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银行业支付清算体系的概述
(一)支付清算体系的基本内涵
(二)建立支付清算体系的意义及其构成
(三)支付清算体系的历史、现状与取得的进展
二、我国银行业老支付清算体系IT系统建设的现状
(一)支付清算体系IT系统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二)支付清算体系IT系统建设的现状
(三)支付清算体第中的安全问题
三、我国银行业支付清算体系IT系统建设的对策
(一)支付清算体系建设的对策分析
(二)改革支付体系的设想
内 容 摘 要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商品交易和社会经济活动日趋频繁,这些交易和经济活动是依靠资金的运动来实现的,而社会资金的运动主要依托银行的行内结算和中央银行的跨行结算来完成的。因此,对于我国银行业支付清算体系IT系统建设就显得特别重要。本文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分析:第一,对我国银行业支付清算体系进行概述,包括:支付清算体系的基本内涵、构成,建立支付清算体系的意义,及其发展的历史、现状及取得的进展;第二,有对支付清算体系IT系统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作了较全面的剖析;最后,针对IT系统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一些对策及设想,最终使我国银行业建成保障支付结算的快速、高效和安全,就必须建设一个跨行的资金清算系统——中国现代化支付系统而努力。
我国银行结算体制的问题与对策
在当前的支付清算中,有人民银行的各独立系统,如全国电子联行、全国手工联行、中央银行核算系统、同城票据清算系统;也有各家银行支付系统,自成体系,各司其职,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光大银行、交通银行、广东发展银行行内往来通过自己本身的电子资金汇兑系统解决,异地跨行业务相互代理或由人民银行办理。而地方性银行金融机构如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本身没有支付系统,同城业务通过同城清算,异地业务要分别通过上述各银行代理。每家机构收到客户的支付凭证后首先判断,是否为本机构业务,如为本机构业务直接转账,本地其它机构业务通过同城清算,异地本行业通过电子资金汇兑系统办理,异地跨行业通过代理行(一般为人民银行)办理,在这个过程中要多次人工对票据清分、录入、复核、核押、解押,环节多,风险高。在银行卡清算中,各家银行有各家银行的支付路径,给商家和居民带来极大不便。从基本概念上讲,中国目前的支付系统可以分为以下5个相对独立的分系统,它们是:同城清算所(LCH),处理行内和跨行支付交易;三级联行系统,处理异地支付交易;电子联行(EIS),处理异地跨行支付的清算与结算;支付卡授信系统;邮政支付系统。支付系统现代化受到重视,但实际工作中也暴露出许多缺陷。一个统一、高效、安全、可靠的现代化支付清算体系是金融和整个经济发展的强大基础,是一个健全的金融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银行业加强经济管理、减少在途资金占用、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传送效率以及改善服务、方便客户的重要手段,是银行业为适应金融全球化进行金融体制改革的重要课题。我国银行业发展金融电子化时至今日,已取得了极为显著的成效,银行结算业务的计算机化、网络化、现代化程度明显提高,各种银行卡更是不计其数,电子技术已成为银行业务发展和生存的生命线。但随着银行业支付清算体系计算机全面代替原有的手工操作,银行业在管理模式、业务运作方式上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新的风险隐患也随之而来。
一、我国银行业支付清算体系的概述
(一)支付清算体系的基本内涵
支付清算是指中央银行作为一国支付清算体系的参与者和管理者,通过一定的方式和途径提供支付清算业务、维护支付系统的平稳运行,使金融机构之间的债权债务清偿及资金转移顺利完成,从而保证经济活动的正常进行的金融业务。支付清算作为债权债务和资金给付的重要手段,关系到金融稳定,关系到国民经济的稳健运行,是现代金融服务体系的主要功能之一。支付清算体系是银行开展金融中介服务,是金融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支持经济金融顺畅运行的核心基础设施,是中国人民银行按照我国支付清算需要,并利用现代计算机技术和通信网络自主开发建设的、能够高效、安全处理各银行办理的异地、同城各种支付业务及其资金清算和货币市场交易的资金清算的应用系统,是增强业务竞争力的重要手段,也是一国金融市场必需的基础条件,还是国民经济和社会资金流动的大动脉,在方便市场交易,减少现金使用,维护市场秩序,规范结算行为,防止支付风险,加快资金周转,畅通货币政策传导,密切各金融市场有机联系,推动金融工具创新,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打击洗钱、逃债、逃贷和腐败等方面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它是各银行和货币市场的公共支付清算平台,是人民银行发挥其金融服务的重要的核心支持系统。安全、高效的支付清算体系对于畅通货币政策传导、密切各金融市场有机联系、加速社会资金周转、提高资源配置效率、防范金融风险具有重要的意义。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建立和完善统一、高效、安全的支付清算系统”。
(二)建立支付清算体系的意义及其构成
支付清算体系是一个国家或地区对伴随着经济活动而产生的交易者之间、金融机构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进行清偿的制度安排,是由实现支付指令传送及资金清算的专业技术手段共同组成的,用以实现债权债务清偿及资金转移的制度性安排。支付清算体系的基础是结算,因为有了结算才有了最后的清算。从原始社会的物物交换到产生货币后的贸易结算,银行逐步成为结算主体之间的中介。到了现代,银行在社会结算活动中的角色地位已是不可或缺的。从商业银行结算业务流程来看,除需采用相应的结算工具、结算方式以外,还需借助同业银行的协作,才能最终实现客户委托办理的结算业务。另外,出于自身需要,银行也会与其他金融机构发生大量的业务往来,因此,同业银行之间同样会产生债权债务的清偿和资金的划转。为此,需要通过一定的清算组织和支付系统,进行支付指令的发送与接受、对账与确认、收付数额的统计轧差、全额或差额的结清等一系列程序,这一系列的程序也就是清算。银行之间的清算可以是双边的,但在现代庞大的金融体系和复杂的经济往来中,双边清算已经不能适应利益驱动下的高速资金流动的需要,为了顺利实现金融机构之间的清算,由中央银行提供的支付清算体系应运而生。
支付清算体系是由提供支付清算的中介机构和实现支付指令传送及资金清算的专业技术手段共同组成的,系统的任务是快速、有序、安全地实现货币所有权在经济活动参与者之间的转移。该体系提供的服务主要是组织票据交换清算、办理异地跨行清算、提供证券和金融衍生工具交易清算服务、跨国支付服务,为私营清算机构提供差额清算服务和为参加清算的金融机构提供透支便利。
(三)支付清算体系的历史、现状与取得的进展
我国现有提供支付清算的组织主要包括人民银行清算总中心和各地结算中心、同城票据交换所(一般是人民银行各地结算中心管理和运营)、外汇交易中心、银行同业拆借中心、城市商业银行汇票处理中心、银联、各主要商业银行、邮储、证券结算中心以及第三方的电子支付结算服务提供商等。人民银行清算总中心为各金融机构间提供跨机构的金融支付清算服务,同城票据交换所提供以支票为主的当地纸凭证票据清算服务,各商业银行行内的联行往来系统为客户提供行内电子汇兑服务。
20世纪90年代以前,资金的汇划主要通过手工处理,支付信息采用邮路传递。由于各机构间汇路不通,解付一笔资金需要一周左右的时间,资金在途时间长,互相占压严重。据统计,全社会在途资金高达l000亿元以上,严重影响资金的使用效率。20世纪90年代初,人民银行决定建设以卫星通信网为支撑的电子联行清算系统,统一办理银行间资金通汇和支付清算。历经l3年的建设和发展,电子联行系统在国家金融活动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国民经济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20世纪90年代后期,人民银行借鉴国际先进经验,结合中国国情,先后启动了中国现代化支付系统一期、二期的建设。
中国现代化支付系统(CNAPS)是人民银行按照我国支付清算的需要,并利用现代计算机技术和通信网络自主开发建设的,能够高效、安全处理各银行办理的异地、同城各种支付业务、资金清算和货币市场交易的资金清算系统。它是各银行和货币市场的公共支付清算平台,是人民银行发挥其金融服务职能的重要核心支持系统。人民银行通过建设现代化支付系统,将逐步形成一个以中国现代化支付系统为核心,商业银行行内系统为基础,各地同城票据交换所并存,支撑多种支付工具和满足社会各种经济活动支付需要的中国支付清算体系。
中国现代化支付系统建有两级处理中心,即国家处理中心(NPC)和全国省会及深圳城市处理中心(CCPC)。国家处理中心分别与各城市处理中心连接,其通信网络采用专用网络,以地面通信为主,卫星通信为备份。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是支付系统的重要参与者。各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可利用行内系统通过省会城市的分支行与所在地的支付系统CCPC连接,也可由其总行与所在地的支付系统CCPC连接。同时,为解决中小金融机构结算和通汇难问题,允许农村信用合作社自建通汇系统,比照商业银行与支付系统的连接方式处理;城市商业银行汇票业务的处理,由其按照支付系统的要求自行开发城市商业银行汇票处理中心,依托支付系统办理其银行汇票资金的移存和兑付等的资金清算。
中央银行会计核算系统(ABS)是现代化支付系统运行的重要基础。为有效支持支付系统的建设和运行,并有利于加强会计管理,提高会计核算质量和效率,中央银行会计核算将逐步集中,首先将县支行的会计核算集中到地市中心支行,并由地市中心支行的会计集中核算系统与支付系统CCPC远程连接。地市级(含)以上国库部门的国库核算系统(TBS)可以直接接入CCPC,通过支付系统办理国库业务资金的汇划。为有效支持公开市场操作、债券发行及兑付、债券交易的资金清算,公开市场操作系统、债券发行系统、中央债券簿记系统在物理上通过一个接口与支付系统NPC连接,处理其交易的人民币资金清算。为保障外汇交易资金的及时清算,外汇交易中心与支付系统上海CCPC连接,处理外汇交易的人民币资金清算,并下载全国银行间资金拆借和归还业务数据,供中央银行对同业拆借业务的配对管理。
为适应各类支付业务处理的需要,现代化支付系统由大额支付系统(HVPS)和小额批量支付系统(HEPS)两个应用系统组成。大额支付系统已于2005年6月顺利完成在全国的建设和推广工作。2005年11月28日小额批量支付系统已在首批两个试点省市完成建设应用。按照部署,小额批量支付系统于2006年6月前完成在全国的建设和推广工作。
大额支付系统实行逐笔实时处理,全额清算资金。建设大额支付系统的目的,是给各银行和广大企业单位以及金融市场提供快速、高效、安全、可靠的支付清算服务,防范支付风险。同时,该系统对中央银行更加灵活、有效地实施货币政策具有重要作用。该系统处理同城和异地、商业银行跨行之间和行内的大额贷记及紧急的小额贷记支付业务,处理人民银行系统的贷计支付业务。小额批量支付系统在一定时间内对多笔支付业务进行轧差处理,净额清算资金。建设小额批量支付系统的目的,是为社会提供低成本、大业务量的支付清算服务,支撑各种支付业务的使用,满足社会各种经济活动的需要。该系统处理同城和异地纸凭证截留的商业银行跨行之间的定期借记和定期贷计支付业务,中央银行会计和国库部门办理的借计支付业务,以及每笔金额在规定起点以下的小额贷计支付业务。小额批量支付系统采取批量发送支付指令,轧差净额清算资金。
概括起来,近年来我国支付体系建设取得了如下重要进展:第一,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支付清算体系基本形成。人民银行大额支付系统直接连接1500多家金融机构,涉及6万多个银行分支机构;系统日均处理跨行支付业务45万多笔,金额达7000亿元,每笔业务不到1分钟即可到账。同时,大额支付系统成功实现与中国外汇交易系统、中央债券综合业务系统、中国银联信息处理系统、城市商业银行汇票处理系统等多个支付结算系统的连接。大额支付系统主要为银行机构间和金融市场提供大额支付服务或时间紧急的小额支付服务,是现代化支付系统的重要应用系统。大额支付系统的建成运行,实现了我国跨行资金清算的零在途,完成了我国异地跨行支付清算从手工联行到电子联行,再到现代化支付系统的跨越式发展和历史性飞跃。与此同时,近年来各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都相继建设运行了以计算机技术为手段的行内系统,进行了不同程度的数据集中。目前,我国已基本形成以大额支付系统为核心、商业银行行内系统为基础、其他支付结算系统为补充的支付清算网络,支付清算体系的整体效率和安全程度大大提高。
第二,非现金支付工具不断丰富并得到了广泛运用。近年来,随着经济金融的快速发展以及计算机技术与金融进一步融合,非现金支付工具在我国支付体系中的地位日益上升,在生产生活中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初步统计,2005年1-6月,全国非现金支付交易总金额超过500万亿元。银行卡的发卡规模和交易规模持续增加,联网通用目标基本实现,用卡环境明显改善,持卡消费初具规模,银行卡支付功能不断完善,产业链条初步形成,银行卡支付网络开始参与全球支付体系。截至2005年6月,发卡机构超过160家,发卡量8.75亿张。2005年1-6月,全国银行卡交易额为24.06万亿元;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经济发达城市持消费额占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的比例已达30%,接近发达国家水平。银行卡已成为我国个人使用最为广泛的非现金支付工具。票据作为我国企事业单位使用最为广泛的传统支付工具,其使用和流通量也稳步上升,在支付结算、融通资金、传导货币政策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2005年1-6月,全国支票签发额约为160万亿元:银行汇票签发额约为31万亿元,商业汇票签发额2.08万亿元。此外,网上支付等创新支付工具和方式也不断涌现。2005年上半年,我国网上支付总交易额超过了50万亿元。
第三,支付服务组织呈多样化发展趋势。近年来,随着我国市场化改革的推进,除了传统的票据交换所等支付清算组织外,我国陆续出现了一批专门处理支付信息的新型支付清算组织。这些支付清算组织的出现,强化了我国支付服务市场多元化的趋势,对于改善支付服务市场结构、增强市场竞争、优化资源配置、提高服务质量具有积极的作用。为了进一步改善对中小金融机构的清算服务,人民银行将批准城市商业银行资金清算中心为农信社提供资金清算服务,并支持成立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资金清算中心,以进一步畅通中小金融机构汇路,培育公平的支付服务竞争环境。
第四,支付体系监管框架进一步完善。近年来,人民银行依法调整定位、更新监管理念、明确监管目标、创新监管手段、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了我国支付体系监管框架。目前,我国已经建立比较完善的支付法规制度体系,奠定了支付体系运行和监督的法律基础;将安全和高效作为核心公共政策目标,明确了支付体系监管的工作重点;加强事后监督和非现场监控;更多运用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进行监督,努力寓有效的管理于优质的公共服务之中。对银行结算账户进行管理是我国支付体系监管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我国支付体系监管的一大特色。目前,我国已制定《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规制度,如期完成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系统在全国的推广应用,正在组织银行结算账户的清理核实,账户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第五,我国支付体系融入全球支付体系的步伐加快。近年来,中国人民银行吸收和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和国际通行标准,积极参与支付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例如,在现代化支付系统设计中引入“实时全额结算”机制(RT-GS)和“付款交割”机制(DVP)等国际通行做法,降低了风险,提高了效率。根据《重要支付系统核心原则》等国际通行标准,组织开展我国支付体系的自评工作,积累了支付体系评估经验。同时,我国支付服务网络与境外支付服务网络的联系日益密切,国际结算业务发展态势良好;我国与周边国家的支付结算合作不断加强,边贸结算方式不断规范,边境贸易本币结算范围日益扩大。我国支付体系逐步融入全球支付体系,成为全球支付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我国银行业支付清算体系IT系统建设的现状
(一)支付清算体系IT系统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近几年来,我国的支付清算体系得到了较快的发展,但是与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仍还不能完全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和深化金融体制改革的需要。具体来讲,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清算速度较慢,资金在途时间长。由于县级同城清算大多数是固定清算时间和清算次数的手工方式交换票据,加之大部分基层农村信用社和商业银行分理处既没有参加同城现场清算,又无全国联行资格,因此一笔转汇业务必须在系统通过县辖联行传递,再参与同城清算,最后通过电子汇兑系统转至收款人帐户。如果通过中央银行转汇,还必须进行一次“同城清算”才能到账,这样一“折腾”,至少需要3天左右的时间,影响了资金的使用效益。
(2)应用系统多、系统结构复杂。商业银行对支付清算应用系统的开发各自为政,中央银行没有制定统一业务规范和技术标准。众多的支付清算体系所运行的计算机操作系统也不一致,如有XNIX和UNIX,甚至还有WINDOWS,因此支付系统的数据库管理系统更加多而杂了,既增加了开发的成本和维护的难度,又难以实现资源共享,而且应用系统间由于没有接口,不能自动转账。
(3)存在多方面的支付风险。一是安全风险。各项业务处理所形成的信息包进入网络传递,都是汉字明码传递包,让犯罪分子有可乘之机。二是运行风险。许多支付系统过分依赖于国家电信部门的通信专线,而通信设施一般没有备用设施,出现故障,势必造成支付信息的延压和信息传输的不完整性。三是法律风险。目前电子支付环境下的交易法律法规不健全且大多不清晰,有很多含糊之处。
(4)功能单一。大多数支付清算在相对封闭的操作环境中运行,既未与会计核算系统内连,又无资金支付信息监测和资源共享功能,无法实现存款账户资金的自动支付。同时也未开发出相配套的事后监督系统,日常工作中对每笔支付信息的核对大多由专职事后监督员采用手工逐笔勾对的方式进行,很难确保电子信息的“快、平、准”。
(二)支付清算体系IT系统建设的现状
(1)同城票据清算系统与会计核算系统“割据独立”。目前的同城票据清算系统与会计核算系统在应用程序上是两个独立的支付清算系统, 没有接口程序,金融机构在人行是否透支,必须要等待当日17点以后进行票据清分时才能发现,而此时票据已经交换入账。一旦出现透支,金融机构在人行账户的存款就会出现赤字。轻者,给人行会计工作带来平账困难;重者,对人行资金带来严重隐患。如果金融机构内部人员作案,把款项汇走,人行的支付清算部门根本没办法解决故意或恶意透支的问题。
(2)电子联行往账的抗风险能力“弱不禁风”。在这里我们可以打一个浅显的比喻。如果说人行的发行库是“地下的金库”,那么汇划成千上亿资金的电子联行可以说是“天上的金库”,因此确保联行资金的绝对安全,应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但在实际操作中,经常会遇到UPS不稳定而造成的掉电,或者由于硬件设施或地区上的电信通讯设备的故障而造成的通信不佳,这些都将会影响到我们业务操作人员的判断。对于某些正在发送的电子联行往账不能正确判断它们的发送状态,就会有重发往账或漏发往账的误操作。重发往账就意味着对方多收了一倍的资金,而漏发往账等于应该属对方收存的资金而没有收存。重发与漏发往往在操作员不经意间就发生了。而这小小的“误操作”,则潜伏着巨大的资金风险隐患,款项汇走后若没及时发现或追回,无疑是重大差错或责任事故。如果操作人员主观上有窃取资金的故意,那么防范利用电子联行往账作案的难度就更大了。
(3)“克隆”汇票防不胜防。在当前,金融票据诈骗案件已成为金融领域刑事犯罪的一个重点,且犯罪手段日趋多样化、智能化、集团化。“克隆”汇票的犯罪手段使银行防不胜防(不法分子一般先办理一张金额较大的真实银行承兑汇票,然后采用电子分色复印等高科技手段照原样复制一份,除纸质略差一些外,其他票据要素与真汇票一模一样),若贴现银行被诈骗,造成巨额资金损失,同时引发大量金融纠纷。在基层央行,临柜人员可供使用的鉴别汇票真伪的工具少之又少,只有简单的印模、核押机以及票据鉴别仪,出于对金融诈骗案件的防范,某些支行甚至采取对未办理过的汇票业务及汇票真伪的鉴别一律返送中心支行处理。
(4)联行清算系统运行过分依赖电信部门。除卫星传递和人行内部的局域网外,当前的网络传输不管是普通电话线还是电信专用线,都过分依赖国家电信部门通信专线。而通信设施一般没有备用设备,出现故障后,势必造成支付信息的延压和信息传输的不完整。通信一出现故障,由业务操作员经过反复测试到确定故障然后再反馈到科技部门,由科技人员检查诊断后再与电信部门联系解决,此时往往已经是事故发生后一段时间了。在某些客观的因素下,如遇雷击风刮损坏通信设备等不能马上恢复的,则会形成待发往账和留滞来账。过分依赖电信部门的网络构架会引起事故诊断及修复过程的繁琐(如会遇到电话联系找不到地方电信部门负责人或地方维修设备不齐全等情况),这些都会给支付系统的稳健高效运行埋下隐患。
(5)岗位兼职多,一手包办现象严重,且由于两种联行清算方式并存给支付清算带来了一系列的问题。现行的联行机制是手工联行与电子联行并存,而手工联行是一种管理要求高、风险性较大的业务。它所要求设置的岗位繁多细致,包括了联行印章、编押机、联行报单的管理人员、联行信电收发人员、联行对账人员、联行经办人员及处理人员等,而电子联行则要求设置会计主管、密押要素录入员、经办员、复核员等。县支行的会计人员一般不超过6人,且一些支行还存在临时人员上业务岗的现象。在安全保密规定以及岗位之间相互制约的情况下,岗位就难以合理安排,兼岗情况严重,尤其在会计人员休假或请假的情况下,就难免会出现“一手清”的现象。“一手清”不但违反了会计联行的有关制度,而且为联行资金“暗流洞”开了方便之门。
(三)支付清算体系中的安全问题
我国银行业支付清算体系中的安全问题,主要是在计算机风险方面,具体表现在如下几方面。
(1)管理风险。从目前出现的一些计算机犯罪案件来看,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对支付清算体系计算机风险防范意识不强,思想麻痹,管理松散,疏于防范是引发犯罪的一个重要因素。另外,由于现有的一些规章和管理制度与银行支付电子化的发展和运用不相适应,使得管理工作出现疲软的状况。
(2)操作风险。主要表现在一些操作人员安全防范意识薄弱,工作责任心不强,代号及口令长期不更换,更有甚者,个别计算机操作人员的口令和代号几乎是公开的,从而给计算机安全埋下了很大的风险隐患;二是操作人员临时离开计算机时,不注意退出计算机系统,给犯罪分子留下了可乘之机;三是一些内部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通过计算机盗用和窃取银行和客户资金。
(3)网路风险。随着银行业电算化业务的开展和银行业网络建设的逐步进行。一些犯罪分子除利用银行计算机网络盗取资金外,甚至恶意制作、施放和传播计算机病毒,以及电脑黑客和不明身份者的非法入侵,也严重威胁着银行业支付结算系统的安全运行,给银行业早晨不可估量的损失。
三、我国银行业支付清算体系IT系统建设的对策
(一)支付清算体系建设的对策分析
基于我国支付清算体系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加入WTO后,中央银行必须发挥主导作用,对现有支付清算网络体系必须统一业务规范和技术标准,并辅以高科技手段加以改造更新。
(1)推广应用现代支付清算体系。中央银行应该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技术,开发推广一套能实现中央银行地市级中心支行与商业银行地市分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支付系统接口对接,以中央银行金融卫星通信网络为“媒介”的统一的电子联行系统,集同城票据交换和支付结算业务实时清算、事后监督、统计监测、大额支付自动跟踪等多功能于一身现代支付系统,以加快资金周转速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尽快完善系统接口程序,早日结束系统与系统之间“割据独立”的局面,人总行应组织力量尽快开发同城票据清算系统与商业银行在人行透支的可能,又可以实现两个系统数据的及时核对。充分利用防火墙、身分认证、数字签名等现代高科技成果防范计算机领域中的高智商犯罪。对操作人员的口令提倡复杂化,不要使用自己或亲人的生日或简单的数字作为自己的口令,尽量使用大小写区别、标点符号等特殊符号增加某些黑客软件的“穷举”难度。严格执行计算机管理制度,业务用机坚决杜绝上因特网,口令要实行书面保密封存以备紧急情况下使用,并要不定时更改口令。
(2)严格现代支付系统的市场准入关。各金融机构包括外资金融机构按照规定条件设立后,可向现代支付清算系统管理机构提出参与申情,中央银行应严格按照规定和国际惯例审核其资格,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对未取得全国联行行号和被取消全国联行行号的金融分支机构可以通过其管理行代为清算,对中小非银行金融机构可选择一家具有清算席位的商业银行作为代理行,代其办理支付业务。
(3)配备先进的高科技网络安全产品。首先为计算机的所有出入口、安装先进、多层次的防病毒产品和防火墙产品,做到“病来将挡,水来土掩”。其次是建立入侵检测系统,一旦发现入侵信息,自动记录入侵者的详细资料,如IP地址及目的地址、目的端口、攻击特征等,并立即提醒网络管理者采取措施加以防范。再次采用科学的加密解密技术,确保支付清算网络系统中无“虚假”信息传递。
(4)建立和完善支付清算相关法律尤其是网络银行立法。国家应当建立和完善计算机信息安全法律法规,尽快制定网络银行法,用法律来规范网上支付的一切行为,维护各方的经济利益。同时对现有的一些金融法律法规,如票据法、银行卡管理办法中不适应金融电子化发展的部分内容尽快作出修订。
(二)改革支付清算体系的设想
银行支付清算体系的改革需要从支付结算系统和清算系统两个方面进行,两者相互依存,互为条件,缺一不可。支付结算改革的基本要求是建立方便,灵活安全、快捷的支付工具体系。银行清算系统改革的宗旨是建设高效率的清算路径,杜绝银行间汇差资金不合理占用。根据目前我国银行支付清算体系的现实,应该重点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1)完善票据支付结算,扩大票据清算范围,各地区普遍建立跨区域的自动票据清算系统。票据结算具有方便、灵活、规范的特点,是传统的银行支付工具,无论是国内结算还是国际结算,票据都被广泛使用[18]。其优越性首先表现为票据通过承兑、背书转让、贴现等行为,可发挥多次媒介商品劳务交易及融通资金的功能;其次,票据行为具有法律性质,其当事人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使用票据结算有利于规范流通领域及金融市场有关当事人的行为;再次,票据结算有利于开辟融资新形式,也为中央银行宏观调控提供了有效的间接手段。然而,我国当前的票据结算问题突出表现为:第一,某些票据的使用量不大,尤其是商业汇票、银行本票的使用更少;第二,某些票据结算方式缺乏适应性,如支票由于受结算账户的限制大多数居民个人不能使用,受票据清算范围所限,支票、银行本票仅限于同城结算;第三,票据结算的灵活性、方便性未得到充分发挥,如商业汇票由于企业信用意识差,银行办理贴现渠道不畅,使这一具有广泛适应性和高度灵活性的信用工具受到限制。银行本票使用中的诸多限制与不便,加上宣传不力,不为大众所认识,实际使用很小。基于上述问题,对票据结算改革的重点应是:①完善票据的某些规定事项,增强其通用性;②扩大票据流通范围,建立跨区域的票据交换中心;③规范票据行为,严格执行票据结算有关法规、制度。
(2)完善信用卡支付方式。我国银行信用卡发卡量近年来迅速增长,但实际使用中存在诸多问题:第一,实际使用量少。真正使用信用卡的人仅限少数效益好、收益高的企事业单位职工;三资企业私营企业、个体户中的高收入者;文化素养较高,有兼职收入或其他隐形收入以及消费观念超前的少数年轻人还有一部分人持有卡但卡内无钱也不使用。绝大多数居民未持卡所以,信用卡实际市场很小。第二,受支付观念和消费观念的影响,人们缺乏用卡的热情和习惯,而且受特约商户和存取现网点的限制,持卡人使用不便。第三,信用卡功能较少。不能透支,各行间不能通用,再加技术装备不到位,授权困难,清算不及时,使信用卡使用极不方便。第四,信用卡风险难以控制。信用卡作为一种融现金存取、转账结算、消费融资等诸多功能于一体的现代化支付工具,对实现支付手段的现代化,提高支付效率,具有重要意义。因此,要大力发展我国的信用卡市场:第一,增加信用卡种类,完善信用卡功能,如发展贷记卡、IC卡、转账卡、电子钱包等,以新颖的形式吸引客户。同时,拓展信用卡的转账结算、消费融资、直接借记、直接贷记、查询功能等,以多元化的功能吸引客户。第二,增加技术合设备的投资,积极发展特约商户,使信用卡赖以运作的设施在必要的场所出现,且能满足持卡人不同时间使用的要求。第三,尽快实现信用卡的通用性。中央银行应作为协调和组织者,使各家银行系统发行的信用卡互相通用,不同发卡行的信用卡有统一的制度,标准和规定。第四,强化信用卡的风险管理。信用卡的风险管理要建立一套从发卡审查、使用、授权、清算到债权清讨的风险防范机制,既要在实际中总结经验,也要借鉴国外银行的好的做法。
(3)改革现有的联行清算体系,建立由中国人民银行直接管理下的中央银行资金清算系统。我国银行支付清算系统的特点是各家银行自成联行体系,汇差资金清算由各自管辖行决定。这种体系是在20世纪80年代初“实贷实存的信贷资金管理体制基础上形成的如今,信贷资金管理体制已几经变革,发生了实质性改变,但联行体系却未进行根本性改革,从而导致如下问题:一是银行占用联行汇差、占用客户结算在途资金现象普遍。同系统联行间,汇差资金清算滞后资金划拔,一旦银行周转资金紧张,便从占用联行汇差上寻找救援,结果是汇差被占用行资金得不到及时清收、出现资金短缺,就通过压单压票占用客户结算资金,大家相互占用形成恶性循环,导致支付清算环节的混乱、无序。二是多家联行体系,互相隔绝,不能直接通汇往来,使异地跨系统款项汇划要通过相互转汇来办理,或者通过人民银行转汇,导致结算汇路迂回曲折,延长了资金在途时间,降低了支付清算效率。三是中央银行对商业银行支付清算缺乏约束手段。中央银行作为货币政策实施者,要对各银行在其账户上的资金头寸进行有效控制,通过银行清算管理是其重要手段。但现实中,各家商业银行自成联行体系,自定汇差清算办法,中央银行无法直接约束。尽管规定商业银行要将超过一定金额的异地汇款移送人民银行转汇,但商业银行往往采取化整为零的做法进行逃避,使仅有的一点约束也无法有效实施。这些问题使现有联行清算体系已不能满足社会对支付清算快捷、方便、安全的要求,也不利于中央银行进行宏观金融调控,也削弱了我国商业银行开展国际竞争的能力。因此,对现有的联行清算体系改革已迫在眉睫。
参 考 文 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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