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农村建设与农村金融支持的关系
(一)农村金融的基本概念
(二)农村金融与农村经济发展
(三)农村金融支持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
二、新农村建设中农村金融需求状况分析
(一)农户的金融需求
(二)农村企业的金融需求
(三)农村公共事业的金融需求
三、新农村建设中农村金融供给状况分析
(一)农村正规金融机构
(二)农村非正规金融体系
四、新农村建设中金融体系构建的路径
(一)新农村建设中金融体系构建的目标和原则
(二)改革和完善农村金融体系的路径
内 容 摘 要
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三农”(农业、农民、农村)问题将从根本上影响着中国的经济与社会稳定发展及其现代化进程。为了建设好社会主义新农村,解决好“三农”问题,必须通过坚持“多予、少取、放活”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逐步把我国农村建设成为“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发挥好农村金融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具体就是:一方面,推进新农村建设,迫切要求继续增加政府财政支农资金的投入总量和提高政府支农资金的使用效益;另一方面,农村金融体制作为农村金融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推动农村经济改革的关键,为此,本文将把新农村建设中的金融保障问题作为研究重点。
关键词: 新农村建设 农村金融 金融保障建设
新农村建设中的金融保障建设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发挥好农村金融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具体就是:一方面,推进新农村建设,迫切要求继续增加政府财政支农资金的投入总量和提高政府支农资金的使用效益;另一方面,农村金融体制作为农村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农村经济改革的关键。我国农村金融体制历经数次改革,已形成了以农村信用合作社为主体,农业银行,农业政策性银行共同发展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但从总体上看,农村金融发展却仍徘徊不前,落后的农村金融己成为制约农村经济发展、农民收入提高的“瓶颈”。现行农村金融体系中存在的众多问题令人担忧:首先是农民和农村企业贷款难的问题,即信贷供给总量不足问题。主要表现为:农村的广义货币供应量低于城市;信贷资产总量不足;农户资金非农化严重;短贷款周期难以适应农业项目的需要。其次是涉农金融机构锐减的问题。一方面,近年国有商业银行出于自身经济效益的考虑大量撤并县域机构:另一方面,随着农村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一些乡镇的信用社和农业银行营业所随着这些乡镇的撤并而撤并。另外还存在的问题有:农村资金外流严重,作为农村金融主体的农村信用社信贷能力不足;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业务过窄,功能发挥不充分;部分支农贷款投放不合理;民间金融失控给社会带来一定灾害;农村保险严重缺失,农村经济补偿机制未健全等。这些问题的存在使得全面推进农村金融体制改革,重构农村金融市场的需求与供给关系,迫在眉睫,刻不容缓。
一、新农村建设与农村金融支持的关系
(一)农村金融的基本概念
“金融”一词在广义上指由货币及信用两大类活动引致的经济行为,狭义上则指在经济主体间发生的借贷行为以及通过非借贷活动实现的融资活动。而“农村金融”则是相对于“城市金融”而言的。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逐步形成以农业银行为主导、信用社为基础、民间借贷为补充的农村金融体系。
目前,国内对“农村金融”的内涵的解释有两种观点:
一种观点认为,农村金融是农村地区涉及货币与信用关系的活动,而且这种活动与农村经济活动密切相关。
另一种观点认为,农村金融是农村地区的资金流通,或者资金调剂。
上述两种观点基本上是一致的。首先,虽然农村金融是发生在农村地区的金融活动,但它也是整个金融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城市的金融活动相比具有共性;其次,农村金融赖以生存的基础是农村经济活动,因而农村经济活动的基本内容、基本单位以及基本组织形式对农村金融应该具有较强的影响;最后,金融活动涵盖的范围既涉及货币又涉及信用,因此农村金融的涵盖范围也应该如此。农村金融活动在反映金融活动共性的同时,也同时反映出与其他金融活动不同的特殊规律。这种观点近年来已被研究农村金融的学者广泛接受。
(二)农村金融与农村经济发展
一般认为,农业经济发展状况决定着农村金融发展的水平,农村经济的活跃性影响着农村金融制度的活动范围和发挥方式及程度。与此同时,作为农村货币资金运行中的信用关系总和的农村金融,贯穿于农业生产的各个环节,影响着农村再生产的过程。中国农村的特殊国情,决定了农村金融运行有其固有的特征,这可以从农村存款和贷款、农村金融机构作用等方面来进一步认识。
(三)农村金融支持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
1、新农村建设的基本思路
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解决好“三农”问题,逐步把农村建设成为“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党和国家提出,要坚持“多予、少取、放活”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要努力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促使农村整体面貌出现较大改观;要重点加强村镇建设规划和环境整治,建设新村镇;发展农村各项社会事业,培育新农民;加强农村民主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倡导新风尚。
新农村建设的五大目标要求: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内涵十分丰富。在这五大目标要求中,“生产发展”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物质基础。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所有关于新农村建设的思路,都离不开一条,即必须有资金的投入。这其中的资金投入不仅应该有内源融资,也应该有外源融资。内源融资主要来源于农村自身的资金累积;而外源融资则可以来自于政府财政、城市工商资本、银行信贷、外资等多种渠道。但是不管是外源融资还是内源融资,均要求我们把促进生产发展、繁荣农业和农村经济作为第一要务,置于新农村建设的首要位置。
2、新农村建设对农村金融支持的要求
为了健全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经济体制,进一步放开搞活农村经济,优化农村发展外部环境,强化农村发展制度保障,十七届三中全会对现代农村金融制度作出了明确发展要求。
3、 1997-2002年,农村合作信用社与农业银行脱离行政隶属关系,走上按照合作制原则改革的道路。农业银行开始全面向国有商业银行迈进,以盈利最大化为其经营目标。国务院调整农业发展银行的业务范围,其贷款业务只剩下单一的粮棉油储备、农产品收购等纯政策性的贷款。同时,国家开始打击非正规金融活动,做出了清理整顿、关闭合并农村合作基金的决定,对民间金融行为进行了强化管理。
4、2003年至今,进一步将农信社作为农村金融改革的重点,大范围组建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继续推进农业银行的商业化改革,鼓励农发行全面转型、实施民间资本信贷试点。这个阶段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变迁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应对WTO的竞争需要。
可以看出,我国农村金融组织体系的变迁历程,走的是一条非常典型的机构变迁路径,基本上是围绕金融机构的调整来进行的。总的来说,现阶段中国农村金融组织体系的发展过程,也是一个与中国金融体制改革和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相交织的渐进实现过程,中国农村金融体制改革促进了农村金融组织体系的发展。
二、新农村建设中农村金融需求状况分析
新农村建设的核心问题是农村经济发展,而作为农村经济发展中的金融资源要素配置问题,在新农村建设中的地位显得尤为重要。要实现农村金融资源的有效配置,则需要进一步研究新农村建设中金融需求。因此,我们通过将农村金融需求主体分为农户、农村企业和农村公共事业三类进行分别分析和讨论来研究农村金融需求。
(一) 农户的金融需求
(1)农户的基本金融需求。
农户是农村经济的基础性主体,研究任何农村问题都离不开农户这个基本单位。总体来说,农户的借贷金融需求分为生活性需求和生产性需求两种。具体来看:一方面,从借贷资金的规模上来讲,目前生产性需求是主要方面,并且与收入成正相关。但是,随着新农村建设五大目标的逐渐实现、农民收入的提高及由此带来的消费观念的变化,农户贷款的生活性需求则变得更加重要。研究表明,收入水平和农户的贷款规模的大小是呈正向关系的,收入等级越低,贷款额越低;收入等级越高,贷款额也越高。收入等级越高并越向非农业发展的农户,其贷款基本用于生产经营,而低收入水平的农户,其贷款用于生活支出的比例较高。因此,伴随着新农村建设的目标逐渐实现,农户借贷的金融需求将逐渐从生产性需求向生活性需求转变。另一方面,从借贷资金的期限上来讲,由于农业的特殊性,所以,生产性的金融需求往往期限较长,容易形成中长期的金融需求。
因此,在新农村建设的目前阶段,农户的主要借贷需求为生产性、长期金融需求。但是目前农村信用社所提供的贷款在期限上要求较严格,无法满足农户的这种长期性的生产性金融需求;而生活性金融需求,又具有需求次数多,借贷金融小且具有不稳定性的特点,这部分生活金融需求又与正规金融机构追求规模效益相悖。因此,最终催生了现阶段以民间借贷为主的非正规金融的盛行。
(2)农户的多样化金融需求。
农户除了基本金融需求外,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呈现出多样化。2007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指出,发展现代农业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首要任务。用现代经营形式推进农业,就要提高农业水利化、机械化和信息化水平。这就要求,无论是从农业整体,还是单个农户,资金的需求量都要有明显的上升。但是,由于农民的自我积累不足,所以大量的资金都需要通过借贷来满足。因此,在新农村的建设过程中,农户的金融需求规模将越来越大。而另一方面,在新农村建设中出现的农村劳动力转移现象,使得农户的收入渠道和经济活动发生了变化,即由原来的单一农业活动收入向多样化收入转变,这使得农户的金融需求由单一的存贷款需求向多种需求转变,随着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深入,农户对结算、汇兑、金融咨询、保险、信托、租赁、信用卡、保管箱、有价证券买卖等金融服务的需求也将有所上升。
(二)农村企业的金融需求
(1)农村企业的基本金融需求。
农村企业,这里主要是指设立在农村的,以农产品为对象或为农业生产直接提供支持的生产、加工、流通、服务等各种类型的农村企业,其在理论和实践上都被纳入农业经济发展范围,并因其农业经济性质,而受到国家农业政策的支持。从借贷资金需求的规模上来看,大多数的农村企业的借贷资金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的需要结合借贷资金的收益和成本来决定的。农村企业金融需求的期限上来说,涵盖了从短期到中长期等不同期限的借贷需求。一般来说,这与企业所借资金的用途有关。设备购置和基础固定资产的筹建所需的资金往往期限较长,在1年以上;而其它的比如流动资金的需求则周期较短。
(2)新农村建设对农村企业金融需求的影响。
新农村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健全发展现代农业的产业体系,因此,必须注重开发农业的多种功能,向农业的广度和深度进军。而其中,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是引导农民在新农村建设中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带动力量。从规模上来讲,为了保证农业产业化体系建设,在此过程中必然形成大量的资金需求,来满足农业产业链的建立,及大量的固定资产投入和产品基地的建设。而从结构上来说,由于产业项目大多需要较长的时期才可能形成收益,资金的长期需求必然要经历一个增长的阶段。除此之外,发展现代流通方式和新型流通业态,加强农村经济的对外交流,使得汇兑、结算等金融需求也成为了农村企业的基本金融需求。
(三)农村公共事业的金融需求
(1)农村公共事业的基本金融需求。
在新农村的建设过程中,公共事业的建设对资金的需求也不容小视。这部分资金的需求主要用于农村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对农业科技的投入,此外政府在现代流通体系建设、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发展循环农业方面都需要大量资金投入。这部分庞大的资金需求规模大,生产周期长,并且大多数缺乏抵押,仅靠财政解决是乏力的,还要依靠政策性金融。
总体来说,在我国,区域经济的不平衡,造成了农村金融市场的显著地域差异,也决定了农村金融需求必然是一种多层次的结构。
(2)新农村建设对农村公共事业的金融需求的影响。
新农村建设五大目标中后四个目标要求加快发展农村公共事业,治理农村人居环境,促进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加快改变农村生产生活条件落后的局面,还要大幅度发展农村教育事业,全面提高农村劳动者素质,为推进新农村建设提供强大的人才智力支持等。而进行这些建设具有庞大的资金需求,且要求资金规模大,生产周期长,这将占据新农村建设资金需求的一个很重要的方面。
三、新农村建设中农村金融供给状况分析
从农村金融供给主体来看,我国农村金融机构可分为正规金融机构和非正规金融机构两大类型。前者为农村金融的主体,后者为补充形式。在本文中,将通过分析目前我国农村金融供给状况,揭示各金融机构的基本状况及存在的问题,重点分析了农村信用社的情况。
(一)农村正规金融机构
农村正规金融机构,包括政策性金融机构(农村发展银行),商业银行(主要是中国农业银行),合作性金融机构(农村信用社),同时还有邮政储蓄。但是此前邮政储蓄吸收的农村储蓄存款都转存到其它金融机构,不能提供资金的借贷。因此,我们主要分析政策性金融机构,商业银行和合作性金融机构的金融供给行为。
(1)农村信用社。农村信用社,属于农村合作金融。所谓合作金融,是合作制的一种具体实现形式,是经济主体在金融领域按合作制原则进行的一种合作,是一种资金的联合。
(2)商业性金融机构。商业性金融机构,是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目标的。农业的特殊性决定了商业性金融机构无法使更广泛的社会群体获得信贷支持。
(3)政策性金融机构。作为我国目前唯一的政策性农村金融机构,农业发展银行在我国农村经济发展中确实起到一定作用,发展农业政策性金融可以弥补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不愿向农业和农户贷款的不足,满足农村弱势经济群体对金融服务的需求,对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起着非常重要的补充性作用。
(二)农村非正规金融体系
以农村民间借贷为主的农村民间金融,作为一种非制度化和非组织化的体系,适应于农村分散的、传统的、固有的经济模式。借贷双方信息沟通顺畅,借贷成本和管理成本较低,而且手续简单。在正规金融不足时,农村资金盈余者和资金短缺者,在条件成熟时就会自发进行非正规金融交易,从而实现资源优化配置,提升农村经济主体的选择自由和福利水平,对农村经济发展发挥作用。农户交易次数多,借款数额小的金融需求与正规金融机构追求规模效益相悖,却催生了以民间借贷为主的非正规金融。
从全国总体的情况来看,非正规金融的表现形式主要有民间自由借贷,民间集资等合法形式;也有一些私人钱庄等非法形式。目前,非正规金融供给活跃,但缺乏法律制度保障,导致资金大量在体外循环又无法有效监管,其中隐藏的风险制约着农村民间金融的健康发展和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作用的发挥。
目前,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已成为推进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举措,要稳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必须高度重视农村金融体系的改革和发展,进一步强化农村金融体系对新农村建设的支持力度。因此,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建设一个全方位、多层次的农村金融体系,发展适合新农村特点的金融供给体系,成为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四、新农村建设中金融体系构建的路径
(一)新农村建设中金融体系构建的目标和原则
1、金融体系构建的目标
进行金融体系改革的总目标应该是推动农村金融的可持续发展,促进新农村建设五大目标“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实现。
但是,我国农村金融面临众多的问题,使得其对新农村建设并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当前农村金融问题的复杂性和严重性决定了农村金融改革要解决的不是局部的、阶段性的问题,必须从促进新农村建设的战略高度来认识农村金融体系的改革。
2、金融体系构建的原则
在新农村金融体系的建设中还要坚持以下原则。
(1)战略性原则。解决中国农村金融问题,必须有大视野,大战略,大决心和大政策,即全面推进中国农村金融体制的战略性重构。
(2)统筹规划原则。农村金融改革涉及方方面面错综复杂的关系,必须统筹考勤虑,整体规划,综合协调。
(3)因地制宜原则。一定要做到区别对待,分类指导,避免事无巨细“一刀切”
(4)政策扶持原则。政府对包括农村金融在内的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应制定各种政策给农村金融发展以支持。
(二)改革和完善农村金融体系的路径
目前我国的农村金融体系从形态上看似乎形成了一个完整的农村金融体系,实际上各个金融部门功能发挥不完善,完全不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进一步建设,并有可能于不久的将来成为新农村建设的障碍。因此,我们在以实现新农村建设的五大目标“统筹下,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为最终目标的针对新农村建设中对农村金融保障的需求,借鉴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的农村金融发展目标。体系提出以下政策建议。《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对改革和完善农村金融。
从正规金融的角度来说,需要对农村金融机构的功能进行重新定位,使农村金融真正做到为农民服务,为新农村建设服务。
1、政策性金融机构的改革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作为我国唯一的农业政策性金融机构,长期以来,在体现国家农业扶持意向和扶持力度方面发挥了其他金融形式不可替代的政策性功能。但自2005年以来,其转型改革问题一直被列入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十七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也要求“拓展农业发展银行支农领域,加大政策性金融”。使农业发展银行按照现代银行的管理理念、经营模式,实现自身的转型与擅变,逐步发展成为集政策性和开发性金融服务于一体、具备综合性金融服务功能的现代农业政策性银行。
2、商业性金融机构的改革
对从事涉农的商业性银行,一方面要加强农业银行对农村市场有效金融需求的服务。政府需要出台优惠政策或财政补助,引导农业银行向农村投放资金,为农业开发和农业产业化经营提供规模较大的资金。另一方面,对于农村商业性金融,要从建立合理分工、富有效率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目标出发,在深化农业银行改革的同时,放宽农村银行机构准入政策,鼓励和发展适合农村需求特点的中小型民营商业银行,以充分发挥商业性金融在支持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
在农村商业性金融主体中,农业银行是核心,支持、配合、服务好新农村建设,既是国家赋予农业银行的重要任务和光荣使命,也符合农业银行发展的市场定位和目标取向。对于农业银行的改革,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第一,妥善处置政策性业务与不良资产。第二,建立银行资本金补充机制。资本金问题是制约农行商业化的基础,也成为造成农行支农放贷能力萎缩的重要原因。第三,改革银行公司治理结构。第四,提高银行经营管理效率。与其他国有银行相比,农业银行的机构点多面广、机构分散、单位业务量偏小、管理费用较大,资金成本偏高,如果不在经营管理上做出调整,农业银行难以真正向商业银行转轨。第五,强化银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全面推行的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应该全面考核资本充足率、资产流动性比例、存贷款比利、贷款质量比例、资产利润、汇差清算比例、拆借比例、备付金比例、中一长期贷款比例等量化指标,改变过去单纯追求贷款规模,不重视资产质量和经营效益的经营模式,推进业务经营战略转型。
3、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改革使其真正成为农村金融市场的主导者,增强支农实力。我国合作性金融组织的实践表明,合作性金融不仅是适应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实际需要的金融制度安排,也是当前乃至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领域的基础性金融。因此,继续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并增强其支农的主体地位与作用,积极鼓励和引导发展包括农村小额信贷组织在内的新型金融服务组织,对于现阶段加快构建完善的“三农”服务合作性金融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4、其它涉农金融体系的改革
(1)建立多层次的农业保险机构,积极开展农业保险业务。一方面,通过国家组建专业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贯彻国家农业保护政策,经营管理国家农业风险基金,为农业信贷机构提供风险保障,监督和管理众多农业保险基层机构。另一方面对商业性保险公司提供的农业保险业务,也应给予相应的税收等政策优惠。农业银行、小额信贷金融机构等可以凭借其在农村的机构网点开展农村保险业务,拓展农村市场,通过业务的多元化来化解和分散风险,在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同时自身也得到良好的发展。
(2)规范多元化的民间金融活动。从民间非正规金融来说,重点在于通过法律约束和政策指导,进行规范和引导。非正规金融属于一种自然契约形态的金融。它是社会经济文化的必然产物,历史的积淀与现实的需要催生了非正规金融的多彩特征。它依托于特定的信用基础,有其自身的存在形式,能够发挥金融的最基本功能,只要现代经济存在,就会有非正规金融的生存空间。非正规金融在满足农村多样化的资金需求、促进农民消费、投资以及应对风险上都有无法替代的作用,是正规金融的有益补充。同时,对非法的民间金融活动加强限制,必要时坚决取缔;净化农村民间金融发展的环境,对各种诱导农村金融消极发展的因素要严厉打击。
在“三农”问题日益突出的今天,党和政府提出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工业反哺农业的规划来解决“三农问题”。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具体目标是:“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生活宽裕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根本要求,与生产发展密不可分。而管理民主,村容整洁,乡风文明则与新农村精神基础建设密不可分。而物质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因此生产发展作为建设新农村的物质基础,对其他几个方面的促进作用显而易见。所以发展生产,发展农业现代化是当前我国新农村建设首要任务。由于中国地域广博,且是典型的农业大国,所以这其中对资金投入需求规模非常巨大,且大部分要求期限较长。然而虽然经过多年的改革发展,我国农村金融体系建设有了一定的基础,但由于发展滞后,却难以支持我国新农村建设的资金需要。本文希望通过研究农村金融与新农村经济建设的关系,研究新农村建设对金融保障的要求,揭示我国农村金融现状和问题,构设能够支持新农村建设的农村金融体制。
参 考 文 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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