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组织机构、从业人员发展滞后
目前商业银行的组织机构设置中,个人理财业务工作通常都归口在个人银行业务部。而个人理财业务是体现“以客户为中心”理念,为客户提供一站式服务的一种新型综合性业务,该业务涉及的内容非常广泛,几乎涵盖了个人银行部、中间业务部、房贷部等多个部门。将理财业务简单地归口个人业务部,造成业务条块分割,无法为客户提供全面综合的一站式服务。另一方面,由于人民币理财业务是一项综合性的业务,它要求理财人员不仅必须全面了解个人银行业务的各项产品和功能,还应熟练掌握投资、银行、保险、法律、税收、财务等多方面知识,并具有良好的人际交往能务和组织协调能力,因此对从事理财业务的客户经理要求极高。目前,国内商业银行推出个人理财业务后大都没有专职的客户经理,高素质理财人员的稀缺已成为制约商业银行个人理财来务深入发展的瓶颈。
三、对策分析
(一)尽快实现零售业务转型
在目前利率市场化改革进程加快、传统优质贷款客户减少以及“脱媒”问题日益严重的背景下,商业银行传统的靠存贷差生存的盈利模式面临严峻的挑战。我国商业银行传统利差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仍过高,必须顺应国际银行业发展的趋势,发展个人理财业务,创造新的利润增长点,最终实现零售银行的转型。国外商业银行中理财业务已经成为零售银行业务中利润贡献率最高的业务单元。据统计,香港恒生银行理财服务对该行盈利贡献率已达48%,在英国新加坡等国家银行利润中也占到30%到50%不等。相比之下,国内众多商业银行经营利润中个人理财业务贡献率平均在10%以下。对于任何一家商业银行而言整体业务转型都是一项系统工程,首先要转换经营机制,推动增长方式由数量扩张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明确战略目标;其次优化战略定位,促进经营战略由综合主导型向特色主导型转变,明确业务优势,以特色求变求发展;再次是加快结构调整,在实现组织架构、服务渠道、客户管理、风险控制、人力资源等方面以公司客户为中心逐步调整为以零售客户为中心,实现业务流程的再造,在战略转型中增强理财业务竞争力。
(二)强化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
业务转型的实现须以经营理念的转变为前提。在长期的计划经济时期商业银行习惯了以自我为中心的行为方式,官本位思想官僚作风严重,部门利益、员工利益往往高于客户利益。然而,在市场经济中商业银行经营以盈利最大化为终极经营目标,这使得商业银行的经营必须改变以前存在的各种本位主义,真正树立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同时,建立以客户利益为中心的企业文化,以非制度化的方式潜移默化地影响每位员工的行为,最终使得在实现客户利益最大化的同时实现商业银行自身经营目标的实现。
(三)增强产品差异化程度
在宏观政策环境没有突破的背景下,商业银行应当主动地求变,通过增加产品差异性的途径针对不同的细分市场开展业务。具体的差异化途径包括以下几种:
1.产品设计基础资产的差异化,在政策允许的情况下,将基础资产由原来的金融债、央行票据拓展到企业短期融资券、一般性金融债等,利用目前境外代客理财的政策放宽契机,将资产组合的基础资产延伸到境外股票和结构性产品等等;从目前情况看,中资银行的自主创新能力匮乏,信息透明度不高,据以创新的人民币衍生品市场和基础证券市场残缺不全。为了推动商业银行人民币理财产品的差异化,未来需要继续适当放松管制,鼓励创新,同时要加强理财市的监管,提高信息透明度,并大力发展人民币衍生产品市场和包括股票、债券和资产支撑证券在内的基础证券市场。
2.期限多样化,合理配比收益率,实现多样化的流动性选择基础上的期限收益最佳搭配;比如,建设银行根据客户的不同期限和收益要求,设计出一系列灵活多样与不同基础资产组合的理财产品,对于流动性要求高的客户,推出了“大丰收—低篮子”。该产品可根据客户自身资金需要在存续期内免费申购、赎回,资金实时到账,产品募集资金主要投向国债、央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及银行承兑汇票等低风险金融工具。另外还有一个月、三个月的债券类理财产品,适合投资期限较短、收益要求不高的客户,半年至一年期的“利得盈”信托类产品适合流动性要求不高的客户,期限更长的还有二至三年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四至六年的财富系列产品,多样化的流动性与不同收益率的产品组合给客户提供了较多的选择机会。
3.人民币资产与外币资产结合,引入外币理财产品,实现本外币产品联动。在不同的风险水平上打破固定收益的管理实现收益浮动化和产品系列化;如QDII型人民币理财产品,简单说,即是客户将手中的人民币资金委托给合格商业银行,由合格商业银行将人民币资金况换成美元,直接在境外投资,到期后将美元收益及本金结汇成人民币后分配给客户的理财产品。
4.严格分层化服务。具体来讲,按照资产总额、偏好和生命周期等变量对客户进行细分的同时也应该对理财经理进行分层,不同层次的客户指定不同级别的理财经理提供服务,实现以不同客户需求为导向的多样化个性化服务。如对一般客户可由商业银行具有理财资格的个人业务顾问或个人客经理进行维护,销售较为简单的理财产品;对资产总额较大的高端客户可由商业银行的理财师进行维护,提供专业化一对一的服务,而对资产总额在300万元以上的顶级客户,则可由商业银行的财富中心进行维护,财富中心一般由资深的理财师组成,对顶级客户提供多对一的团队服务。
(四)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完善信息披露制度
商业银行应对理财产品的设计开发、审查、销售风险提示、资金运用、财务管理、收益分配、合同制定等到方面进行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完善规章制度,明确相关责任,严格授权管理,建立完善的理财业务风险管理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提高理财产品资金运作的透明度,以规范理财产品市场,切实保护商业银行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1.应对个人理财中存在的操作风险、声誉风险、法律风险、客户关系风险和信用风险加以识别,研究个人理财业务各类风险的关键点。如2008年《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商业银行开展代理销售基金和保险产品相关业务风险提示的通知》中要求:商业银行应对已签订和拟签定合作协议的基金管理公司和保险公司进行严格的尽职调查,审慎选择合作伙伴,停止或拒绝存在违规行为的机构合作;商业银行代理销售的基金和保险产品名称应恰当反映产品属性,避免使用带有诱惑性、误导性和承诺性的称谓,禁止违规销售承诺保本产品;商业银行应禁止将基金和保险产品当作一般储蓄产品,进行大众化推销,禁止银行营销人员误导客户购买与其风险认知和承受能力不相符合的基金和保险产品,禁止非银行工作人员违规在银行网点营销基金和保险产品。
2.商业银行在理财产品价值链传递过程中,在明确产品成本和风险计算的基础上,认真评估不同环节的风险,科学制定并执行与之相配套的控制标准和措施。如要严格进行客户评估,妥善保管代理销售业务相关记录。商业银行应按照“了解你的客户”原则对客户的财务状况、风险认知和承受能力等进行充分了解和评估,明确告知客户代销业务中商业银行与基金管理公司或保险公司法律责任的界定,要求客户书面确认所购买的产品出现问题时与产品设计机构进行沟通或投诉。
3.加强理财业务内部控制,将理财业务放在表外单独核算,完善和严格理财业务的风险控制授权制度,实现业务办理过程电脑规范化管理操作,及早发现风险点,及时控制风险。 人民币理财产品中存在问题及对策(三)由毕业论文网(www.huoyuandh.com)会员上传。