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什么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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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保险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是有价值的3
(二)、保险公司核心竞争力的独特性3
(三)、保险公司核心竞争力的难于模仿性3
财产保险公司核心竞争力的具体表现
4
(一)、市场开拓能力4
(二)、信息处理能力4
(三)、协调整合能力5
(四)、开发创新能力5
(五)、组织学习能力5
(六)、资产管理能力5
中资保险企业核心竞争力较弱的原因
6
(一)、我国中资保险公司真正商业化的时间短6
(二)、保险企业的同质化严重6
(三)、中资保险公司产品结构不合理6
(四)、诚信原则在保险实践中存在较大问题6
四、中资保险公司核心竞争力提升的途径
(一)、建立有竞争活力、开放式的保险寡头市场体系7
(二)、高度重视产品创新,为保户提供个性化、差别化的保险服务7
(三)、积极推动资金运用创新,有效提高保险公司的经营8
(四)、充分利用公司信息化的契机8
(五)、积极推进保险公司的战略性重组9
内容摘要
目前我国国内保险企业市场竞争异常激烈, 外国保险业巨头将全面进入我国, 并将导致我国保险业的振荡甚至重新洗牌, 本文正是在这一时代背景之下, 从核心竞争力的概念入手, 谈及我国中资保险经营的现状, 市场竞争对核心竞争力的需求, 从而得出中资保险公司核心竞争力的提升关系到中资保险公司生死存亡的关键, 以此为讨论前提, 指出当前影响中资保险公司核心竞争力存在的许多问题, 为随后的论述提供了依据, 并着重探讨了提升中资保险公司核心竞争力的五个途径。
什么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财产保险公司核心竞争力的具体表现
中资保险企业核心竞争力较弱的原因
中资保险公司核心竞争力提升的途径
论保险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一、什么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保险公司核心竞争力是保险公司能够经受国内和国际竞争考验的具有明显竞优势、扩展应用潜力和竞争对手难以模仿的整合各种资源的能力。保险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是以知识、技术和服务为基础的不断创新能力, 具体应用在保险企业上, 其核心竞争力主要包括:创新能力、偿付能力、风险管理能力、资产管理能力、战略规划能力、长期增长能力以及保险企业文化等方面。保险行业是典型的服务型行业, 但保险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又不同与其他的服务企业, 具有它独特的特征, 主要表现在以下三方面:
保险公司核心竞争力是有价值的;
保险公司核心竞争力的独特性;
(3)保险公司核心竞争力的难于模仿性。
保险企业的竞争力包括普通竞争力和核心竞争力, 国际上公认, 只有具备了核心竞争力, 一个保险企业才能够持续的发展与壮大。而保险行业是典型的服务行业, 因此服务创新能力是核心竞争力中最关键的因素。服务创新能力是一个企业独有的, 其它企业不易复制的一种持续可发展的能力。国外对服务质量深入和广泛地研究始于20 世纪80 年代, 早期的研究集中在服务营销领域, 后来逐步扩展到服务作业、人力资源管理等相关领域, 呈现出多学科交叉研究的特点, 经过20 多年的研究, 已形成较完善的理论体系。而我国中资保险公司由于先天的不足, 本来就和外资保险公司有着相当大的一个差距, 也只有尽快健全符合我国国情的服务创新体系, 才能与外资保险公司相抗衡, 并立于不败之地。尽快提高我国保险公司的服务创新能力是目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二、财产保险公司核心竞争力的具体表现
我们认为, 财产保险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应该是指保险公司在长期的经营过程中所积累形成的, 与其竞争对手相区别并能使其在价值创造和降低成本等方面优于竞争对手的知识、技能、机制和创新能力等一系列要素的集合, 该集合体支撑着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获得持续竞争优势。因此, 财产保险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可谓是一个复杂和多元的系统, 其主要表现为以下六大能力:
市场开拓能力
即指财险公司运用一定的技术手段将保险产品推向市场, 并以优质的服务开拓市场, 实现保险公司价值最大化的能力。市场开拓能力是保险公司市场竞争力的外在表现,具体体现在以下两方面:一是提供优质保险服务的能力。保险公司作为服务行业, 向客户提供的是特殊的、无形的保险产品, 是一种先承诺后兑现的商品, 因此售后服务的好坏将直接影响到投保人的购买积极性。保险公司只有不断改进保险服务, 将无形保险产品转化为看得见、摸得到的优质
服务, 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吸引更多的投保人, 获得更大的市场份额。二是提高市场营销能力。保险公司要不断开拓市场营销渠道, 采用立体化的营销策略。目前国内大部分财产保险公司基本上都采用招聘营销员推销保险或干脆直接从保险中介代理机构手上购买客户。这实际上是一种粗放型掠夺式的经营, 技术含量很低, 营销成本很高, 且容易被模仿, 其劣势已经逐步显现出来。而高效率、低成本的网络保险, 克服了传统营销模式的弊端, 且技术含量较高, 相对不易被模仿, 能够形成保险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应该作为我国财险公司营销的新渠道, 但目前采用“e化营销”的财险公司并不多, 且实收保费占比很低。
信息处理能力
即指财险公司对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吸收消化的能力。企业发展依靠的是正确的决策, 而决策的基础则是信息。财险公司领导者必须及时了解市场信息, 清楚企业自身的经营状况, 掌握竞争对手的动态。正如比尔· 盖茨
所言, 在这个快速变化的商业世界中, 企业必须具备与对手竞争所必需的反应速度, 而这就需要这么一种类似于人类神经系统的企业“数字神经系统”———对紧急情况和机遇做出快速反应的能力,为公司内部需要信息的人快速提供有价值信息的能力。当然, 在这个信息爆炸的时代, 任何一家财产保险公司想占有所有的相关信息并以科学的方式进行合理分析是不可能的, 也是没有必要的。如果能吸收尽量多的对公司有用的信息, 并剔除尽可能多的“垃圾信息” , 或者说从“垃圾信息”中尽可能多地找出“金子信息”, 就非常重要了。
协调整合能力
即指财险公司充分利用现有的人力资源和组织资源, 通过优化配置, 创造性地将其整合到自己企业的产品和服务中去, 形成企业现实生产力的能力。具体表现在以下两方面:一是整合人力资源的能力。要建立一套全面完整的员工培训教育计划, 根据每个员工的不同特点和每个岗位的不同要求, 做到因人设岗和因岗设人相结合;同时要优化人才激励机制与分配机制, 提供优越环境,创造出独特的企业文化理念, 以此吸引与激励人才,防止人才流失。二是整合组织资源的能力。目前我国财险公司实行的管理架构是金字塔形组织体系,该组织结构存在效率低下、反应迟钝、决策滞后等弊端, 因此, 有必要改造现行的组织管理体系, 引进“扁平化”的管理模式, 减少管理层次, 加快信息传递, 提高管理效率。
开发创新能力
即指保险公司产品创新和技术创新的能力。在保险产品逐步市场化的过程中, 大力开发新险种显得十分重要,它能起到提高保险业务增长点、促进业务发展的作用, 险种的开发不仅要设计符合市场需求的新险种, 还要对现有险种进行改造和完善, 引进国外的先进技术。目前国外财产保险的险种创新主要是开发一揽子综合保险和各种责任保险等, 我国的财产保险公司不仅要在这些险种上进一步开发和创新, 还应结合中国国情(即人口多和农村市场尚未开发)现状, 进一步开发和创新“两险”产品和“农险”产品。在技术创新方面, 现代保险公司的管理模式应建立在电子化、信息化基础之上, 充分利用国际互联网所具备的独特的信息交互性和便捷性优势, 发布信息, 招聘人才, 提供咨询;还可以建立联合信息查询系统(目前江苏省保险行业协会已经建立并运行了车险信息共享平台), 实践证明该平台的建立对解决保险诈骗等社会问题起到了很好的效果, 同时在条件成熟时应大规模实行网上直接投保。
组织学习能力
在知识经济时代, 财险公司的经营环境会经常发生重大变化, 企业保持持续竞争优势的根本方法在于把企业改造成学习型组织, 提高企业的组织学习能力。利用系统思维、自我超越、改善心智模式、建立共同远景和团队学习等五种培训手段建立学习型组织, 即一个能熟练地创造、获取和传递知识的组织。同时, 我们也要善于修正自身的行为, 以适应新的知识、技能和见解。组织学习应该是一个随时间不断补充和更新的过程, 并同知识的获取与行为的改善相联系。保险公司应该在不断展开的学习过程中, 获取新知识、新能力, 从而适应不断变化的环境, 最终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获得和保持核心竞争力。
资产管理能力
由于财产保险公司自身的特点, 其资产管理能力的强弱直接影响其核心竞争力。从传统意义上来讲, 财产保险公司的现金流入和流出在时间上是不一致的, 即财产保险公司在承保风险的同时收取保险费, 在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时才给予相应的赔偿, 这就产生了现金流出的“滞后性” ;另外, 按照大数定律, 财险公司承保的风险不可能集中于某一时刻同时出险,这必将在每个时刻会有一定数额的保费“沉淀”下来, 并且这个数额所占比重会随保险费规模的扩大而愈加稳定。由于上述两种情况, 暂时“沉淀”下来的保险资金, 在未来要应付被保险人由于出险而带来的赔款支出。因此, 如何利用和管理这些资金, 使其有效的保值和增值, 成为保险人一直以来追求的目标。同时, 近几年财产保险公司纷纷推出自己的“储金产品”, 该产品的特征就是以一个固定的收益率将客户手中的“闲钱”借来投资运作, 用投资收益来支付客户的“利息” , 该产品的诞生是基于保险人投资利润率高于客户利息率的假设为前提的, 因此, 这给财产保险公司的资产管理能力提出了一个更高的要求。
中资保险企业核心竞争力较弱的原因
根据上述定义来评价我国中资保险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情况不容乐观。
(一)我国中资保险公司真正商业化的时间短
我国保险业虽然已有六十多年的历史, 但中途历经挫折, 几经停办, 而实质的商业化阶段应该从打破人民保险公司一统天下的太平洋公司的成立, 即1988 年算起也就是17 年左右的时间。到2004 年底, 我国保险密度仅为332 元,
保险深度为3 .4 %;而且保险分布也不合理。我国保险业产生于计划经济时代, 要适应市场经济的环境, 还要经过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随着大部分中资保险公司寻求到了上市的道路, 管理理念与体制都有了进一步的提高, 但目前国内中资保险公司在人事、用工管理上还束缚在计划经济的管理体制阴影之内。随着市场经济的建立, 部分保险企业也转变了观念, 但与整个国家发展、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的保险潜在需求还有一段很大的差距。
(二)保险企业的同质化严重
目前, 中国保险业仍然处在一个初期发展的阶段, 它的特征是服务同质化、产品同质化、销售同质化、培训同质化, 企业形象都是同质化。首先我国的保险业脱胎于计划, 当然这也是计划经济的产物, 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成立之前, 几乎所有主要的保险险种的条款与费率均由当时的主管部门即中国人民银行制定与颁发。作为市场经营者的各家保险公司在这方面几乎没有任何的发言权, 不仅产品单一, 而且雷同, 没有任何的差异。其次, 险种的开发又受到各种经济条件、社会环境、技术力量的制约, 比如责任险的发展受法律环境的影响很大, 同时精算力量的不足、以往历史经验和数据的不足导致费率厘订的不准确性也制
约了险种的开发和发展。再次, 由于市场竞争的加剧, 服务的同质化, 产品的同质化, 销售方式同质化现象愈发严重。
(三)中资保险公司产品结构不合理
一方面, 险种不能满足消费者日益增多的需求, 削弱了保险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目前, 中国保险业所能提供的险种十分有限, 不能很好地满足投保人多方面的需求。各保险公司都拼命争夺为数不多的几个主要市场的传统产品, 而不愿意花
心思在挖掘新的保险需求上。另一方面, 当前我国保险市场存在有畸形产品结构扭曲需求信号的现象, 在财产保险市场上, 对于机动车险、企业财产保险以及货运险等传统险种, 保险公司的承保能力较强, 而且承保能力的增长速度远远超过了保险资源的增长速度, 从而导致供大于求的现象。为此, 中国保险市场具有两重性。一方面传统产品供给量比较大, 再加上监管的非市场化将保险公司挤向一个很狭窄的通道, 所以说传统产品供大于求;另一方面, 从客户需求的层次来说, 新产品的创新不够, 所以又出现了求大于供的状况。
(四)诚信原则在保险实践中存在较大问题
诚信原则的问题严重影响了中资保险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目前, 影响中资保险公司诚信的问题主要有:一是没有形成一整套能够对竞争主体具有约束力的行为规范。二是在内部管理、险种设计、精算水平、营销手段、风险防范、成本核算等
方面存在不同程度的欠缺, 影响了保险公司的诚信度。三是没有统一的有关信用度的认定机制,缺乏对失信者进行全社会惩罚的措施, 对市场参与者的信用状况难以实施全面有效的监管。四是在保险业内部, 有关信用的信息处于严重的不对
称状态, 信用信息也未能得到综合使用。五是从业人员的素质还有待提高。一部分保险营销人员为了提高业绩, 对保户夸大其辞, 或者隐瞒、误导某些关键条款, 造成客户的损失, 严重损害了公司的形象。解决这些问题, 需要根据我国保险业发展的现状和目标, 从加强制度建设、严格监管以及提升个体素质等措施入手, 综合治理, 才能从根本上营造一个良好、诚信的行业基础环境。
四、中资保险公司核心竞争力提升的途径
1.建立有竞争活力的、开放式的保险寡头市场体系,积极组建大型综合金融服务集团, 培育民族金融保险业的航空母舰。
中国目前的保险市场属寡头竞争的格局, 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 仍将是寡头市场, 最后的发展取向是垄断竞争市场。这是因为, 首先, 保险业自身最低的规模经济的要求和激烈的市场竞争, 决定了保险市场主体尤其是有实力主体的有限性;其次, 保险业明显的外部性导致的市场进入和退出壁垒较高;再次, 中国保险业有选择、有步骤、有限制的谨慎性开放策略决定了内外资在短期内都不可能大规模地进入保险市场;最后, 保险寡头市场也是市场结构稳定的基本要求。加入WTO 后, 中国保险业应该向综合性金融服务集团方向发展, 才有能力与外资保险公司竞争。从目前进入中国保险市场的国际竞争者来看, 大多数是采用了集团控股模式实现产、寿分业经营和专业化管理。中国建立以保险为核心的综合金融服务集团, 必将促进市场竞争向更深层次发展, 最终推动保险市场整体运作效率的提高。
2 .高度重视产品创新, 为保户提供个性化、差别化的保险服务。
企业竞争理论认为, 企业竞争力的强弱最终不是取决于企业资产规模的大小,而是取决于其创新能力的强弱。保险创新能力最终会反映到其业务水平上, 创新速
度越快, 业务水平就越高, 被模仿的可能性就越小, 竞争力就越强。保险产品的系列结构、规格品种, 特别是产品更新换代的频度, 对保险公司的竞争力都有重要影响。保险产品差异程度越高, 制定价格的主动权越大, 保险企业能够通过扩大产品差异, 保持并增加市场占有率。差异化还可以加强客户的忠诚度, 提高市场潜在进入者的进入壁垒, 凝聚和吸引专业技术人才, 提升公司经营管理品质, 有力地面对替代品的竞争, 在激烈的竞争中获得主动。事实上,很少有某种单一的保险产品能够长期占领国内和国际市场。即便是有很强国际竞争力的保险产品, 如果不成系列, 不更新换代, 其国际竞争力最终也难以维持。因此, 扩大产品差异是企业提高垄断势力, 降低竞争压力的有效手段。外资保险公司非常重视产品创新, 以满足投保人不同时期对保险产品多样化的需求。与外资保险相比, 中资保险公司产品同构现象严重(目前各保险公司在险种方面的相似率达90 %以上, 在财产险保费收入中80%以上为机动车保险)、业务单一、创新不足、经营粗放等问题, 在低水平上搞重复” 建设” , 经营缺少特色和品牌, 难以形成自身
的竞争优势, 从而造成资源的极大浪费。从业务品种看,传统型业务比重大, 创新型业务、高附加值业务和延伸型业务比较少。而国际上基金管理、资产证券化等金融创新型业务都已成为保险公司的核心业务。因此, 产业组织理论中最为普遍的竞争手段——— 服务(产品)差异化行为与策略在我国保险业中似乎显得价值不大。2002 年下半年, 国内保险业兴起了“ 差异化” 竞争, 平安、新华、太平洋等中国保险的劲旅纷纷从服务和产品上向外界展示其新的保险险种和客户服务。许多保险公司正在逐步实施差异化竞争策略, 企图开发差异性大的产品
和服务, 在树立品牌、创新产品和服务以及发展销售网络等方面成为行业中的排头兵。将来保险公司将围绕保险产品创新、特色服务、研究资讯等领域实施差异化战略, 而创新业务领域将是保险公司开发核心业务能力的关键。各保险公司为强化自身的竞争优势, 势必会采取向客户提供本行业独一无二的保险产品和服务差异化的策略, 以造就公司的核心竞争力。通过产品创新、技术创新、服务体
系和公司信誉等方面差异化的经营, 保险公司专业化经营水平会不断提高, 在产险、寿险和再保险领域内将会分化出更专业化的公司。
3 .积极推动资金运用创新, 有效提高保险公司的经营
效益。原《保险法》中的104 条3 款中规定:“ 保险公司的资金不得用于设立证券经营机构和向企业投资” 。新《保险法》第105 条3 款修改为:“ 保险公司的资金不得用于设立证券经营机构, 不得用于设立保险业以外的企业” 。虽然新法并没有赋予保险资金直接投资股票的权利, 但修改了原先的禁止性的规定, 无疑为国务院今后适时规定新的资金运用形式扫清了部分法律障碍。国家严格限制中资保险公司的投资渠道, 并对中资和外资采取内外有别的政策, 主要是考虑到中资保险公司的投资管理能力有限, 避免保险公司的经营风险。但是随着保险企业商业化步伐的加快, 以及市场开放程度加大, 如此严格的投资限制显然使保险公司失去了利润空间, 造成巨大的利差损, 面临偿付能力严重不足的危机。目前, 保险公司的可投资资金有50%左右投资于债券(主要是国债), 收益率约为7%;30%以上是定期存款, 收益率约为5%;5%左右通过投资基金间接进入股市, 收益率可以达到15%;另外还有少量的物业、实业和短期投资。保险公司的整体投资收益只有4%~ 6%。因此, 拓宽保险投资渠道必将是中国保险资
运用的一个改革突破口, 今后可能从以下几方面拓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一是通过组建保险基金的形式进入股市;二是允许保险公司参与一级市场认购新股;三是为保险公司发行20 —30 年的长期国债;四是允许保险公司适当直接参与证券二级市场交易;五是鼓励保险资金投向有长期稳定回报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同时, 保险公司本身也要加强投资管理水平, 建立健全SAA
(战略性资产分配)和TAA(战术性资产分配)管理系统, 探索通过内涵或外包形式实现保险资金的专业化管理, 实现保险资金的保值和增值。
充分利用公司信息化的契机。
公司信息化, 是指公司应用信息技术, 通过对信息资源的深度开发和广泛利
用, 重构公司核心业务, 加强公司运作控制, 不断提高生产、经营、管理、决策效率, 进而提高公司竞争力的过程。公司信息化的引入, 将会增强保险公司的以下优势:一是成本优势, 二是技术优势, 三是管理优势, 四是市场优势。这四大优势最终表现为公司效率的提高和竞争力的增强。
积极推进保险公司的战略性重组。
一是通过战略联盟。在国际上, 保险公司与其他行业进行战略联盟的主要形式是“ 银行保险” 。目前, 银行保险已由过去的保险公司通过银行和邮政网点销售保险、代收代付保险费这一单向渠道发展到银行与保险公司相互交融的双向流动, 银行与保险公司均可拥有另一方的分公司, 银行保险已成为现代保险业发展的一个新的增长点。我国的银行网点密集,银保合作前景广阔。二是通过企业兼并。通过战略联盟或企业兼并等方式, 一方面有利于保险公司通过其他金融机构的营业网点来扩展自己的保险服务, 达到网络效应;另一方面, 加强了保险公司和其他金融机构的渗透与互动, 为保险公司最终发展成为全能型的金融风险管理公司打下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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