例降到67.8%。去年前9个月,我国金融机构人民币信贷规模在同比增幅达到15.23%的情况下,存差资金扩大到10.68亿元①(数据来源于中国人民银行网站,统计数据),贷存比例继续呈现下降趋势。这就意味着我国商业银行系统闲置资金越来越多,背负的存贷息差越来越大,同时也要求商业银行要努力提高信贷质量,防范信贷风险。
我国商业银行在信贷风险管理的理念、技术、手段等方面与国际先进银行存在明显的差距,这是无可争议的事实[2]。商业银行要改变这种现状,需要在剥离整个银行体系不良资产的同时,对新增贷款的发放和回收做到风险量化和动态管理,也就需要对贷款风险进行有效地防范与控制。我国目前贷款风险管理手段比较陈旧、单一,基本上局限于简单的财务比例分析等一些传统方法,这些定性分析已经远远不能满足现代经济形势的变化对银行业管理信贷风险的要求。所以,这些情况无疑都增加了我国商业银行加强贷款风险管理的紧迫性。
一、我国商业银行贷款风险概述
从我国商业银行形成的历史、我国经济运行的轨迹、传统文化、经济发展模式、法律和社会制度等诸多因素来看,导致我国商业银行贷款高风险的原因非常复杂。我国曾长期处于计划经济时代,相应地银行业也不是一个真正的商业经济实体,它们按照政府的管理模式,划分着行政级别,并不以真正的商业模式运作,它们主要履行的是政府的财政职责,按照国家的政策吸收存款,同时依据政府的指令发放贷款,基本上盈亏均由国家财政负责,那时的银行业就是中国国家机关的工作部门。此外,我国长以来信用文化和环境的缺乏使得银行的贷款面临巨大的信用风险,这也是形成银行不良贷款的一个重要原因。除此以外,正如光大银行董事长唐双宁在《现代商业银行[3]》2002 年第6期的“如何降低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一文中写到的:“我国不良贷款的形成过程主要有三个阶段,上世纪80~90 年代初,向传统的老工业企业发放的贷款和对盲目重复建设发放的贷款形成的不良贷款约占 1/3,90 年代初,经济过热时发放的贷款形成的不良贷款约占1/3,90 年代中后期,国家实施企业破产兼并改制形成的不良贷款约占 1/3。
二、商业银行贷款风险管理现状
经过二十多年的改革,我国逐步建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形成了以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为主体,三家政策性银行,其他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组成的银行体系[4]。2014年2季度末,银行资产共计409511.6亿元,负债规模达到3903322亿元,分别比同期增长18.5%和17.9%((数据来源于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2013年商业银行资产负债表),呈现快速上升趋势。其中,国有银行同期资产与负债规模分别达到215714.8亿元和204887.0亿元,同比增长17.5%和16.7%,占整个银行业金融机构比重分别为52.7%和52.5%((数据来源于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2013年商业银行资产负债表)。商业银行改革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还远远没有达到真正商业银行的要求,其本身还存在不少问题和风险隐患从几年来审计机关对四大国有银行审计情况看,商业银行面临的风险主要表现在:一是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比例仍然较高,这是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的主要特征四大国有银行不良贷款在剥离了1.4万亿后,不良贷款比率按五级分类口径仍较高,已超过20%(发达国家平均为2%),风险隐患较大。这些不良资产形成原因十分复杂,而银行稀释和消化不良贷款的能力目前还比较弱[5]。
当前部分行业投资过热己成为经济发展中的突出矛盾,一些银行对过渡投资、重复建设盲目贷款、如果不切实加以解决,可能产生大量的新增不良贷款。减少新增不良贷款,加大存量资产处置力度,化解银行风险任务艰巨。二是资本充足率离巴赛尔协议规定(8%)还有一定差距,距国际先进银行(30%)有很大距离,面临一定的财务风险[6]。三是国有商业银行的盈利能力低,资本利润率、资产利润率和人均利润率仍大大低于国际平均水平。四是金融违法违规行为屡禁不止,金融案件时有发生,而金融企业的防范机制和内部管理水平却跟不上。一些银行急于扩张业务和抢占市场份额,往往忽略风险和成本,不能正确处理业务创新与风险管理的关系,致使一些新的金融业务往往是金融犯罪分子窥视的焦点。五是银行风险出现新转化;信贷资金被大量用于财政性支出,财政风险向银行风险转化;有些地方因资金链条断裂而形成房地产贷款巨大风险,抵债资产逐年增加,虚假按揭、重复抵押骗取银行贷款,信贷的即期风险向其他资产的远期风险转化。商业银行存在的问题实质是金融体制和机制不健全,没有建立现代金融制度,没有真正摆脱行政机构色彩,公司治理结构存在严重缺陷,经营机制还没有根本转换,内部控制薄弱,缺乏有效的自我约束机制。高达万亿元的不良资产不但考验着我国商业银行信贷风险驾驭能力,也犹如一颗定时炸弹,对我国金融体系的安全将是一个严重的威胁。此外,银行尤其是改革后的大型实体继续显示出极高比例的关注类贷款,为不良贷款的2-5倍[7]。此类贷款易受到经济条件变化的影响,引发信贷风险。
三、商业银行贷款风险管理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激励机制制度过于短暂,缺乏长期性
商业银行经营管理者领取工资的报酬系按照国家规定的等级工资制度;年底再按经营业绩发放一定金额的奖金;比较充分地解决了内部人的短期激励问题,但现行的激励机制与商业行的长期发展没有必然联系,由于只有短期激励,其结果可能导致银行的资源配置低效率,尤其是银行经营行为的短期化。黄湃、王桂堂在《国有商业银行改革制度安排与路径选择》一书里以内部人利益最大化模式说明内部人追求短期利益的方式及危害[8]。通过分析,他认为在国有商业银行拥有经营控制权,而激励机制扭曲和监督机制弱化的条件下,银行内部人在追求利益与效益最大化的过程中,必然导致贷款资源配置和经营效率下降以及信贷风险的加大。内部人利益最大化的直接表现就是商业银行经营行为的短期化,贷款风险具有滞后性特征则为短期化行为的危害提供了掩护;短期化是可以用长期激励办法加以克服的。经营行为短期化如不通过制度加以约束危害是极大的,因为,商业银行的经营者可能为了完成预期的经营利润目标,就会相对忽视风险而大量地发放贷款,对于贷款未来的风险亦较少考虑,所以,为了克服短期化行为,对贷款审批决策形成必要有效的约束和对商业银行经营管理者进行长期的激励无疑是十分重要的。
(二)贷款审批流程及风险评估制度存在缺陷
一方面是审批制度。商业银行贷款业务流程呈现的特点是层次多、环节多,而运行效率不足。由于环节多,导致一笔贷款经手人员多,产生职责不清。一笔贷款经过的环节和过程如此复杂,不仅不利于提高效率服务客户,而且由于环节多不利于分清责任,难以达到控制风险的目的,也极容易因效率低下,而失去客户和市场。
另一方面是风险评估制度。主要体现在以下两点:第一点贷款信用风险评估的相关数据严重缺乏。我国商业银行电子化管理起步较晚,缺少关于企业详尽完整的信息资料数据库,数据历史年度过短,加之我国处于经济转轨时期,经济结构和法律制度都在发生巨大变化,历史数据的可比性不强,建立定量模型困难很大。这种状况对我国国有商业银行贷款信用风险的评估造成严重影响。 第二点贷风险评审制度存在缺陷。商业银行实行的贷款审贷分离和集体评审制度对贷款办理形成相互制约的机制,对贷款的风险控制和防范起着积极的作用。但也带来其他一些问题,即商业银行只是在贷款产生风险后才考虑如何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认定和处理,而缺乏在贷前分析和确定贷款产生风险后贷款调查、发放、审查、审批各环节有关人员应承担的责任以及责任的大小。因而,贷款一旦出现风险,产生偿还困难造成损失时,责任却难以明确分清,最终是人人都有责任,人人都可以推卸责任。
(三)贷款信用风险预警制度不完善
贷款风险预警机制的建立和完善是防范贷款风险的重要措施和手段,及时发现贷款人信用等级恶化是防范贷款信用风险的重要前提,而不良贷款产生的早期预警信号[9]主要有:一点宏观经济出现衰退迹象。如国家实施宏观调控措施,对经济结构的调整将直接影响企业的生产经营,而一旦宏观经济进入衰退阶段,银行信贷资产将受到严重影响。二点行业经济状况恶化。由于市场变化或新的替代产品和竞争性行业出现,行业的销售收入或市场份额明显下降,产品大量积压,价格大幅度下降。三点借款人偿债能力恶化。由于借款企业的经营决策失误,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恶化,高级管理人员频繁调动等原因,借款企业的偿债能力恶化,银行或信用评级机构可能降低企业的信用等级。 但是对于这些影响贷款安全的信号,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尚未形成一套比较完整、科学的体系对不良信贷资产进行早期预警,主要依靠的是信贷人员的责任心和经验对贷款安全性进行判断,难以及时和全面发现不良资产的早期预警信号,错过了及时采取措施防范贷款信用风险的机会。对银行信贷资金的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四)信贷“三查”制度难以落到实处
在贷前调查中,客户经理仅根据企业的财务报表作出判断,对企业假信息、假报表没有防范意识,对报表上体现的数据与实际是否相符并无核实,账单、账账、账表是否相符并无把握。目前许多企业的财务数据信息不真实,而且由于中介机构的诚信度不高,往往是按照企业的意图和要求进行审计,因此即使审计了,由于企业财务数据失真,审计的结果并不能真正反映企业的实际情况。由于受到企业信息来源真实性和完整性的局限,即使通过评级产生的结果,也未能真正反映企业的信用状况和还款能力。二是贷后检查制度落实不到位,对贷后检查内容没有明确的规定,缺乏规范化、定量化的指导纲领,有的客户经理在贷后检查中随意性、主观性很大。到企业检查时,对报告上的实际数字与车间和仓库的存货是否一致,并没有进行深入细致的检查,对贷款资金的流向,甚至被挪用也不过问,使贷后检查流于形式。贷后检查是保证企业对银行资金用途的正确使用,实现资金增值偿还贷款的一项重要工作,目前很多贷款出现逾期形成风险的主要原因之一是企业挪用信贷资金改变借款合同所规定的用途成的。
四、加强及完善商业银行贷款风险管理制度的对策思考
(一)实行长期的风险管理激励制度
一对高级经营管理者的激励制度。第一、实行年薪制。把经营行行长的收入分为基本收入和风险收入,风险性收入完全与经营业绩和资产质量挂钩,以调动基层行行长的积极性。香港金融管理局局长的年薪为什么比行政长官的年薪要高,因为,担任这职位所承担的风险大,专业性强;我们也可借鉴年薪制的办法,采取高薪聘请的做法,用竞争的手段选拔银行家,并给予高额报酬,商业银行作为银行家实现其人生价值的舞台,可促使其经营银行的贷款就象花自己的钱一样,十分慎重和小心。 第二、利润留成奖励。商业银行要科学地下达利润指标,对完成或超额完成上级行下达利润指标的行按一定比例留给经营行,在董事会决定的范围内,由各级行行长根据情况对资产质量管理有功的管理人员和风险评审人员进行奖励以充分肯定其在贷款信用风险防范的表现。高层管理人员的奖励亦由董事会作出决定。 第三,通过高层管理人员和员工持有商业银行一定比例股份的办法,激励各级员工关心商业银行的经营状况,重视资产质量,认真防范贷款风险,讲究经营效益,因为商业银行经营的好坏,以其有着密切关系,所以,在日常的工作中就必然会关注商业银行的经营状况及内部管理情况。
二对风险控制人员和公司业务人员的激励制度。对风险控制人员包括聘请的专职评审委员,以高于商业银行其他岗位人员工资的收入聘请他们,给予的报酬可在年薪10万至20万人民币之间掌握;但要具体划分总行、省一级分行和地市分行三个等级的风险控制人员、公司业务人员和评审会成员,通过高收入激励其珍惜其岗位,积极认真地履行职责;以高薪养廉的办法防止产生道德风险;从物质上调动其积极性和增强高度的责任意识;为什么现在有的贷款项目产生风险造成损失呢?客观因素当然不排除,但与每一位评委会成员的责任意识强弱是有较大的关系的;如果评委会成员与风险控制人员在评审贷款时,想象一下如果贷款收不回来,后果会怎么样,如果每个人都有这种风险意识,那么,贷款的安全性就更有保证了。
(二)健全贷款审批及风险评审制度
首先健全与完善贷款审批流程。实行三级授权、二级审批,一次尽职调查的模式[10]。三级授权是指总行、省级分行和地市分行三个层次的机构才享有董事会授予的贷款审批权限;对县市支行不授予贷款审批权限;实行问责审批制,由董事会分别授予以三级行的行长和信贷风险总监为问责审批人的贷款审批权限。总行信贷风险总监对董事会负责;省行的信贷风险总监由总行指派;地市行的信贷风险总监由省一级分行指派;县市支行信贷风险主管由地市行指派,实行信贷风险总监垂直管理办法。二级审批,凡是基层行的贷款申请只需经过二级程序即可审批,并且只需一次尽职调查,不搞层层报批,重复调查项目。实行这种模式是按照逐级授权,双线审批相互制约的原则,从提高效率服务客户和适应市场的要求出发的,该流程在实际操作上是可行的,问责审批也是建立在“三位一体”、授信评审机制的基础上的,不存在内部管理制度上的障碍。这将有利于解决目前国有商业银行存在的贷款审批流程过长的问题。
其次应建立尽职调查及风险评审委员会制度,为决策科学化奠定制度基础。 尽职调查及风险评审委员会制度应集中体现“三位一体”的授信决策机制要求;一是独立的尽职调查。由行业、法律、财务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若干人的尽职调查小组,对业务部门报送的要求贷款等报告和其初审材料开展独立的尽职调查,最终形成独立的报告。尽职调查小组从不同于业务部门的视角,对授信业务的风险进行调查和分析。尽职调查报告具有很高的独立性,任何个人、机构不得更改尽职调查报告的结论。二是民主的风险评审。由行业、法律、财务、结算、资金等方面的行内、外专家组成的风险评审委员会,对业务部门发起报告和尽职调查小组报告进行民主审议。委员可以发表独立的评审意见,不受任何个人和机构的影响。行长和信贷风险总监在委员会里无席位。委员会经过投票表决,形成集体决议。三是严格的决策纪律和问责制。行长和信贷风险总监作为问责审批人,根据业务发起报告、尽职调查报告和风险管理委员会决议进行决策。决策中应贯彻“Yes-No”原则,即:委员会同意的项目,决策人可以同意,也可以否决;委员会否决的项目,决策人只能否决,不能同意,只是在委员会出席人数较少或有效投票率不高的情况下,可要求委员会复议并只能复议一次。各级机构必须严格遵循“业务发起——尽职调查——风险评审——有权审批人审批决策”的决策程序,不允许反程序操作。有权决策人是有丰富经验的业务领导。对有权决策人的工作效率、质量、纪律执行情况和风险管理委员会、尽职调查小组的工作实行后评价制度,一年两次,严格问责。
(三)完善贷款信用风险预警制度
首先是贷款风险预警的制度化和规范化。为保证及时对贷款风险采取措施,商业银行应建立和完善重大贷款风险报告制度,根据贷款的风险程度及金额大小规定报告的层次和频率,对于对重大贷款风险事项隐瞒不报或由于监控不力,反映不及时导致迟延、漏报而给商业银行贷款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责任人依据有关制度进行处理。并且从健全机制和制度上规范贷款风险预警行为,贷款风险预警是一项系统工程,因此,要对贷款风险涉及的各个层面、各个部门、环节工作进行细化和量化分解,界定责任,实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另外,还必须建立贷款风险预警指标体系,主要包括偿债能力指标、财务效益指标、发展能力指标和资产营运能力指标以及企业经营状况、市场竞争力、管理水平和发展前景的综合评价,发现这些指标有异常变化或存在问题,必须进行分析并逐级报告。
其次成立专门的机构专司宏观信贷风险预警工作。商业银行应成立专门的机构认真研究国家宏观政策和中央银行的货币信贷政策的变化对其信贷资金安全的影响,以保证信贷资金的宏观投向符合银行资金运用的规律。商业银行之所以会出现较大的贷款失误,一个很主要的原因是风险政策的机制问题,对国家宏观政策研究不透没有把握好。所以,商业银行选择的项目应是对国家、对银行有影响的行业,并且建立可靠的信贷风险信息系统。
(四)认真落实贷款“三查”制度
把“三查”真正贯彻到信贷风险管理工作中。首先,要切实提高信贷员的综合素质,一个合格的信贷员除了要懂得经济学知识外,起码还要具备会计原理、管理会计、法律和信贷分析等方面的知识。因此各基层行在充实信贷人员时,必须按标准严格筛选,对难以履行信贷“三查”职责的人员该调离的要坚决调离,并且对实际经管企业超过信贷人员所能正常履行职责的要坚决加以调整。同时要明确信贷人员定期深入企业调查检查的时间,检查调查必须形成书面报告,由信贷主管或行长签字确认,并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之一。其次,要增强信贷人员的责任感,树立风险意识,只有增强对国家银行资产的责任感,才能树立吃苦耐劳、勤奋工作的精神,以自身的素质落实到具体的信贷“三查”实践工作中。再次,要建立相应的监督制度,特别在目前贷后检查相当薄弱的情况下,建立督促机制非常必要,通过督促制度加强信贷“三查”工作特别是贷后检查工作。另外,对贷款金额较大的企业,应派驻厂信贷员或驻厂财务客户经理,协助企业管好用好资金。
五、结论
总之,面对商业银行贷款规模飞速发展的严峻形势,如何防范商业银行贷款风险成为摆在我国政府、银行监管部门以及商业银行面前的一道大难题。因此,我国的各个商业银行应做好各自的内部监管是首要的要求,同时,也需加强商业银行外部的监控,只有这样才能做好我国的商业银行贷款风险的管理。
参考文献
[1]辛颖.商业银行贷款过程中信息不对称问题探析[J].中国市场.2016(07):90.
[2]娄飞鹏.我国商业银行贷款行业分布不均及效应[J].金融教学与研究.2013(01):23-24.
[3]王智.加强我国商业银行经营过程中信用及信贷风险管理的基本途径[J].现代经济信息.2012(22):56-57.
[4]高英.我国城市商业银行信贷风险防控的困境及其发展路径研究[J].商场现代化.2012(21):78-79.
[5]何惠予.论法律在银行信贷风险管理工作中的应用[J].现代经济信息.2010(20):102.
[6]朱雅崴,刘燕子.商业银行贷款风险管理[J].经营管理者.2009(06):23-24.
[7]韩文广.商业银行贷款风险管理[J].经济研究导刊.2009(19):60.
[8]刘辉.商业银行贷款风险形成的原因分析[J].长春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06):90.
[9]宫雯雯.哈尔滨银行小企业贷款风险管控策略研究[D].哈尔滨工业大学2014
[10]周宏.海南交通银行商业贷款风险预警系统研究[D].天津大学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