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村信用社发展历程及成就
(一)历史沿革……………………………………………3
(二)农村信用社的发展成就……………………………4
二、当今农村信用社面临的困难及社会责任
(一)农村信用社所有制改革的困局……………………6
(二)农村信用社经营中存在的困难……………………7
(三)农村信用社的社会责任……………………………11
三、思考及建议
(一)解决好省级联社的职能定位………………………14
(二)加强对信用社的政府支持力度……………………14
(三)对农村信用社的建议………………………………16
内 容 摘 要
支持我国农村经济发展,是农村信用社一直以来的社会责任。农村信用社经过多年的发展,目前已真正成为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催化剂,已经成为我国金融领域中一只重要的力量,这种力量不仅来源于其越来越大市场规模,更来源于其面对广大农村市场所起到的无法替换的服务职能。近年来,农村信用社积极深化体制改革,不断完善支农服务功能,有力促进了地方经济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当今金融市场竞争已成白热化趋势,农村信用社羽翼尚未丰满就被迫卷入这场激烈的战争中,使信用社处在了一个极为尴尬的局面上。例如:信用社目前各项存款增长缺乏后劲、资金成本高、贷款利率高、贷款不良率高,这些因素都在不同程度上加剧了农村资金供需矛盾,严重制约了农村信用社对支农工作成效的发挥,影响了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也制约了农村信用社履行社会责任的能力。如何有效解决这些问题,用何种对策全面增强农村信用社支农能力从而使农村信用社肩负起更多的社会责任是任重道远的工作。
论农村信用社业务发展与社会责任
自1923年“华洋义赈救灾会”在河北省香河县创建中国第一家农村信用社至今,我国的农村信用社已走过了90年的历程。从伊始的雏形形成到今天的制度创新,经历了普及发展、停滞衰退、改革、再改革、全面改革和制度创新等七个历史阶段,其目的和宗旨就其本身都是为了促进我国的农村经济发展,这也是信用社的社会责任。
农村信用社发展历程及成就
农村信用社是由农民自愿入股组成,由入股社员民主管理,主要为入股社员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合作金融机构。农村信用社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农村信用社入股组成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主要为入股的农村信用社提供服务,同时对农村信用社实行管理、监督和协调。
(一)历史沿革
1923年,中国第一家农村信用社在河北香河成立。20世纪50年代初,农村信用社各项业务迅速发展。但随后的二十多年中,农村信用社走上了官办的道路,给农村信用合作事业的健康发展造成了不良影响。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农村信用社的改革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时期。1984年8月,国务院批转中国农业银行关于改革农村信用合作社管理体制的报告。此后十几年,农村信用社在中国农业银行的领导下,按照合作金融的方向进行了改革。
1996年,根据《国务院关于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全国农村信用社与中国农业银行脱离行政隶属关系,农村信用社的业务管理和金融监管分别由县联社和中国人民银行承担。脱钩以来,中国人民银行制定并颁发了《农村信用合作社管理规定》等一系列规章制度,规范了农村信用社的经营行为,强化了金融监管责任制,有效防范和化解了局部地区出现的农村信用社支付风险。同时,通过发放支农再贷款等措施,支持、帮助农村信用社发展业务,改善了经营状况,改进了支农服务。
农村信用社自成立至今,不断探索完善管理体制,历经农行管理、行社脱钩、人行代管、交由省级人民政府管理等重大体制变迁,为今天的发展探索并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农村信用社的发展成就
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2011年报》显示,截至2011年底,农村信用社共有机构网点7.7万个,从业人员76万,提供了全国77.4%的农户贷款,承担了76%的金融机构空白乡镇覆盖任务,以及种粮直补、农资综合补贴等面向广大农户的国家政策补助资金发放工作,是我国农村地区机构网点分布最广、支农服务功能发挥最为充分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为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历史性贡献。
与此同时,农村信用社不断成长壮大,特别是在2003年深化改革试点以来,深入推进产权改革,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经营状况显著改观,整体面貌发生实质性变化,步入良性发展轨道。截至2011年底,全国共有农村合作金融机构2,667家,其中农村商业银行212家、农村合作银行190家;农村信用社资产负债和存款规模达到改革前的5倍以上;资本充足率、不良贷款率等主要监管指标持续改善,风险逐步化解。
当今农村信用社面临的困难及社会责任
2007年,中国银监会出台了《关于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社会责任的意见》,第一次明确提出银行业履行社会责任的要求。2009年1月12日,中国银行业协会印发的《中国银行业金融机构企业社会责任指引》明确提出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企业社会责任至少应包括三项内容:
1.经济责任。在遵守法律条件下,营造公平、安全、稳定的行业竞争秩序,以优质的专业经营,持续为国家、股东、员工、客户和社会公众创造经济价值。
2.社会责任。以符合社会道德和公益要求的经营理念为指导,积极维护消费者、员工和社区大众的社会公共利益;提倡慈善责任,积极投身社会公益活动,构建社会和谐,促进社会发展。
3.环境责任。支持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节约资源,保护和改善自然生态环境,支持社会可持续发展。
同时《指引》还提出:“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深化对企业伦理化经营的认识,将社会责任融入到发展战略、治理结构、企业文化和业务流程中,在组织层面建立相应的决策与执行机构,依托战略、组织和流程的支持建立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长效机制。”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企业社会责任首先是经济责任。自2003年农村信用社开始进行全面改革和制度创新以来,农村信用社的发展得到了极大提升。今天的农村信用社站在了发展的快车道上,但存在的诸多问题和面临的许多困难却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信用社的发展,使得农村信用社就像一群数量巨大的沙丁鱼,远看似一个巨无霸,实则大小不一、参差不齐,以至于每每成为其他鱼类甚至海鸟的掠食目标。
农村信用社所有制改革的困局
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逐步满足多样化的农村金融需求是信用社改革的根本目标。农村信用社网点基本覆盖了各个乡镇,正如我国目前的地区经济差异化一样,信用社各分社、基层社甚至各联社的体量、规模、业务品种及员工能力都存在极大差异。而经济相对落后地区的农村信用社存在区域经济模式单一、存款增长缓慢、业务品种单一等困难,同时,员工年龄老化且能力偏弱,经营能力差,工资待遇提不上去,也就引进不了新的年轻员工,就造成了缺乏发展后劲等问题。在现行的监管体制下,单纯依靠当地联社的能力来解决现有的困难和问题几乎是一件不可能完成的任务。有人认为应该成立全国的统一模式,而有人认为省级联社的存在根本就是多于。现在很多投资公司和券商在鼓动一些经济基础较好、发展能力较强的农村信用社改制成农村商业银行,把这些农村信用社从一个区域环境中脱离出来,这有好的一面,但在很大层面上却影响了这个区域的平衡发展。
从实际情况出发,由于各地存在巨大的差异化,一味强调一种固定的所有制形式,并不符合实际的改革需求。
农村信用社经营中存在的困难
1.统一的监管制度给农村信用社的发展带来了阻碍
信用社某种程度上像一个“畸形儿”,一方面要承担支持“三农”的社会责任,一方面要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兼顾自身的发展;同时,监管部门在对信用社进行监管时完全依照商业银行的法规进行管理,但在业务发展上信用社却又无法享受商业银行的待遇,如金融工具应用的限制,只能给农户、农业生产贷款的经营范围的限制,不能对非涉农企业组织社团贷款的监管限制等。例如:农信社开始办理房地产开发贷款是近几年的事,所以,房地产开发类贷款在农信社的整个贷款体量中占比很小。但监管部门对所有金融机构的房地产开发类贷款的规定是一刀切,不按其总体规模的增量来约束,而是控制其增速。如:一个有1000亿房地产开发贷款的商业银行按20%的增速计算,其可以新增发放200亿的贷款,而仅有50亿元房地产开发贷款的农信社,按20%的增速计算,只能新增发放贷款10亿元。另外,一些行政事业机构下发文件明确规定不允许其基层机构将资金存在信用社,也不允许委托信用社代管、代收、代付等业务。例如,由于农信社具有营业网点多的优势,部分行政处罚的款项或移动、电网等企业的收费可以在农信社缴纳,这方便了群众,但当农信社投入大量人力、财力为此服务后,所有资金被按时划到了其他商业银行,农信社成了这些银行的大出纳。当然,我们很高兴看到目前类似的歧视性行为正在逐步减少,但这类规定依然在部分企事业单位存在并发挥着威力,使得信用社的业务营销成本很高,效果却不突出。
诸如此类的规定极大地束缚了农信社的发展步伐,使被迫卷入激励金融市场竞争中的农信社一开始就处于一个被边缘化的位置。
2.存款结构导致成本过高
信用社绝大部分网点都位于乡镇,因此资金来源主要以个人储蓄存款为主,一般占信用社资金量的60%-70%,甚至更高,而储蓄存款中有约50%为定期存款。因此,信用社的资金成本较商业银行高出30%以上。
3.点多面广,经营成本高
为了服务好城乡,农信社几乎在每个乡镇都布设了营业网点,有些乡镇由于交通和地理位置的特殊要求,农信社甚至要设2-3个营业网点才能满足老百姓的需求。信用社资金来源金额小、笔数多,服务半径大。通常一个乡镇网点设置4-5名人员,除2名储蓄柜台员工外,其余2-3名信贷员要服务少则4-5个村委会,多则8-9个村委会,服务覆盖几十个自然村。而信用社同时还承担了国家惠农补贴的发放。每当补贴发放时,农信社网点都会排起长队,这时单个柜员的日收付量可高达300余笔。这不仅增加了农信社的投入,亦加大了管理难度,使得农信社经营成本大幅提高。
通常情况下,一般股份制商业银行的人均存款要求都在2500万以上,也可以说2500万元的存款所产生的资金收益才能满足商业银行培养一名员工的需求。但农村信用社平均的人均存款仅有不到2000万元,很多基层信用社的人均存款不足1500万元,有的甚至人均存款不足1000万元。
4.农村生产方式的转变使农村信用社发展面临瓶颈
这些年来随着国家整体经济的发展和对农业发展支持力度的提升,应该说农户的生活水平得到了较大的改善。因此,信用社对农村、农户的贷款形式由原来的以支持购买少量种子、农具和生活需要等小额贷款,逐步转变为现在的支持农户建房、购买运输机械、创办养殖场等金额较大的生产型贷款。这类贷款需求在很大程度上应该说是改变原有农村经济向新型农村生产经济模式转变的重要力量。
但我们无法回避的是,农业类贷款通常都具有贷款期限长、见效慢、风险大、收益率不高的特点。农村信用社本身资金成本高、经营成本高,为了自身的经营发展,就不得不提高贷款利率。贷款利率的提高势必带来农户生产成本的提高,农户收入的减少也降低了农户贷款的积极性,带来的是农村信用社农户贷款的减少。因此现在很多农信社都存在客户集中度越来越高的情况。客户集中度高带来的是农信社在对这些客户的议价能力下降,为了保证正常经营,农信社不得不再提高集中度较小的农户的贷款利率,由此造成了一种恶性循环。
5.股份制商业银行的插足使农信社营销越来越难
我们可喜地看到,随着经济的发展,很多地区都出现了农业龙头企业。这些企业不仅促进了农业现代化的发展进程,也促进了当地区域经济和民营经济的发展。这些企业通过多年的积累,在农村信用社的扶持下一步步长大,应该说,这些企业和农信社之间建立了深厚的友情。所以,提到业务营销,有很多农信社的员工和企业都会说“我们是朋友、是兄弟、是一家人”。但这些“兄弟”们却面临感情和利益的考验。一方面这些龙头企业大都会随业务的发展迁移到经济相对发达的县、市,而县域金融市场的基本现状是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农村信用社等机构分争社会资金,这些机构和网点吸收的资金大部分上存,成为抽取农村资金的重要渠道;另一方面,有些股份制商业银行虽然没有在当地设立分支机构,但业务触角也已伸到了当地。这些股份制商业银行业务资金成本低,品种丰富,甚至有的结合了基金公司、券商、投行、信托等多方面来为企业提供金融服务。对企业来说,企业的融资方式选择多样化有助于其发展,但这却导致农信社的优质客户大量流失,同时,为了尽可能留住客户,农信社需要付出大量的人力和财力去加大对这类客户的营销,结果常常是企业碍于面子留下极少部分资金在农信社,大部分业务转到了商业银行。这就是农信社常说的“好不容易养大的孩子就这样被别人报走了!”
(三)农村信用社的社会责任
通常来讲,社会责任是指一个组织对社会应负的责任。一个组织应以一种有利于社会的方式进行经营和管理。社会责任通常是指组织承担的高于组织自己目标的社会义务。如果一个企业不仅承担了法律上和经济上的义务,还承担了“追求对社会有利的长期目标”的义务,我们就说该企业是有社会责任的。从这个定义上来看,农村信用社作为农村金融的主力军和联系农民最好的金融纽带,不仅在经济责任上通过自身努力发展承担了社会责任,在其他多个方面也体现了中小金融机构服务社会和奉献社会的社会责任。
1.深化“三农”服务,促进民生改善。
农村信用社始终以支持“三农”发展为宗旨,致力于为广大农村提供广覆盖、多层次、全方位的金融服务, “三农”金融服务的广度和深度持续提升,构建了网络覆盖全国、服务遍及城乡的“三农”金融服务体系。2010年末,农村信用社涉农贷款余额达到3.9万亿元,占全国业金融机构涉农贷款余额的30%以上,发放的农户贷款占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农户贷款余额的78%。在解决农村金融服务空白和机构空白乡镇的贡献度分别达到了98.4%和67.7%; 2012年6 月末,全国农村信用社涉农贷款余额和农户贷款余额分别为5.1 万亿元和2.6 万亿元,比上年末分别增长10.7%和11.0%。另外,农村信用社还全面承担了种粮直补、农资综合补贴等面向广大农户的国家政策补助资金的发放工作;各省还相继开发了针对妇女、失业工人、农民工、贫困大学生等社会弱势群体的系列特色产品。例如:云南省农村信用社自2009年开办“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业务以来,累计发放贷款61.82亿元,收回贷款19.78亿元,贷款余额达42亿元,共扶持11.36万人实现自主创业,创造了39.32万个新增就业岗位,充分发挥了“贷免扶补”促进创业就业的倍增效应,受到创业者和各级财政、人保、工青妇、工商联、个私协会等承办部门的广泛好评,为促创业、增就业、保民生作出了积极贡献。
2.努力回馈社会,实现同生共赢。
多年来,农村信用社积极参与抗灾救灾、扶贫济困、慈善公益、志愿者服务等社会责任活动。汶川大地震、新疆雪灾、玉树地震等灾情发生后,农村信用社为灾后重建优先提供金融支持和服务。据统计,农村信用社向受灾地区累计捐款2.2亿元;北京等18个省农村信用社对口支援四川省受灾机构,内蒙古等4个省农村信用社对口支援甘肃省受灾机构,帮助灾后恢复重建;四川省联社累计发放抗震救灾专项贷款和农重建贷款分别达到284亿元和149亿元,分别占全省金融机构的94.80%和93.09%;青海省联社累计向玉树地区投放各项贷款5.8亿元;云南持续4年旱灾,农业发展和农民生活受到了极大影响,云南省农村信用社不仅对抗旱投入了大量信贷资金,更是为支持云南省的“五小”水利建设发放水利建设专项贷款,贷款总额达到28亿余元,共支持了云南省85个水源工程和431条干支渠建设,为确保云南省“五小水利工程”建设的顺利推进作出了积极贡献;为了让彩云之南的山更青、水更绿,让老百姓的日子更富裕,云南省农村信用社根据云南省委、省政府对林权改革工作的安排部署,积极创新林权抵押贷款模式,努力加大对林业发展的信贷资金投入,有效破解了制约林业及“三农”发展的资金“瓶颈”问题,促进了林农增收致富、林企健康发展。截至2011年12月末,云南全省共有16个州(市)87个县(市)联社开办了林权抵押贷款业务,全年累计发放林权抵押贷款23.5亿元,年末贷款余额为31.19亿元,使1万多户农户和林业企业受益。自开办林权抵押贷款业务三年来,云南省农村信用社累计发放林权抵押贷款51.01亿元。
3.提高履行社会责任,农信社应提升到改革和战略高度
《中国银行业金融机构企业社会责任指引》中提出了“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深化对企业伦理化经营的认识,将社会责任融入到发展战略、治理结构、企业文化和业务流程中,在组织层面建立相应的决策与执行机构,依托战略、组织和流程的支持建立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长效机制。”农村信用社深化改革已多年,在法人治理结构、资产质量、盈利能力等方面都有了极大的改善,但从总体看,还没有把社会责任纳入到改革发展的议事日程,这与国有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是有很大差距的。应该说,农村信用社在发展自身的同时部分兼顾了社会责任,但从主观意识上讲,还没有真正把承担社会责任的意识提高到一个改革和战略的高度。
思考及建议
从上述情况我们不难看出,由于农村信用社的市场定位的特殊性,其是否健康发展与其承担的社会责任是成正比的,特别是对于我国广大的农户来说,农信社所扮演的角色和承担的社会责任是无可替代的。因此,解决好农村信用社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也将对农信社承担起更好、更多的社会责任带来极大的支持。
(一)解决好省级联社的职能定位
建立全国统一的联社管理体制是一种聚集风险的制度设计,而继续保持近4万家产权独立的信用社由中央机构监管并负责业务管理、指导也不现实,那么由地方政府承担信用社的经营管理和部分监督责任就可以成为信用社体制改革的一种尝试。事实证明,省级农村信用联社的成立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由于区域经济发展不均衡导致县、乡农村信用社管理水平低下、经营能力参差不齐、业务品种单一、人员结构不合理等情况。因此,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适当强化省级联社的管理职能,甚至可以尝试在部分省把省联社统一法人组建省级农村合作银行,由地方政府进行管理,由监管机构进行监管指导。我们有理由相信,这将会给农村信用社建立更规范、更稳健、更科学的发展规划提供有利支持。
(二)加大对信用社的政策支持力度
1.农村信用社的体制和市场定位都有别于商业银行,采用统一的监管模式对于各项业务都尚处于发展初级阶段的农信社来说是不公平的。因地制宜,实施阶段化、区别化的监管才能减少对信用社的政策限制,使其逐步达到规范。
2.通常商业银行的存贷比都在75%左右,而农信社的存贷比普遍都在60%-65%左右。对农信社实行规模管控不仅增加了成本,在一定程度上也制约了农户的贷款需求。因此,适当扩大农信社的贷款规模既使农信社增加了收入,也方便了农户。
3. 给予信用社适当的税收优惠,如对信用社发放的“三农”贷款减少营业税税率,对贫困地区的农信社减免所得税,从而降低信用社的经营风险,降低成本。
4.政府应优先将涉农资金和财政预算外资金存于农信社,使农信社得存款结构得以优化,从而降低其资金成本。这既支持了农信社的发展,也可减轻了贷款农户的还贷压力,实质上维护了农业的健康发展。
5.政府可将农信社上缴的营业税地方部分划出一定比例,设立专项风险补偿资金,用于补偿农信社对风险较高的农业贷款的风险补偿。
(三)对农村信用社的建议
1.由于历史原因,农村信用社中层和高管的年龄结构偏大,对新业务接受程度不高。与股份制商业银行相比,信用社职工队伍总体缺乏专业理论知识,因此,要适应市场竞争的要求,提高自身的竞争力,就必须有一支业务素质高、思想过硬的职工队伍,这是信用社业务发展的基础。
(1)加大从高校选拔人才,逐步提高信用社的文化层次结构;
(2)干部队伍的建设可实行任命和竞争上岗相结合,给年轻有能力的员工提供更多机会;
(3)加强在职员工的培训。建立培训机制,从省、市、县、乡都要建立定期学习制度,形成主动学习、主动思考、主动讨论的氛围。
(4)尊重每一位员工,培养员工的自信心,增加他们的主人翁意识。
2.建立合理的薪酬激励机制,真正体现多劳多得,不断激发农信社员工的积极性。
3.积极探索适应现代农村发展的业务思路,对农村市场精耕细作,加强调研,积极向政府争取扶农支持,开创出适合当地农业发展的新型业务品种。
农村信用社是社会成员,伴随社会进步发展。农村信用社是否能够在激烈的经济实力竞争和社会形象竞争中不断提升竞争力,是加快发展、健康发展的关键所在。农村信用社的金融市场竞争力既来自产品竞争力,同时也来自社会影响力。产品竞争力提升依赖的是农村信用社生产力,社会影响力的提升源于履行社会责任。农村信用社履行社会责任,有利于和谐的逐利活动与社会相关人利益与社会整体利益间的关系;有利于和谐与当地政府、所在社区的唇齿关系;有利于和谐团队,改善人力资源管理;有利于提升品牌形象;有利于获得优质经济社会资源;有利于开辟与发展新的经营领域;有利于赢得客户,赢得社会公信,赢得持续竞争力;有利于赢得经济社会双重利益,赢得持续发展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